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安装工培训教程(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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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电气安装操作规程

【应知】

1.1 职业道德与操作规程

道德规范是指人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和标准。通俗地讲,道德就是做人的规矩,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的总和。而职业道德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职业活动的整个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电力职业道德则是电力职工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在思想和行为上应当遵循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它是在长期的电业活动中产生和提炼出来的,用于评判电力职业行为中的善与恶、是与非、荣与辱的标准。

1.电气安装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严守工序,一丝不苟;认真巡视,精心操作;遵章守纪,确保安全。达到“安装合格,拆除彻底,修理及时,正确使用。”

2.安全操作规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装置、设备安全运行。

(2)工作前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3)操作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齐全、绝缘性能是否良好,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4)启动设备前,应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空载试车后方可投入工作,操作时应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5)工作中应注意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对周围人员及自身的伤害。

(6)高空作业时,工具应装在工具袋里,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固定的结构件上,不能穿硬底鞋,不准往下或往上抛掷物件和工具。

(7)登高工具必须牢固可靠。未经登高训练的人员,不许进行高空作业。

(8)严格遵守停电操作规定,防止突然送电。在已断开的开关操作手柄上,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不足时,应装设临时遮栏及护罩。

(9)工作完毕后,应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清理场地后方可离开。

(10)对新进厂的员工、实习生、代培生等,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

1.2 电气安全常识

电气安全工作是电力系统一切工作的基础和核心。人员和设备安全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前提。

1.安全电流

人体对0.5mA以下的工频电流一般是没有感觉的。实验资料表明,对不同的人引起感觉的最小电流是不一样的,成年男性平均约为1.1mA,成年女性平均约为0.7mA,这一数值的电流称为感知电流。同样,不同的人触电后能自主摆脱电源的最大电流也不一样,成年男性平均为16mA,成年女性平均为10.5mA,这个数值的电流称为摆脱电流。一般情况下,8~10mA以下的工频电流,50mA以下的直流电流,可以当作人体允许的安全电流,但这些电流长时间通过人体也是有危险的。我国一般采用工频电流30mA为安全电流,但触电时间不超过1s,因此安全电流值也称为30mA·s。如果通过人体电流达到50mA·s,对人就有致命危险;而达到100mA·s时,一般会致人死命。

2.安全电压

安全电压是为了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特定电源的电压系列。它是以人体允许电流与人体电阻的乘积为依据而确定的,即人体允许的工频电流约30mA,不会引起心室颤动。人体电阻按1000~1500Ω考虑,则安全电压为:

V=30×10-3×(1000~1500)≈30~45(V)

根据场所特点,我国安全电压标准规定的交流电安全电压等级为42V、36V、24V、12V、6V五个等级。

(1)42V可在有触电危险的场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等,现场很少选用。

(2)36V可在矿井、机床照明、潮湿等场所使用的行灯、手持式电动工具等使用。

(3)24V、12V、6V三挡可供某些人体可能偶然触及的带电体的设备选用。在大型锅炉内、金属容器及发电机内工作,以及存在高度触电危险和特别危险的场所,一定要使用12V或6V低压行灯。

3.触电的危害

触电是指电流对人体的伤害。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可分为电击和电伤。电击是电流通过人体内部,破坏人的心脏、神经系统、肺部的正常工作造成的伤害。人身触及带电的导线、漏电设备的外壳或其他带电体,以及由于雷击或电容器放电,都可能导致电击。触及正常带电体的电击称为直接电击,触及故障带电体的电击称为间接电击。

电伤是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及机械效应对人体外部造成的局部伤害,包括电弧烧伤、烫伤、电烙印等。绝大部分触电事故是电击造成的,通常所说的触电事故基本上是指电击而言。

4.常见的触电形式

触电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单相触电

如图1-1(a)所示,人站在大地上,接触到一根带电导线,或同时接触另一根中性线时,如图1-1(b) 所示,称为单相触电。触电事故中,大多数是以这种方式发生的。

图1-1 单相触电

2)两相触电

人体同时接触带电的任何两相电源,由于人是导体,电线上的电流就会通过人体,从一根电线流到另一根电线,形成回路,使人触电,称为两相触电,如图1-2所示。人体受到的电压是线电压,死亡率是很高的。

