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治理
国家十分重视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整治工作。为治理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2016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向各地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此次专项治理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将专项治理纳入长效防治。2017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建立系统化、法治化、专业化的解决机制,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了保障。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是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问题的综合反映。只有构建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体系,明确规定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坚持做到不越权、不缺位,形成合力,不让欺凌与暴力现象躲过各方的视线,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律程序与法律救济制度,才能切实解决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家庭层面的治理
治理校园欺凌与暴力,首先要从家庭教育开始。家长在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从法律上说,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从心理行为上说,父母是孩子模仿学习的第一任老师;从成长环境上说,家庭是孩子的港湾和出发地,家长是孩子走向成功的导师和助手,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要推进家庭教育的科学化,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1.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善教育方法和管理方式
父母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子女的亲密朋友和榜样。对子女要平等、民主、宽容,切忌专横、独断、放纵,要关注孩子的交友情况和思想动态,对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矫治,给子女创造健康、宽松的成长环境。
2.父母发现孩子伤害他人或被伤害后要正确对待
父母得知孩子实施欺凌或暴力后,要及时对孩子进行管教,教育孩子认真反思并改正过错,共同向受到伤害的孩子真诚道歉,避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同时要积极向受害者赔偿。父母发现孩子被欺负后,要探究原因,孩子有错误,要耐心批评教育;孩子没有错误,要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不要让孩子感到自卑、毁了自信,要鼓励孩子勇敢面对。不管哪种情况,父母都要及时、积极配合学校和公安部门处理问题,避免长期处理和矛盾升级给孩子带来更大的伤害。切忌把教育的责任全部推向社会、学校或老师。
3.家长要加强孩子思想品德教育
家长不应只是一味关注孩子的学习成绩和生活,要注意孩子的人格塑造。家长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加强对孩子性格的培养和人格的塑造,要教育孩子尊老爱幼,团结友爱;学会妥协、宽容、理解;懂得尊重别人,妥善解决矛盾;要遵守道德规范、校规校纪和法律法规。努力把孩子培养成为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遵法律的人。
二、学校层面的治理
治理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学校要担负起教育管理的职责。学校作为专门负责培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他们系统传授价值观念、社会规范、科学知识和专门技能的制度化的机构,应该坚持预防胜于补救的理念,对可能发生欺凌与暴力行为的人、事、物等因素加强管理、合理规划,在事前就进行评估、推测、检查与预防,以避免欺凌与暴力事件的发生。
学校要将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融合,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尊重生命、保障权利、尊重差异的意识和基本安全常识从小根植在学生心中。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一)加强制度建设
学校要制定具有本校特点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实现系统化的解决机制;制定完善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切实履行教育、管理责任;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和制止欺凌与暴力行为。制定学生欺凌与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对有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
(二)加强学生德育教育
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第一,开展生命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人格,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第二,实施人格教育。杜绝对人格蔑视的行为。第三,开展安全自护教育。第四,进行健康生活指导教育。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干预、引导;要对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特别是施暴学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第五,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开展相关专题教育和活动。第六,加强规则和行为规范教育,让学生懂得遵守规则、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第七,要组织教职工学习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形成学校各部门、教职员工齐抓共管的局面。
