第8章 尚马秋案件
一 辛朴利思嬷嬷
下面叙述的事件,在海滨蒙特伊并未全部被曝光,但是透露出来的一点儿情况,就已在这城中留下极深的印象,若不详细记述,就会给本书造成重大遗漏。
读者看到这些详细情况,有两三处会觉得不大真实,为了尊重事实,我们都照录下来。
那天,马德兰先生接见沙威之后,下午还照常去探视芳汀。
他走进芳汀的病房之前,让人叫辛朴利思嬷嬷过来一下。照看医务所的两位嬷嬷的名字分别是佩尔陪递和辛朴利思,同慈善机构的所有嬷嬷一样,都是遣使会的修女。
佩尔陪递嬷嬷原是极普通的村姑,形貌粗俗,皈依上帝如同找份活儿干;她当修女,就像别人当厨娘一样。这种类型的人并不少见。各个修会都乐于接收这种粗笨的乡村土货,而且不费吹灰之力,就使之成为嘉布遣会或圣于絮尔会的修士。这类粗人出家,正好用来干粗活。一个牧童摇身一变而成为加尔默罗会修士,过渡毫无障碍。不用花多大气力,就能从这一个变成那一个;乡村和寺院都同样愚昧,这就是现成的共同基础,因此乡民和寺僧都是半斤八两。罩衫裁肥一点儿,就是修士袍了。佩尔陪递嬷嬷是个健壮的修女,来自蓬图瓦兹附近的马里纳村,一口乡土口音,说话很单调,好嘟囔,往往依据病人是真信教还是假伪善,来决定往汤药里放糖的分量,对患者态度粗暴,跟要死的人赌气,几乎是把上帝摔到临终的人脸上,气冲冲地做临终祷告。她又鲁莽又诚实,那张脸总是红红的。
辛朴利思嬷嬷的脸却像白蜡一样白净。她在佩尔陪递身边,就像一根细白蜡烛挨着一根大红蜡烛。圣万桑·德·保罗妙笔生花,十分放肆又十分拘束,活灵活现地刻画出慈善事业的嬷嬷形象:“医院就是她们的修道院,租的一间房子就是静修室,本教区的教堂就是她们的圣殿,街道或医院的厅室就是修道院的回廊,驯顺就是修道院的围墙,敬畏上帝就是铁栅栏,谦卑就是面纱。”辛朴利思嬷嬷就是这种理想的活生生形象。谁也说不准她的年纪:她从未有过青春,似乎永远也不会老。这个人,我们不敢说是个女人,这个人沉静、严肃、冷淡,但又是个好伴侣,从未说过谎话。她柔和到极点,未免显得脆弱,但是又比花岗岩还要坚硬。她用曼妙纯净的纤指接触患者。她的话语在一定程度上包含缄默,只讲必要的话,而那声调可以建起一个忏悔座,也足能迷住一座沙龙。这种纤弱的资质同身上的粗呢衣裙相得益彰,有了这种粗糙的接触,就能时时想起上天和上帝。需要强调一个细节。她从不说谎,无论为了何种利益,甚至也不会随意讲一句违背事实、违背神圣事实的话,这就是辛朴利思嬷嬷的特性,是她品德的特质。正是因为这种不可动摇的诚信,她在教会中相当有名气。西伽尔神甫在给聋哑人马西厄的信中,就提到了辛朴利思嬷嬷。我们再怎么坦率、诚实而纯洁,在这种坦诚之心上,无不有无害的小小谎言的裂纹。而她则丝毫没有。小小的谎言,无关紧要的谎言,总还是有的吧?说谎,就是绝对的恶。说一点谎,是不可能的;说一句谎就等于全部说谎:说谎,这是魔鬼的本来面目;撒旦有两个名字,既叫撒旦又叫撒谎。辛朴利思嬷嬷就是这样想的。她怎样想就怎样做。因此,她的肌肤有我们所说的白色,那晶莹的白光甚至笼罩她的嘴唇和眼睛。她的微笑是白的,目光是白的;在那颗良心的玻璃上,没有一粒灰尘,没有一丝蜘蛛网。她皈依圣万桑·德·保罗时,特意选择了辛朴利思这名字。众所周知,西西里的辛朴利思是位圣女,生于锡拉古斯,她若是谎称生于塞格斯特,就能保住一条命,却宁肯让人除掉双乳,也不愿说谎。这位主保圣女正合乎她的灵魂。
辛朴利思嬷嬷出家之前有两个缺点,后来都被她逐渐克服了:从前她爱吃甜食,喜欢多收到信件。她只看一本书,是大字体的拉丁文祈祷经。她不懂拉丁文,但是能看懂这本书。
这位虔诚的修女在芳汀身上,也许感到了潜在的美德,因而喜爱上她了,尽心尽力,几乎一心看护她了。
马德兰先生一到,就把辛朴利思嬷嬷拉到一旁,嘱托她好好照看芳汀;后来她才想起,马德兰先生这次说话的声调很奇特。
他离开嬷嬷,走到芳汀的身边。
芳汀天天等待马德兰先生来探视,如同等待一束温暖快乐的阳光。她常对两位嬷嬷说:“市长先生在我跟前的时候,我才有精神。”
这天,她正在发高烧。她一瞧见马德兰先生,就问他:“珂赛特呢?”
他含笑答道:“快来了。”
马德兰先生对待芳汀还跟平时一样,不过这次待了一个小时,而不是半个小时,使芳汀大大高兴了一番。他对所有人千叮咛万嘱咐,不要让病人缺着什么。大家注意到有一阵子,他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但是后来听说大夫曾对着他耳朵讲了一句:“她的身体更衰弱了!”他那种神色也就不言自明了。
探视之后,他回到市政厅。办公室的伙计瞧见他在自己的办公室里仔细察看挂在墙上的法国公路图,还瞧见他用铅笔往一张纸上写了几个数字。
二 斯科弗莱尔师傅的洞察力
马德兰先生从市政厅出来,又去到城的另一头一个佛兰德人的家中。那人叫斯科弗拉爱,变为法文就是斯科弗莱尔,他出租马匹,“马车也随意租用”。
要去斯科弗莱尔家,最近的路是走一条僻静的街道,本堂神甫和马德兰先生都住在那条街上。据说,本堂神甫高尚可敬,善于为人排忧解难。马德兰先生快要走到那位神甫的住宅时,街上只有一个行人。那行人看到了这样的情景:市长先生已经走过了神甫的住宅,忽然停下脚步,站了一会儿,又原路返回,一直走到神甫的门前,那是独扇小门,吊了个铁门锤,他急忙抓起门锤,但是又停下不动,仿佛是在考虑什么,过了几秒钟,他没有重重地敲门,而是轻轻地放下门锤,又继续赶路,脚步比原来匆忙得多。
马德兰先生到了斯科弗莱尔师傅家,看见他正在修补鞍具。
“斯科弗莱尔师傅,”他问道,“您有一匹好马吗?”
“市长先生,”佛兰德人答道,“我的马全是好马。您说的好马指的是什么呢?”
“就是指一天能跑二十法里的马。”
“见鬼!”佛兰德人说,“二十法里!”
“对。”
“拉着轻便马车吗?”
“对。”
“跑到了休息多长时间?”
“必要的话,第二天还要赶路。”
“原路返回?”
“对。”
“见鬼!见鬼!是二十法里吗?”
马德兰先生从兜里掏出写了数字的那张纸,递给佛兰德人看,只见上面写着五、六、八点五这几个数字。
“您瞧,”他说道,“总共十九点五,也就等于二十法里啦。”
“市长先生,”佛兰德人又说,“这事儿我包了。就用我那匹小白马,您肯定看见过它拉车。那是下布洛内的小种牲口,性情火爆。起初想把它训练成坐骑。唉!它狂奔乱跳,谁骑上都会被摔到地下。大家以为它难以驯服,不知如何使用。于是,我买了下来,套上车子。先生,这才是它愿意干的活儿呢,它简直像姑娘一样温顺,跑起来如同一阵风。嘿!真的,不应当骑在它背上,它不愿意当坐骑。各有各的志向嘛。拉车,可以;驮人,不成。应当相信它心里是这样说的。”
“它可以跑这段路程?”
“您那二十法里,一路小跑,用不了八个钟头就到了。不过有几个条件。”
“说吧。”
“第一,跑完一半路程,您让它歇一个钟头,喂点儿草料,喂草料时要有人看着,以防客栈伙计偷它的燕麦;我在客栈里注意过,往往马只能吃到一少半燕麦饲料,而多半都让马厩伙计私吞了。”
“会有人照看。”
“第二……马车是给市长先生乘坐的吗?”
“对。”
“市长先生会驾车吗?”
“会。”
“那好,市长先生要一个人走,也不要带行李,以免车子太重,累着马。”
“可以。”
“不过,市长先生,您不带着人,就得亲自费神监视燕麦了。”
“说到做到。”
“第三,每天收费三十法郎,歇息的日子也照算。少一个铜子儿也不行,牲口的饲料由市长先生负担。”
马德兰先生从钱袋里掏出三枚金币放到桌子上。
“先付两天的。”
“第四,路程这么远,带篷马车太沉,马吃不消,市长先生必须同意用我那辆两轮马车。”
“我同意。”
“那辆车轻便是轻便,可那是敞篷的啊……”
“我不在乎。”
“市长先生想过吗,现在是冬天……”
马德兰先生没有应声,佛兰德人又说:“想过天气很冷吗?”
马德兰先生仍然沉默不语。斯科弗莱尔师傅接着说:“想过可能下雨吗?”
马德兰先生抬起头说道:“把这辆轻便马车套好马,明天凌晨四点半钟,准时在我门口等候。”
“一言为定,市长先生。”斯科弗莱尔答道,他用大拇指的指甲抠去木桌上一个污痕,拿出佛兰德人掩饰精明的那种若不经意的神气,又说道:“对了,现在我才想到!市长先生还没有告诉我要去什么地方。市长先生要去哪儿呢?”
一开始交谈,他就没想过别的事儿,却不知道为什么之前没敢提出这个问题。
“您那匹马前腿有劲儿吗?”马德兰先生问道。
“有劲儿,市长先生。下坡路您稍微勒住一点儿。从这儿到您去的地方,有许多下坡路吗?”
“不要忘记,明天凌晨四点半钟,准时在我门口等候。”马德兰先生说罢便走了。
佛兰德人,正如过了一会儿他自己说的那样,“傻愣”在那儿了。
市长先生走了有两三分钟。房门重又打开,进来的还是市长先生。
他始终是那副心事重重而又无动于衷的样子。
“斯科弗莱尔先生,”他说道,“您要租给我的那匹马和那辆车,连车带马,估计值多少钱?”
“连马带车,市长先生?”佛兰德人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行啊,多少钱?”
“市长先生是想买下我的车和马吗?”
“不是,以防万一出事,我想把担保金交给您。等我回来,您再如数还给我,车和马您估价多少?”
“五百法郎,市长先生。”
“给您。”
马德兰先生把钞票放在桌子上,这回出去就没再回来。
斯科弗莱尔后悔死了,真应该说一千法郎,其实,车和马加在一起,只值一百银币。
佛兰德人叫来老婆,向她叙述了这件事。市长先生要去什么鬼地方呢?夫妇二人合计起来。“他要去巴黎。”妻子说道。“我不信。”丈夫却说。马德兰先生把写了几个数字的那张纸遗忘在了壁炉上。佛兰德人拿起纸来琢磨:“五、六、八点五,估计标明的是驿站之间的里程。”他回身对老婆说:“我明白了。”“怎么样?”“从这儿到埃斯丹有五法里,从埃斯丹到圣波尔有六法里,从圣波尔到阿拉斯则是八法里半。他是去阿拉斯。”
这工夫,马德兰先生已经回到家里。
他从斯科弗莱尔师傅家返回,走了最远的路线,就好像本堂神甫住宅的门对他是一种诱惑,要避开似的。他上楼回到自己的卧室,关上房门,这是完全正常的,他喜欢早睡。马德兰先生唯一的女仆就是工厂的看门人,她看到他在八点半就熄了蜡烛,便把这情况告诉刚回来的出纳员,还说了一句:“市长先生病了吗?我觉得他的样子不正常。”
出纳员的卧室恰巧在马德兰房间的下面。他对女门房的话毫不在意,上床就睡着了。睡到半夜猛然惊醒,在睡梦中听见了头上有响动。他侧耳倾听,原来是来回踱步的声音,好像楼上的房间里有人在走动。再仔细一听,就辨认出是马德兰先生的脚步,他不禁觉得奇怪:平常在起床之前,马德兰先生的卧室一点动静也没有。过了一会儿,他又听见类似开橱门又关上的声响。接着,有人搬动一件家具。寂静了一会儿,重又响起脚步声。出纳员忽地坐起来,他完全醒了,睁眼四处瞧瞧,透过玻璃窗,看见对面墙上映出一扇亮灯窗户的红光。从光照的方向来看,只能是从马德兰先生卧室的窗户射出来的。墙上的反光不断颤动,仿佛是火光而不像灯光。没有窗格的影子,表明窗子完全敞着。天气这么冷,却打开窗户,实在令人吃惊。出纳员又睡着了。一两个钟头之后,他又醒来,头上始终有来回走动的、同样缓慢而均匀的脚步声。
墙上也始终有反光,不过逐渐暗淡平稳了,好像是一盏灯或一支蜡烛映射的。窗户还始终敞着。
要知道马德兰先生卧室里发生的事情,且看下回分解。
三 脑海中的风暴
自不待言,读者想必已经猜出,马德兰先生不是别人,正是冉阿让。我们已经探视过那颗良心的深处,此刻又可以探视一番了。我们不能不既激动又惶恐,因为探视到的情景,比任何事情都更触目惊心。在精神的眼睛看来,人心比任何地方都更眩目,也更黑暗;精神的眼睛所注视的任何东西,都没有人心这样可怕,这样复杂,这样神秘,这样无边无际。有一种比海洋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天空;还有一种比天空更宏大的景象,那就是人的内心世界。
以人心为题作诗,哪怕只描述一个人,哪怕只描述一个最微贱的人,那也会将所有史诗汇入一部更高的终极史诗。人心是妄念、贪婪和图谋的混杂,是梦想的熔炉,是可耻意念的渊薮,也是诡诈的魔窟、欲望的战场。在某种时刻,透过一个思索的人苍白的脸,去观察背后,观察内心,观察隐晦。外表沉默的下面,却有荷马史诗中的那种巨人的搏斗,有弥尔顿[231]诗中的那种神龙蛇怪的混杂和成群成群的鬼魂,有但丁诗中的那种螺旋形的幻视。每人负载的这种无限,虽然幽深莫测,但总是用来衡量自己头脑的意愿和生活的行为,而且总是大失所望。
有一天,但丁碰见一道阴森可怕的门,不免犹豫不决。现在,我们也面对一道门,也站在门口犹豫。还是让我们进去吧。
小杰尔卫事件之后冉阿让的情况,读者已经了解,稍需补充一点就够了。我们看到,从那时起,冉阿让已经变了一个人。那位主教期望他做的,他完全照办了。这不仅仅是改变,而是脱胎换骨。
他做到销声匿迹了,他卖掉了主教的银器,只保存两只烛台作留念,从一座城市溜到另一座城市,穿越法国,来到海滨蒙特伊,发明了前面讲过的那种新方法,完成了前面叙述的事业,自己也成功地变成了不可捉摸又难以接近的人。他在海滨蒙特伊定居,欣慰的是既追悔前半生,又用后半生来弥补缺憾,生活安定,有了保障和希望,心中只有两个念头:隐姓埋名而修成圣徒,逃避世人而皈依上帝。
在他的头脑里,这两个念头紧密相连,已经形成一种意愿了。两个念头都同样强烈,同样具有吸引力,控制他的一举一动。平时,两者并行不悖,指导他的行为,把他拉向隐居的生活,让他成为平易和善的人,两者都提醒他做同样事情。然而,也有发生冲突的时候。大家还记得,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海滨蒙特伊所有人都称之为马德兰先生的这个人,就会毫不犹豫取舍,肯为后者牺牲前者,能舍身求义。因此,他尽管有所顾忌,尽管小心谨慎,还是保存了主教的烛台,为主教服丧,把过路的所有通烟筒的少年叫来询问,打听在法夫罗勒的家庭情况,而且不理会沙威含沙射影的威胁话,救了割风老头的命,我们已经注意到,他似乎效法所有圣贤忠义之士,认为他首要的天职不是为自身。
不过,应当指出,类似的情况还从来没有发生过。我们叙述了这个不幸者所经受的痛苦,但是支配他的两种念头,还从来没有展开过如此严重的斗争。沙威走进他的办公室,刚说了几句话,他心里就隐约明白了。他深深埋藏的名字,又如此离奇地听人提起,他当即大为骇然,仿佛为自己命运的奇异恶兆所震慑;他在惊愕中不禁悸动,这预示着巨大的打击。他俯下身子,宛如暴风雨逼近的一棵橡树,又如快要冲锋的一名士兵。他感到乌云压顶,就要雷电交加。他听沙威讲话的时候,头一个念头就是立刻走,跑去自首,将那个尚马秋救出牢房,自己入狱受罚:这样想就跟剜肉一般钻心疼痛;继而,这种念头过去了,他心中暗道:“再瞧瞧吧!再瞧瞧吧!”他压下慷慨之心的最初冲动,在英勇行为面前退却了。
这个人听了主教的圣言之后,多年来痛改前非,以苦修苦行来赎罪,有了极好的开端,即使面临凶险的境况,也能脸不变色心不跳,仍以同样的步伐,继续走向天国所在的深渊,这当然是一种壮举;不过,壮举是壮举,他却没有这么做。我们必须弄清这颗心灵里发生的事情,但也只能如实讲述。最初占上风的,是保存自身的本能;他急忙收拢心思,抑制冲动,正视沙威这个巨大威胁,在恐惧中毅然推迟任何决定,集中考虑该怎么办,重又镇定下来,就像一名武士重又拾起盾牌。
事后,一整天他都处于这种状态:内心思潮翻腾,外表沉静安详;他仅仅采取了所谓的“保全的措施”。头脑里还是一片冲突和混乱,乱作一团,看不清任何念头的形态,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是怎么了,只知道刚刚受到了一次重重的打击。他还照常到芳汀的病榻旁边,并出于善良的本能,延长了探视的时间,心想应当这样做,应当把她托付给嬷嬷,以备万一他要外出。他隐约感到也许要去一趟阿拉斯,虽然还没有决定,但是心想他既然丝毫没有受到怀疑,倒不妨亲自去看看那件案子审判的情况,于是定了斯科弗莱尔的马车,以备不时之需。
晚餐,他的胃口不错。
回到卧室,他开始静心思考。
他细想自己的处境,觉得闻所未闻,离奇到了极点,以致在胡思乱想当中,不知受到什么莫名其妙的不安情绪的推动,他突然从椅子上跳起来,跑去插上房门,怕有什么东西闯进来,森严壁垒,以防万一。
过了一会儿,他吹灭了蜡烛,烛光使他感到不自在。
好像有人能看见他。
有人,谁呢?