图1-2 两相触电

3)人体触击有故障的电气设备

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外壳是不带电的。但当线路故障或绝缘破损时,电气设备的外壳可能带电,人体触及时就会发生触电。

4)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

当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过小,虽然未与带电体接触,但由于空气的绝缘强度小于电场强度,空气会被击穿,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因此,电气安全规程中,对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都规定了最小允许安全间距。

5)跨步电压触电

由于外力(如雷电、大风)的破坏等原因,电气设备、避雷针的接地点,或者断落电线断头着地点附近,有大量的扩散电流向大地流入,而使周围地面上分布着不同电位。当人的两脚之间同时踩在不同电位的地表面时,形成电位差,会引起跨步电压触电,如图1-3所示,跨步电压为:

Us=φ1-φ2

图1-3 跨步电压触电

式中,Us为跨步电压;φ1为人左脚所站处的电位;φ2为人右脚所站处的电位。

5.电气火灾事故

1)电气火灾产生的原因

(1)输电线路严重漏电;

(2)输电线路或电气设备过载;

(3)接头接触不良或松动;

(4)输电线路或设备发生短路;

(5)电气设备产生故障等。

2)电气火灾的特点

(1)着火后,电气设备可能是带电的,如不注意可能引起触电事故。

(2)失火的电气设备可能充有大量的可燃油,可导致爆炸,使火势蔓延。

3)电气火灾的处理方法

(1)发生电气火灾时,首先要做的就是拉闸断电。

(2)拉闸时应先拉负荷开关,后拉隔离开关,不能误操作。

(3)无法切断电源时,可用剪断电线的方法切断电源。应逐相剪断电线,剪断空中电线时,剪断位置应在电源方向支持物附近,以防带电电线落地造成接地短路或触电事故。

(4)应选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二氟一氯一溴甲烷)。在没有确知电源已被切断时,不允许用水和泡沫灭火器灭火。

(5)灭火时,灭火者不要接触电线和电气设备,特别是不要踩碰地上的电线。

(6)对架空线路等空中设备进行灭火时,人体位置与被灭火物体之间应有一定的仰角,以免电线等断落伤人。

1.3 现场安全生产要求

1.安全组织措施

在进行电气工作时,将检修、试验、安装和运行等有关部门组织起来,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在统一指挥下,共同保证工作的安全。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如下:

(1)工作票制度;

(2)工作许可制度;

(3)现场站班会制度;

(4)工作监护制度;

(5)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2.安全技术措施

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必须完成下列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设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3.执行安全工作规程

(1)按GB 26860—201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严格遵守停电操作规定,防止突然送电。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图1-4所示,必要时加锁。标示牌的式样如图1-5(a)所示。

图1-4 标示牌

(2)在施工的线路开关和刀开关手柄也应悬挂“禁止分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如图1-5(b)所示,尺寸为200mm×100mm或80mm×50mm,式样为白底红字。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应按调度员的命令执行。

(3)在施工地点邻近带电设备的遮栏、室外工作点的围栏、禁止通行的过道、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高压试验地点,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如图1-5(c)所示,尺寸为250mm×200mm,式样为白底红边黑字。

图1-5 标示牌的式样(一)

(4)在室内室外工作地点或施工的设备上,悬挂“在此工作!”的标示牌。如图1-6(a)所示,尺寸为250mm×250mm。白圆圈的直径为210mm,式样为绿底白圆圈黑字。

(5)在室外构架上工作,上下的铁架或梯子上,应悬挂“从此上下!”的标示牌,如图1-6(b)所示,尺寸为250mm×250mm。白圆圈的直径为210mm,式样为绿底白圆圈黑字。

(6)在邻近其他可能误登的带电架构上、发电厂升压站及变电站户外高压场地杆塔的脚钉杆、运行中变压器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的标示牌。如图1-6(c)所示,尺寸为250mm×200mm,式样为白底红边黑字。

图1-6 标示牌的式样(二)

4.电气设备的安全工作距离

根据GB 26860—2011中的规定,不论高压电气设备是否带电,现场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表1-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当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表1-1所规定的安全距离时,电气设备必须停电。

表1-1 人体与带电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

5.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其核心是认真实行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各级最高行政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指示,使安全生产落实到人。既要有专人负责,各级领导负责,又要各种岗位,各工程的在岗操作人员负相应的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