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马克思工资理论的形成和地位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工资理论的形成
一、马克思主义工资理论形成的历史背景
(一)经济背景
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30—40年代,继英国率先爆发工业革命以后,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革命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工业革命不仅带来物质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同时也使社会的生活方式和生产关系发生深刻的变化。与此同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凸显出来,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周期性频繁爆发。一方面,工业革命导致资本积累的迅速发展以及机器对工人的排挤;另一方面,机器的使用又导致资本主义剥削程度的加深和剥削范围的扩大。为追求更多利润,资本家使用非熟练工人代替熟练工人,用妇女儿童代替成年男工,用换班制、计件工资制代替计时工资制等,致使工人阶级就业和生存环境恶化。机器化设备的大规模使用,加重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强度,使工人工作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的工作状态,并导致实际劳动力价格趋于下降。尤其是在经济危机时期,工人的生存质量严重恶化。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工人反抗资本家剥削的运动风起云涌地展开了。
(二)政治背景
经过18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到19世纪30—40年代,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已经确立,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的阶级矛盾。工人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进一步发展,这些斗争最初是由于工作日、工资等经济方面的原因引起的,但是随着斗争的发展,工人阶级作为一支政治力量独立地登上政治舞台。法国里昂工人起义、英国的宪章运动、德意志西里西亚工人起义等工人运动如火如荼地发展起来。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迫切需要科学的理论作指导,而革命实践的发展也为科学理论的创立奠定了现实基础。
(三)理论背景
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产生和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的。到了19世纪初,以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发展到了它的顶峰,并在19世纪的前30年中经历了一场旷日持久的理论论战。李嘉图比亚当·斯密更加彻底地坚持了劳动价值论,并在事实上把利润(李嘉图没有剩余价值的概念)归结为工人的劳动所创造的新价值中超过补偿劳动者的工资以后的余额,但他又把工资归结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由此导致李嘉图学说中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的矛盾,进而导致李嘉图学派的解体。与此同时,在欧洲出现了工人阶级的社会主义运动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学说。一部分无产阶级的理论家根据古典政治经济学特别是李嘉图理论中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提出了消灭资本家、由工人占有全部劳动成果的主张,要求在实践中落实从古典经济学中得出的这个“臆想的结论”(1);另一部分以蒲鲁东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者也提出了通过提高工资来改变资本主义制度的空想。他们共同的特点都是从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前提出发,既要消除资本主义的剥削,又要保留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实践的发展急切需要一种包括科学的劳动价值论、科学的剩余价值理论和科学的工资理论等在内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做指导,马克思主义学说应运而生了。
二、马克思工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马克思工资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创立期(十九世纪四十年代早期)
1.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及马克思、恩格斯对工资问题的最早论述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沿着不同的道路完成了他们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从唯心主义世界观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根本转变的。
1842年,在《莱茵报》工作时期,马克思“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并且听到了“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带着微弱哲学色彩的回声”。(2)在《共产主义和奥格斯堡〈总汇报〉》一文中,马克思直面共产主义运动的现实,写道:“今天一无所有的等级要求占有中等阶级的一部分财产,这是事实,即使没有斯特拉斯堡的演说,尽管奥格斯堡保持沉默,它仍旧是曼彻斯特、巴黎和里昂大街上有目共睹的事实。”(3)在《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三篇论文·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公开为“政治上和社会上一无所有的贫苦群众”辩护,并且指出“贫苦阶级的存在本身至今仍然只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一种习惯”(4)。在1843年夏天马克思所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历史观和国家观,奠定了“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决定国家与法(德文Recht,即‘权利’)”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块基石,并且分析了“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5)此外,马克思还首次从辩证法的角度初步揭示了黑格尔所说的“市民社会”(德文bürgerliche Gesellschaft,即“资产阶级社会”)解体的必然性(6)。所有这些,都为马克思彻底实现他的两个根本转变以及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在1844年2月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揭示了无产阶级阶级地位及其历史使命,指出“无产阶级宣告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的解体,只不过是揭示自己本身的存在的秘密……。无产阶级要求否定私有财产,只不过是把社会已经提升为无产阶级的原则的东西,把未经无产阶级的协助就已作为社会的否定结果而体现在它身上的东西提升为社会的原则”。(7)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深刻揭示了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即社会解放之间的关系,并且揭示了资产阶级社会中的异化现象和货币拜物教现象,指出社会从货币和经商的统治下解放出来,才是社会的解放和人的解放。在致卢格的《书信》中,马克思区分了“某种想象中的和可能存在的共产主义”与“如卡贝、德萨米和魏特林等人所讲授的那种实际存在的共产主义”(8)。这标志着马克思已经彻底完成了从革命民主主义者到共产主义者、从唯心主义世界观到唯物主义世界观的转变,为后来开展工资问题的研究,提供了科学的基础。
与此同时,恩格斯沿着与马克思不同的另一条道路也完成了他的两个根本转变。1839年3月,恩格斯在其发表于《德意志电讯》上的《乌帕河谷来信》中,根据他在家乡乌帕河谷的亲身经历与观察,无情地揭露资本主义工厂制度的残酷罪行。1842年11月恩格斯到达英国的曼彻斯特以后,通过与工人阶级的广泛接触和对英国历史和现况的考察,发现了物质利益关系对于各阶级政治斗争的决定作用。在他于当月所写的《国内危机》一文中,就从物质利益的角度,分析了保护关税和工业竞争对无产阶级的影响。尤其是指出:“工业固然可使国家富庶,但它也造成了勉强糊口的急速增长着的无产者阶级……商业稍微一停滞会使这个阶级的大部分人挨饿,大规模的商业危机会使整个阶级都挨饿。”(9)英国无产阶级除了革命,没有别的出路。
恩格斯彻底完成他的两个根本转变的标志是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一系列文章。其中在《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一文中,恩格斯最先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工资与劳动的分裂和对立,指出工资通常由竞争来决定,以及未来社会中工资(即劳动报酬)的真正意义。其中写道:“正如资本已经同劳动分开一样,现在劳动又再度分裂了;劳动的产物以工资的形式与劳动相对立,它与劳动分开,并且通常又由竞争决定,因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没有一个固定的尺度来确定劳动在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只要我们消灭了私有制,这种反常的分离就会消失;劳动就会成为它自己的报酬,而以前被让渡的工资的真正意义,即劳动对于确定物品的生产费用的意义,也就会清清楚楚地显示出来。”(10)在《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一文中,恩格斯摘引了卡莱尔书中许多关于工人阶级状况的段落,并且评论道:“1842年,英格兰和威尔士共有143万需要救济的贫民,其中22万被收容在习艺所”;“苏格兰没有济贫法,却有大批穷人”。“顺便提一句,爱尔兰可以为230万需要救济的贫民这个庞大数字而自豪”。(11)“人数众多的工人阶级忍受着难以忍受的压迫和贫困”(12),随着斗争的展开,“英国工人群众就只有在饿死和社会主义二者之间进行选择”。(13)
以上马克思和恩格斯两个根本转变的完成和对资本主义工资的早期论述,为马克思开展资本主义工资问题研究,奠定了基础。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对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大约在1844年5月底6月初至8月,马克思在巴黎完成了他的第一部经济学著作的手稿——《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其探讨的核心问题就是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对立问题,在这部著作里马克思分析的第一个范畴就是“工资”。该手稿由三个笔记本组成。其中第Ⅰ笔记本,马克思将其划分为三栏,分别为“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产”。正是在手稿的《工资》这一栏下,马克思对以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和萨伊的《论政治经济学》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及其工资学说,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比较,揭示了他们学说的内在矛盾性及其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其中:
首先,马克思从资本、地产与雇佣劳动对立的角度进行分析,指出工资决定受资本家和工人之间斗争的影响,工人在这一斗争中始终处于不利的地位。资本、地产和劳动三者之间的分离,不仅对工人来说是不利的,而且是致命的。
其次,马克思指出了:最低的和唯一必要的工资额,就是工人在劳动期间的生活费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够养家糊口并使工人种族不致死绝的费用,并且就连这样的最低工资额,也要取决于资本家对工人的需求。工人不仅要为自己的生活资料斗争,而且要为获得工作机会斗争。
再次,马克思分析了亚当·斯密关于不同社会发展时期工人阶级的必然遭遇的论述:在社会经济衰退时期下,工人遭受的痛苦最深重;在社会财富增进时期,工人的贫困化是他的劳动的产物和他生产的财富的产物,亦即资本积累的产物;当社会处于最富裕时期时,对工人说来却是持续不变的贫困。
最后,马克思把对工资问题的认识,提高到对以“抽象劳动”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认识的高度,提高到对以蒲鲁东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批判的高度,提出:
“现在让我们超出国民经济学的水平,试从前面几乎是用国民经济学家的原话所作的论述中来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1)把人类的最大部分归结为抽象劳动,这在人类发展中具有什么意义?