唉!他要关在门外的人已经进来了;他不想让被看见的人却看着他。此人就是他的良心。
不过,起初他还抱有幻想,以为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就安全了;插上了门闩,谁也闯不进来;吹灭了蜡烛,谁也看不见他了。于是,他掌握了自己,双肘支在桌子上,用手托着头,在黑暗中开始思考。
“我这是到了哪一步啦?”“我不是在做梦吧?”“别人对我说了什么呢?”“我真的见到了沙威,他真的对我说了那样的话吗?”“那个尚马秋究竟是什么人呢?”“他长得像我吗?”“怎么可能呢?”“昨天我还那么平静,万万没有想到会出事!”“昨天这个时候,我在做什么来着?”“这件事有什么名堂呢?”“最后如何收场呢?”“怎么办啊?”
他就这样陷入困惑中,头脑里什么也保存不住,种种念头像波涛一样流走,他双手抱住额头想拦住思绪。
他的意志和理智也被搅乱了,他想理出个头绪,找出个解决办法,结果一无所获,唯有惶恐不安。
他脑袋滚烫,于是走过去打开窗户,天上不见一点星光,他又返身坐到桌子旁。
头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
这工夫,一些模糊的思路在他头脑中渐渐成形,渐渐确定,全局虽然还看不清楚,一些局部情况却像实物一样清晰了。
他开始认清,这种局面再怎么特殊,再怎么危急,他也完全掌握主动。
这只能使他更加惊慌失措。
时至今日,他的所作所为,无非是掘了一个洞,埋藏他的姓名,与他确定的苦修的宗教目的并不相干。在他独处自省的时刻,辗转难眠的夜晚,他始终最担心的情况,就是忽然听人提起这个名字,心想那便是他一切的终结:这个名字重新出现之日,就是他的新生活在他周围毁灭之时,谁知道呢?也许也是他的新灵魂在他内心毁灭之时。只要一想到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他就不寒而栗。在这种时刻,如果有人对他说,时候一到,这个名字就会在他耳边震响,冉阿让这个丑恶的名字,就会突然从黑夜里跳出来,矗立在他面前,而强烈的光就会在他头上闪耀,驱散包围着他的神秘;不过那人同时又说,这个名字不会威胁他,这道光只能制造更加浓厚的幽暗,这道光撕开的纱幕还会增加神秘,这场地震会加固他的建筑,而且他若是愿意,这次非常变故的后果,只能使他的一生更加清楚又更难识透,这位和善可敬的绅士马德兰先生,在同冉阿让的幽灵对质之后,就会更加体面,更加安宁,更受尊敬了……如果有人对他这样讲,他肯定会摇头,认为这全是无稽之谈。然而,这一切恰恰发生了,这一堆不可能的事情已成事实,上帝允许这些荒唐事变成真事!
他继续胡思乱想,但是思路越来越清晰,对自己的处境也看得越来越清楚了。
他仿佛莫名其妙睡了一觉,忽然醒来,发现自己在深夜里,站在下滑的深渊边上,浑身瑟瑟发抖,已经退不回去了。在昏暗中,他看见一个陌生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而命运把那人当作他要推下深渊。无论是他还是那人,必须坠落下去一个,深渊才能重新弥合。
他只好听其自然。
事情完全清楚了,他默认了这一点:他在苦役场监狱的位置还空着,一直等着他,躲也没用,他抢了小杰尔卫的钱,就要被逮捕归案,那空位置既等待着他又吸引着他,直到他进去为止,这是命里注定、不可避免的事情。继而他又想到:在这种时候,他有了个替身,一个叫尚马秋的家伙交上了这种厄运,而从今以后,他就附在尚马秋的身上去坐牢,冒马德兰先生之名来处世,再也无须担心了,只要他不阻止别人,这块罪恶之石就像墓石一样,一旦压到尚马秋的头上,就永远也掀不起来了。
这种念头十分强烈,又十分奇异,以致他心中忽然萌发一阵难以描摹的冲动;这种良心上的挛动,人一生只能经历两三次——心中由讽刺、喜悦和失落所构成的暧昧情绪,全部搅动起来,可以称为内心的一阵狂笑。
他又突然点亮蜡烛。
“这是怎么啦!”他自言自语,“我究竟怕什么呢?我又何必这样想呢?我现在得救了。一切都结束了。原先只有一扇虚掩的门,我的过去还有可能通过门缝,猛地闯进我的生活。现在,这扇门被堵死了,永远堵死了!沙威那个可怕的东西,那条凶恶的猎犬,多年来一直搅得我坐卧不安,他仿佛识破了我,天啊!他真的识破了我,到处跟踪我,时刻窥伺我,现在他失去线索,跑到别的地方,完全走上歧途啦!他抓到了他的冉阿让,从此心满意足了,可以让我安生啦!说不准他还要离开这座城市呢!何况,发生这种事情,我根本没有插手!没有起任何作用!然而,这是怎么说呢!这其中有什么不妙的情况呢?老实说,此刻有人若是瞧见我,还以为我碰到了什么倒霉事呢!说到底,真有什么人遭殃的话,也绝怪不到我的头上。这完全是上天安排的。看来这是无意的!难道我有权打乱上天的安排吗?现在我还企求什么呢?我管那个闲事干什么?这与我无关。怎么搞的!我高兴不起来!我还需要什么呢?多少年来我追求的目的,我夜夜的梦想,我祈祷上苍的心愿,就是安定,现在我得到啦!这是上帝的意愿。我丝毫也没有违背上帝的意志。上帝为什么要这样呢?为了让我继续我已经开始的事业,让我行善,有朝一日成为一个鼓舞人心的伟大榜样,也为表明我苦修赎罪,弃恶从善,毕竟能得到一点幸福!我实在不明白,那会儿怕什么,不敢走进那位厚道的本堂神甫的家中,像面对忏悔师那样,原原本本地告诉他,向他求教,显然他也会对我这样讲。就这样定了,听其自然!听凭仁慈上帝的安排!”
他在心灵深处这样自言自语,可以说同时也在俯视他本人的深渊。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开始在屋里踱步。“好啦,”他说道,“不想这事儿了。就这么决定啦!”然而,他丝毫也不觉得快活。
恰恰相反。
人们阻止不了思想回到一个念头,如同不能阻止海水回到岸边。对水手来说,这叫作潮流;对罪人来说,这叫悔恨。人的灵魂经上帝掀动,好似汹涌澎湃的海洋。
无可奈何,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进行这种可悲的对话,自己讲给自己听,讲他不想说的事,听他不愿听的话,屈从于一种神秘的力量;这种力量对他说:“想吧!”正如两千年前对另一个判刑的人说:“走吧!”
话题先不要扯得太远,为了讲得明明白白,就要强加一种必不可少的观察。
人会自言自语,确有其事;凡是有思维的人无不有这种体验。甚至可以说,言语只有在人的内心里,从思想到意识,再从意识回到思想,才具有无与伦比的神秘性。本章时常使用的“他说”“他喊道”这些字眼,也只能从这种意义上来理解。人在心中自言自语,在心中高喊,却不打破表面的沉默。心中一阵喧闹,除了嘴以外,全身都在讲话。灵魂的实存,并不因其无形无体而减其真实性。
就这样,他在心中问自己究竟到了什么地步。他问自己“这样决定”怎么样。他向自己承认,他在头脑里所做的安排非常残忍,“听其自然,听凭仁慈上帝的安排”,这简直可怕极了。任由命运和人的这种谬误进行下去而不加以阻拦,保持沉默,总之什么也不做,就是做了一切!这是极端无耻而虚伪的!这是犯罪,既卑劣又阴险,既无耻又丑恶!
这个不幸的人,八年来第一次尝到坏思想和坏行为的苦味。
他厌恶地吐了出来。
他继续扪心自问,严厉责问自己,所谓“我的目的达到啦”究竟是什么意思。他向自己表明他的一生确有目的。然而目的是什么呢?隐姓埋名吗?蒙骗警察局吗?他所做的一切,难道为了这样一点区区小事吗?难道没有另外一个远大的、真正的目的吗?拯救灵魂,而不是拯救躯体。恢复诚实和善良。做一个有天良的人!难道这不是他终生最主要的、唯一的追求吗?难道这不是主教对他最主要的、唯一的嘱咐吗?关上门,隔断自己的过去?然而,老天爷!门关若未关,他干一件卑劣的事,就重又打开这扇门!他就重做了盗贼,而且是最丑恶的盗贼!窃取另一个人的生存、生活和安宁,窃取另一个人在阳光下的位置!他变成了凶手!他杀人,在精神上杀害一个可怜的人,置那人于死地,而且是活受罪的死亡,是人称苦役场的暴尸的死亡!反之,去自首,去救那个蒙了不白之冤的人,尽自己的天职,恢复真名实姓,重做苦役犯冉阿让,那才真正实现复活,永远关闭他抽身的地狱之门!看似重堕地狱,实则脱离地狱!应当这样做!他不这样做,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做!他就虚度一生,白白苦行赎罪了,他就只能说:“活着干什么?”他感到主教就在眼前,感到主教正因为故去而更加清晰地显现,感到主教在盯着他看,而从今往后,他会觉得德高望重的马德兰先生非常可憎,苦役犯冉阿让反倒纯洁而令人敬佩了。他感到,世人只看见他的面具,而主教却看见他的面孔;世人只看见他的生活,而主教却看见他的良心。因此,必须去阿拉斯,解救假冉阿让,告发真冉阿让。唉!这可是一种最大的牺牲、最惨痛的胜利,也是要跨越的最后一步,但是必须如此。痛苦的命运!只有回到世人眼中的屈辱地位,他才能进入上天眼中的圣洁境界!
“好吧,”他说,“就这么办!要尽天职!搭救那个人!”
他高声讲出这样的话,却浑然不觉高声说话了。
他抓起书,查看了一下,便放整齐了。他将拮据的小商人向他借债的一打票据,全扔进炉火里烧掉。接着,他又写了一封信,封上之后,当时房间里若是有人,就会看见他在信封上这样写道:“巴黎阿图瓦街,银行行长拉斐特先生收。”
他从写字台的格子里取出一个皮夹,里面装有几张钞票和同年参加选举的身份证。
他一面极为深沉地思索,一面做着这些杂事,有人若是当场看见,绝猜不出他的内心在想些什么。只能看出有时他嘴唇翕动,有时他抬起头,凝视墙上某一点,就好像那恰恰是他要弄清或询问的东西。
给拉斐特先生的信写完了,他就将信连同皮夹放进衣兜里,重又开始踱步。
他遐想的思路毫未改变。他仍然清晰地看见他的职责:“去吧!报出你的姓名!自首吧!”这是用发光的字写出来的,在他眼前闪闪发亮,并随着他的视线而转移。
同样,他也看见他生活中一直遵循的双重规则:隐姓埋名,为灵魂赎罪。这两个念头仿佛化为有形之体,显现在他面前,而且泾渭分明。他看出两者的差异,看出一个念头必然向善,另一个念头可能作恶;一个利人,另一个为私;一个说“别人”,而另一个则说“我自己”;一个来自光明,另一个来自黑暗。
两者相互争斗,他也看见两者在搏斗。随着他的思索,两个念头也在他精神的眼前扩大,现在已经长成了巨大的身躯;他仿佛看见在他的内心,在我们前面所说的这个无边无际的天地里,在幽暗和微光之间,一位女神和一个女魔正在酣战。
他内心充满恐惧,但是他感到善念能够得胜。
他感到他良心和命运的又一个决定时刻临近了:主教标志他新生的第一阶段,尚马秋则标志第二阶段。巨大的恐慌过后,又面临巨大的考验。
他才平静了一会儿,这工夫又渐渐冲动起来。头脑里思绪万千,但是他的决心却越来越坚定。
有一阵,他对自己说,也许他处理这事儿太性急了,而其实,那个尚马秋算不了什么,那家伙毕竟偷了东西。
他又这样回答自己:那人就算真的偷了几个苹果,也就是坐一个月的牢,离苦役场还差得远呢。况且,他偷了没有,谁知道呢?有证据吗?冉阿让这个名字压到他头上,似乎就无需证据了。检察官通常不都是这么做的吗?大家知道他是苦役犯,就认为他是窃贼。
过了一会儿,他又这样想:他一旦自首,别人考虑到他的英勇行为,他七年来的诚实生活,以及他为当地所做的事情,也许会赦免他。
不过,这种假设很快就被打消了,他苦笑一下想道,他抢了小杰尔卫四十苏,这就构成了累犯罪,这案子肯定会发作,而法律有明文规定,他会被判处终身苦役。
他丢开一切幻想,渐渐脱离尘世,要从别处寻求安慰和力量。他对自己说必须尽天职,尽了天职,未必就比逃避天职更痛苦。如果他“听其自然”,留在海滨蒙特伊,那么他所赢得的德望和美名、钦佩和敬重、他的善举和仁爱之心、他的财富、他的人望、他的品德,都要被一桩罪行所玷污;所有这些圣洁的事物同这件丑事纠缠在一起,该是什么味道!反之,他若是在苦役场,在绞刑架下,戴着刑枷,戴着绿色刑徒帽,在不间断的苦役中,在无情的屈辱中,完成自我牺牲,那么他就会为自己增添一个圣洁的思想!
