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事故消防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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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队伍集结

队伍集结是指救援力量到场后,迅速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进行外部观察,于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的安全区域集结人员、器材装备,建立指挥部,并尽可能在远离且可见危险源的位置停靠车辆。

(一)确定停车距离

根据初期侦察情况,选择上风或侧上风方向停靠车辆和集结人员。一般来说,对于小规模的泄漏或扩散,停车距离不小于300m;对于大规模的泄漏或扩散,停车距离不小于500m;对于液化天然气(LNG)低温储罐发生事故,停车距离不小于1000m。

(二)确定处置安全距离

根据不同事故类型保持处置安全距离。一般来说,对于小规模的泄漏或扩散,处置安全距离不低于100m;对于大规模的泄漏或扩散,处置安全距离不低于300m;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处置安全距离不低于150m;对于液化天然气(LNG)低温储罐发生事故,处置安全距离不低于1000m。

停车距离、处置安全距离参照表2.1。

表2.1 不同事故类型车辆停放安全距离  

(三)特别提示

①应选择上风或侧上风方向进入现场,车辆停放在现场的上风或侧上风方向,避免浓烟或有毒有害气体对消防救援人员造成伤害,避开低洼地带。

②在有爆炸危险的现场,车辆停放要与事故核心区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车头朝向撤离方向,尽可能停放在地势较高且便于撤离、转移的位置,避免因突发性爆炸对人、车造成损害。

③救援车辆停放在坚硬的地面,且无悬挂物、无坠落物的位置,避免路面坍塌或坠物对人、车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