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疾病诊疗的,应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疾病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属标准参照性考试,考试科目涉及兽医领域15门课程。为了更好地帮助广大应试人员正确理解考试大纲的精神,掌握考试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四川农业大学等高校从事临床兽医学教学科研的专家教授根据《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大纲》编写了本书,供广大应试人员和有关人员复习参考。
本书的特色如下。
1.包括兽医临床诊断学、兽医内科学、兽医外科学及手术学、兽医产科学、中兽医学等内容。
2.编写人员均是长期从事临床兽医学教学和动物医院门诊、生产技术服务的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专家教授。对每门课程的重点、难点、知识应用点等有很好的把握,且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
3.编写内容重点突出、简明扼要,许多内容采用表格式归纳总结,直接回答问题,便于复习掌握。
4.每门课程(每篇)后附100~400道模拟试题,供应试者练习(在2016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模拟题)。
第一篇第一章至第三章由王娅编写;第四章至第八章由沈留红编写;第九章至第十一章由王亚超编写;第十二章至第十四章由左之才编写,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由陈英编写。第二篇第一章第一至第二节由邓俊良编写,第三至第五节由沈留红编写;第二章至第五章由陈英编写;第六章由任志华编写;第七章由胡延春编写;第八章由王亚超编写。第三篇第一章至第七章由马晓平编写,第八章至第十四章由欧红萍编写;第十五章至第十七章由钟志军编写;第十八章由严光文编写。第四篇第一章至第三章由余树民编写;第四章至第六章由曹随忠编写;第七章至第十一章由沈留红编写,第五篇第一、第二章由贺常亮编写,第三章至第十六章由唐素君、吴万友编写,第十七章由吴宣、王自力编写,第十八章由唐素君、王成编写。
由于时间仓促,书中难免有不妥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7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