最后,他对自己说,这是必由之路,命运注定,他不能做主改变上天的安排,无论怎样要做出选择:或者外君子而内小人,或者外污秽而内圣洁。
虽然万千愁绪,翻腾不已,但是他的勇气并没有减退,唯有头脑疲惫了,便不由自主地去想别的事,开始想一些不相干的事情。
太阳穴的脉搏剧烈跳动,他还在不停地走来走去。午夜钟声先后在教堂和市政厅敲响了。两口钟,他各数了十二下,并比较声音。这时他联想起几天前,他在废铜烂铁商店看见有一口古钟出售,钟上铸有这样的名字:罗曼城的安东尼·阿尔班。
他身上发冷,就生起一点火,并没有想到要关窗子。
这工夫,他重又陷入恐慌状态,竟想不起午夜钟声敲响之前他在考虑什么事,费了好大劲儿才想起来。
“哦,对啦!”他自言自语,“我决定自首。”
继而,他忽然想起芳汀。
“噢!”他叹道,“还有那个可怜的女人!”
想到这里,又爆发出一场新的危机。
芳汀突然出现在他的冥想中,宛如意外射进来一束光线。他立刻觉得周围全变了,不禁喊道:“哎呀,糟糕!直到现在,我还只考虑自己,只为自己着想!想自己最好隐瞒还是自首,最好隐藏自身还是拯救灵魂,最好做一个受人尊敬而可鄙的官吏,还是当一个受人景仰而下贱的苦役犯,想的是我,总想我自己,只想我自己!可是,上帝啊,这完全是自私自利!这是自私自利的不同表现形式,但总归是自私自利!我若是稍微替别人想一想呢?圣德的首要一点就是替别人着想。噢,斟酌斟酌吧。把我排除,把我抹掉,把我置于脑后,那么又会如何呢?——假如我自首呢?他们就会逮捕我,释放那个尚马秋,重新把我押往苦役场。这很好。然后怎么样呢?这里会出什么事呢?噢!这里,这里是一个地区,有一座城市,有工厂,有工业,有工人,有男人,有女人,有老爷爷,有小孩子,有穷人!我创造了这一切,养活了这一切;哪里有冒烟的烟囱,就有我往火里加的柴,往锅里放的肉;我带来富裕、流通和信贷;在我之前,什么也没有,在我的推动下,整个地方才得以复苏,有了生机,才活跃、繁荣、富足起来;失去我,这里便失去了灵魂。我一撤掉,一切就全死了——还有那个女人,受了多少苦难,在沉沦中表现出多么崇高的品德,她的整个不幸是我无意中造成的!还有那个孩子,我本来想把她接来,让她们母女团聚!我害了那女人受苦,难道不应该补偿一点吗?如果我一走,情况会怎么样呢?那母亲要死掉,孩子要流离失所。如果我自首,就会产生这种后果——如果我不自首呢?想想看,如果我不自首呢?”
他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后,停顿了一下,一时仿佛在犹豫并为之战栗,不过时间很短,他又平静地回答自己:“那么,那个人就要去苦役场,这倒是真的,管他呢!反正他偷了东西!我对自己说他不是贼也没用,他偷了东西!我呢,我还留在这里,继续我的事业。再过十年,我就能赚一千万,把钱撒给这地方,自己分文不留,我留钱财干什么呢?我赚钱不是为自己!大家都越来越富裕,工业兴起并发展,加工厂和大工厂越建越多,家家户户,千百个家庭都会幸福!这地方人丁兴旺,只有几户农家的地方会出现村庄,没有人烟的地方也会有人落户开荒种田,穷困消失了,同时,放荡、卖淫、盗窃、杀人等各种邪恶,各种犯罪,也都随之绝迹!而那位可怜的母亲也能够抚养她的孩子!这个地方,人人都富有,都过上体面的生活!想想这些,刚才我疯啦,昏了头,说什么要去自首?真应该当心,绝不能操之过急。怎么!就因为我要做个伟大而慷慨的人——说穿了,这是欺世盗名的把戏!——就因为我只考虑自己,只考虑我个人,怎么!为了使一个人免遭惩罚,谁知道他是什么人,也许有点夸大他的冤情,其实他就是个贼,显然是个坏蛋,为了救这样一个人,整个地方就要遭殃!一个可怜的女人就要死在医院里!一个可怜的小姑娘就要死在路上!就跟狗一样!哼!真是惨无人道!母亲就连再看孩子一眼都不可能!孩子就连认认母亲都不可能啦!而这一切,仅仅是为了救一个偷苹果的老无赖,就算他没有这个案子,也会因为别的事被押往苦役场!堂而皇之的顾虑,为了救一个罪犯,竟要牺牲无辜的人;为了救一个没有几年活头,坐牢不见得比住在破屋里更苦的老乞丐,竟要牺牲这地方的全体民众,牺牲那母亲、妻子和孩子!还有那可怜的小珂赛特,她在这世上只有我了,此刻,她在德纳第家的破仓房里,一定冻得皮肤发青啦!那家人也不是好东西!对所有这些可怜的人,我就不尽职责啦!我只顾去自首!去干那种糊涂透顶的蠢事!干脆让我作最坏的打算。假如我在这件事上做错了,有朝一日受到良心的谴责,那么为了别人的利益,接受只牵涉我本人的这种谴责,接受只让我的灵魂堕落的这个坏行为,那才是真正的献身,那才是真正的美德。”
他站起身,又开始踱步。这回他感到颇为满意了。
只有在黑暗的地下才能发现钻石,也只有在深沉的思想里才能发现真理。他在最黑暗的地方摸索了许久,终于得到一粒钻石、一个真理,他握在手中看着,只觉得眼花缭乱。
“对,”他想道,“正是如此。这回才正确,我有办法了。最后总得坚持点什么东西。我已经决定了。由它去吧!再也不能犹豫了,再也不能退缩了。这符合所有人的利益,只对我不利。我是马德兰,今后仍然是马德兰,谁成了冉阿让谁就倒霉!那不再是我了。我不认识那个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了;此刻如果谁成了冉阿让,那就让他自己想法子去吧,不干我的事,那个厄运的名字在黑夜里飘荡,如果停下来,落到谁的头上,那就算他倒霉!”
他对着壁炉上的一面小镜子照了照,说道:“咦!拿定了主意,心就放宽啦!现在我完全变了一个人。”
他又走了几步,接着猛地站住。
“好啦!”他说道,“既然拿定主意,不管有什么后果也不能犹豫了。还有一些连着我和冉阿让的线,应当统统割断。在这里,就在这间屋里,还有一些物品能暴露我,有一些不会说话的物品可能作证,干脆,统统毁掉。”
他摸摸口袋,掏出钱包并打开,拿出一把小钥匙。
在壁纸花纹颜色最深的部位,有一个几乎看不见的锁孔。他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一个暗橱。暗橱正好安装在墙角和壁炉台之间,里面藏了几件破衣烂衫,一件蓝粗布罩衫,一条旧裤,一条旧布袋,还有一根两端铁头的荆棍。1815年10月间,冉阿让通过迪涅城时,那些看见他的人,不难认出这套褴褛装束中的每件衣物。
他保存这些衣物,就像保存两只银烛台一样,是为了永远记住他的起点。不过,他把从苦役监狱里带出的东西藏了起来,而把从主教家拿走的两只烛台展示给人看。
他朝房门瞥了一眼,仿佛害怕插上的门还会自动打开似的。继而,他一把抱起所有东西,动作又急促又突然,这些破衣烂衫、荆棍和布袋,他冒着危险,珍视地收藏了多少年,现在连看都不看一眼,全部丢进炉火中了。
他又关上暗橱,里面空了,此后没用了,却要加倍小心,他推过去一件大家具,遮住了暗橱门。
几秒钟之后,一片颤动的红光照亮房间和对面的墙壁。全烧了。荆棍烧得噼啪作响,火星射到屋子中央。
那个行囊和里面装的破衣烂衫全部化为灰烬,却现出一个亮晶晶的东西。毫无疑问,那正是从通烟筒的少年那里抢来的面值四十苏的银币。
他并不观看焚烧,只管以同样的步伐走来走去。
他的目光忽然落到了炉台上的两支反射亮光的银烛台上。
“对啦!”他想到,“冉阿让的所作所为,全在那里面。那东西也应当被烧毁。”
他拿起两只烛台。
炉火还很旺,烛台一扔进去,很快就能烧得变形,化为难辨何物的条块。
他俯下身,烤了一回火,身子着实感到舒服。“好暖和呀!”他说道。
他用一只烛台拨火。
再过一分钟,两只烛台就要焚化了。
这时,他仿佛听见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喊叫:“冉阿让!冉阿让!”
他毛发倒竖,就像听见了什么可怖的声音。
“对,就这样,干到底!”那声音说道,“把你做的事干完了!焚毁这两只烛台!销毁这种纪念物!忘掉主教!忘掉一切!毁掉那个尚马秋!干吧,很好啊。为你自己喝彩吧!就这样定了,打定主意,说定了,至于那个人,那个老头儿,还不知道别人在打他什么主意,也许他毫无过错,并没有罪,整个祸端就是你的名字,你的名字作为罪名压在他头上,他要被人当作你抓起来,被判罪,在卑辱和凄惨中结束余生!这很好。你呢,还当你的正人君子,还当你的市长先生,继续受人尊敬,有口皆碑,繁荣你的城市,救济穷人,抚养孤儿,过你快活的、清白而受人称赞的日子;而与此同时,你在这里沐浴在欢乐的光明之中的时候,却有个人穿上你的红色囚衣,顶替你的名字忍受耻辱,拖着你的锁链服苦役!是啊!这样安排很妙!哼!你这个无赖!”
他的额头淌下汗来,眼睛直瞪瞪地盯着烛台,这工夫,他内心的声音还未讲完,继续说道:“冉阿让!你周围会有许多人,一片喧闹,高声说话,为你祝福,但是,有一个声音谁也听不见,将在黑暗中诅咒你。好吧!你听着,无耻的东西!所有祝福还未到天上,就会跌落下来,只有诅咒的声音才能直达上帝!”
这个声音发自他内心最幽暗的地方,起初十分微弱,逐渐升高,现在变得非常响亮,他听起来这声音就在耳边,就好像是从他体内出来,到他体外讲话了。最后几句话,他听得十分真切,不禁毛骨悚然,四面张望了一下房间。
“这儿有人吗?”他神态失常,高声问道。
接着,他傻笑一下,又说道:“我真糊涂!这里不可能有人。”
这里确实有个人,不过,这个人,用肉眼是看不见的。
他将烛台放到壁炉上。
于是,他又走动起来,单调而沉郁的脚步,把睡在他下面房间的那个人从梦中惊醒。
他这样踱步,心情既轻松,又烦躁。人在束手无策的时候,往往要走动走动,以便向可能碰到的东西讨主意。走了一会儿,他又弄不清自己该怎么办了。
现在他面对自己先后采取的两种决定,同样恐怖地后退了。两种念头左右他,他觉得都同样糟糕。真是造化弄人!偏偏碰到被人当作是他的那个尚马秋!上天使用的办法,初看似乎旨在巩固他的地位,实则恰恰把他推上绝路!
有一阵,他开始考虑未来。自首,上帝啊!自投罗网!想到一切要离开的东西,一切要恢复的旧状,他忧心惨切。必须告别如此美好、纯洁而灿烂的生活,告别大众对于他的这种尊敬,告别声誉和自由!再也不能去田野散步,再也听不到五月时节的鸟鸣,再也不能向小孩子施舍钱啦!再也感受不到注视着他的感激而爱戴的温和目光!他要离开他所建造的这座房子、这个房间,这个小小的房间!此刻,他看什么都悦目可爱。他再也不能看这些书,再也不能伏在这张小小的白木桌上写字啦!他唯一的女仆,那个看门的老妪,再也不会每天早晨上楼给他送咖啡了。老天啊!代替这一切的是苦役,是刑枷,是红色囚衣,是脚镣,是疲劳,是黑牢,是行军床,是众所周知的那些残暴!到了他这种年纪,又有了他这样的身份!他若是还年轻也好办啊!而现在年老了,却让随便什么人不客气地称呼“你”,让狱卒搜身,挨小狱吏的棍子!赤脚穿着铁鞋,每天早晚都伸腿给人检验脚镣的环扣!还要忍受外国人的好奇心,有人会向他们介绍说:“这一位,就是大名鼎鼎的冉阿让,当过海滨蒙特伊的市长!”到了晚上,满身臭汗,疲惫不堪,绿色囚帽扣到眼睛上,两人一排从警士的鞭子下通过,由软梯爬到水上的牢房!噢!多悲惨啊!难道命运也能像聪明人那样阴险,也能像人心那样残暴吗?
他无论怎样做,总逃不脱他遐想深处的这种揪心的两难:留在天堂变成魔鬼!或者回到地狱变成天使!
老天爷!怎么办,怎么办啊?