(2)主张细小改革的人不是希望提高工资并以此来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就是(像蒲鲁东那样)把工资的平等看作社会革命的目标,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误?”(14)
马克思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就是《手稿》中所提出的“异化劳动”学说。马克思所说的“异化劳动”,实际上就是后来在《资本论》中所说的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它在人类历史上只是暂时的。它必然会随着生产的发展而被扬弃。由此决定了对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就是:那些“希望提高工资并以此来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或者“把工资的平等看作社会革命的目标”的细小的改革,只能是一些改良主义的幻想。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只有通过共产主义革命。这样,《手稿》就从对“工资”的分析入手,一步一步地得出了共产主义的结论。这也就构成了《手稿》的第Ⅱ、Ⅲ笔记本的内容。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彻底完成两个根本转变以后,对政治经济学进行的第一次系统的探讨,也是马克思第一次系统探讨了资本主义工资问题的专门著作手稿。它为马克思毕生进行的对于包括工资在内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最初的框架和良好的开端。
3.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5)中对于工资问题的部分论述
恩格斯注意到工资的国民差异,“德法工人所挣的钱只有买些面包和土豆,勉强糊口……而英国工人每天都能吃到牛肉,并且还可以买好的烤肉,这种烤肉比德国富翁所能买到的还要好”;注意到工资的行业差异,“目前,纺织工人的状况是最好的。煤矿工人的工资很低,却要做最繁重最有害于健康的工作”;注意到物价波动对工人生活状况的影响,“物价稍微波动一下,成千上万的工人就要挨饿,他们的一点点积蓄很快就会花光”。
(二)成长期(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中后期)
1844年8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巴黎进行了历史性的会见,其间二人对理论见解达成了一致,此后进入了理论阐发期。按照分工,系统阐发政治经济学思想的任务主要落在马克思肩上。1844—1849年这一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发表的与工资有关的著作主要有:
1. 《哲学的贫困》
1847年夏天问世的《哲学的贫困——答蒲鲁东先生的〈贫困的哲学〉》是马克思主义极其重要的理论著作。在这部著作里,马克思以与蒲鲁东论战的形式详细地阐述了他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决定性的观点”。从“工资”的角度看,也可以说是马克思对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的、对以蒲鲁东为代表的改良空想主义的批判的继续。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批判了蒲鲁东对劳动价值论曲解以及试图借此达到“平等工资”的幻想。蒲鲁东把李嘉图早已阐明了的劳动价值论当作自己的发现,但却混淆了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和“劳动的价值”(即工资),混淆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错误地认为所有的人都是雇佣工人,并且都是以等量劳动时间得到等量报酬的工人。交换是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的。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的这种错误观点,认为:第一,如果商品的相对价值由生产商品所需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工资就是由生产工资所必需的劳动量,因而也是由生产工人一切生活必需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决定的。这样,工人的工资就仅限于它的最低工资额。所以,这“是工人遭受现代奴役的公式,而不是蒲鲁东先生所希望的无产阶级求得解放的‘革命理论’”。第二,“这种等量的劳动时间的交换并没有改变生产者的相互地位,正如工人和工厂主的相互关系没有任何改变一样。如果认为这种由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的产品的交换会使一切生产者得到平等的报酬,这种说法就是假定,平等分配还在交换以前就存在了。”第三,蒲鲁东抹杀了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区别。而如果把所有工人的劳动一律化作简单劳动,那也是现实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造成的,并不是社会主义的福音。总之,“蒲鲁东先生从李嘉图学说中引伸出的一切‘平等’的结论,是建立在一个根本谬误的基础上。他把用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衡量的商品价值和用‘劳动价值’来衡量的商品价值混为一谈。如果把这两种衡量商品价值的方法搅在一起,那末也就同样可以说,任何一种商品的相对价值都是由它本身所包含的劳动量来衡量的;或者说,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它可以购买的劳动量来衡量的;或者还可以说,商品的相对价值是由可以得到它的那种劳动量来衡量的。但是情况远不是这样。象任何其他的商品价值一样,劳动价值不能作为价值尺度。”“毫无疑问,蒲鲁东先生是把以下两种衡量的方法混为一谈了:一种是用生产某种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另一种是用劳动价值来衡量。……因此按照他的说法,产品中所包含的一定劳动量和劳动者的报酬是相等的,即和劳动价值是相等的。根据同样的理由,他把生产费用和工资也混为一谈了。”“总而言之,他寻找商品相对价值的尺度是为了找出劳动者的平等报酬,他把工资的平等当做已经完全确定的事实,是为了根据这种平等去找出商品的相对价值。多么奇妙的辩证法!”(16)
此外,马克思还批判了蒲鲁东从他的“构成价值”的“比例性关系”得出“任何劳动必然留下某些剩余”的说法。马克思指出,蒲鲁东的这一理论的实质就是“不管财富的增长却要把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限度。只有把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限度,蒲鲁东先生才能应用价值的正确比例性的原则,即劳动时间‘构成的价值’的原则。正是由于竞争使工资时高时低于维持工人生活所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工人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内(即使微不足道)分享社会财富的增长;但正因为如此,他们也可能死于贫困。这就是在这方面没有任何幻想的经济学家们的全部理论”。(17)
二是批判了蒲鲁东以所谓工资提高会引起价格普遍上涨为由,反对工人阶级要求提高工资的斗争的谬论。马克思指出:“利润和工资的提高或降低只是表示资本家和工人分享一个工作日的产品的比例,在大多数情况下绝不致影响产品的价格。至于‘导致提高工资的罢工引起价格的普遍上涨,甚至引起贫困的加剧’,这种思想只有不可理解的诗人的头脑里才能出现。”(18)
最后,马克思指明了工人阶级为围绕工资而进行的阶级斗争的政治意义。马克思写道:“大工业把大批互不相识的人们聚集起来。竞争把他们的利害关系分开。但是维护工资这一对付老板的共同利益,使他们在一个共同的思想(反抗、组织同盟)下联合起来。因此,同盟总是具有双重目的:消灭工人之间的竞争,以便同心协力地同资本家竞争。反抗的最初目的只是为了维护工资,后来,随着资本家为了压制工人而逐渐联合起来,原来孤立的同盟就组成为集团,工人们为抵制经常联合的资本而维护自己的联盟,就比维护工资更为必要。……在这一斗争(真正的内战)中,未来战斗的一切要素在聚集和发展着。达到这一点,同盟就具有政治性质。”(19)
2. 《保护关税派、自由贸易派和工人阶级》和《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
《保护关税派、自由贸易派和工人阶级》与《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是马克思于1847年9月至1848年1月,分别为经济学家会议撰写的会议论文和在布鲁塞尔民主协会公众大会上发表的演说。早在1844年2月发表在《德法年鉴》上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就已经从时代的高度指出:“工业以至于整个财富领域对政治领域的关系,是现代主要问题之一。这个问题开始是以何种形式引起德国人的关注的呢?以保护关税、禁止性关税制度、国民经济学的形式。”(20)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也曾回顾到:“最后,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的辩论”,也是促使他去研究经济问题的“最初动因”之一。因而,这两篇著作的共同意义在于:它们都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揭露这两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各自阶级利益服务的本质,以及欺骗工人阶级的谰言。其中:
在《保护关税派、自由贸易派和工人阶级》一文中,马克思侧重揭示了“保护关税派”的谰言,指出:“假如他们能用明显的、直截了当的语言跟工人阶级谈话,他们就应当这样来说明自己的仁慈观点:受自己同胞的剥削总比受外国人剥削好些。”其实质则是:“保护关税制度把一个国家的资本武装起来和别国的资本作斗争,加强一个国家的资本反对外国资本的力量,而主张这种制度的人还以为,通过这些办法就可以使资本在对待工人阶级方面变得软弱而且容易让步。归根到底,这就等于指望资本大发慈悲,好像资本本身能够大发慈悲似的。”(21)