(三)积极发挥班主任的作用
班主任(辅导员)在学生教育中起着关键的作用。教师要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每一位学生的差异和发展的独特需求。如果班主任(辅导员)能够对学生一视同仁、惩恶扬善、赏罚有度,班级里就会有正气,学生才会有足够的安全感,学生之间也会多互助少欺凌。要摒弃过去那种只重视学习成绩,轻视德育工作的育人理念。要把学会做人、学会共处、学会求知的育人理念,贯穿于整个教育教学过程的始终;要训练学生应对学习生活中各种压力的心理承受能力,指导学生建立和谐、友好、可信赖的人际交往关系。
(四)加强对特殊学生的预防
学校首先应建立畅通渠道,定期排查潜在诱因,为学生提供随时可触及、随时可获得、随时可信任的帮助,防患于未然。
1.针对暴力高危学生进行预防
高危学生主要指那些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出有暴力倾向的学生。
①学校派专人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和相关行为方法的培训,使他们的心理素质得以提升,从而改变他们与他人的交往方式、行为方式,在特定的场合下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减少校园暴力的发生。
②学校鼓励教师自愿帮教行为有偏差的学生,做到能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及时沟通,舒缓学生的心理压力,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进而使他们走出认识和行为有偏差的境地。
③采取积极的方式进行纠正,辅导他们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和谐相处。
④注意他们内部交往的疏导,避免同类情感归属的强化而形成校园小团体。如果日常的工作过于急功近利或方法失当,可能引起这部分学生的反感和逆反心理,进而促进他们之间感情的强化,形成暴力倾向学生的小帮派和小团体。
2.加强指向性学生预防
所谓指向性学生是指已发生欺凌与暴力行为的学生。
①建立侵害学生的档案。对这类问题突出的学生的情况作出详细的记录,对他们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类、存档。
②欺凌与暴力事件处理过后,不仅要对受害者做积极的救助工作,对侵害者也要做好跟踪工作,掌握他们对事件的处理是否存在疑义、对自己所处的环境是否感到压力、同学关系是否顺畅等,要力争为侵害者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学校要给受过惩处的学生以“归属感”,防止其继续离群,侵害行为再发生。
③对屡次发生侵害行为的学生,要有具体的措施,比如指派专人进行辅导、定期谈话、开展心理诊疗等。
④对侵害学生处分后,不要对他们进行简单的标签化,要努力发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并加以强化,逐渐通过教育等手段弱化他们的缺点,最终达到转化的目的。
(五)做好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教育
1.加强事前预防
教师及德育工作者要善于发现引发欺凌与暴力事件的苗头,从而使暴力事件能够被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
学校要善于挖掘和创造情感教育的因素,建设文明校园,提高校园文化品位。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关注点不应只放在日常表现和学习成绩好的学生身上,对一些学习较差的学生特别是日常行为表现差的学生更应该持续关注,加强管理和引导,通过更好的德育教育、制度安排、文化环境等来预防与减少欺凌与暴力的发生。
2.加强事中处理
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发生后,要按照流程采取适当的方法平息事件、保护受害者、处置侵害者。不论是因开玩笑、恶作剧导致学生受到伤害,还是因为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导致学生受到伤害,学校都应该及时启动相关应对机制,严重的事件应及时有效地配合公安部门处理。学校对当事的任何一方都不该用贴标签的方式指责批评,而是要调查事实,不能隐瞒、逃避处理这类事件,更不能因某些利益驱使袒护其中一方,否则会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也会让欺凌与施暴者滋长错误的价值观。
3.加强事后教育
严加惩戒不是目的,教育矫治才更为迫切。要以案说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处理,迅速恢复人安、事安、心安,同时防范舆情事件发生,确保其影响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
(六)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处理的经验做法
1.控制侵害者,保护受害者,安抚旁观者
加强二、三级预防。“二级预防”是在已发生的情况下,对侵害者及时制止、训诫,对受害者及时救助、辅导。“三级预防”是杜绝可能会持续或反复发生的欺凌与暴力事件,或因媒体报道带来的二次伤害。事件发生后,一是学校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对侵害者进行控制,例如班主任陪同、家长监管、移交司法机关等,使其能够稳定下来,不再继续实施侵害,或自身由于害怕等原因产生的自残行为,乃至自杀行为;二是学校对受害者也要进行及时的保护,例如送入医院救护、安抚其情绪,使其不要报复对方使事件升级等;三是对围观的同学进行安抚,稳定他们的情绪,不扩大事件的影响,使其对欺凌与暴力事件有正确的认识。
2.及时调查
及时调查,使得报告者、受害者、侵害者、管理者及时反映欺凌与暴力情况。学校应安排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此事,及时取证,依法取证,详细、准确地了解事件的真相,为作出正确的处理提供准确的依据。另外,对于已经触犯法律的欺凌与暴力事件,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工作。
3.及时、公正、公开地处理欺凌与暴力事件
学校对欺凌与暴力事件不应为了学校的声誉而不处理或弱化处理,要及时公正地处理。一是要让当事人参与处理的过程;二是要对处理结果进行公开,让全校师生都要知道,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提高学校欺凌与暴力管理的成效。对于还需继续学习的学生应及时恢复其受教育的权利。
4.及时开展各种善后工作