他费了多大劲儿,才得以从烦恼中解脱出来,现在烦恼重又在他内心肆虐,心潮重又翻腾,思绪处于说不出来的状态,又迷乱又不由自主,就像人在绝望时那样。罗曼城这个名称反复出现在他的脑海里,并伴随他从前听过的一首歌的两句歌词。他想,所谓罗曼城是巴黎附近的一片小树林,每逢四月,青年恋人纷纷去那里采丁香花。
他的外形也像内心一样,摇摇晃晃,踱步蹒跚的样子,如同刚刚学会走路的幼儿。
有时,他强打起精神同疲倦搏斗。应当自首呢?还是应当缄口不言?这个问题,可以说他绞尽了脑汁,现在又最后一次明确提了出来。结果,他还是什么也看不清楚。他胡思乱想所萌生的各种推理,模模糊糊,又摇曳不定,并且接连化作云烟。他只不过感到无论做出什么决定,他身上的一部分都必然死掉,不可能幸免:感到无论是向左还是向右,他总要走进坟墓;他感到自己苟延残喘,不是他的幸福即将死去就是他的德行即将死去。
唉!他又陷入彷徨不决之中,从开头到现在毫无进展。
这颗不幸的灵魂,就这样在惶恐中苦苦挣扎。距这个不幸的人一千八百年前,那个把人类全部圣洁和全部苦难集于一身的神秘者,在太空疾风中颤抖的橄榄树下,也久久推开那只可怕的杯子,觉得那杯底布满星辰,而杯沿则流溢着阴影和黑暗。
四 睡眠中的痛苦状
凌晨三点的钟声敲响了,他就这样走了五个小时,几乎没有止步,终于倒在了椅子上。
他在椅子上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这场梦同大多数梦一样,只有莫名的凄惶符合实际的情境,但是也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这场噩梦给他以极大的震动,后来被他记录下来。这张纸就是他留下来的手迹,我们认为有必要原原本本地复录于此。
不管这场梦如何,如果省略过去,那么这一夜的情景就不完整了。这是害病的一颗灵魂迷惘的经历。
梦境如下。在我们找到的信封上,写了这样一行字:“那天夜晚我做的梦。”
我在旷野里。一大片凄凉的旷野,寸草不生。说不清是白天还是夜晚。
我和哥哥一道散步,那是我童年时的哥哥,应当说我从未想念,几乎忘记了。
我们边走边聊,遇见一些行人。我们提起从前的一个邻妇,她搬到我们那条街上之后,总是敞着窗户干活。我们聊着聊着,却因为那扇敞开的窗户而觉得冷了。
旷野上也没有树。
我们看见一个人从我们面前经过。那人一丝不挂,浑身青灰色,骑一匹土灰色的马。那人没有头发,可以看见他的脑壳和脑壳上的血管。他拿的那根棍子,像葡萄藤那样柔软,又像铁那样沉重。骑马的人过去,一句话也没有同我们说。
我哥哥对我说:“咱们走那条洼路吧。”
那条洼路上,看不到一簇荆棘,也踩不到一点青苔。一片土灰色,连天空也一样。走了几步之后,我说话,却无人应声,这才发现我哥哥已经不在身边了。
我望见一个村庄,走了进去,心想这大概就是罗曼城。(为什么是罗曼城呢?)[232]
我走进的第一条街空无一人,又拐进第二条街,只见有个人在拐角靠墙站着。我问那人:“这是什么地方?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答话。我看见一扇房门敞着,便走了进去。
第一间屋子空荡无人,我又走进第二间屋子,只见有个人在门后靠墙站着。我问那人:“这是谁的房子,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答话。那房子有座小园子。
我走出房屋,进入园子,园内荒凉。我发现第一棵树后站着一个人。我问那人:“这是什么园子?我到什么地方啦?”那人不答话。
我在村子里游荡,发觉这是一座城市。大街小巷都空荡荡的。每扇门都敞开着。街上没有一个行人,房间里没有一个人走动,园子里也没有一个人散步。不过,每个墙角,每扇门后,每棵树后,都站着一个缄默的人。但每次只能见到一个人。那些人望着我走过去。
我出了城,走在田野上。
我走了一会儿,回头望望,看见一大群人跟在后面,我认出那全是我在城里见过的人。他们长得奇形怪状。他们似乎并不匆忙,但是走得比我快,而且没有一点声响。转眼工夫,那群人就追了上来,将我围住。他们的面孔都是土灰色的。
我进城最先看见并向他问话的那个人,这时却问我:“您去什么地方?难道您不知道您早就死了吗?”
我张口正要回答,忽又发现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了。
他醒来后,浑身都冻僵了。晨风很冷,吹得敞着的窗板来回摆动。炉火熄了。蜡烛也快燃完,外面仍然夜色弥漫。
他起身走到窗前。天上始终没有星光。
从窗口能望见院子和街道。地面上忽然发出清脆而坚硬的声响,他便朝下望去。只见下面有两颗红星,奇怪的是,那星光在黑暗中忽而伸延,忽而缩短。
他仍睡眼惺忪,有五分神智流连在迷离的梦境,心中暗道:“咦!星星不在天上,现在到地上了。”
这工夫,他的睡意渐消,又听见一声类似第一次的声响,就完全醒来了。他仔细一瞧,才辨认出那两颗星原来是一辆车上的吊灯。借着灯光,他能看出那辆车的形状。那是一辆两轮轻便车,套了一匹小白马。原来他之前听到的就是铺石路面上的马蹄声。
“这辆马车是怎么回事儿?”他心中诧异,“一大早是谁来了呢?”
这时,有人轻轻敲了一下他的房门。
他从头到脚打了个寒战,厉声喊道:“谁呀?”
有人回答:“是我,市长先生。”
他听出是他门房老妇人的声音。
“什么事儿啊?”他又问道。
“市长先生,刚才打五点钟了。”
“告诉我这个干什么?”
“市长先生,马车来了。”
“什么马车?”
“轻便马车。”
“什么轻便马车?”
“市长先生不是订了一辆轻便马车吗?”
“没有。”他答道。
“车夫说他是来找市长先生的。”
“哪个车夫?”
“斯科弗莱尔先生的车夫。”
“斯科弗莱尔先生?”
他听到这个名字,颤抖了一下,就好像一道闪电从他面前掠过。
“哦!对!”他又说,“斯科弗莱尔先生。”
此刻,那老妇人若是看到他,一定会被吓坏的。
他好一会儿都没有吭声,呆呆地望着烛火,将烛心周围滚烫的蜡油抓起来,用手指搓着。老妇人等了一阵,才贸然提高嗓门儿:“市长先生,我要怎么答复呢?”
“就说好吧,我这就下去。”
五 棍子别住车轮
当时,从阿拉斯到海滨蒙特伊的邮路,还使用帝国时期的小邮车。这种邮车是种双轮马车,车厢里镶着浅黄褐色皮革,悬在保险车弓之间,只有两个座位,一个是邮差专座,另一个给旅客乘坐。车轮两侧装有长毂,犹如武器,能让别的车辆保持距离,如今在德国的道路上还能见到。邮件箱极大,呈长方形,安在车尾,同车身连成一体。邮件箱漆成黑色,车子漆成黄色。
那种马车,佝偻畸形之状难以描摹,如今没有类似的了。当那种车子驶过或在天边的路上爬行,远远望去,就像那种拖着大身子的细腰昆虫,我想是叫白蚁吧;不过,它们行驶的速度很快。等巴黎的邮车到达之后,每天半夜一点就有一辆邮车从阿拉斯出发,将近凌晨五点钟就驶到海滨蒙特伊了。
那天夜晚,阿拉斯的邮车从埃斯丹方向进城,在海滨蒙特伊一条街的拐角,挂到对面驶来的一辆套白马的双轮车。那马车的轮子被重重撞了一下,车上只坐着一个裹着斗篷的人,他根本不听邮差喊叫他停车,仍然快速驶去。
“这个人,跟鬼一样急着赶路!”邮差说道。
这样急着赶路的人,正是我们刚才目睹的在思虑中苦苦挣扎、确实值得同情的那个人。
他要去什么地方?恐怕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为什么如此匆忙?他也不知道。他任由马车朝前行驶。驶往哪里?当然是阿拉斯;不过,也许他还会去别的地方。他时而感到这一点,便不寒而栗。
他冲入夜色,仿佛堕入深渊。有什么东西推着他,有什么东西拉着他。他心中是怎么想的,谁也说不出来,但是将来大家都会理解。谁在一生中没有至少进入过一次这种陌生的幽窟呢?
何况,他根本没有打定任何主意,没有做出任何决定,没有确定任何事情,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他内心的任何活动都不是最终的。他折腾了一夜,又完全回到最初的状态。
为什么去阿拉斯呢?
他心里一再重复着他向斯科弗莱尔订车时所想的:不管结果如何,去亲眼看看,亲自判断一下事情,绝没有什么坏处;即使为谨慎起见,也应当去了解情况:不经过观察探询,就谈不上任何决定;事情隔得太远,芝麻也会想成西瓜;归根结底,一旦瞧见那个尚马秋,看那无赖相,也许他就能心安理得,就能让那家伙替他去服苦役了吧;诚然,沙威会在那里,还有勃列维、舍尼帝、克什帕伊,那些认识他的老苦役犯,然而现在,他们肯定认不出他了;唉!真想得出来,沙威还完全蒙在鼓里;所有猜疑和推想,全集中在那个尚马秋身上,而且猜疑和推想比什么都顽固;因此,去一趟没有一点儿危险。
当然,那一刻很难熬,但是他会安然无恙的;归根结底,不管命运多么凶险,他还是要掌握在自己手中,由自己做主。他紧紧抓住这个念头不放。
其实,说穿了,他根本就不愿意去阿拉斯。
然而,他去了。
他一面想一面挥鞭催马,那马步伐稳健,一路小跑,每小时能行两法里半。
马车往前行驶,他却感到自身有什么东西正在向后退去。
破晓的时候,他已经驶到旷野,将海滨蒙特伊城远远抛在身后。他望望发白的天边,然而,冬季清晨萧瑟的景物从眼前掠过,他却看不见。清晨和傍晚一样,也有自己的幽灵。虽然他看不见,但这些树木和丘冈的黑影似乎有穿透肌肤的作用,在不知不觉中,给他极度紧张的心灵增添了一种莫名的黯淡和凄惨。
每当他经过坐落在路旁的孤零零的房舍,他心里总念叨一句:“那里边肯定有人还在睡觉。”
马蹄声、辔头的铃声和车轮声,一路汇成柔和单调的声响,快活的人听来非常悦耳,伤心的人听来却备觉凄凉。
行驶到埃斯丹时,天已大亮,他在一家客栈门前停车,让马喘口气,并喂些燕麦饲料。
那马正如斯科弗莱尔所说,是布洛内种的小型马,头大腹大,脖颈短,但是前胸开阔,后臀宽大,腿又干又细,蹄子坚实有力。这种马其貌不扬,但体魄强健。这匹马确实很出色,两小时跑了五法里,臀部没有冒一滴汗珠。
他没有下车。马房伙计送来饲料,忽然蹲下去检查左车轮。
“您还要这样走很远的路吗?”那人问道。
他几乎没有脱离梦幻,答道:“怎么了?”
“您是从远处来的吗?”伙计又问道。
“离这儿五法里。”
“啊!”
“您惊讶什么?”
那伙计又弯下腰,眼睛盯着车轮,半晌没说话,然后站起来,说道:“这不,这个轮子刚刚走了五法里,倒是有可能,但是现在,连四分之一法里都肯定走不了了。”
他从车子上跳下来。
“您说什么,朋友?”
“我说您走了五法里,没有连人带马翻到路边的沟里,真是个奇迹。您瞧瞧吧。”
果然,这个车轮严重损坏。两根轮辐被那辆邮车撞断了,轮毂也被撞破一块了,螺母已经固定不住了。
“朋友,”他对马房伙计说,“这儿有车匠吗?”
“当然有,先生。”
“请帮个忙,去叫他来一趟。”
“他就住在那儿,只有两步路。喂,布伽雅尔师傅!”
车匠布伽雅尔师傅正站在家门口。他过来检查轮子,就像检查小腿骨折的外科医生那样做了个鬼脸。
“您能马上修好这个车轮吗?”
“行,先生。”
“我什么时候可以走?”
“明天。”
“明天!”
“这活儿得足足干一天。先生很急吗?”
“非常急。顶多等一个钟头,我就得重新上路。”
“不可能,先生。”
“要多少钱我都照付。”
“……”
“那好!两个钟头。”
“今天不可能。要新做两根轮辐和一个轮毂。明天之前,先生是走不成了。”
“我的事情等不到明天。这样吧,车轮不修了,另换一只好吗?”
“怎么换?”
“您不是车匠吗?”
“当然,先生。”
“难道您没有轮子卖给我一个吗?我就能立刻上路了。”
“一个备用的车轮?”
“对呀。”
“我没有现成的轮子能配您的车。轮子总是成对的。两个轮子不是随便就能安在一起的。”
“既然这样,那就卖给我一对吧。”
“先生,轮子也不是同任何车轴都能相配的。”
“不妨试试。”
“试也白试,先生。我只卖大板车的轮子。我们这儿是小地方。”
“您有旅行车租给我吗?”
车匠师傅一眼就看出这是一辆出租马车,他耸耸肩,说道:“您租来的车,照看得真好啊!我有车也不会租给您的。”
“那就卖给我好吗?”
“我没有。”
“什么!连一辆简陋的车也没有!您看得出来,我是不挑剔的。”
“我们是个小地方。不过,那边车棚里,”车匠又说道,“倒是有一辆敞篷四轮旧马车,是城里一位财主托我保管的,每月三十日才用一次,那辆车倒可以租给您,这对我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是,走过时不要让那位财主看见;还有,那是四轮车,要套两匹马。”
“我用驿站的马。”
“先生去哪儿?”
“阿拉斯。”
“今天就要赶到吗?”
“是啊。”
“用驿站的马?”
“有何不可?”
“先生夜里走,清晨四点钟到,行不行呢?”
“当然不行。”
“不过,要知道,有个情况要讲,用驿站的马……先生有通行证吗?”
“有。”
“哦,用驿站的马,先生,明天之前也赶不到阿拉斯。我们是在一条支线上,驿站的条件不好,马都赶到田里干活去了。冬耕开始了,大家都要用壮马,都在到处找,不仅到驿站也到别的地方租马。先生到每个换马站,至少都要等上三四个钟头。而且有不少上坡路,车子也走不快。”
“算了,我干脆骑马去。卸了套。这地方总能卖给我一副鞍具吧?”
“当然。可是,这匹马肯受鞍具吗?”
“真的,您提醒了我。这马不受鞍具。”
“那就……”
“在这村子里,总可以租到一匹马吧?”
“要能一气儿跑到阿拉斯的一匹马?”
“对。”
“您要的马,我们这地方没有。首先,您得买下来,因为,我们不认识您。但是,您既不能租,也不能买,花五百法郎不行,花一千法郎也不行,您根本就找不到!”
“那怎么办?”
“老实人说老实话,最好的办法是,车轮我来修,明天您再走。”
“明天就太晚啦!”
“天哪!”
“没有去阿拉斯的邮车吗?什么时候经过这里?”
“今天夜里。两边的邮车对开,都在半夜赶路。”
“怎么!修理一个轮子,您要花一天工夫?”
“一天,还要整整一天!”
“用两名工人呢?”
“用十名也不成!”
“两根辐条若是用绳子扎起来呢?”
“辐条扎起来还成;轮毂就没法扎了。再说,轮辋的状况也不妙。”
“城里有租车行吗?”
“没有。”
“还有别的车匠吗?”
马房伙计和车匠师傅都摇了摇头,异口同声地回答:“没有。”
他感到喜出望外。
显然,这是上天的安排。损坏车轮,中途停车,这是天意。这种昭示,起初他还不明白,千方百计地想继续赶路,尽心尽力,一丝不苟地尝试各种办法。在天气寒冷、旅途劳顿和费用面前,他都没有退缩,没有一点可以谴责自己的地方。如果说不能再往前赶路了,就不是他的事了,也怪不到他的头上了。这不再是他良心的问题,而是天意的问题了。
他松了一口气。自沙威来访以来,他这是第一次能畅快地深深地呼吸了。他觉得二十个小时以来,握住他的心的那只铁手,终于松开了。
他感到现在,上帝在保护他了,并表明了旨意。
他心中暗道,他已经尽了力,现在只能老老实实地原路返回去。
他同车匠的这场谈话,如果是在旅店的一间客房里进行的,没人在场,也没人听到,那么事情可能就到此为止了,我们也就无从叙述下面将要读到的任何事件了。然而,他们是在街上交谈的。在街上的谈话总不免引来人围观,有些人就想看热闹。就在他询问车匠的时候,有些来往行人便停下脚步围了上来。其中有个少年听了几分钟,就离开人群跑了,谁也没有注意他。
我们这位行客在心里盘算一番后,决定原路返回,正在这时候,那少年回来了,还带来一个老太婆。
“先生,”老太婆说,“我的孩子跟我说,您想租一辆马车。”
这样一句简单的话,出自那孩子领来的一位老妇人之口,立刻令他汗流浃背。他仿佛看见那只放开的手又在他背影里出现,随时准备再抓住他。
他答道:“不错,大妈,我要租一辆车。”
他又连忙补充一句:“不过,这地方租不到。”
“租得到。”老太婆说。
“哪儿有啊?”车匠接口问道。
“我家有。”老太婆答道。
他浑身一抖,追命的手又抓住他了。
老太婆家的棚子里,果然有一辆柳条车。眼看到手的买卖要溜掉,车匠和客栈伙计老大不高兴,便从中搅和:“这辆破车,太吓人了,”——“这是直接安在轴上的,”——“里边的座凳还是用皮带吊着的,”——“里面漏进雨水了,”——“轮子受了潮,生锈腐蚀了,”——“这车能走多远,比那辆马车强不到哪儿去,”——“地地道道的破烂货!”——“这位先生驾这玩意儿,可就麻烦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这些话全对。然而,这破车,这破烂货,这玩意儿,不管成什么样子,毕竟还能凭着两个轮子滚动,还能滚到阿拉斯。
他付了人家要的租金,把轻便马车留给车匠修理,等回来再取,让人套上小白马,上了小车,重又上路,继续他从凌晨开始的行程。
当小车刚一摇晃着动起来,他心里便承认,刚才一想到根本去不了那地方,他的确感到几分欣慰。他带着几分气愤来审查,觉得这种欣慰是荒唐的。返回去为什么要欣慰呢?归根结底,他这趟旅行是自由的,没有人强迫他。自不待言,什么事都是在他情愿之下发生的。
当他正要驶出埃斯丹的时候,忽听有人冲他喊:“停下!停下!”他猛然勒马停车,这种动作里,似乎还表露出类似希望的一种躁急和惊悸的情绪。
原来是那老太婆的孩子。
“先生,”他说道,“是我给您弄到这辆车的。”
“怎么了!”