在《关于自由贸易的演说》中,马克思则集中揭露和批判了自由贸易派所谓“总之,人们要求自由贸易,是为了改善工人阶级的处境”的谎言。马克思指出:既然你们说保护关税(限制粮食进口的谷物税)意味着是为土地所有者阶级向工人征收的工资税,那么你们又如何解释在粮食价格的上涨的同时,工人的工资以比粮食价格上涨更快的速度下降呢?例如,英国“在1815年到1843年这一时期内,手工织工的工资从每周28先令降到5先令(从35法郎降到7.25法郎),而在1823年到1843年这一时期内,机器织工的工资从每周20先令降到8先令(从25法郎降到10法郎)”。而“英国工人是非常懂得地主和工业资本家之间斗争的意义的。他们很清楚,人们希望降低面包价格就是为了降低工资,同时也知道,地租下降多少,资本的利润也就上升多少。”在此,马克思还进一步指出了最低工资规律:最低工资就是“生产这些工人生活必需品时的最低限度的支出”。但是“当开动生产商品的机器需要较少的费用时,则保养被称为劳动者的这种机器所必需的东西,同样也得跌价。……而且,正如我们在下面将看到的,劳动这种商品的价格的下跌较其他的商品要大得多”。这一规律的表现形式就是:“工业经过繁荣、生产过剩、停滞、危机诸阶段而形成一种反复循环的周期,在这一定的周期内,如果把工人阶级高于必需的全部所得和低于必需的全部所得合计起来,那么他们所得的总额恰好是这个最低额”。“因而,由于不断地找到以更廉价更低劣的食品来维持劳动的新方法,最低工资也就不断降低。”“随着经济学家设定的前提即自由贸易得到实现,变为事实,劳动商品的这一规律即最低工资的规律也就得到了证实。”(22)
3. 《共产党宣言》
1848年2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出版了他们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共产党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宣言》以天才的透彻而鲜明的语言描述了新的世界观,即把社会生活领域也包括在内的彻底的唯物主义、作为最全面最深刻的发展学说的辩证法以及关于阶级斗争和共产主义新社会创造者无产阶级肩负的世界历史性的革命使命的理论(23)。其中关于工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写道:
“由于推广机器和分工,无产者的劳动已经失去了任何独立的性质,因而对工人也失去了任何吸引力。工人变成了机器的单纯的附属品,要求他做的只是极其简单、极其单调和极容易学会的操作。因此,花在工人身上的费用,几乎只限于维持工人生活和延续工人后代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但是,商品的价格,从而劳动的价格,是同它的生产费用相等的。因此,劳动越使人感到厌恶,工资也就越减少。不仅如此,机器越推广,分工越细致,劳动量也就越增加,这或者是由于工作时间的延长,或者是由于在一定时间内所要求的劳动的增加,机器运转的加速,等等。”而“当厂主对工人的剥削告一段落,工人领到了用现钱支付的工资的时候,马上就有资产阶级中的另一部分人——房东、小店主、当铺老板等等向他们扑来”。“机器使劳动的差别越来越小,使工资几乎到处都降到同样低的水平,因而无产阶级内部的利益、生活状况也越来越趋于一致。资产者彼此间日益加剧的竞争以及由此引起的商业危机,使工人的工资越来越不稳定;机器的日益迅速的和继续不断的改良,使工人的整个生活地位越来越没有保障;单个工人和单个资产者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具有两个阶级的冲突的性质。工人开始成立反对资产者的同盟;他们联合起来保卫自己的工资。他们甚至建立了经常性的团体,以便为可能发生的反抗准备食品。有些地方,斗争爆发为起义。”(24)在谈到未来社会的“工资”时《宣言》写道:“雇佣劳动的平均价格是最低限度的工资,即工人为维持其工人的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数额。因此,雇佣工人靠自己的劳动所占有的东西,只够勉强维持他的生命的再生产。我们决不打算消灭这种供直接生命再生产用的劳动产品的个人占有,这种占有并不会留下任何剩余的东西使人们有可能支配别人的劳动。我们要消灭的只是这种占有的可怜的性质,在这种占有下,工人仅仅为增殖资本而活着,只有在统治阶级的利益需要他活着的时候才能活着。”“在资产阶级社会里,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只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工人的生活的一种手段。”(25)
4. 《雇佣劳动与资本》及《工资》手稿
《雇佣劳动与资本》是1847年底马克思在布鲁塞尔德意志工人协会上所做演讲的一部分。从1849年4月5日开始,以《雇佣劳动与资本》为标题,用社论的形式陆续发表在《新莱茵报》上。《雇佣劳动与资本》被认为是第一部系统、专门论述马克思经济学观点的论著。该文按照开头的预告包括三部分,即“(1)雇佣劳动对资本的关系,工人的奴役地位,资本家的统治;(2)各个中等资产阶级和农民等级在现存制度下必然发生的灭亡过程;(3)欧洲各国资产者阶级在商业上受世界市场霸主英国的奴役和剥削的情形。”后来由于《新莱茵报》的被迫停刊,第“(2)”“(3)”并没有完成和发表,实际发表出来的只是相当于第一部分的内容。然而正是在这一部分里,马克思深刻分析了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同时也深刻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的工资及其运动的规律。马克思分五次连续发表在1847年4月5、6、7、8、11日《新莱茵报》上(正文中表明的日期则分别为4月4、5、6、7、11日)。这五部分在逻辑上正好也可以看作该文所论述的五个“问题”:
在4月5日发表的第一部分中,马克思首先考察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由于马克思这时尚未形成自己的“劳动力商品”的概念,所以仍然采取了“劳动商品”和“劳动的价格”的说法,并在此基础上指出了工资的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第一,“工资是资本家为一定的劳动时间或一定的劳动付出而偿付的一笔货币”。第二,“工资只是劳动价格的特种名称,是只能存在于人的血肉中的这种特殊商品价格的特种名称”。第三,“工资不是工人在他所生产的商品中占有的一份”,而是“原有商品中由资本家用以购买一定量的生产性劳动的那一部分”。这实际上是说,工资表现为资本家的一部分预付资本,即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可变资本”。第四,雇佣劳动是一种异化劳动,即谋生劳动。“劳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活动,是工人本身的生命的表现。工人正是把这种生命活动出卖给别人,以获得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可见,工人的生命活动对于他不过是使他能够生存的一种手段而已。他是为生活而工作的。他甚至不认为劳动是自己生活的一部分;相反,对于他来说,劳动就是牺牲自己的生活。”第五,劳动(力)成为商品是一种历史的现象。“劳动(力)并不向来就是商品。劳动并不向来就是雇佣劳动,即自由劳动”。而且“如果他不愿饿死,就不能离开整个购买者阶级即资本家阶级。工人不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本家阶级”(26)。
4月6日发表的第二部分,重点考察了工资决定的因素,即“在决定工资时要考虑到的一些最一般的条件”,揭示了调节工资的一般规律。马克思运用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首先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一般商品价格的决定。马克思指出它是由买者和卖者之间的竞争即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决定的,而决定商品价格的竞争包括三个方面:卖者之间的竞争、买者之间的竞争以及卖者与买者之间的竞争。资本家是围绕着利润(包括正常的、老实的利润,高额利润和巨额利润)进行竞争的,“衡量利润的尺度就是他的商品的生产费用”。“他是以生产费用作为零度,根据他的商品的交换价值在零度上下的度数来测定他的利润的升降的”。(27)马克思接着论述了资本随着商品价格的上下波动并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流动,指出“这种波动起着极可怕的破坏作用,并像地震一样震撼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马克思接着又指出,劳动(力)也是商品,因而调节一般商品价格的规律也适用于调节劳动(力)这种商品的价格,即工资。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工资受劳动力供求状况的影响而上下波动,其波动的基础仍然是生产劳动力这种商品所必需的生产费用,也就是为生产劳动力这一商品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费用。“简单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就是维持工人生存和延续工人后代的费用。这种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的费用的价格就是工资。这样决定的工资就叫作最低工资额。……单个工人、千百万工人的所得不足以维持生存和延续后代,但整个工人阶级的工资在其波动范围内则是和这个最低额相等的。”(28)
4月7日发表的第三部分,重点阐述了资本的本质,以及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首先,马克思指出,资本并不单纯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而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商品或交换价值成为资本“是由于它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即作为一种属于社会一部分的力量,通过交换直接的、活的劳动而保存并增大自身。除劳动能力以外一无所有的阶级的存在是资本的必要前提”。“资本的实质并不在于积累起来的劳动是替活劳动充当进行新生产的手段。它的实质在于活劳动是替积累起来的劳动充当保存并增加其交换价值的手段”。其次,马克思阐明了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它们的关系是:“资本以雇佣劳动为前提,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为前提。两者相互制约,两者相互产生。资本的增加就是无产阶级即工人阶级的增加。生产资本的尽快增加竟是工人能勉强过活的必要条件。”但是,生产资本的增加“就是积累起来的劳动对活劳动的权力的增加,就是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统治力量的增加”。“只要雇佣工人仍然是雇佣工人,他的命运就取决于资本。这就是一再被人称道的工人和资本家利益的共同性”。
