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环境设计:思维、设计与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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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建筑环境设计的审美法则

建筑环境设计是对人类生存空间的设计,关注的是人类的生存环境,体现的是人类在此环境中获得的美感。美的形式法则已成为现代设计的基础理论知识。在建筑环境设计中,充分理解主体服务对象,从不同空间类型的使用功能出发并遵循美的形式法则,理解特定设计对象的多重需求和体验要求,是建筑环境设计的基础。

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人们逐渐发现并总结出一些美的规律性,并将这些规律运用到设计作品中去,以反映具体事物之美。建筑美的规律主要体现在各种美学元素中,概括起来大致有:主题、重点、比例、尺度、韵律、和谐、对比、衬托、对称、均衡、隐喻、虚实、质感等。这些抽象的美学元素如果使用得当,就有可能创造出令人欣赏的优美建筑。

1.4.2.1 多样统一

多样与统一是指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任何造型艺术,都具有若干不同的组成部分,这些部分之间既有区别,又有内在联系。只有把这些部分按照一定的规律,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才能从各部分的区别看出多样性和变化,就各部分的联系看出和谐与秩序。既有变化又有秩序,这是一切造型艺术应当具备的要素。

多样与统一是一对矛盾体,变化过多则会引起杂乱,而过分注重统一就会导致呆板和无生气,因此要在设计中处理好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能达到视觉的美感。在建筑设计中,首先要把握整体的格调是取得统一的关键。任何建筑,无论它的内部空间还是外观形象,都存在若干统一与变化的因素,如学校的教室、办公室、卫生间,旅馆建筑的客房、餐厅、休息厅等,由于功能要求不同,形成空间大小、形状、结构处理等方面的差异。这种差异必然反映到建筑外观形象上,这就是建筑形式变化的一面。同时,这些不同之中又有某些内在联系,如使用性质不同的房间,在门窗处理、层高开间及装修方面可采取一致的处理方式,这些反映到建筑外观形态上,就是建筑形式统一的一面(图1.35)。

图1.35 通过大小不同的元素组合使建筑形式体现多样与统一

因此,建筑中的统一应是外部形象和内部空间以及使用功能的统一,变化则是在统一的基础上,又使建筑形象不至于单调、呆板。复杂体量的建筑,根据功能的要求,常包括主体部分及附属部分。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都竞相突出自己,或都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不分主次,就会削弱建筑整体的统一,使建筑显得平淡、松散,缺乏表现力。在建筑形体设计中常运用轴线处理、体形变化等手法来突出主体,从而取得主次分明、完整统一的建筑形象。

1.4.2.2 主从与重点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呈现出主与从的关系,如植物的干和枝,花与叶,动物躯干与四肢……它们正是凭借着这种差异的对比,才形成协调统一的形体。各种艺术创作中主题与副题、主角与配角、重点与一般等,也表现一般的主从关系。由此可以看出,在一个有机的整体中,各要素之间应该具有主从关系,否则各要素就会失去整体感和统一性,流于松散和单调。

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艺术处理手法就是在构图中处理主次关系,要通过次要部分突出主体,从而使建筑具有独特性。这些具体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主景升高或降低法 通过地形的高低处理,能够吸引人的注意。抬高地形主景的手法,在中国园林中广泛使用,著名的是颐和园中的佛香阁,佛香阁体积庞大,位于湖面的中轴线上,但这些还不足以成为控制全园的主景观,而把它放置在万寿山的山麓上,使之成为景观的制高点,突出其构图中心的地位,即利用主景升高法的原则来表现主从关系(图1.36)。降低法最常用的即是利用下沉广场的做法,当地形发生改变后,人的视线也发生改变,俯视和仰观一样可以产生主景的中心。

图1.36 颐和园中的佛香阁

(2)轴线对称法 这种方法可强调出景观的中心和重点。

(3)动势向心法 这种方法是把主景置于周圈景观的动势集中中心。

(4)构图中心法 这种方法是把主景置于景观空间的几何中心或相对中心部位,使全局规划稳定适中,如底特律的哈特广场中的喷泉。虽然周圈景物不是对称布置,但由于所设置的位置为整个广场的几何中心,因此还是整个广场的中心。

1.4.2.3 对比与微差

建筑设计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其各个组成要素之间具有大量对比和微差的关系。对比是指各要素之间有比较显著的差异性,微差指不显著的差异。对于一个完整的设计而言,两者都是不可或缺的。对比可引起变化,突出某一景物或景物的某一特征,从而吸引人们的注意,并继而引起观者强烈的感情,使得设计变得丰富。但采用过多的对比,会引起设计的混乱,也会使得人们过于兴奋、激动、惊奇,造成疲惫的感觉。微差强调的是各个元素之间的协调关系,但过于追求协调而忽视对比,可能造成设计呆板、乏味。因此,在设计当中如何把握对比与微差的关系,是设计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对比与微差是一对相对的概念,何种程度为对比,何种为微差,两者之间没有一条明确的界限。如果把微差比喻为渐进的变化方式,那么对比就是一种突变,而且突变的程度愈大,对比就愈强烈。

对于大小的对比与微差、色彩的对比与微差、质感的对比与微差等,在设计中只有在对比中求协调,协调中有对比,才能使建筑丰富多彩、生动活泼,而又使风格协调、突出主题(图1.37)。同时对比与微差使用的比例也要看所设计的建筑的具体要求,例如在休息空间,就应该多采用调和的设计手法,营造安静、平和、稳定的空间感受,而在娱乐空间就应该多采用对比的手法,来引起人们的感官刺激。另外,为老人设计的空间应该多采用调和的设计因素,而为儿童设计的,则可多采用对比的手法,以符合不同使用者的生理和心理特点。