侵害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开展各种善后工作,迅速恢复人安、事安、心安。尤其对于受害的学生,要运用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帮助他们。学生遭遇侵害后可能面临长期和短期的负面影响,前者包括忧郁、失眠、逃学、精神不集中、做出报复等,后者包括焦虑、辍学、缺乏自信等。因此,要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其心理安全、减低其恐慌,逐渐缓解或消除侵害事件对他们产生的不良影响。另外,还要对他们进行逆变预防,防止他们由于受到暴力后,产生不安全感、不公正感,而由受害者变为侵害者。对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治理,要同时加强心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科学应对。
三、社会层面的治理
遏制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构建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及早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奠定坚实基础。
1.加强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制度即依法在社区中监管、改造、教育和扶助犯罪人的非监禁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制度最大的优势在于不脱离社会,社区矫正结束之后可以顺利回归社会。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开,应当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进行保密,给予身份保护,配置专门化和专业化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机构与人员,根据校园侵害者的身心特点,制定专门的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可以适应时代发展,建立帮教网络,与缓刑学生的家长、所在社区、学校、单位及当地派出所保持联系,主动跟踪考察和回访,并将考察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定期开展帮教活动。社区矫正制度,一方面能使其悔过自新减少再犯的可能,另一方面也避免其进监狱后不好好改造自暴自弃。
2.加强特殊学校的矫治
改革完善专门教育制度,健全专门学校接收特殊学生进行教育矫治的程序,完善专门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出了问题没人管、没地方去的问题。国家要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确保特殊学校矫治收到成效。
3.加强司法惩治作用
司法机关对校园犯罪案件的处理有极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对实施欺凌暴力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对于一些校园内多发的“榨油”、群殴、故意伤害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彰显刑罚的严厉和司法的威慑力,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针对被告人往往是未成年人尚处于成长时期,易于接受教育,可塑性强,重归正途机会大的特点,尽量选择适用非监禁刑,达到教育感化的目的。对必须适用监禁刑的,则积极做好其思想工作,让其认罪并服从改造,全面帮教。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严惩犯罪的同时,选择涉及对学生实施欺凌与暴力犯罪的典型案件,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深入学校“零距离审判”,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4.加强网络监管
网络管理部门发现通过网络传播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5.加强法规建设
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缺少法律依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要适时修订相关法律,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通过设置严格的教育法律责任的方式,对侵犯学生人格权的教育法律责任进行较详细的规定,以应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的新趋势,形成对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犯罪的有效震慑。
6.完善校园欺凌与暴力法律救助制度,做到齐抓共管
要加快完善教育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建立,并制定与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相关的教育行政申诉条例或办法,规范申诉过程的程序,同时要发挥教育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
7.加强警、校配合
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完善与维护校园安全相适应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加强学校及周边警务室建设,派出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实现封闭式管理,强化警、校联动,要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接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的监控或报警平台,并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共享平台对接,逐步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及时掌握、快速处理学校安全相关问题。
8.加强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各媒体要传播正能量,弘扬高尚道德品质,树正气,立新风,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的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让学生对法律知识有更清楚的认识,启发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教育学生以法律和道德来规范自身行为,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自我约束的能力。