4月8日和4月11日发表的第四、五两部分,分析了资本的增长(即积累)对工资和工人阶级状况的影响。其中:
在4月8日发表的第四部分中,马克思从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的区别以及相对工资的角度,分析了资本增长(即积累)对工资和工人阶级的影响。为此马克思首先假定随着生产资本的增加,对劳动需求也增加,因而劳动价格即工资也得到了增加。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工人得到的享受增加了,然而与资本家的那些为工人所得不到的大为增加的享受相比,与一般社会发展水平相比,工人所得到的社会满足的程度反而降低了(29)。工资不仅是由用它能够交换到的商品数量来决定的,并包含着多种关系。首先是“劳动的货币价格即名义工资,是和实际工资即用工资实际交换所得的商品量并不一致的”。(30)其次是因为由工资和利润的关系决定的比较工资或相对工资,“在实际工资可能仍然未变甚至增加了,可是尽管如此,相对工资却可能降低了”。(31)一般规律就是:工资和利润是互成反比的(32)。即使实际工资同名义工资同时增加,只要实际工资不是和利润以同一比例增加,相对工资还是可能下降。可见,即使我们停留在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范围内,也可以知道资本的利益和雇佣劳动的利益是截然对立的。横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社会鸿沟扩大了。这实际上不过是说:工人阶级越迅速地扩大和增加与它敌对的权力,它就被允许在越加有利的条件下重新为增加资产阶级财富和资本的权力而为自己铸造金锁链,让资产阶级牵着走。
4月11日发表的第五部分,考察了在资本增长即积累的条件下,由于竞争、分工和机器的采用和改良而导致的资本的增长对工人工资水平和工人生活状况的影响,驳斥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宣扬的“工资随生产资本增长必然提高”的观点。马克思指出,竞争使资本竭力设法扩大分工和增加机器,并尽可能大规模地使用机器。而分工必然要引起更进一步的分工;机器的采用必然要引起机器的更广泛的采用;大规模的劳动必然要引起更大规模的劳动。这是价值和市场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是那个在商业的周期性波动中必然使商品价格和商品生产费用趋于一致的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是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具体分析了这些同生产资本的增长分不开的情况又怎样影响工资的确定。具体说来就是:第一,资本的增长、积累和积聚导致规模的日益扩大和越来越精细的分工。分工导致工人间竞争的加剧,导致工资的降低和就业机会的减少。第二,分工导致劳动的简单化,导致劳动力的再生产费用,即工资降低。第三,机器造成对工人的排挤。第四,生产资本的增加,促使大批小产业者和小食利者破产,失业队伍进一步扩大。第五,最后,上述发展进程迫使资本家以日益扩大的规模利用既有的巨大的生产资料,并为此而动用一切信贷机构和世界市场,从而导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越来越频繁地爆发。资本不仅在活着的时候要剥削劳动,而且在危机中丧生(即失业)时也要大批工人陪葬。总的结论就是:“如果说资本增长得迅速,那么工人之间的竞争就增长得更迅速无比,就是说,资本增长得越迅速,工人阶级的就业手段即生活资料就相对地缩减得越厉害;尽管如此,资本的迅速增长对雇佣劳动却是最有利的条件。”(33)
在《雇佣劳动和资本》中,马克思不仅阐明了工资的本质和运动规律,说明了资本和雇佣劳动的本质和对立,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初步阐明了资本主义的竞争规律、价值和市场价值规律以及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说明了积累对工资和工人阶级命运的影响。从而成为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公开发表的第一部系统而专门的经济学著作,也为19世纪50年代及其以后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公开的预演。
《工资》手稿是马克思为1847年12月下旬在布鲁塞尔德国工人协会会议上的讲演而预备的提纲。从内容上看,与《雇佣劳动与资本》有着直接的联系,但比《雇佣劳动与资本》涉及的更加全面和广泛,是研究马克思工资理论的极为重要的经典文本。该提纲共分[A]、[B]、[C]三个大的部分。
在提纲[A]中,马克思列出了“已经阐明”的七个理论要点。其中“(1)工资=商品的价格”;“(2)和商品一样,工资是由竞争决定的,是由需求和供应决定的”;“(3)供应本身取决于生产费用,即取决于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4)利润和工资成反比”。以上四点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得到了体现。第(5)、第(6)两条涉及“争取提高或降低工资的斗争”和“工人们为保持工资而联合起来”,在《哲学的贫困》中也已经有所论述。剩下的是“(7)取消赋税和保护关税,缩减军队等对工资的影响”。
在提纲[B]中,手稿以“补充”为题,列出了显然是为引用而做的对包括阿特金森、卡莱尔、麦克库洛赫、约翰·威德、拜比吉、安得鲁·尤尔、罗西、舍尔比利埃、布雷等九位著作家的著作的摘录,并在相应的摘录中插入若干马克思自己准备阐明的理论要点。其中:
在“I. 阿特金森”中,摘录了威·阿特金森的《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关于“手工织工”所处的贫困状态和苦难的资料,还提到“关于人口论再谈几句”和“分工的变化和更加细密对确定工资的影响”。
在“Ⅱ. 卡莱尔”中,主要摘记了托·卡莱尔《宪章运动》一书中的有关论点,做了提要,即“1. 不仅应当考虑〔工资〕的数量。在质量方面它也发生变化,由意外的情况所决定”。“2. 工资的优点是:只有必要性、利益、生意才把工人和雇主联结起来。已经丝毫没有像中世纪那种宗法制的东西了”。“济贫法,消灭鼠患,〔成为社会累赘的穷光蛋〕”。“3. 绝大部分劳动不是熟练劳动”。最后提到“4. 马尔萨斯主义者和经济学家们的全部理论归纳起来是:工人节制生育,就能缩减需求”。
在“Ⅲ. 麦克库洛赫”中,摘录了约翰·麦克库洛赫《政治经济学原理》一书中的以下提法,即:“工人所挣得的日工资,等于叫做人的机器的所有主所获得的普通利润量,这里还包括为了补偿机器的损耗,也就是为了以新工人代替老工人和已失去工作能力的工人所必需的款额”。
在“Ⅳ. 约翰·威德”中,结合对约翰·威德《中等阶级工人阶级的历史》一书写下了以下摘要和提纲:“1. 如果目的是要使工人成为能够在该项工作中提供最大量劳动的机器,那末,更有效的方法莫过于分工了”。“2. 工资的降低就使得工人不是减少自己的开支,便是提高自己劳动的生产率……所以他们是在不利的时刻增加供应量。结果工资更加降低……”“3. 一般说来,不能有两种市场价格,正是更低的市场价格(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占上风,这是普遍规律”。“……价格不是由九百五十个在业者决定,而是由五十个失业者决定的”。“但是,这种市场价格规律对劳动这一商品比对其他商品的影响更加厉害,因为工人不能把自己的商品储藏在仓库里,只能出卖自己的生命活动,否则,就要因失去生活资料而死亡”。“4. 资本家的人道就在于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购买尽可能多的劳动”。“5. 取消星期日对工人来说,纯粹是损失……”“6. 工资由时尚、季节的更换和商业行情的波动来决定”。“7. 如果一个被机器排挤出去的工人转到别的劳动部门去,那末这照例是更坏的部门。他永远也不能恢复自己以前的那种状况了”。“机器和分工以更低廉的劳动代替高价的劳动”。“8. 在萧条时期:(a)停止工作;(b)降低工资;(c)每周的工作日减少,工资照旧”。“9. 关于工会组织,应该指出:……如果他们全都做到使工资保持在很高的水平上,以致使利润降低到大大低于别国的平均利润以下或者使资本增长较慢,那么,一国的工业就要破产,而工人就要和雇主一起破产,甚至更坏”。
“虽然降低某种赋税不能使工人得到任何好处,可是增加赋税却损害工人的利益。在资产阶级发达的国家中,赋税增加的好的一面在于:小农和小私有者(手工业者等)会因此而纷纷破产,并被抛入工人阶级的队伍”。
“爱尔兰人在英国,德国人在亚尔萨斯对工资的影响”等。
在“Ⅴ. 拜比吉”中,摘录了查·拜比吉《论机器和工厂的经济本质》一书中关于“实物工资制”(Truck system)的提法。
在“Ⅵ. 安得鲁·尤尔”中,从尤尔的《工厂哲学或工业经济》一书中摘录、概括出以下论点:“现代工业的普遍原则:以童工代替成年工,以非熟练工人代替熟练工人,以女工代替男工。工资平均化。现代工业的主要特征”。
在“Ⅶ. 罗西”中,摘录了佩·罗西《政治经济学教程》一书中关于“工厂主预先支付给工人的只是工人所应得的那部分产品……这是一种投机,直接跟生产过程没有任何关系”;“工资……不是产品的构成部分。它只不过是我们社会状态的一种偶然标志,一种形式”;“工资不是生产所绝对必需的要素。在另一种劳动组织之下,它可能消失”等。
在“[Ⅷ.]舍尔比利埃”中,摘录了安·舍尔比利埃《富人或穷人》一书中的下述论点:
1. “生产资本的增加不一定会引起用于工人生活费的份额的增加。原料和机器的数量可能不断增加,而用于工人生活费的份额则可能日益减少”。“劳动的价格取决于:(a)生产资本的绝对数量;(b)资本的各种成分之间的对比关系。这是工人的意志不能给予任何影响的两件社会事实”。2.“与其说是工人的绝对消费量,不如说是工人的相对消费量决定他的生活幸福或是不幸。在必要的消费的范围以外,我们享受的价值实质上是相对的”。
此外马克思还写道:“在谈到工资的降低或提高的时候,永远也不应该忽视整个世界市场和各个国家工人的状况”,以及“最低工资本身也在变化并愈来愈降低”。
最后,在“[Ⅸ. ]布雷”中,摘录了约翰·布雷《劳动关系中的不公正现象及其消除办法》一书中关于“储蓄银行”的论点,指出它不过是“掌握在专制制度和资本手中的一种有三重意义的工具”,即:“1. 货币流回国家银行,银行再贷给资本家,赚取利润”;“2. 政府套在工人阶级很大一部分人的脖子上的一条金锁链”;“3. 此外,经过这种途径,资本家本人又掌握了一种新武器”。此外还写道:“工资一旦降低,就永远不能再提高到原来的水平。绝对工资和相对工资”。
提纲[C]可以视为《工资》手稿中最重要的理论部分。在这一部分中,马克思将他的论述从正面划分为以下五节,并且详细地列出了各节的理论要点。限于篇幅,现仅将各节的标题以及少数内容列举如下:
Ⅰ. 生产力的提高对工资有什么影响?
