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
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摘自GB/T 16475—2008)
表3-2-27
铝及铝合金板、带材牌号、厚度及力学性能(摘自GB/T 3880.2—2012)
表3-2-28
①当A50mm和A两栏均有数值时,A50mm适用于厚度不大于12.5mm的板材,A适用于厚度大于12.5mm的板材。
②弯曲半径中的t表示板材的厚度,对表中既有90°弯曲也有180°弯曲的产品,当需方未指定采用90°弯曲或180°弯曲时,弯曲半径由供方任选一种。
③应尽量避免订购7020合金T4状态的产品。T4状态产品的性能是在室温下自然时效3个月后才能达到规定的稳定的力学性能,将淬火后的试样在60~65℃的条件下持续60h后也可以得到近似的自然时效性能值。
④T761状态专用于7475合金薄板和带材,与T76状态的定义相同,是在固溶热处理后进行人工过时效以获得良好的抗剥落腐蚀性能的状态。
铝合金板材理论质量(参考)
表3-2-29
铝及铝合金拉(轧)制无缝管牌号、状态、规格及力学性能(摘自GB/T 6893—2010)
表3-2-30
①A表示原始标距(L0)为的断后伸长率。
铝及铝合金挤压棒材牌号、状态、规格及力学性能(摘自GB/T 3191—2010)
表3-2-31
铝及铝合金花纹板(摘自GB/T 3618—2006)
表3⁃2⁃32
花纹板单位面积的理论质量(摘自GB/T 3618—2006)
表3-2-33
注:GB/T 3618—2006中未列出代号为8号及9号的理论质量。
常用冷拉铝及铝合金管规格(摘自GB/T 4436—2012)
表3-2-34
注:1.表中质量是以密度2.8t/m3为准,其他密度的合金需要进行修正。
2.公称外径系列为:6,8,10,12,14,15,16,18,20,22,24,25,26,28,30,32,34,35,36,38,40,42,45,48,50,52,55,58,60,65,70,75,80,85,90,95,100,105,110,115,120。因篇幅限制未全录入。
3.冷拉、轧圆管的供货长度为1000~5500mm。
常用热挤压铝及铝合金管规格(摘自GB/T 4436—2012)
表3-2-35
注:1.挤压圆管的定尺和不定尺长度范围为300~5800mm。
2.标准系列壁厚为5,6,7,7.5,8,9,10,12.5,15,17.5,20,22.5,25,27.5,30,32.5,35,37.5,40,42.5,45,47.5,50。
3.公称外径系列:25,28,30,32,34,36,38,40,42,45,48,50,52,55,58,60,62,65,70,75,80,85,90,95,100,105,110,115,120,125,130,135,140,145,150,160,165,170,175,180,185,190,195,200,205,210,215,220,225,230,235,240,245,250,260,270,280,290,300,310,320,330,340,350,360,370,380,390,400,450因篇幅限制,未全录入。
铝及铝合金冷拉正方形、矩形管规格(摘自GB/T 4436—2012)
表3-2-36
注:1.壁厚s尺寸系列为1.0mm,1.5mm,2.0mm,2.5mm,3.0mm,4.0mm,4.5mm,5.0mm。
2.冷拉管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190—2008的规定,材料牌号及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6893—2010的规定。
3.冷拉正方形管、矩形管供货长度为1000~5500mm。
等边角铝型材
表3-2-37
注:1.型材材料牌号有2A11、2A12。
2.型材的长度可按不定尺、定尺或倍尺供应,合同未注明时按不定尺供应。供应长度为1~6m,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长度超过6m的型材。对倍尺供应的型材应加入锯切余量,每个锯口按5mm计算。定尺长度偏差应符合GB/T 14846的规定。
3.型材的室温纵向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6892—2006的规定。
不等边角铝型材
表3-2-38
注:见表3-2-37注。
槽铝型材
表3-2-39
注:见表3-2-37注。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的性能特点与用途
表3-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