“您没有给我点什么。”
他平时对谁都施舍,出手极容易,这回却觉得这种要求太过分,甚而讨厌了。
“哦,是你吗,小怪物?”他说道,“你什么也得不到!”
他挥鞭策马,飞驰而去。
在埃斯丹耽搁了太久,他想把时间抢回来。小马倒是很得力,拉车顶两匹马;但是正赶上二月天,下过雨,路很难走。而且,驾驶的已不是那辆轻便马车了。这辆车又笨又重,还有不少上坡路。
从埃斯丹到圣波尔,走了将近四个小时。四个小时走了五法里。
驶进圣波尔,他在最先碰到的一家客栈里卸了套,让人把马牵到马棚里。他答应过斯科弗莱尔,也就守在马槽旁边,看着马吃料。他站在那里,想着一些模糊的伤心事。
客栈老板娘走进马棚。
“先生不想用餐吗?”
“哦,对了,”他答道,“现在我还真有胃口了。”
那女子肌肤鲜艳,满面春风,带他走进一间矮厅。厅里摆了几张餐桌,桌上铺了漆布。
“请快点儿,”他又说道,“我还要急着赶路。”
一名佛兰德胖女仆连忙摆上餐具。他颇为惬意地瞧着那姑娘。
“我觉得不舒服,原来这么回事儿,”他心想,“我还没有吃早饭呢。”
食物端上来了。他立刻抓起面包,咬了一口,然后又缓缓地撂在桌上,再也不动了。
另一张桌上有个车夫在用餐,他就对那人说:“他们这儿的面包为什么这样苦呢?”
那车夫是德国人,没有听懂。
他回到马棚,守在马的旁边。
一个小时过后,他离开圣波尔,向丹克驶去,从丹克到阿拉斯就只有五法里了。
他一路上干了什么呢?想了什么呢?他还像清晨时那样,看着树木、茅屋顶、翻耕的田地从两边过去,而每拐一个弯,景物就化为乌有了。这样观景,有时也足以引入驰心旁骛,几乎不想什么了。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观看万物,还有什么能比这感触至深,更黯然销魂的呢!旅行,就是随即生,随即死。在他思想最朦胧的区域,也许他正在拿变幻不定的景物来比拟人生。人生万事万物,持续不断地从我们眼前消逝。晦暗和光亮相交替;忽而金光灿烂,忽而又天暝地晦;人们观看着,行色匆匆,伸手想抓住擦肩而过的东西;每个事件都是一处弯道;转瞬之间,人已衰老,蓦然感到周围一片黑暗,只辨出一扇幽暗的门;旅途上拉着你的那匹暗灰色生命之马,戛然停下,只见一个陌生的朦胧身影,在黑暗中给马卸套。
黄昏时分,放学的孩子看见这个行客驶入丹克。要知道,一年中的这个季节,白昼还很短。他在丹克没有停留,车子正要驶出去,一名铺路石的工人抬起头,说了一句:“这匹马可累得够呛。”
的确,可怜的牲口只能慢点儿走了。
“您去阿拉斯吗?”那修路工又问道。
“对。”
“照您这种走法儿,没法儿早到。”
他勒住马,问那工人:“这儿离阿拉斯还有多远?”
“差不多足足有七法里。”
“怎么会呢?驿站手册标明只有五法里多一点儿。”
“唉!”那工人又说,“您还不知道前边在修路吧?从这儿开始再走一刻钟,您就会发现路被截断了,没法儿往前走了。”
“真的呀!”
“您要拐进左边那条去伽朗西的路,过了河,到康伯兰再往右拐,那条路从圣埃卢瓦山直达阿拉斯。”
“天要黑了,我会迷路的。”
“您不是本地人吧?”
“不是。”
“不是本地人,一路又净是岔道……这样吧,先生,”修路工又说道,“您想听听我的主意吗?您这匹马累了,还是回丹克吧。有一家很好的客栈,到那里住一夜,明天再去阿拉斯。”
“今晚我必须赶到。”
“这就是另一码事儿了。不过,您还是得去那家客栈,加套一匹马。马房伙计还可以给您带路抄近道。”
他接受了修路工的建议,退了回去,半小时之后,他又经过那里,但是这回添了一匹好马,拉着车飞驰而过。马房的一名伙计充当车夫,坐在车辕上。
然而,他觉得时间已经被耽误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
他们走上抄近的那条路。路况糟糕极了。车子从一条辙沟掉进另一条辙沟。他对车夫说:“要赶得同原先一样快,赏钱加倍。”
在一次颠簸中,车前横木折断了。
“先生,”车夫说道,“横木断了,没法儿套我这匹马了。夜间这条路太难走了,您若是肯回丹克过夜,明天一早就能到阿拉斯。”
他回答:“你有绳子和刀吗?”
“有啊,先生。”
他砍了一段树枝,权当横木。
为此又耽误二十分钟,不过,马车又奔驰了起来。
平野一片昏黑。夜雾低垂,断断续续的,匍匐在丘冈上,像炊烟似的散开。云隙间还有淡白的光亮。强劲的海风吹来,扫荡天边各个角落,发出的响动就像搬动家具的声音。一切隐约可见的景物,都摆出骇人的姿势。在浩荡的夜风中,多少事物在瑟瑟发抖。
寒风刺骨。从昨夜起他就没有吃东西。他隐约想起在迪涅城外旷野夜行的情景,那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想来恍若昨日。
他听见远处的钟声,便问那伙计:“几点啦?”
“七点,先生。八点钟就能到阿拉斯了,只剩下三法里了。”直到这时,他才第一次考虑这种情况,心中暗暗奇怪之前为什么没有想到:他这样千辛万苦,也许只是徒劳,他连开庭审案的时间都不知道,起码应当先把这事儿问清楚,就这样糊里糊涂往前走,不知有没有用,也实在太荒谬了。继而,他又在心里计算了一下:法庭往往在早晨九点钟开始审案;审理这件案子无须多少时间:偷苹果的事,很快就能结案;其余问题,只剩下证明他的真实身份了;四五个人作证,律师也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等他到场,恐怕已经完全结案了!
车夫快马加鞭,他们过了河,将圣埃卢瓦山抛在后面。
夜色越来越深沉了。
六 辛朴利思嬷嬷受考验
然而,就在这时候,芳汀却满心欢喜。
她折腾了一夜,咳嗽得厉害,发着高烧,接连做梦。早晨,大夫来诊视时,她还在说胡话。大夫神色有些惊慌,吩咐大家,等马德兰先生一回来就立即通知他。
整个上午,芳汀一直精神委顿,不爱说话。她用手把被单掐成褶儿,嘴里咕哝着数字,仿佛在估计里程。深陷的眼睛直勾勾的,几乎黯淡无光,有时闪亮一下,犹如灿烂的星光。仿佛在临近某种凄惨的时刻时,上天之光就要充满大地之光所离弃的人的身心。
每当辛朴利思嬷嬷问她感觉如何时,她总是照例回答:“很好,我想见马德兰先生。”
几个月前,芳汀丧失了最后的廉耻心、最后的羞耻和最后的欢乐,那时,她还算是自身的影子;可是现在,她成了自身的幽灵。生理疾病补充了精神疾病的作用。这个二十五岁的女子,额头已生满皱纹,面颊松弛,鼻孔收缩,牙齿松动,面容呈铅灰色,颈骨嶙峋,锁骨突兀,四肢羸弱,肌肤呈土灰色,新长出来的金发也杂有花白发丝了。唉!病痛催人老啊!
中午,大夫又来了,他开了药方,询问市长先生是否来过医务室,接着连连摇头。
平时,马德兰先生总是三点钟来探视。由于守时也是一种仁慈,他总准时到来。
将近两点半钟,芳汀就急不可待了。在二十分钟之内,她问了那位修女十几次:“嬷嬷,几点钟啦?”
三点的钟声敲响了。敲到第三下时,平时在床上翻身都困难的芳汀,却忽地坐了起来,两只枯瘦蜡黄的手紧紧抱在一起。修女听见她从胸中发出一声长叹,就好像要掀起一种重负。接着,芳汀转过头,眼睛盯住房门。
没人进来,房门根本没有打开。
她眼睛盯着门,就这样待了一刻钟,一动不动,就好像屏住了呼吸一样。嬷嬷不敢同她讲话。教堂钟声报了三点一刻。芳汀一仰身,重又倒在枕头上。
她一声不吭,又开始折被单。
半个小时过去了,随后一个小时也过去了,谁也没来。每次敲钟,芳汀都坐起来,望望门口,继而又倒下。
她的心事很明显,不过,她不提任何人的名字,既不怨天也不尤人,只是咳得很惨,就好像被鬼魂附体了。她脸色灰白,嘴唇发青,有时还微笑一下。
五点的钟声敲响了。嬷嬷听见她慢声细语地说道:“既然明天我要走了,今天他不该不来呀!”
马德兰先生迟迟不来,辛朴利思嬷嬷也深感诧异。
这时,芳汀望着床帏的天盖,那神态就像是要回想什么事情。忽然她唱起歌来,声音微弱如气息。修女在一旁聆听。下面就是芳汀唱的歌: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圣母玛利亚身穿绣花袍,
昨天她来到我的火炉旁,
对我说:“那天你向我乞讨,
面纱里是你要的小儿郎。”
赶紧跑进城,去买面纱巾,
再买针和线,还要买顶针。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仁慈的圣母,我在火炉旁,
安了装饰彩带的小摇篮。
我更爱你给我的小儿郎,
上帝拿最美的星也不换。
“夫人,用这块细布做什么?”
“给我新生的宝宝做衣衫。”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洗洗这布。”“哪里洗?到河边。”
“用布做漂亮裙子和衣裳,
我要绣花把衣裙全绣满,
这布千万别弄破别弄脏。”
“夫人,孩子没有了怎么办?”
“那就给我做一条裹尸单。”
我们要买些东西很好看,
在城外郊区散步又游玩。
蓝菊朵朵蓝,玫瑰朵朵红,
蓝菊朵朵蓝,我爱小心肝。
这是一首古老的摇篮曲,从前她唱着哄小珂赛特睡觉的,可是离开孩子之后,就再也没有想起过。如此柔和的曲调,她却以幽怨之声唱出来,真能催人泪下,连修女也不例外。这位嬷嬷见惯了肃穆的东西,也感到要流泪了。
钟敲了六点。芳汀仿佛没有听见。她似乎不再留意周围的事物了。
辛朴利思嬷嬷派一名侍女去工厂,问女门房市长先生是否回来了,是否很快能来医务室一趟,几分钟之后,侍女回来了。
芳汀始终一动不动,仿佛专注于自己的心事。
侍女低声对辛朴利思讲,市长先生不到早晨六点钟就出门了,不顾天气这样冷,也没有车夫,独自一人赶着一辆白马拉的双轮车,不知朝哪个方向去了。有人说看见马车拐上了去阿拉斯的大道,另一些人则说在去巴黎的路上肯定碰见过他。他走的时候像平常一样,非常和蔼,只对女门房说晚上不要等他了。
两个女人背对着芳汀的病床,嬷嬷问话,侍女回答,正这样悄悄说着话,芳汀却爬起来,跪到床上,双手紧握,撑在长枕上,头探在帐子缝里倾听,她像死人一般枯瘦得吓人,动作却像健康人一样灵活,显出肌体里某种病症所引起的焦灼不安。她突然喊道:“你们在那儿谈马德兰先生呢!说话声为什么这样小?他在做什么呢?为什么不来?”
她的声音突如其来,十分粗暴,两个女人以为听到了男人的叫喊,都惊慌地回过身来。
“回答呀!”芳汀喊道。
侍女结结巴巴地说:“门房对我说,今天他回不来了。”
“我的孩子,”嬷嬷说,“安静点儿,还是躺下吧。”
芳汀没有改变姿势,她又提高声音,用一种又急切又凄惨的语调说:“他回不来啦?为什么回不来?你们知道原因,刚才你们俩还在小声交谈。我要知道。”
侍女急忙对着修女耳语:“就说他在市政厅开会,走不开。”
辛朴利思嬷嬷的脸微微一红:侍女这是叫她说谎。但是从另一方面考虑,讲了实话,就会给病人一个严重打击,而芳汀病情严重,是经受不住的。嬷嬷脸红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多久,她抬起平静而忧伤的目光,看看芳汀说:“市长先生走了。”
芳汀又挺起身,坐到自己的脚跟上,两眼炯炯发光,痛苦的面容上绽开了从未有过的喜悦。
“走啦!”她高声说,“他是去接珂赛特啦!”
接着,她双手举向天空,那张脸的表情难以描绘。她嘴唇翕动,在低声祈祷。
她祈祷完了,又说道:“嬷嬷,我很愿意重新躺下,你们要我怎样我就怎样。刚才我太凶了,那样喊叫,请您原谅。那样喊叫非常不好,我完全明白。噢,我的善良的嬷嬷,看到了吧,我非常高兴。仁慈的上帝确实仁慈,马德兰先生也是仁慈的,想一想吧,他去蒙菲郿接我的小珂赛特去了。”
她重又躺下,帮着修女摆好枕头,吻了吻辛朴利思嬷嬷给她挂在脖子上的小银十字架。
芳汀汗湿的双手抓住嬷嬷的手,嬷嬷感到这种汗湿,心中很难过。
“今天早晨,他动身去巴黎了。其实,也用不着经过巴黎。蒙菲郿,就在来的路上偏左一点儿。昨天我跟他提起珂赛特,您还记得他是怎么说的吧?他说:‘快了,快了。’他是想给我一个惊喜。您知道吧?他让我签了一封信,好去德纳第家把孩子接回来。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不是吗?他们得交出珂赛特。他们的账全清了。清了账还扣留孩子,政府是不允许的。嬷嬷,不要打手势表示我不该说话。我高兴极了,感觉也非常好,一点也不疼了。我又能见到珂赛特了,我甚至觉得饿极了。快有五年没见面了。您想象不出来,孩子是多么叫人牵肠挂肚!而且,您会看到,她可爱极啦!您哪儿知道,她那粉红的小手指特别好看。一岁时,她那小手很可笑。就是这样……现在,她该长大了。有七岁了。长成大小姐了。我叫她珂赛特,其实她的名字叫欧福拉吉。对了,今天早晨,我望着壁炉上的灰尘,就忽然产生了一个念头:很快就能见到珂赛特了。上帝啊!真不该一连几年不见孩子!是应当好好想一想,人不是永远不死的!噢!市长先生走了,真好!天气很冷了,对不对?他至少披上斗篷了吧?明天他就能回到这儿了,对吧?明天就是大喜日子。嬷嬷,明天早晨提醒我,好让我戴上这顶花边小帽子。蒙菲郿,那是个好地方。当年,我是步行走过那条大道的。对我来说路很远。不过,驿车跑得飞快!明天,他就会把珂赛特带到这儿。这儿离蒙菲郿有多远?”