在这一节中,马克思重点分析了机器和分工对工资和工人阶级的影响。其中提到生产力提高的后果一般是:“(a)工人的状况与资本家的状况相比,相对恶化”;“(b)工人成为愈来愈片面的生产力……熟练劳动愈来愈变成简单劳动”;“(c)工资愈来愈以世界市场为转移,而工人的状况也愈来愈不稳定”;“(d)在生产资本中,用于机器和原料的份额的增长要比用于工人生活费的份额的增长快得多。所以,生产资本的增加并不使对劳动的需求也相反地增加”。
工资则取决于:“(α)生产资本总量”;“(β)生产资本各个构成部分之间的对比关系”。
同时提到:“如果没有工资的波动,工人就不会从文明的发展中得到任何好处”;“新生产力的任何发展同时也成为反对工人的武器。例如,交通工具的一切改进都加剧不同地区工人的竞争,使地方性竞争成为全国性竞争,等等”。
Ⅱ. 工人和企业主之间的竞争
其中包括:“(α)……一个塔勒对于工人和一个塔勒对于企业主有不同的价值”。“(β)企业主掌握着就业手段,也就是掌握着工人的生活资料……工人甚至把自己的生命活动也降低为单纯的谋生手段了”;“(γ)劳动这一商品与其他商品相比有很大的缺点”。“(δ)工厂管理制度。住宅立法。实物工资制,在这种制度下,企业主用提高商品价格而不改变名义工资的办法来欺骗工人”。
Ⅲ. 工人彼此之间的竞争
其中包括:“(a)根据普遍的经济规律,不可能有两种市场价格”;“(b)工人们的相互竞争,不仅表现在一个人愿意以比其他人更便宜的工资提供自己的劳动,而且表现在一个人愿意做两个人的工作”;“未婚工人对已婚工人的优越性等”;“农村工人和城市工人之间的竞争”。
Ⅳ. 工资的波动
其中包括工资发生波动的原因:“1. 时尚的变化”;“2. 季节的更换”;“3. 商业行情的波动”。
关于危机对工资和工人阶级的影响,包括:
“在发生危机时,(α)工人势必限制自己的开支,或是提高劳动生产率……由于工人过度辛劳,工人的工资更加降低”;“(β)在危机期间:完全失业。工资降低。工资照旧和工作日数减少”;“(γ)在历次危机中,对工人是下述的循环运动:……”“(δ)至于谈到提高工资,那末应该指出,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到世界市场,如果其他国家工人失业了,提高工资就会成为泡影”。
Ⅴ. 最低工资
这里,除了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哲学的贫困》和《雇佣劳动与资本》中已经讲到的各点之外,还提出了一些新的、值得注意的论点,即:
“虽然平均最低工资是由最必需的生活资料本身的价格所决定的,但还是应该指出:第一,不同国家的最低额各不相同……第二,……最低额本身有自己的历史运动,它愈来愈降低到绝对最少的水平”。
促使最低额达到真正最低的水平的不仅是:“1. 机器生产普遍发展,分工,工人之间的竞争不断加剧并摆脱了地域限制”,而且是“2. 赋税的增加和国家预算支出的增加,因为……取消某种赋税不会使工人得到任何好处,可是在最低工资还没有降低到极限数额以前,实行任何新税都会损害工人的利益。而这种情况在所有公民关系发生紊乱和困难的情况下都会发生。同时还应指出,赋税的增加会加速小农、小资产者和手工业者的破产”。“3. 这种最低额使各国趋于平衡”。“4. 工资一旦降低,以后就是再提高,也永远不能达到原来的水平”。总之,在发展过程中,工资双重地(相对地和绝对地)下降。“5. 在大工业的发展过程中,时间愈来愈成为商品价值的尺度,因而也成为工资的尺度。与此同时,随着文明的发展,劳动这一商品的生产愈来愈低廉,所花费的劳动时间也愈来愈少”。
VI. 改善生活状况的建议
在这一节中,马克思列举并批判了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在工资问题上的各种幻想。主要包括:1. “储蓄银行制度”;2. 对工人进行“全面的生产教育”;3.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4. “想用另一种确定工资的办法来改善工人状况的人们”,如蒲鲁东;5. 最后,“慈善的经济学家”关于工资的意见中关于罗西的观点等。对此,马克思从理论到实际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批判,从而使之成为科学的马克思工资学说的组成部分。
Ⅶ. 雇佣劳动的积极方面
在这一节中,马克思最后提出了“雇佣劳动的积极方面”的问题。具体说来就是:“(α)如果谈雇佣劳动的积极方面,那就是谈资本、大工业、自由竞争、世界市场的积极方面……没有这些生产关系,就不会创造出生产资料——解放无产阶级和建立新社会的物质资料,无产阶级本身也就不会团结和发展到真正有能力在旧社会中实行革命并使它自身革命化的程度。工资平均化”。“(β)甚至拿工资的最不道德的方面——我的活动成了商品,我完全成了出卖的对象——来说。第一,由于这一点,一切宗法制的东西都消失了,因为只有商业即买卖才是唯一的联系,只有金钱关系才是企业主和工人之间的唯一关系。第二,旧社会的一切关系一般脱去了神圣的外衣,因为它们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第三,由于一切都成了出卖的对象,工人就认定,一切他们都能摆脱,都能割弃;因此,他们就第一次摆脱了对一定关系的依附。既不缴纳产品,也没有那种仅仅是一定等级(封建等级)的附属品的生活方式了,工人可以随便处理自己的钱了,这是一个优点”。
总之,如果不是单就形式而是从内容上来说,《工资》手稿乃是马克思的一部比《雇佣劳动与资本》等著作更加完整、更加丰富、结构更加完善的关于工资问题的著作手稿和计划,反映了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工资问题研究的最高成果。尤其是,鉴于马克思19世纪50年代所提出的专门论述《雇佣劳动》的著作计划并未实现,所以即使到了《资本论》出版以后,这部手稿对于研究马克思的工资理论,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三)成熟期(十九世纪五十—六十年代)
19世纪50—60年代,是马克思的整个经济学理论的成熟期,也是马克思整个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形成时期。这一时期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特点是:系统全面地总结了他在黄金时期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成果,形成了他完整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三部著作计划”及其第一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六册计划”,以及《资本论》的著作计划,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完善了他的理论的各种细节,制定、完成了他的资本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并且公开出版了最具代表性的著作——《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和《资本论》,此外还留下了一系列丰富的手稿。其中,从工资理论的角度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部著作和手稿中:
1. 《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的工资问题
马克思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是指马克思在1857—1858年间写成的、由《巴师夏和凯里》《〈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和《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组成的经济学手稿的总称。
(1)《巴师夏和凯里》之“第十四章工资”中的有关论述
在1857—1858年手稿的第三个笔记本(马克思标明的日期为1857年11月29日、30日和12月)中,马克思以《巴师夏和凯里》为题批判了法国庸俗经济学家巴师夏和美国庸俗经济学家凯里的一系列经济学观点。其中在巴师夏的《经济和谐》一书第十四章“工资”中,马克思批判了巴师夏关于“工资的固定性”和通过“互助会”和“工人养老金”而使劳动者状况从“偶然性”到“稳定性”过渡的庸俗的理论。马克思指出:“这个天才先假定一方存在资本家,另一方存在工人,然后好通过双方的协议建立资本和雇佣劳动之间的关系。”而实际上,巴师夏关于工资问题的所有谬论都是建立在历史唯心论的基础上的。他的这种“社会主义”的主张,是一种连蒲鲁东都不如的、更加庸俗的理论。所以马克思最后说:“不能再谈这些毫无意义的东西了。因此,我们抛开巴师夏先生。”不过,马克思在这里所谓一个注释,附带提出了一个见解,即“工资表现为普遍现象的第一个形式就是军饷”(34)。这对于工资的历史形式及其起源的考察,无疑是具有一定意义的。
(2)《〈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关于工资问题的论述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是为他的整个《政治经济学批判》而准备的一个“总的导言”,后来在正式出版《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第一分册时又被马克思“压下”了。正如马克思自己所说的:“因为仔细想来,我觉得预先说出正要证明的结论总是有妨害的,读者如果真想跟着我走,就要下定决心,从个别上升到一般。”(35)因此,该《导言》中所提出和阐明的全部理论和方法,对于研究工资问题也都是适用的。不过其中直接提到工资的部分是出现在《导言》专门论述“生产与分配”的关系的地方。其中写道:“如果看看普通的经济学著作,首先令人注目的是,在这些著作里什么都被提出两次。举例来说,在分配上出现的是地租、工资、利息和利润,而在生产上作为生产要素出现的是土地、劳动、资本。”“同样,工资是在另一个项目中被考察的雇佣劳动:在雇佣劳动的场合劳动作为生产要素所具有的规定性,在工资的场合表现为分配的规定。如果劳动不是规定为雇佣劳动,那么,劳动参与产品分配的方式,也就不表现为工资,如在奴隶制度下就是这样。”因此,“工资的前提不是通常的劳动”。“所以,分配关系和分配方式只是表现为生产要素的背面。个人以雇佣劳动的形式参与生产,就以工资形式参与产品、生产成果的分配。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正因为如此,力求在一定的社会结构中来理解现代生产并且主要是研究生产的经济学家李嘉图,不是把生产而是把分配说成现代经济学的本题。从这里,又一次显出了那些把生产当作永恒真理来论述而把历史限制在分配范围之内的经济学家是多么荒诞无稽。”(36)马克思的上述观点,对于观察我国当前的工资与收入分配问题无疑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方法论的意义。