9.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教育部门要与政法委员会、公安、检察院、司法局、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多联系多沟通,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共同为校园营造清洁安全的法治环境。
安全是学校管理的头等大事,没有安全,教育无从谈起,学生的成长成才更无从谈起。构建和谐校园,需要家庭、社会、学校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只有这样才能尽快破解欺凌与暴力事件频发的顽疾,还学生一片蓝天、还学校一方净土。
四、远离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做文明学生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面对校园欺凌与校园暴力,青少年学生应该行动起来,提高综合素质,在和谐校园中健康成长。
1.要加强文化知识的学习
青少年要有理想,有奋斗目标;有良好的爱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注重加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暴力等不良文化。
2.培养健全的人格,做文明学生
做事不冲动,说话不盛气凌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凡事三思而后行,考虑后果。发生矛盾时不要抓住对方的缺点、错误不放,首先要检讨自己的问题所在,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3.提高社会交往能力,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
交友要谨慎,不与行为不端的人结交;不与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交朋友,抵制不良引诱。青少年学生做到不上网交陌生朋友,不搞网恋,多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文体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4.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牢记应急预防措施。遇事要第一时间告诉家长和老师,在受到威胁和暴力侵害的时候,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并想方设法及时报警,时时保护自己。
校园是我家,安全靠大家。学校师生要携起手来,从每一天、每一件事做起,全力共建“平安学校”,齐心共创“和谐校园”。
案例一
1.基本案情
2002年12月21日晚,中职生张某丢了钱,他怀疑是隔壁班的学生孙某偷的。于是,张某把孙某叫到自己的宿舍,让他交出偷走的钱。孙某不承认自己偷了钱。结果,张某就和同宿舍的其他六名学生先是对他进行辱骂,然后就打他耳光、踢他的身体、撞他的头,接着又逼他喝下满满一瓶白酒,目的是让他酒后吐“真言”。孙某被折磨了整整一夜后,只好承认自己偷了钱,并答应双倍偿还。事后,张某警告孙某,不准将这件事告诉老师和家长。然而,由于孙某的伤势过重,事情很快被家长知道,家长当即告诉学校。
2.本案结果
学校得知情况后,马上找到当事人的家长进行赔偿。当事人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赔偿孙某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等。张某等学生后悔莫及,诚恳向孙某道歉,当事人家长也向学校表示一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伤害方得到孙某等家人的谅解。学校也按校规校纪对张某等七名学生进行了严肃处理,分别给予两人留校察看处分,四人记过处分,一人严重警告处分。
3.本案启示
本案系同一个学校的学生,难得在一个校园共同学习,却因丢钱而主观判断他人所为,并用刑讯逼供的方式逼迫他人承认,严重侵犯人权。由于伤害方知错就改,积极赔偿,学校及时恰当处理,被害人及其亲属未走司法程序,才使张某等人免于刑事处罚。
本案家长在孩子回家后能对孩子进行细心观察,发现问题又及时和学校取得联系。校方不负家长的信任公正处理,迅速解决,双方家长也积极配合学校,正确对待此事,相互达成谅解,恢复了人安、事安、心安,挽救了伤害学生,消除了恶劣影响。
案例二
1.基本案情
某职校新生付某因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且年龄在班级较大(年满18周岁),被老师任命为代理班长。但付某由于在社会上混了几年,其最大的缺点是缺乏自我约束能力。入学一个月后,一天,班长付某在晚自习管理班级纪律时,对本班的张某不遵守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指责,张某十分生气。下晚自习回寝室后,张某找本寝室的同学到付某的寝室去理论,双方发生争执,激烈的口角后,双方厮打起来。由于张某一方人多,付某难以抵挡,便掏出折叠匕首刺向张某,张某当即倒下,未有流血。公寓教师赶到后,凭经验认为严重,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由于匕首刺破胃,伤害到了脾,经过8个小时的抢救,张某终于转危为安。
2.本案结果
本案经法院审理,付某构成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张某医疗费等13万元。付某家在农村,由于家境贫困,其父母不得不将家里的房子卖掉,给予张某经济赔偿。
3.本案启示
在班干部中,时常会有像付某这样有一定管理能力,但自己却自由散漫、缺乏自我约束能力的班级干部,在管理中时常和普通同学发生矛盾冲突。因此作为班干部除了要有能力外,必须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素质,讲求工作方法,这样才会让同学佩服,才能树立威信,进而让同学自觉接受管理。
普通同学应该自觉接受班干部的管理。如果对班干部的管理有异议,应该寻求正常的解决途径,通过班主任老师协调解决。本案例的张某就是倚仗人多势众,以为凭自己的本事可以消化解决矛盾,其结果遭受严重伤害。
作为中职学生不准携带或藏匿管制刀具,更不能使用管制刀具行凶,也不能将身边日常使用的水果刀、剪刀、拖把等用作打架的工具。本案的付某如果不使用管制刀具,就不会发生惨案。
案情发生后,公寓老师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学校领导、班主任等迅速赶往医院参与救治工作,体现出了学校教师、领导高度的责任心、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