图1.37 悉尼歌剧院

1.4.2.4 均衡与稳定

建筑造型中的均衡是指建筑体形的左右、前后之间保持平衡的一种美学特征,它可给人以安定、平衡和完整的感觉。均衡必须强调均衡中心,均衡中心往往是人们视线停留的地方,因此建筑物的均衡中心位置必须要进行重点处理。根据均衡中心位置的不同,可分为对称均衡和不对称均衡。

对称的均衡,以中轴线为中心,并加以重点强调两侧对称,易取得完整统一的效果,给人以庄严肃穆的感觉(图1.38、图1.39)。不对称均衡将均衡中心偏于建筑的一侧,利用不同体量、材料、色彩、虚实变化等的平衡达到不对称均衡的目的,这种形式显得轻巧活泼(图1.40)。建筑由于各体量的大小和高低、材料的质感、色彩的深浅和虚实的变化不同,常表现出不同的轻重感。一般而言,体量大的、实体的、材料粗糙及色彩暗的,感觉要重些;体量小的、通透的、材料光洁及色彩明快的,感觉要轻一些。在设计中,要利用、调整好这些因素,使建筑形象获得安定、平稳的感觉。

图1.38 均衡原理

图1.39 对称的均衡

图1.40 不对称的均衡

稳定是指建筑上下之间的轻重关系。在人们的实际感受中,上小下大、上轻下重的处理能获得稳定感。随着现代新结构、新材料的发展和人们审美观念的变化,关于稳定的概念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创造出了上大下小、上重下轻、底层架空的稳定形式。

1.4.2.5 韵律与节奏

自然界中许多事物和现象,往往都是有规律或有秩序的变化激发了人们的美感,并使人们有意识地模仿,从而出现以具有条理性、重复性和连续性为特征的韵律美,例如音乐、诗歌中所产生的韵律和节奏美。

在建筑设计中,常采用点、线、面、体、色彩和质感等造型要素来实现韵律和节奏,从而使建筑具有秩序感、运动感,在生动活泼的造型中体现整体性,具体运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重复韵律 同种形式的单元组合反复出现的连续构图方式称为重复韵律。重复韵律强调交替的美,能体现出单纯的视觉效果,秩序感与整体性强,但易于显得单调,例如,路灯的重复排列到树木的交替排列形成整体的重复排列。

(2)交替韵律 有两种以上因素交替反复出现的连续构图方式称为交替韵律,交替韵律由于重复出现的形式较简单韵律多,因此,在构图中变化较多,较为丰富,适于表现热烈的、活泼的具有秩序感的景物。由LOOK建筑师事务所设计的新加坡碧山社区图书馆主立面竖向盒体排列就是采用交替韵律设计的(图1.41)。

(3)渐变韵律 渐变韵律指重复出现的构图要素在形状、大小、色彩、质感和间距上以渐变的方式排列形成的韵律,这种韵律根据渐变的方式不同,可以形成不同感受,例如色彩的渐变可以形成丰富细腻的感受,间距的渐变可以产生流动疏密的感觉等,渐变的韵律可以增强景物的氛围,但要使用恰当(图1.42)。

图1.41 交替韵律

图1.42 渐变韵律

(4)起伏韵律 起伏韵律是物体通过起伏和曲折的变化所产生的韵律,如建筑设计中形态的起伏、墙面的曲折产生的韵律感。

1.4.2.6 比例与尺度

一切造型艺术长、宽、高的理想关系都是形式美追求的主要目标,这种关系就是比例。比例研究的是物体长、宽、高三方向量度之间关系的问题。和谐的比例是审美的重要因素,古希腊学者在长期探索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著名的“黄金分割”比例是1∶1.618,“黄金分割”后来在建筑构图中广泛应用,增强了建筑的和谐美(图1.43、图1.44);还有一个几何学的经验,即相邻长方形的对角线互相垂直或平行,也能达到和谐的效果(图1.45),所以整体与局部之间存在着能够引起视觉美感的逻辑关系。此外,影响比例的关系还有地域、民族、习惯和特殊审美功能的要求。光线、色调、相邻的元素、对比关系也能引起错觉,从而调整了视觉比例关系。

图1.43 黄金分割比例示意图

图1.44 古希腊建筑中黄金分割比的应用

图1.45 利用控制线分析建筑上的比例和尺度

尺度研究的是建筑物的整体或局部给人感觉上的大小印象和真实大小之间的关系问题。尺度是以人为标准来决定的,必须满足人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建筑形象应该表达出人的审美需求尺度,如高大稳定的、精巧玲珑的室内空间,都要有舒适宜人的尺度感,它与比例有很大关系;同样尺寸的入口大门,位于高层建筑和低层建筑,其尺度感就大不一样;同样尺寸的台阶踏步、楼梯及扶手,在室内和室外的尺度感也大不一样;同样满足使用功能的层高,在大面积与小面积的室内空间中的尺度感也各不相同。前者感到压抑,后者则感到太高而不亲切,由此可见尺度与尺度之间的和谐关系取决于局部与整体之间的比例关系。同时,我们可以借助这些比例关系,改变某些建筑构件惯有的比例特征。这种打破常规的做法,就会成为吸引人们注意力的一种设计手法,运用得当会让人产生耳目一新的感觉。

现代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把比例和尺度结合起来研究,提出“模度体系”概念。从人体的三个基本尺寸(人体高度1.83m,手上举指尖距地2.26m,肚脐至地1.13m)出发,按照黄金分割引出两个数列:“红尺”和“蓝尺”,用这两个数列组合成矩形网格,由于网格之间保持着特定的比例关系,因而能给人以和谐感(图1.46)。

图1.46 勒·柯布西耶的模数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