(3)《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的有关论述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除了前面已经被“压下”的“Ⅰ. 导言”外,剩下来的主要由“Ⅱ. 货币章”和“Ⅲ. 资本章”组成。此外还有几个“索引”和“提纲”。所涉及工资理论的部分主要有:
第一,“Ⅱ. 货币章”中的有关论述
这主要涉及货币流通与雇佣劳动的关系。马克思指出:虽然货币的出现并非由于雇佣劳动制度,但是“货币的简单规定本身包含着这样一点:货币作为发达的生产要素,只能存在于雇佣劳动存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只能存在于这样的地方,在那里,货币不但决不会使社会形式瓦解,反而是社会形式发展的条件和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因此,劳动必须是雇佣劳动”。“由于劳动是雇佣劳动,劳动的目的直接就是货币,所以一般财富就成为劳动的目的和对象。(在这方面,必须谈谈转变为雇佣兵制度的古代军队组织)作为目的的货币在这里成了普遍勤劳的手段。生产一般财富,就是为了占有一般财富的代表。这样,真正的财富源泉就打开了”。“因此,很清楚,在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地方,货币不是起瓦解的作用,而是起生产的作用;而古代共同体本身则已经同作为一般基础的雇佣劳动发生矛盾。只有当每种劳动所生产的都是一般财富而不是特定形式的财富,从而个人的工资也都是货币时,普遍的勤劳才是可能的”。(37)
第二,“Ⅲ. 资本章”中的有关论述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的第二部分即“Ⅲ. 资本章”中,马克思事实上已经建立了他的《资本论》的第一个相对完整理论框架。工资作为雇佣劳动的表现形式,自然也就贯穿于其各个部分当中了。具体说来:
第一篇资本的生产过程
该篇又分为A、B、C三个部分。其中:
A. 在对“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中,着重指明了“工资”这一形式产生的必然性,以及在“资本和劳动能力的交换”中的不同于普通商品交换的特征。在这里,首次提出了劳动力商品的概念。
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在交换价值和货币的简单规定中已经潜在地包含着工资和资本的对立”,而资产阶级辩护论者的“全部聪明才智不过是要停留在最简单的经济关系上”。因而把“工资”和“利润”同样看作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提供服务所取得的报酬”的辩护论观点,指出“这本身就是说法上的混乱”。
其次,马克思分析了“资本和劳动相交换的两个不同过程”。马克思指出:第一个过程是工人用自己的商品(劳动力)与资本家的货币相交换,第二个过程资本家用换来的劳动力去生产剩余价值。这两个过程的分离是一目了然的。在前一个过程中,工人向资本家出卖的其实并不是劳动,而是劳动能力。而后一个过程是属于资本家的。“因为工人提供的使用价值只是作为他的身体的才能,作为他的身体的能力而存在,所以在身体之外是不存在的。不仅为了从身体上维持工人的劳动能力得以存在的一般实体即工人本身所必需的那些物化劳动,而且为了把这个一般实体改变得能够发挥特殊能力所必需的那些物化劳动,都是物化在这个实体中的劳动”。工人所得到的则是劳动力的等价物即货币,而不是资本。
B. 在对“绝对剩余价值的生产”的分析中,马克思分析了作为劳动力的价值的“工资”是如何在生产过程中被生产出来的,并且在这里首次从科学的意义上提出了“剩余价值”以及“绝对剩余价值”的概念。
马克思指出劳动并入资本后,资本就加入生产的过程。这一生产过程首先是一般的物质生产过程。马克思指出一物的使用价值与它的卖者本身并无关系,而只与它的购买者有关。并推论到工人的劳动上,指出“对于资本来说,劳动所以具有交换价值,只是由于它是使用价值”。(38)资本和劳动交换的过程,劳动转化为资本,而这种转化只有在生产过程本身中才能实现,而这种实现过程一直被认为是简单的物质生产过程,但从形式规定性来看,也是价值自行增殖的过程。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指出工人的价值是由包含在他的商品中的物化劳动决定的,并指出由于工人这种商品的独特性,工人的价值“除了物化在工人生命力中的劳动时间,即为了支付维持工人的生命力的必要产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以外,在工人的直接存在中还物化着更多的劳动,即工人为了获得一定的劳动能力,一种特殊的技能而消费的价值”。(39)
此外,马克思指出“劳动如何能增加使用价值,这一点不难理解;困难在于,劳动如何能创造出比原先存在的交换价值更高的交换价值”。马克思研究了生产、交换和流通的过程,认为剩余价值不会在交换和流通过程中产生,而只可能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工人超过他维持生命力的直接需要而形成的剩余劳动,在资本方面就表现为剩余价值。“剩余价值恰好等于剩余劳动,剩余价值的增加可以用必要劳动的减少来准确地计量”。“资本的剩余价值的增加数并不是生产力的乘数即生产力的增加数,而是活的工作日中原来代表必要劳动的部分减去该部分除以生产力的乘数之后的余额”。“在生产力提高以前资本的剩余价值越大,在这种提高以前已经存在的资本的剩余劳动量或剩余价值量越大,或者说,工作日中构成工人的物价物即表示必要劳动的那部分越小,资本由于生产力的提高而得到的剩余价值的增加就越少”。
C. 在对“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的分析中,提出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别,并且阐明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相对增长的规律及其对工资和工人阶级的影响。
马克思在对“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分析的过程中区分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并阐明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间的比例变动对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量变化的影响,揭示了利润和剩余价值、利润率和剩余价值率之间的变化关系。指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对利润率的形成所起的作用不同;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比例的变化对剩余价值的影响不同;“资本不变部分同资本可变部分相比的相对增长是劳动生产率增长的表现”(40);资本的扩大所使用的活劳动和缩小必要劳动的倾向。
第二篇资本的流通过程
该篇又分为A、B、C、D、E五个部分。其中:
A. 在对“资本在其流通过程中的再生产和积累”的分析中,关于工资成分的论述。
马克思以“工人怎么会在他购买的商品价格中既支付了利润等等,又得到了自己的必要工资”为题,驳斥了萨伊、穆勒关于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分析,驳斥了“必要劳动时间本身所购买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已经包含有剩余劳动时间”的观点,指出剩余劳动转化为资本是资本主义积累的特点,分析了一般利润的形成和它对工人工资的影响,探讨了价格变动对工人工资的影响。(41)
B. 在对“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的分析中,主要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前的各种生产方式的介绍。
C. 在对“资本的循环和周转”的分析中所涉及的与工资有关的论述。
马克思批判了马尔萨斯劳动的价值是不变的,全部劳动时间都是生产工资的劳动时间的观点。指出“劳动的价值,即工资,会随着劳动生产率的变动而不断变动”。马克思否定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资本的物质方面和资本的社会形式混为一谈的观点。指出“在生产中,工资只出现一次,作为专门用于转化为工资的基金,作为潜在的工资。一旦它成为实际的工资,它就被支付出去,并且只作为工人的收入出现在消费中。但同工资相交换的是劳动能力,劳动能力在生产中根本不出现,在生产中出现的仅仅是它的使用——劳动。劳动表现为价值的生产工具,因为它没有被支付,也就是说,没有以工资来代表”。并指出“如果说工资出现两次,那么,这不是因为它两次代表两种不同的生产工具,而是因为它一次从生产的角度出现,另一次从分配的角度出现”。
D. 在对“资产阶级的剩余价值理论和利润理论”的分析中,马克思批判了李嘉图有关工资的看法,指出“工人以工资形式从资本家那里取得的只是他本人劳动的一部分”。(42)并分析了马尔萨斯、穆勒等人关于工资与利润关系的错误观点。
E. 资本的循环和周转(C节结尾)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部分主要介绍了资本的循环过程,分析了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在资本流通中作用等。
第三篇资本是结果实的东西(利息、利润、生产费用)
A. 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