嬷嬷对距离毫无概念,答道:“哦!我认为他明天就能回到这儿。”
“明天!明天!”芳汀说,“明天我能看见珂赛特啦!您瞧见了,仁慈上帝的仁慈嬷嬷,我没有病了。我乐疯了。别人若是愿意,我还可以跳舞呢!”
如果谁在一刻钟之前见过她,一定会感到莫名其妙。现在她脸色红润,说话的声音又自然又有生气,整个人都化成微笑了。她自言自语,有时还会笑起来。母亲的快乐,就跟孩子的快乐差不多。
“好了,”修女又说,“现在您这么快乐,就该听我的话,别再讲了。”
芳汀把头放到枕头上,轻声说:“对,躺下睡吧,要听话,既然孩子就要回到你身边了。辛朴利思嬷嬷说得对。这里的人说得都对。”
于是,她不动了,连头也不转动,只是睁大了双眼,四处张望,一副快活的样子,但不再说话了。
嬷嬷放下床帷,希望她睡一会儿。
七八点钟之间,大夫来了。病房静悄悄的,他以为芳汀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进来,踮着脚尖凑到床边,微微掀开床帷,借着微弱的灯光,他看见芳汀那双平静的大眼睛正注视着他。
她对大夫说:“先生,你们会让她睡在我旁边的小床上,对吧?”
大夫以为她在说胡话。她又说:“您自己瞧瞧,这儿的空地儿正好能放下。”
大夫把辛朴利思嬷嬷拉到一边,嬷嬷便把事情向他解释了:马德兰先生外出一两天,病人以为市长先生去了蒙菲郿,我们没有把事情说破,况且她有可能猜对了。大夫也深以为然。
大夫走到床边,芳汀又说道:“喏,要知道,早晨,等她醒来,我就会向这可怜的小猫问好;夜晚,我不睡,可以听她睡觉的声音。她那极为柔和的呼吸,让我听着会有多舒服。”
“请您把手伸给我。”大夫说。
她伸出胳膊,笑着高声说:“哦!对了!真的,您还不知道!其实,我的病已经好了。珂赛特明天到。”
大夫十分惊讶。她的病情的确见好。胸闷减轻了。脉搏也变强了。一种突如其来的生机,使这个垂危的可怜人又有了活力。
“大夫先生,”她又说,“市长先生去接小宝宝了,这位嬷嬷告诉您了吧?”
大夫嘱咐要安静,避免受到任何刺激。他还开了药方:服金鸡纳树皮纯汁,夜里如果体温再升高,就服镇静剂。临走时他对嬷嬷说:“见好。托天之福,明天市长先生若是真的带孩子回来了,谁知道呢?有些病尤其出人意料,我们见过这样的病例:大喜的事儿会突然扼制疾病。我很清楚,她是肌体上患病,而且病情极重,但是这些事就是神秘难测!也许我们能救活她。”
七 到达即备回程的行客
我们撂在半路未叙的那辆马车,在将近晚上八点钟时,驶进阿拉斯驿站客栈的大门。我们一直注目的那个人下了车,漫不经心地回答客栈伙计的殷勤问候,打发走后添的那匹马,亲自将小白马牵到马棚;然后,他推开楼下弹子房的门,走进去坐下,双肘支在桌子上。他本想用六小时走完这段路程,结果竟用了十四小时。他扪心自问并无过错;然而,毕竟他也没有因此而感到恼火。
老板娘走了进来。
“先生过夜吗?先生用晚餐吗?”
他摇摇头。
“马房的伙计说,先生的马非常疲劳!”
这时他才打破沉默。
“那匹马明天早晨不能走吗?”
“唉,先生!它起码得歇两天。”
他又问道:“这里不是邮政局吗?”
“是这里,先生。”
老板娘带他到了邮局。他掏出身份证,询问当天夜晚能否乘邮车回海滨蒙特伊。邮差身旁的座位恰好空着,他便付钱订了下来。
“先生,”邮局职员说,“不要误了时间,半夜一点钟准时从这里出发。”
事情安排好之后,他出了客栈,在街上走着。
他不熟悉阿拉斯城,街道又昏暗,只好信步走去。而且,他似乎打定主意不向行人问路。他过了小克兰松河,闯入纵横交错的窄巷中,如同陷入迷宫一样迷失方向,恰巧一位绅士提着灯笼走过来。他迟疑了一下,终于决定上前打听,但首先还是前顾后盼,就好像怕人听见他要问什么事儿似的。
“先生,”他说道,“请问,去法院怎么走?”
“您不是本城人吧,先生?”那位年长的绅士答道,“那就随我走吧。我正巧要往法院那边走,也就是说往省政厅那边走。要知道,现在法院正在修缮,暂时改在省政厅审案。”
“刑事案件也在那边审理吗?”他又问道。
“当然了,先生。要知道,如今的省政厅,革命前原是主教府。1782年,德·孔吉埃先生任主教,他在那里建造了一个大厅。眼下就是在那个大厅里审案。”
绅士边走边对他说:“先生若是想看审理案子,时间恐怕晚了点儿。平时,六点钟就休庭了。”
说着话,他们走到了大广场,绅士指给他看一座黑黝黝的大楼,只见正面有四扇长窗还透出灯光。
“真的,先生,您真有运气,正好赶上。您瞧见那四扇窗户了吗?那就是刑事法庭。里边有灯光。看来案子还没有审完,一定是拖延时间,晚上继续开庭。您对那案子感兴趣吗?那是一桩刑事案件吗?您要出庭作证吗?”
他答道:“我来这儿不是为了什么案子,只想跟一名律师谈谈。”
“这就不同了,”绅士说,“喏,先生,那就是正门。那儿有站岗的。您登上大楼梯就是了。”
他按照那位绅士的指点,几分钟之后就来到了大厅,只见里面有许多人,人群中夹杂着穿长袍的律师,他们都在小声交谈。
穿黑袍的人,三五成群地聚在法庭门口,这样的窃窃私语,见了总会让人心惊胆战。这种人说的话,极少含有善意和恻隐之心,多半是事先做出的判决。这一堆一堆的人,在从旁经过并遐想的人看来,就好像幽暗的蜂窝,而嗡嗡喧扰的各种精灵,正在里面共同营造各式各样险恶的建筑。
这个宽阔的大厅只点着一盏灯,从前是主教府的前厅,现在充当法院的休息厅。一道两扇的门关着,隔开设为刑事法庭的大厅。
休息厅十分昏暗,他无须担心,碰到一位律师便问道:“先生,案子审到什么程度了?”
“审完了。”那律师答道。
“审完啦!”
他重复这句话的声调异常,以致那律师转过身来,问道:“对不起,先生,您也许是被告的亲戚吧?”
“不是。这里我谁也不认识。判刑了吗?”
“当然。不可能不判刑。”
“判了苦役?”
“终身苦役。”
他又问道,但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验明正身了吗?”
“什么正身?”律师答道,“无须验明正身。案子很简单。那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孩子。杀害婴儿罪得到证实,陪审团排除了蓄意犯罪,于是判了她无期徒刑。”
“那么是个女人啦?”他问道。
“当然啦。是李墨杉家的姑娘。您跟我谈的是哪件案子?”
“随便问问。案子既然审完了,大厅里怎么还亮着灯?”
“那是另一件案子,开庭审理快有两个小时了。”
“另一件什么案子?”
“哦!这件案子也一目了然。被告是个无赖,是个累犯,是个苦役犯,又作案偷窃了。名字我记不大清了。看那长相,就像个盗匪。单看那副长相,我就要把他送进苦役场。”
“先生,”他又问道,“怎么能进入审判大厅呢?”
“我想实在进不去了,里边人太多。不过,现在休庭,有人走了,等再开庭的时候,您不妨试试。”
“从哪儿进去?”
“走这扇大门。”
律师离开了。他站在原地,一时千头万绪,几乎一齐涌上心头。这个不相干的人所说的话,像一根根冰针,像一条条火舌,轮番钻透了他的心。他见案子根本没有审理完,便松了一口气,但他也说不清自己的感受,是满意还是痛苦。
他凑近几堆人,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轮要审理的案件特别多,庭长指示这一天安排两件简短的案子。先审理杀害婴儿案,现在正审这个苦役犯,这个累犯、“回头马”。这个人偷了苹果,不过似乎没有足够的证据,但证实了他从前在土伦苦役场服过刑。这样,他的案情就严重了。对他的审问和证人作证倒是结束了,但是律师还要辩护,检察官还要提起公诉,恐怕午夜之前完不了。看来这人要判刑。检察官很出色,他控告的人无一“幸免”,他还颇具才情,有时写诗。
一名执达吏守在进入法庭的门旁。他问执达吏:“先生,快开门了吧?”
“门不会打开了。”执达吏说道。
“什么?重新开庭,门也不开吗?现在不是休庭吗?”
“刚刚重新开庭,”执达吏答道,“但是门不会再开了。”
“为什么?”
“因为大厅里坐满了。”
“什么?一个座位也没有啦?”
“一个座位也没有了。门关上了,谁也不让进去了。”
执达吏沉吟一下,又补充说:“庭长身后倒有两三个座位,但他只允许官员坐。”
执达吏说罢,就转过身去。
他低着头往外走,穿过前厅,缓步走下楼梯,仿佛每下一级都迟疑不决。他很可能是在内心思索吧。从昨天起在他内心展开的那场激烈斗争并未结束,他无时不经历新的曲折。他走到楼梯转角便停下,背靠栏杆叉着双臂站着。忽然,他解开礼服,掏出皮夹,抽出一支铅笔,撕下一张纸,借着反射的光亮匆匆写下这样一行字:“海滨蒙特伊市长马德兰先生”。然后,他又大步登上楼梯,分开人群,径直朝执达吏走去,把纸条交给他,以不容置疑的口气说:“这条子送给庭长先生。”
执达吏接过纸条,看了一眼,就照办了。
八 贵宾席
海滨蒙特伊市长声望如此卓著,连他本人都没有料到。七年来,他的盛名传遍了下布洛内整个地区,后来又越过这小小的地区,传至相邻的两三个省。他创建墨玉制造工业,为繁荣首府做出了重大贡献。除此而外,海滨蒙特伊地区的一百八十一个乡,无不得到他的恩惠。而且在必要时,他还资助其他城市发展工业。例如,他通过信贷和基金的方式,及时支持了布洛涅的罗纱丁、弗雷旺的机械纺麻纱厂以及康什河畔布贝的水力织布厂。无论什么地方,一提到马德兰先生这个名字,大家都肃然起敬。阿拉斯和杜埃两城,都羡慕幸运小城海滨蒙特伊有这样的市长。
阿拉斯刑事法庭的这一审判庭长,是杜埃的御前咨议,他同所有人一样,也知道这个深深受到普遍崇敬的名字。执达吏轻轻打开会议厅通往法庭的门,走到庭长的扶手椅后面,躬身呈上我们刚才看到的写了那行字的纸条,他还补充了一句:“这位先生希望旁听。”庭长一见立刻肃然动容,急忙抓起笔,在纸条下端写了几个字,又交给执达吏,对他说道:“请他进来。”
我们这个不幸的主人公,直到执达吏回来,还站在原地,保持原来的姿势。他在胡思乱想中听见一个人对他说:“先生肯赏光随我走吗?”同一个执达吏,刚才转过身去不理睬他,现在却向他一躬到地了,同时把纸条递给他。当时正巧离灯不远,他打开纸条读道:“刑事庭长谨向马德兰先生致敬。”
他双手握着纸条,就仿佛这些字给他留下一种奇特的苦味。
几分钟之后,他独自立在一间会议室里,只见四周镶了护壁板,气象森严,一张绿台布的桌子上点着两支蜡烛。他耳边还回响着执达吏刚才走时说的话:“先生,您来到会议室,只需扭动门上这个铜把手,您就会进入法庭,到了庭长先生的扶手椅后面。”这些话同他刚才走过狭窄走廊和黑暗楼梯的模糊记忆,在他的头脑里搅在一起了。
执达吏留下他一个人。最后的时刻到了。他试图收拢心思,但只是徒劳。思想中的一条条线索,就在人最需要将其系在生活惨痛的现实上时,却偏偏在头脑里全部中断。他恰恰来到了法官辩论并判罪的地方。他平静而又呆呆地观看这个宁静而可怕的厅室,想到多少生命曾在此断送,等一会儿,他的名字也要在这里回响,而此刻,他的命运正通过这里。他瞧瞧四壁,又瞧瞧自己,心中暗暗称奇,竟然是这间大厅室,竟然是他自己。
他超过二十四小时没吃东西了,乘车颠簸使他疲惫不堪,然而他并不觉得,他似乎对什么都没有感觉了。
他走近墙上挂的一个黑镜框,只见玻璃里面压着一封旧信,是巴黎市长兼部长若望·尼古拉·巴什的亲笔,日期为二年[233]6月9日,这个日期一定是写错了,信中向这一镇通告了在家被捕的大臣和议员名单。此刻谁若是能看见并观察他,准会以为他对这封信很感兴趣,因为他眼睛盯在上面,一连念了两三遍。但他并未留意,没有觉得是在念信,心中只想着芳汀和珂赛特。
他一边遐想,一边转过身子,目光接触到通往法庭的这扇门的铜把手。他几乎忘记了这扇门,平静的目光落到门上,注视铜把手,接着变得愕然而凝注,渐渐恐慌起来。豆大的汗珠从他的发间冒出来,流到鬓角。
有一阵,他打了个手势,这动作难以形容,有几分专横和抗争,但分明在表示:“见鬼!还有谁逼我不成?”他猛地转过身,看见前面就是他刚才进来的那扇门,随即走过去,打开门跨出去了。他离开那间屋,到了外面,来到走廊。这是一条狭窄的长廊,中间有高低不等的台阶,有些小窗口,还拐来拐去,稀稀地安了几盏照明灯,类似病房里的守夜小油灯,这是他进来时经过的走廊。他长出一口气,侧耳细听,背后毫无动静,前面也毫无动静,他开始逃跑,就好像有人追赶似的。
他在长廊里跑过了好几个拐弯,又停下听听周围,还是同样寂静,同样昏暗。他气喘吁吁,脚步踉踉跄跄,只好扶住墙。石墙是冰凉的,他额头上的汗也是冰凉的,他打了个寒战,又直起身子。
他就这样独自站在黑暗中,因为冷也或许是别的缘故而浑身发抖。他又冥思苦想起来。
但他已冥思苦想了一整夜,冥思苦想了一整天,只能听见他内心里一个声音在说:“唉!”
一刻钟就这样过去了。最后,他低下头,惶恐不安地叹息一声,双臂垂下,又往回走了。他脚步迟缓,仿佛精疲力竭,就好像他在潜逃中被人追上,又被拖了回去。
他又回到会议室。他看到的第一件东西便是门把手。这个门把手是铜的,又圆又光滑,在他看来,像一颗可怕的星一样闪闪发亮。他望着门把手,好似羔羊望着老虎的眼睛。
他的目光难以移开。
他不时向前挪一步,凑近这扇门。
他若是倾听,就会听见隔壁大厅有声音,好似嘈杂的低声耳语。不过他没有听,也就听不见。
突然,他走到了门口,连他自己也不清楚他是如何走近的。他神经质地抓住门把手,将门打开。
他进入了审判庭。
九 罪证拼凑所
他向前跨了一步,下意识地反手带上门,站着观察起眼前的场面。
这是一个相当宽敞的圆厅,灯光昏暗,时而满堂喧哗,时而鸦雀无声;审理一桩刑事罪案的整套机器,正以庸俗而阴森的郑重姿态,在人群中间运转。
在他所置身的大厅这一端,一些身穿旧袍的陪审官,正心不在焉地啃着手指甲或是合上眼皮。另一端则是衣衫褴褛的听众、姿势各异的律师、相貌老实而凶狠的士兵。再看厅壁的护板脏兮兮的,天棚也脏兮兮的;桌子上铺的绿色哔叽台布已经发黄了;几扇门被手摸得污黯;壁板的钉子上,挂着几盏小咖啡馆常用的油罐灯,光冒烟却不亮;桌上还有几个燃着蜡烛的铜烛台。总之,厅里又昏暗,又丑陋,又凄惨,然而整个场面却具威严的气象,只因能在其中感到被称为法律的人的威力,以及被称为正义的神的威力。
大厅里的人谁也没有注意他,他们的目光全部射向唯一的点上,那就是在庭长左首,沿墙靠一扇小门的一张白木条凳。那条凳由几支蜡烛照亮,上面坐着一个人,左右各有一名法警。
凳上坐的就是那人了。
他没有寻找,却见到了。他的视线自然而然移了过去,好像事先就知道那人在哪儿。
他仿佛看到了自己,不过变老了,但不是说相貌酷似,而是说神态外表一模一样。那人的头发乱蓬蓬地竖起,一对眸子粗野而惶惑,身穿外套,正像他进迪涅城那天的模样,怨恨冲天,而十九年间在牢狱石地上收集的泄愤和恶念,全部珍藏在心里。
他打了个寒战,心中暗道:“天主啊!难道我要恢复老样子吗?”
那人看上去少说六十岁,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粗鲁、愚钝和惶遽的神色。
大家听到门的响声,便给他闪开位置。庭长回头望去,明白进来的人物就是海滨蒙特伊市长,便向他点头致意。检察官因公务几次到过海滨蒙特伊城,早已认识马德兰先生,现在见他到来,也同样向他致敬。而他却没大留意,只是呆望着,眼前呈现出一种幻觉。
这些审判官、书记、法警,这群幸灾乐祸来看热闹的人,这场面,他见过一次,在二十七年前见过。这些害人精,他如今又看到了,就在眼前,在眼前晃动。他们确实存在,不再是他回忆出来的景象,也不是他脑海中的幻影,而是真正的法警、真正的审判官、真正的听众,都是有血有肉的人。大势已去,他从前经历的骇人听闻的场面,现在又在他周围出现,活生生的,因其现实存在而尤为可怖。
这一切在他眼前张牙舞爪。
他吓得魂不附体,闭上眼睛,在心灵深处叫喊:“决不!”
他的另一个自我就在那里,这真是命运的一场恶作剧,他的思想混乱,几乎要发疯了!受审的那个人,大家都叫他冉阿让。
全部齐备。同样的排场,夜晚的同一时间,审判官、法警和听众,也几乎是同样的面孔。只不过,庭长脑袋上方有个耶稣受难像,这是他受审那年代的法庭所没有的东西。审判他的时候,上帝缺席了。
他背后有一张椅子,他便颓然坐下,唯恐别人看见。他坐下之后,脸正好躲在审判官公案的一堆案卷后面,全厅的人都看不见了。现在,他可以躲在暗处看别人了。他逐渐镇定下来,也完全恢复了现实感,达到心情平静而能够倾听的程度。
巴马塔林先生是陪审团成员。
他用目光寻找沙威,但是没有看见。证人席被书记员的桌子遮住了。而且,前面也说过,厅里的灯光很暗。
他进门的时候,被告的律师刚宣读完辩词。大家的注意力达到顶点,案子已经审了三个小时。在这三个小时里,大家注视着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极其愚蠢或极其狡猾的无赖,看着他被似是而非的可怕罪状渐渐压垮。我们已经知道,这人是个流浪汉,他拿着一根有熟苹果的树枝,在田野里被人发现,那是从附近皮红园中的苹果树上折下的。这人究竟是干什么的?已经调查过了,刚才又听了几个人的证词,众口一词,通过辩论也更加清楚了。起诉状指出:“我们抓住的这个人,不仅仅是偷果实的贼,偷农作物的贼,而且还是个匪徒,是一个潜逃的罪犯,一个从前的苦役犯,是危险的暴徒,一个缉拿已久名叫冉阿让的坏蛋。八年前,他从土伦苦役场监狱放出来,在大路上又手持凶器,抢劫了一个叫小杰尔卫的通烟筒的孩子,触犯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条,一旦证实该犯身份,则另外追究抢劫罪。最近,他又犯了偷窃罪。这是罪上加罪。先判处他的新案,再算他的老账。”被告面对这种指控,面对证人异口同声的肯定,显得莫名其妙。他又摇头又摆手,一味否认,再不就两眼望着天棚。他说话吞吞吐吐,回答问话也迟迟疑疑,不过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在否认。他像个傻瓜一样,面对着在他周围列成阵势的所有这些聪明人,又像个外来人,陷入这一圈人的围攻,然而,这确实是他的最可怕的未来,指控越来越真实了。这种充满诬陷的判词步步向他进逼,大家见此情景,比他本人还要不安。一旦证实他确是冉阿让,接着就要判他对小杰尔卫的抢劫罪,那就不只是终身苦役,还有可能被处死。他究竟是什么人?他这样冥顽不化究竟是怎么回事?是愚蠢还是狡猾呢?他完全明白,还是根本不懂呢?对这些问题,众说不一,陪审团似乎也有分歧。这件案子既骇人听闻,又令人称奇;案情不但模糊不清,而且幽深难测。
律师辩护得相当出色,他使用的外省语言,早已形成讼师的雄辩。从前,不论巴黎的律师,还是罗莫朗丹或蒙布里宗的律师无不采用这种词藻,如今已成为古典,除了在法庭上就不大讲了,这是因其音调洪亮,语势庄严,适于讼师如簧的巧舌。在这种语言中,夫妻称为“配偶”,巴黎称为“文明和艺术中心”,国王称为“君主”,主教大人称为“高级神职人员”,检察官称为“复仇的才辩无双的代言人”,律师的辩护词称为“刚刚聆听的高论”,路易十四世纪称为“大世纪”,剧院称为“墨尔波墨涅[234]圣殿”,当政的王族称为“列王的高贵血统”,音乐会称为“音乐大典”,一省的统领将军称为“威名远震的武士某某”,神学院的学生称为“幼嫩的长礼服”,推给报纸的谬误称为“在刊物栏中散布毒素的欺诈行为”,等等,等等。律师首先解释了偷苹果事件,把这事说得文雅,确实是个棘手问题;不过,贝尼涅·博须埃本人在悼词中,还不得不提到一只母鸡,发表一通宏论,并能自圆其说。[235]律师断言,偷苹果的行为,并没有被证明是事实。他以辩护人的身份,坚持称他的委托人为尚马秋,并说谁也没有看见尚马秋逾墙或折断果枝。他拿着这根树枝,被人抓住了(这位律师更愿意称之为“枝丫”);其实这是他从地上拾起来的。反证又在哪里呢?……显然有个贼,他爬过墙,偷折了这根果枝,后来慌神儿了就丢弃在地上。然而,何以证明那贼就是尚马秋呢?只有一点凭证,就是他当过苦役犯。律师也不否认,这种身份不幸得以证实,被告在法夫罗勒住过,当过树枝修剪工,尚马秋这个名字也可能从让马秋转化而来,这一切都是事实;而且,四名证人都毫不迟疑,一眼就认出尚马秋是苦役犯冉阿让;对于这些指控,对于这些证词,律师只能拿他的委托人的否认,即当事人的否认来反驳;就算他是苦役犯冉阿让,这就能证明他是偷苹果的贼吗?充其量这也是一种推测,毫无证据。不错,被告确实采用了“一种拙劣的辩护方式”,而他的辩护人“本着诚意”,也应当承认这一点。被告执意否认一切,否认偷窃和他的苦役犯身份。他若是承认第二点,肯定要好多了,很可能赢得各位陪审官的宽宥;律师也曾劝他这样做,但是被告执意不肯,显然以为什么也不承认就能保全自己。这是错误的。然而,我们难道不应当从中看出他的智力有缺陷吗?这人显然有点痴呆。在监狱中长期受罪,出狱后又长期受穷,他已经变得迟钝了,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被告申辩得很糟,难道这就成为判他罪的理由吗?至于小杰尔卫事件,律师无须争论,这与本案毫无关系。最后,律师恳请陪审团和法庭,如果他们认为被告显然就是冉阿让,那也要按擅离监视地点论处,不能按苦役犯累犯罪严惩。
检察官反驳律师,他像所有检察官通常表现的那样,言辞激烈,妙语连珠。
他祝贺辩方律师的“忠诚”,并巧妙地利用这种忠诚。他从律师让步的几个方面攻击被告。律师似乎同意被告就是冉阿让。他记下了这一点。那么,此人确是冉阿让了。这一点在控词中已经确认,就不容置疑了。检察官再从这一点出发,以指桑骂槐的巧妙手法,追溯罪恶的根源和起因,抨击浪漫派的不道德,把尚马秋,更确切地说,把冉阿让的犯罪行为,归咎于这种邪恶文学的影响,说得煞有介事;须知当时浪漫派刚刚兴起,就被《金焰》和《天天报》两家报纸的评论家斥为“撒旦派”。他谈得淋漓尽致,这才转到冉阿让本人身上。冉阿让是个什么东西呢?于是又描绘一番,说冉阿让是个狗彘不食的怪物,等等。这种描绘的范例取自德拉门[236]的语录,虽然对悲剧创作毫无补益,但是天天向法庭提供大量舌战的炮弹。听众和陪审团都为之“战栗”。检察官描述完了,又巧鼓舌簧,以期博得次日《省府公报》的高度赞扬:“就是这样一个人,等等,等等,等等,流浪汉,乞丐,贫无立锥之地,等等,等等,一贯为非作歹,罚做苦役也不知悔改,抢劫小杰尔卫的罪行就是明证,等等,等等,就是这样一个人,公然行窃,在大道上被人当场抓获,只离他偷逾的围墙几步远,手中还拿着偷窃之物,人赃俱在,还矢口否认,行窃、爬墙,全部抵赖,连自己的名字都抵赖,甚至连身份都抵赖!且不说有那么多证据,就说四名证人,沙威,正直的警探沙威,以及三个犯了罪的伙计,苦役犯勃列维、舍尼帝和克什帕伊,全都认出他来。众口一词,铁证如山,他怎么能抵赖得了呢?他还矢口否认。多么冥顽不化!诸位陪审员先生,请你们主持正义,等等,等等。”在检察官演讲的过程中,被告张开大嘴听着,惊奇的神态中掺杂着几分赞赏。显然他十分惊诧,一个人竟然如此能言善辩,就在指控最有力的时候,检察官口若悬河,无法遏制,刻薄的话如急风暴雨,将被告团团围住;可是被告却不时摇摇头,缓缓地从右到左,再从左到右,而且从一开始辩论,他就只以这种默然的忧伤动作来抗议。
离他最近的听众,有两三回听见他咕哝:“没有问过巴卢先生,就只能这样胡说八道!”检察官提请陪审团注意,这种装疯卖傻的态度,显然是处心积虑的,非但不能表明他愚蠢,反而表明他机灵、狡猾且惯于欺骗法庭,并将这人的“劣根性”暴露无遗。最后,他保留在小杰尔卫案件上的指控,并要求严厉惩处。
大家还记得,这就意味暂时判处终身苦役。
被告律师站起来,首先祝贺“检察官先生”的“高论”,接着又极力反驳,但已绵软无力,显然他立足不稳了。
十 否认的方式
到了该结束辩论的时刻。庭长让被告起立,向他提出例常的问题:“您还要补充什么为自己辩护的话吗?”
这个人站起来,双手揉搓着破烂不堪的帽子,仿佛没有听见。
庭长又重复问了一遍。
这人总算听见了。他似乎听懂了,如梦初醒一般动了动,抬眼环视周围,瞥见听众、法警、他的律师、陪审团、司法官员,他把那巨大的拳头往坐凳前的木栏杆上一撂,又环视一遍,目光突然盯住检察官,开口讲话了,就好像决堤一样。那些话毫不连贯,猛烈躁急,杂乱无章又相互撞击,拥挤着要同时从嘴里冲出来。他说:“我有话要说。从前在巴黎我当过大车匠,就是给巴卢先生干活。这行当很苦。当车匠,成年累月要在外面干活,在院子里,只有在像样的东家那里还算有个棚子,但是从来没有在安了门窗的车间里干过活,因为这活占地方,明白吧?冬天冷极了,就拍打自己的胳膊取暖;可是东家不愿意,说这样耽误工夫。铺石地上冻了冰,用手摆弄铁器,真够人受的。一个人很快就给折腾垮了。干这行当,年龄不大,人就老了。到四十岁,就算活到头了。我呢,有五十三岁了,受了不少罪。还有,那些工匠,都特别尖酸刻薄!年龄稍微大一点儿,就叫人家老傻瓜,老畜生!工钱也减了,每天我只能挣三十苏了,东家拿我的年龄当借口,尽量少给我钱。此外,我还有个女儿,在河边给人洗衣裳,也能挣点儿钱。我们父女二人,日子还过得去。她也够受罪的。半截身子整天泡在洗衣桶里,不管下雨下雪,也不管割脸的寒风,上冻也一样,也还得洗,有些人没有多少衣裳,等着换洗,你不洗,活儿就丢了。洗衣板也全是缝儿,到处往下漏水,弄你一身,裙子和衬裙全湿了,还往里边浸。她也在红娃娃洗衣场干过,那里使用自来水,不用站在洗衣桶里,对着水龙头洗就行了,在身后的水池里漂净。那是在房子里干活,身上就不那么冷了。不过,那里面的水蒸气太厉害了,能熏坏你眼睛。她晚上七点钟回来,赶紧上床睡觉,实在太累了。她丈夫常打她。她已经死了。我们没有过上快活的日子。她是个本分的姑娘,不去跳舞,总是安静地待着。记得有一次狂欢节,晚上八点钟她就睡觉了。就是这样。我讲的句句都是老实话。打听一下就知道了。噢,是啊,打听打听!我真笨!巴黎,那是个无底洞。谁认识尚马秋老头儿呢?可是,我把巴卢先生告诉你们了。去巴卢先生家里瞧瞧。说完这些,我不知道还要我干什么。”
这人住了口,但仍旧站着。他讲这些事时,声音又高又急,恶狠狠的,天真的口气里带了几分火气和粗野。中间他停下一次,跟听众席上的一个人打招呼。他说明的情况,好像随意抛出来的,如同打出的一声声嗝逆,还伴随樵夫劈柴那样的动作。他讲完了,听众哄堂大笑;他注视大家,看见大家笑了,不禁莫名其妙,自己也跟着笑起来。
这情景实在凄惨。
庭长态度和蔼,又注意听人讲话,现在他开始高声发言。
他提请“各位陪审员先生”注意巴卢先生,“被告声称从前雇他干活的那个车匠,在法庭上援引无效。那人破产了,现在下落不明”。接着,他转向被告,要他注意下面说的话,并且补充说:“您现在这种处境,必须认真考虑。推定您有重大嫌疑,可能会带来严重后果。被告,为了您自身的利,我最后一次督促您,要明确解释这两件事实:第一,您有没有越过皮红园的围墙,有没有折断树枝并偷窃苹果,也就是说,有没有犯越墙盗窃罪呢?第二,您是不是那个释放了的苦役犯冉阿让?”