马克思以李嘉图、巴师夏对工资与利润间的变化关系的论述为基础,探讨了剩余价值和利润的关系,提出“利润像工资一样,表现为分配的形式”。“从资本的观点看来,工资是单纯的生产关系,而从工人的观点看来,却是分配关系”。(43)马克思还分析了劳动生产率变化对工人需求的影响,进而对工人工资的影响。
B. 对货币章和资本章的补充
在分析资本积累时,马克思提出“作为利润的剩余价值的比率,决定于(1)剩余价值本身的量,(2)活劳动和积累劳动之比(即花费在工资上的资本和用作[不变]资本的资本之比)”,并认为“为了确定利润规律,这个假定自然是必要”。(44)
2. 《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
马克思从分析商品出发考察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揭示了商品既具有使用价值又具有交换价值,即商品具有二重性,并进一步分析商品二重性是由劳动二重性引起并决定的,批判了李嘉图看不到货币的本质,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规定性,认为交换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的观点:“第一:劳动本身有交换价值,而不同的劳动有不同的交换价值”。“第二:如果一个产品的交换价值等于它所包含的劳动时间,一个劳动日的交换价值就等于一个劳动日的产品”。“第三:商品的市场价格随着供求关系的变动而低于或高于它的交换价值”。“第四:最后一个辩驳,假如不是像通常那样用古怪例子的形式提出来,似乎也是最有力的一个”。
3. 《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手稿)》
1859年1月马克思完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全部工作后,立即投入了第二分册的整理和加工工作中去,同年6月,在柏林出版了《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其间,由于要批驳福格特先生的污蔑,马克思写作出版了《福格特先生》一书,致使第二分册(即“第三章资本”)的写作有所中断。1861年8月马克思又重新回到《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写作上来,从1861年8月到1863年7月写下了共达23个笔记本之多的一部篇幅很大的手稿,这就是通常所说的《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亦即《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草稿)》(以下简称《书稿》)。这部手稿中整理得最细致的部分,是《剩余价值理论》部分,即现行《资本论》第四卷。手稿的其余部分,后来经马克思重新修改和补充,形成了现行《资本论》前三卷的内容。该手稿的《剩余价值理论》部分最初是由考茨基于1905—1910年以《剩余价值学说史》为名单独出版的。苏联在1954—1961年按马克思的手稿次序编辑出版了《剩余价值理论》俄文新版本;1956—1962年出版了该书德文新版本;1962—1964年则作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俄文第二版第26卷(共三册)出版。现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中文第一版,主要就是以俄文版为根据,参照德文版编辑出版的。《手稿》的其余部分则被收录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一版的第47~48卷中。《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全部手稿,将被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二版的第32~37卷中。鉴于《资本论》1~3卷中的工资问题下面还要进行概括,现仅就《剩余价值理论》中的相关内容作些归纳和介绍。在《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分析了在他以前的经济学家的剩余价值理论,同时批判了他们的工资学说。其中主要有:
A. 在《剩余价值理论》的“第二章重农学派”中,马克思分析了重农学派的构成其“学说的轴心”的“最低限度的工资”理论。马克思写道:
“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基础,一般说来,是劳动能力这种属于工人的商品同劳动条件这种固着于资本形式并脱离工人而独立存在的商品相对立。劳动能力作为商品,它的价值规定具有极重要的意义。这个价值等于把再生产劳动能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创造出来的劳动时间,或者说,等于工人作为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只有在这个基础上,才出现劳动能力的价值和这个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任何别的商品都没有这个差额,因为任何别的商品的使用价值,从而它的使用,都不能提高它的交换价值或提高从它得到的交换价值。
“因此,从事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现代政治经济学的基础,就是把劳动能力的价值看作某种固定的东西,已知的量,而实际上它在每一个特定的场合,也就是一个已知量。所以,最低限度的工资理所当然地构成重农学派的学说的轴心。虽然他们还不了解价值本身的性质,他们却能够确定最低限度的工资的概念,这是因为这个劳动能力的价值表现为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因而表现为一定使用价值的总和。他们尽管没有弄清一般价值的性质,但仍然能够在他们的研究所必需的范围内,把劳动能力的价值理解为一定的量。其次,如果说,他们错误地把这个最低限度看作不变的量,在他们看来,这个量完全决定于自然,而不决定于本身就是一个变量的历史发展阶段,那末,这丝毫也不影响他们的结论的抽象正确性,因为劳动能力的价值和这个劳动能力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同我们假定劳动能力的价值是大是小毫无关系。”
马克思还写道:“重农学派把关于剩余价值起源的研究从流通领域转到直接生产领域,这样就为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奠定了基础。”
不过,重农学派的局限是:他们不是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劳动创造的,而是“而是由土地即自然所提供的物质以及这个物质的各种变态构成的”。以至于他们认为:“在工业中,工人并不增加物质的量:他只改变物质的形式。……他诚然把价值加到物质上,但这不是靠他的劳动,而是靠他的劳动的生产费用,也就是靠他在劳动期间所消费的、等于他从农业得到的最低限度工资的生活资料总额。”
B. 在“第三章亚当·斯密”中马克思肯定了斯密在工资问题上的正确见解,同时批判了他的二重的价值理论。马克思指出:斯密“和一切值得一谈的经济学家一样,从重农学派那里接受了平均工资的概念”,他把平均工资叫做“工资的自然价格”。同时他“十分明确地断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对工人本身并没有好处”。因为斯密认为,劳动者的收入或工资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增长这只是“土地私有制产生和资本积累之前的社会原始状态中”的事。但是劳动生产力真正大规模的发展,只是从劳动变为雇佣劳动,劳动条件作为土地所有权和作为资本同劳动相对立的时刻,才开始的。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研究这种状态对劳动报酬或工资可能发生什么影响,就没有用处了”。(45)
马克思同时批判了斯密在劳动价值论方面的二重见解。斯密一方面把价值正确地归结为劳动;另一方面又认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可以买到商品的活劳动量,实际上就是把工资当作商品的价值尺度。这就等于说把价值本身当作价值标准和说明价值存在的理由,因此成了循环论证。斯密进一步把工资、利润和地租看作“一切交换价值的三个原始源泉”,这就为庸俗经济学的“三位一体”的公式,埋下了祸根。
C. 在“第四章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理论”中,马克思肯定了斯密关于这一问题的第一重见解,指出只有同资本相交换,并且为资本带来利润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也就是说,劳动不仅必须为资本家再生出购买劳动力所必须的工资,而且必须生产出一个超过工资的价值额(即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反之,同收入(即工资和利润)相交换的劳动就是非生产劳动。这并不妨碍,非生产工人(例如仆人)的工资,也可以按照其劳动力价值来确定。也就是说,“由维持他们的生活或者说把他们生产出来所必需的生产费用来决定”。(46)另一方面,马克思批判了斯密关于生产劳动的第二重见解,即工人在一年内只要能够生产出补偿自己工资的等量价值就是生产劳动者的见解。因为他对资本家来说已经不是生产劳动者了(47)。此外,马克思还批判了在这一问题上的庸俗经济学家的种种错误见解,包括企图把资本家对物质财富的要求归结为“工资”的错误。
D. 在“第六章魁奈的经济表(插入部分)”中,马克思肯定了魁奈表述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的过程的尝试(48),同时附带批判了资本家阶级关于资本家向工人支付的工资是资本家提前对工人预付的货币的谬论。马克思指出:“如果认为工资的来源(在完全歪曲真实关系的情况下),是对总产品中属于工人的那部分价值的贴现,即资本家提前用货币把这部分支付给工人,工人就会得到自己产品的大部分,而资本家很快就会不成其为资本家了。”(49)
E. 在“第十章李嘉图和亚当·斯密的费用价格理论”中,马克思批判了斯密关于工资的“自然率”的理论。马克思指出“在考察工资的时候,斯密有一个确定工资的‘自然率’的牢固的出发点,即劳动能力本身的价值:必要工资”,也就是“最低限度的工资”。但是由于他的价值理论的二重性所以,“以致上述规定在他那里并没有产生任何结果”。(50)