被告摆出一副应对自如的样子,摇了摇头,就好像他完全明白,要怎么回答也胸有成竹似的。他张开口,转向庭长,说道:“首先……”
他随即看了看帽子,又望了望天棚,戛然住口了。
“被告,”检察官声色俱厉地说,“您要注意。您总是答非所问。您这样语无伦次,就等于不打自招。您明明不叫尚马秋,而是苦役犯冉阿让,您隐姓埋名,先用母姓改为让马秋,去了奥弗涅,又改为尚马秋;其实您生在法夫罗勒,在那里当树枝剪修工。您明明跳墙进入皮红园,偷了熟苹果。陪审员先生们会做出判断的。”
被告本已坐下,等检察官讲完,他忽地站起来,高喊道:“您这人,太坏啦!这就是我刚才要说的意思,当时没有想到合适的词儿。我什么也没有偷。我不是天天能吃上饭的人。那天我从埃利来,经过一个地方,刚下过大雨,田地一片黄泥浆,沼泽都漫出水来,路边的沙子里只钻出小草茎;我看见地上有一根树枝,上边有苹果,就拾起来,没承想惹起这么大的麻烦。我已经坐过三个月的牢,现在又被人押来押去,除了这些,我没法儿说什么,别人指控我,对我说:‘回答吧!’这位警察挺和气,小声对我说,‘回答吧。’我不知道怎么解释好,我是个穷人,没有念过书。你们瞪着眼睛看不见,真不应该。我没有偷,东西本来就在地上,是我拾起来的。你们说什么冉阿让、让马秋!那些人我不认识,他们都是乡下人。我是在济贫院大街给巴卢先生干活的。我叫尚马秋。要是你们说得出我出生在什么地方,就算你们有本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不是人人来到世上就有房子住。有房子住就太舒服了。我想我的父亲和母亲是四处流浪的人。再说,我也不知道。我小时候,别人叫我小家伙,现在,别人叫我老家伙。这些就是我洗礼的名字。随便你们叫哪个。我到过奥弗涅,我到过法夫罗勒,见鬼!那又怎么样?难道没有在苦役场关押过,就不能去过奥弗涅,就不能去过法夫罗勒吗?告诉你们,我没有偷东西,我是尚马秋老头儿。我在巴卢先生那里干过活儿,就住在他家里。你们这样胡说八道,真让我烦透啦!你们这帮人,干吗缠住我不放呢?”
检察官仍站在那里,他向庭长说:“庭长先生,被告语无伦次,但十分狡猾,无非是要装疯卖傻,极力抵赖,可是我们有言在先,他绝不会得逞。面对这种狡赖,我们只能请庭长先生和法庭再次传讯囚犯勃列维、克什帕伊和舍尼帝,以及探长沙威,最后一次让他们证明,被告就是苦役犯冉阿让。”
“我请检察官注意,”庭长说,“探长沙威因有公务,作证之后便离开法庭,甚至离开本城,到邻县去了。我们征得检察官先生和辩方律师的同意,准许他离去。”
“不错,庭长先生,”检察官又说道,“沙威先生既然已经离去,我认为有必要请各位陪审员先生回想一下,刚才他在这里所说的话。沙威是个受人尊敬的人,他在完成下层但又重要的职守方面,表现出色,一向正直廉洁,不徇私情。他是这样作证的:‘我甚至不用精神上的推定和物质上的证据,就能戳破被告的否认。我完全认得他。这个人不叫尚马秋,而叫冉阿让,从前是个非常凶狠、非常可怕的苦役犯。万分遗憾,因服刑期满而不得不释放他。他因重大盗窃罪而判了十九年苦役。他企图越狱达五六次之多。除了小杰尔卫和皮红园两桩窃案之外,我还怀疑他曾在已故迪涅主教大人家中行窃。我在土伦苦役场监狱当副典狱长时经常见到他。再重复一遍,我完全认得他。’”
这种十分精确的证词,似乎引起了听众和陪审团的强烈反应。最后,检察官坚持说,虽然沙威缺席,还是要再次传讯另外三名证人,郑重听取勃列维、舍尼帝和克什帕伊作证。
庭长将一张传票交给执达吏。不一会儿,证人室的门就开了,执达吏由一名法警保护,将囚犯勃列维带了进来。听众都非常紧张,所有胸膛一齐跳动,仿佛只有一颗心脏。
老苦役犯勃列维身穿黑灰两色囚衣,六十来岁,长着一副企业家的长相,却又有一副无赖的神态。有时这两者并行不悖。他总干坏事,结果锒铛入狱,在狱中当上了类似看守的职务。监狱头目对他这样评价:‘他总想效犬马之劳。’狱中的忏悔师也证明他有良好的宗教习惯。不要忘记这件事发生在复辟时期。
“勃列维,”庭长说,“您受过一种终生耻辱的刑罚,不能宣誓……”
勃列维垂下目光。
“然而,”庭长又说道,“一个人受到法律的贬黜,只要上帝怜悯并恩准,他还是会有荣誉和公道的意识。在这种决定性的时刻,我就是要唤起他的这种意识。如果这种意识在您身上还存在,我希望如此,那么在回答我之前,要仔细考虑,要想到您的一句话,一方面可以断送这个人,另一方面可以让法庭了解真相。这是庄严的时刻,您若是认为自己先前的证词不对,改口还来得及。被告,起立。勃列维,仔细瞧瞧被告,好好回忆一下,再凭着良心告诉我们,您是否坚持认为,这个人就是您从前的狱友冉阿让。”
勃列维打量了一下被告,转身对法庭说:“不错,庭长先生,我是第一个认出他的,现在我也不改口。这人就是冉阿让。1796年入土伦监狱,1815年出狱。我出狱要晚一年。现在,他的样子有点痴呆,大概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在狱中他可阴阳怪气了。没错,我认得他。”
“您去坐下吧,”庭长说,“被告,站着别动。”
舍尼帝又被押上来了。他身穿红囚衣,头戴绿帽子,一望便知是终身苦役犯。他在土伦苦役场监狱服刑,是因为这件案子才被从监狱里提出来的。他有五十岁左右,个头儿矮小,满脸皱纹,皮肤蜡黄,一副厚颜无耻的样子,性情急躁,好冲动,四肢和全身都显示出一种病态的羸弱,而眼神却蕴含无穷的力量。狱友遂送给他一个绰号,叫作“否上帝”。
庭长大致向他重复了对勃列维说过的话,提醒他因丧失名誉而无权宣誓。舍尼帝听到这儿便抬起头,面对面注视听众。庭长让他集中精神,又像刚才问勃列维那样,问他是否坚持说认得被告。
舍尼帝放声大笑:“见鬼!我是否认得他!我们有五年被锁在同一条铁链上。怎么,老兄,你在赌气哪?”
“去坐下吧。”庭长说道。
执达吏又把克什帕伊带了上来。他也被判了终身徒刑,跟舍尼帝一样,是从狱中提出来的,身穿红色囚衣。他原是卢尔德地区的农民,是比利牛斯山区长得像熊一样的人。从前,他在山里放牧,又从牧人沦为强盗。比起被告来,克什帕伊同样粗野,而且显得更加愚痴。这类不幸的人,始由自然造成野兽,终由社会打成苦役犯。
庭长说了几句深沉而感人的话想打动他,又像问另外两名证人那样,问他是否能毫不犹豫且毫不含混地坚持说他认得眼前这个人。
“他是冉阿让,”克什帕伊说,“他特别有劲儿,我们都管他叫‘千斤顶’。”
这三个人的指证显然是老实诚恳的,在听众中间引起对被告不利的议论,而每多一个证词,这种议论声就越高,持续的时间也越长。被告听他们作证时,一直满脸惊讶,据起诉书称,这是他主要的自卫办法。听到一个证人讲完时,看守他的法警就听见他咕哝了一句:“嘿!一个亮相啦!”听了第二个证人的话,他几乎带着满意的神情,稍微提高点嗓门儿又说道:“好哇!”听完第三个证人讲话,他就嚷了一声:“精彩!”
庭长问他:“被告,您听见了,还有什么话要讲吗?”
他回答:“我要说:‘精彩!’”
听众哄闹起来,几乎波及陪审团。显而易见,这人完蛋了。
“执达吏,”庭长说,“让大家肃静。我要宣布辩论结束。”
这时,庭长那边有人动了动,只听一个声音喊道:“勃列维、舍尼帝、克什帕伊!你们看这边。”
这声音十分凄厉骇人,全场人听了无不毛发倒竖,目光一齐投向那一边。坐在庭长身边贵宾席上的一个人刚站起来,他推开审判席和法庭之间的栏栅门,走到大厅中央站定。庭长、检察官、巴马塔林先生,以及不少人都认出他来,异口同声地喊道:“马德兰先生!”
十一 尚马秋越发惊奇
正是他。书记员的灯光正好照见他的脸。他的帽子拿在手中,衣着很整齐,礼服也扣得紧紧的。他脸色十分苍白,浑身微微发抖。刚到阿拉斯时,他的头发还是花白的,现在已经全白了。到这儿不过一个小时的工夫,头发就全然变白了。
大家都抬起头。引起的轰动是难以描绘的,旁听者一时全愣住了。那声音十分凄惨,而站在那儿的人却十分平静,起初大家都莫名其妙,心中纳罕是谁喊了那一嗓子,难以相信那可怕的叫喊,会是这个神态自若的人发出来的。
这种惊疑仅仅持续了几秒钟,未待庭长和检察官开口讲句话,未待法警和执达吏动一下,此刻还被大家称为“马德兰先生”的这个人,已经走向证人克什帕伊、勃列维和舍尼帝。
“你们认不出我来了吗?”他问道。
他们三人目瞪口呆,只是摇摇头,表示根本不认识他。克什帕伊胆怯地行了个军礼。马德兰先生转向陪审团和法庭,声音和婉地说道:“各位陪审员先生,让人把被告放了吧。庭长先生,让人逮捕我吧。你们追捕的人不是他,而是我,我叫冉阿让。”
人人都敛声屏息。一阵惊愕之后,又是一阵死一般的沉默。大厅里弥漫着宗教的敬畏气氛,每当某种崇高之举要实现的时候,众人就会被这种敬畏气氛所震慑。
这时,庭长脸上现出既同情又感伤的表情,他同检察官迅速交换了一下眼色,又同陪审员低语几句,这才以大家都明了的声调询问听众:“这里有医生吗?”
检察官也发言了:“陪审员先生们,这个事件实在离奇,实在意外,打扰了审判,使我们,也同样使你们产生了无须言明的感觉。诸位都认识海滨蒙特伊市市长,尊敬的马德兰先生,至少也知道他的大名。听众之间如果有医生,我们也同庭长先生一起恳请他出来,照顾一下马德兰先生,并护送他回去。”
马德兰先生绝不让检察官讲完,他口气十分温和,但又断然地抢过话头。下面就是他讲的一番话,这是一位旁听者在退堂后,立刻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的;在将近四十年前听到这些话的人,如今还感到这些话在耳边回响。
“我感谢您,检察官先生,不过,我没有疯癫。您这就会明白的。您险些铸成大错,快释放这个人吧,我要尽一项义务,我才是这个不幸的罪犯。这里唯独我看得清楚。我来告诉你们真相。此刻我的所作所为,在天上的上帝在注视着,这也就足够了。既然我来了,您就可以逮捕我。然而,我曾经尽力向善,更名改姓,隐藏身份,发了财,又当上市长,就是为了回到善良人的行列里。看来是行不通了。总之,许多事情我还不能讲,不能向你们叙述我的一生,有朝一日大家会知道的。我偷了主教大人的东西,这是真的;我抢了小杰尔卫的钱,这也是真的。别人告诉你们,冉阿让是个穷凶极恶的人,这话说得有道理。这也许不是他一个人的过错。各位审判官先生,请听我说,像我这样一个堕落的人,不应当指责上天,也不应当告诫社会。不过,要知道,我极力摆脱的那种侮辱,实在是害人的东西。苦役场制造苦役犯。你们若是愿意,请想一想这个问题。入狱之前,我是一个可怜的乡下人,智力很低,像个傻瓜。牢狱改造了我,我原先愚蠢,后来变得凶恶了;原先是块劈柴,后来变成了焦木。严厉的惩罚毁了我,后来宽厚和仁慈又救了我。哦,对不起,你们还听不懂我说的这些话。你们在我家壁炉的灰烬里,能找见七年前我抢小杰尔卫的那枚四十苏银币。我不用再说什么了。抓起我来吧。上帝啊!检察官先生还摇头,您说:‘马德兰先生疯了。’您不相信我。这实在叫人难过。至少,千万不要判处这个人!怎么!这些人都认不出我啦。我真希望沙威在场,他一定能认出我来。”
他讲这番话的声调里所包含的宽厚的忧伤、凄怆的意味,是绝难描绘出来的。
他转向三名苦役犯:“喂,我可还能认出你们!勃列维,您还记得吧?”
他住了口,犹豫一下,又说道:“你在狱中用的织成花格的背带,你还记得吧?”
勃烈维颤抖了一下,神色惶惑地从头到脚打量他。他继续说道:“舍尼帝,你的绰号叫‘否上帝’。你整个右肩都是很深的烧伤疤,因为你想去掉TFP三个字母的烙印,有一天就把肩膀伸进一盆炭火里,然而字母还是看得见。你回答,对不对?”
“对。”舍尼帝答道。
他又对克什帕伊说:“克什帕伊,你左臂肘弯旁边,用烧粉文了蓝色字母,是皇帝在戛纳登陆的日子,即1815年3月1日。你把衣袖撩起来。”
克什帕伊将袖子撩了起来。他周围所有的目光都投向他赤露的手臂。一名法警拿来一盏灯:胳膊上果然有这个日期。
这个不幸的人转向听众和法官,他脸上的那副笑容,当年目睹过的人至今想起来还会难受。那是胜利的微笑,也是绝望的微笑。“现在你们明白了,我就是冉阿让。”他说道。
在这法庭上,再也没有审判官,没有控告方,没有法警了,只有凝视的眼睛和感动的心。谁也不记得自己要扮演的角色:检察官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起诉,庭长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主持审判,被告律师忘记他在那里是为了辩护。令人惊讶的是,谁也没有提出问题,谁也没有行使职权干预。这种景象的最奇妙之处,就在于它抓住了每一颗心灵,并把所有见证人变为观赏者。也许谁也不明白自己的感受;毫无疑问,谁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看见的是灿烂的光辉在照耀;不过,所有人内心都感到通明透亮。
显然,大家眼前看到的是冉阿让。这真是光芒四射。这个人一出现,就足以照亮刚才还十分模糊的案子。此后无须任何解释,这群人仿佛受到启示而豁然开朗,一眼就看清这件事既简单又壮美,是一个人舍身阻止另一个人当他的替罪羊。原先的种种小动作、种种迟疑、种种可能的小小抵制,都在这光明磊落的壮举中化解了。
这种印象虽然转瞬即逝,但在当时是无法抵抗的。
“我不愿意再打扰法庭了,”冉阿让又说道,“既然不逮捕我,那我就走了,我还要去办好几件事。检察官先生知道我是谁,也知道我要去什么地方,他随时都可以派人逮捕我归案。”
他朝门口走去,谁也没有吭一声,谁也没有伸手阻拦,大家都让开一条路。当时,他似乎具有某种神威,逼使众人在一个人面前退避,纷纷闪到两侧。他缓步穿过人群。后来始终没有弄清到底是谁打开的门,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他走到门口时,门已经打开了。他走到门口,又转身说道:“检察官先生,我听候您的处理。”
然后,他又对听众说:“你们所有的人,你们在场的每个人,都觉得我值得怜悯,对不对?上帝啊!我一想到自己差点儿干出来的事,就认为自己值得羡慕。不过,我更希望没有发生这一切。”
他走了出去,又有人把门关上了,如同刚才有人打开一样。要知道,有壮举的人,总能在民众里找到肯为他效力的人。
过了不到一小时,陪审团就决定撤销对尚马秋的全部指控,并立即将他释放。尚马秋走了,他心中不胜惊诧,认为所有的人都疯了,一点儿也不理解他刚刚目睹到的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