F. 在“第十五章李嘉图的剩余价值理论”中,马克思分析了在预付资本量不变的情况下,工资的下降对于费用价格(即生产价格)的影响。由于在工资下降时资本推动的劳动量并不会减少,所以在预付资本量不变的情况下,一般利润率和平均利润都增加了。因此,与价值相比,费用价格(即生产价格)就会上升。“因此,在农业部门中,剩余价值和利润率也会提高。在这里地租会降低,因为利润率提高了。谷物便宜了,但它的费用价格增加了。因此,它的价值和它的费用价格之间的差额缩小。”(51)此外马克思还特别肯定了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指出:“工资的价值不是按照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的量来计算的,而是按照这些生活资料所耗费的劳动量(实际上就是工人自己占有的那部分工作日),按照工人从总产品中,或者更确切地说,从这个产品的总价值中得到的比例部分来计算的。”因此马克思说:“分析相对工资,或者说,比例工资,并把它作为范畴确定下来,是李嘉图的巨大功绩之一。”(52)
G. 在“第十八章李嘉图的其他方面。约翰·巴顿”中,马克思肯定了李嘉图关于生产机器所花的劳动总是比被它们代替的劳动少得多的论点,认为“这也是对那些认为受机器排挤的工人能在机器制造业本身找到工作的人的回答”(53)。但同时也批判了李嘉图关于社会“预定用于维持”工人的“生活的基金并无任何减少”的错误。因为这个“基金”虽然并未因新发现和解雇工人而有任何减少,但与被解雇的工人“绝对没有任何自然的联系。他们可能成为贫民,饿死等等”。另外就是本来应该接替这些工人来工作的下一代工人,就必须到其他行业找工作,这样人口和对劳动的需求相比就相对地增加了(不管人口的平均增长如何)。所以,机器的发明和大规模使用使资本和工人游离出来。“这里根本没有什么‘预定用于’……被解雇工人的基金”。相反,“机器经常不断地造成相对的人口过剩,造成工人后备军,这就大大增加了资本的权力”。(54)
不过,李嘉图在他的著作第三版中新加了一章,声明改正了他的错误。就此马克思高度赞扬说,这“证明了他的诚实,这使他和庸俗经济学家有了本质的区别”。不过马克思也指出:李嘉图这样做的时候所依据的理论基础仍然是错误的。
H. 在“第十九章托·罗·马尔萨斯”中,马克思批判了马尔萨斯反对李嘉图的相对工资理论的庸俗的论调。马克思指出:“提出相对工资的观点是李嘉图的最大功绩之一。其要点是:工资的价值(因而还有利润的价值)完全取决于工作日中工人为他自己劳动(为了生产或再生产他的工资)的那一部分和归资本家所有的劳动时间部分的比例。这一点在经济学上非常重要,事实上这只是对正确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另一种表达。其次,这一点对两个阶级的社会关系是很重要的。马尔萨斯在这里嗅到了不大对头的味道,因而不得不提出……异议”(55)。而实际上,在马尔萨斯这里“我们……看到的是日常生活中人们对这种事情的十分粗俗的观念。用夸夸其谈的辞藻来表达的不过是肤浅的见解。换言之,这无非是说:费用价格和价值是等同的”(56)。
I. 在“第二十章李嘉图学派的解体”中,马克思批驳了麦克库洛赫关于把利润解释为“积累劳动的工资”的辩护论观点。麦克库洛赫为了解决李嘉图理论中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与“劳动创造价值”的矛盾,竟然提出“可以把劳动下定义为任何一种旨在引起某一合乎愿望的结果的作用或操作,而不管它是由人,由动物,由机器还是由自然力完成的”。(57)就此马克思写道:“在麦克顺利地把商品变为工人之后,不言而喻,这些‘工人’也要取得工资,而且除了它们作为‘积累劳动’具有的价值外,对它们的‘操作’或者说‘作用’也必须付给工资。商品的这种工资,资本家受权装入自己的腰包,它是‘积累劳动的工资’,或称利润。”(58)而“李嘉图,象所有值得提到的经济学家一样,象亚·斯密一样(虽然斯密有一次出于幽默把牛称为生产劳动者),强调指出劳动是人的,而且是社会规定的人的活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59)
其次,在这一章中,马克思还批判了约翰·穆勒(小穆勒)关于“补偿资本无非是补偿所耗费的劳动的工资”的观点,以及“想直接从李嘉图关于‘利润取决于工资,工资下降则利润提高,工资提高则利润下降’的规律得出利润率的规律”的错误观点。马克思说,前一个说法“本身就是错误的”。而对于后者,则“穆勒先生本人甚至对于他试图解决的问题也不十分清楚。”(60)
最后,在这一章中,马克思还分析了不变资本价值的变动对工资的影响。总的结论是:“既然假定剩余价值是既定的,那么剩余劳动对必要劳动之比也就是既定的,从而工资的价值,即工资的生产费用也就是既定的。在这种情况下,不变资本的价值的任何变动,都根本不会触动工资的价值以及剩余劳动对必要劳动之比,尽管这种变动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影响利润率,影响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费用,而且在一定情况下(即当产品加入工人消费时)还会影响体现工资的使用价值的数量,虽然并不影响它的交换价值。”(61)
J. 在“第二十一章以李嘉图理论为依据反对政治经济学家的无产阶级反对派”中,马克思考察了“从政治经济学家的前提出发的反对派”。马克思指出:“从我们在下面引用的著作中可以看出,所有这些人实际上都是从李嘉图的形式出发的。”其实质“则是要掌握已被揭露的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以便从工业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来反对资本主义生产。”(62)正因为如此,其中也必然包含了他们关于工资问题的一系列见解。马克思既肯定了他们在这方面的贡献,同时也指出了由于他们“实际上都是从李嘉图的形式出发的”,因而同样也都包含着这样那样的局限。
此外,在接下来的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章中,马克思还分析、批判了拉姆塞、舍尔比利埃和理查·琼斯的理论。
综上,正是在写作《剩余价值理论》的过程中,马克思通过对他以前的经济学家们的形形色色的工资理论的分析和批判,为他《资本论》中的工资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 《工资、价格和利润》中的论述
在《工资、价格和利润》的前5节中马克思批判了韦斯顿关于工人工资与罢工间的错误观点,指出工人工资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商品价格的提高,工人的工资和资本家的利润都源于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工资与利润间分配比例的变化并不必然导致商品价值量的增加。在6~13节,马克思详细分析了工资的决定、工资对利润率的影响、市场供求关系对工资的影响、工资与商品价格间的关系。在最后的第14节中,马克思批判了韦斯顿、蒲鲁东、拉萨尔的错误观点,明确说明了为争取工资增长而进行斗争的意义和局限性。
首先,工资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商品价格的增长。“工人阶级,就其全体来说,把自己的收入耗费在并且不得不耗费在购买日用必需品上,这完全是确实的。所以工资水平的普遍提高总要引起对日用必需品的需求的提高,从而引起日用必需品市场价格的提高。对于生产这些必需品的资本家来说,他们所支付的工资提高了,他们就靠提高他们的商品价格来求得补偿。但是那些不生产日用必需品的资本家又怎样呢?不要以为这种资本家的人数很少”。(63)其次,工资的提高导致利润率的降低,“工业部门中的利润率下降,不仅是由于工资水平普遍提高的影响,而且是由于工资普遍提高,必需品价格上升和奢侈品价格下降的共同作用的影响”,“工资水平的普遍提高在市场价格暂时混乱之后只会引起利润率的普遍下降,不会引起商品价格稍许长期的变动”。(64)第三,劳动的供求关系的变化影响了工资的变化,“劳动的供求关系经常在变化,随着这种变化劳动的市场价格也在不断变化。如果需求超过供给,工资就要上涨;如果供给超过需求,工资就要下降,虽然在这种情形下,可能仍有必要例如用罢工或别的方法去探测需求和供给的实际情况”。(65)第四,商品价格的变化影响了工资的变化,“既然工资是劳动价格的一种称呼,那我们就是说,商品的价格是由劳动的价格来调节的。既然‘价格’是交换价值,——而我讲到价值时,总是指交换价值而言,——即用货币来表现的交换价值,于是这一原理就归结为‘商品的价值是由劳动的价值来决定的’,或‘劳动的价值是价值的一般尺度’”。(66)
5. 《资本论》中的工资理论
大约在1862年下半年,在写作《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过程中,马克思产生了将这一部分内容(即原来计划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二分册》的“第三章”)以《资本论》(德文Das Kapital,即“资本”)为题单独出版的想法,并且拟定了《资本论》的1~4册的出版计划。在1862年12月6日致路·库格曼的信中马克思写道:“第二部分终于脱稿,只剩下誊清和付排前的最后润色了。这部分大约有30印张。它是第一分册的续篇,将以《资本论》为标题单独出版,而《政治经济学批判》只作为副标题。其实,它只包括本来应构成第一篇第三章的内容,即《资本一般》。这样,这里没有包括资本的竞争和信用。这一卷的内容就是英国人称为‘政治经济学原理’的东西。这是精髓(同第一部分合起来),至于余下的问题(除了不同的国家形式对不同的社会经济结构的关系以外),别人就容易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去探讨了。”(67)
《资本论》是马克思一生当中最具有代表性的著作。恩格斯在他为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一卷的书评中写道:“自从世界上有资本家和工人以来,没有一本书像我们面前这本书那样,对于工人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这种关系在这里第一次得到了科学的说明。”(68)在《资本论》第一卷英文版序言中还说过:“《资本论》在大陆上常常被称为‘工人阶级的圣经’。任何一个熟悉工人运动的人都不会否认:本书所作的结论日益成为伟大的工人阶级运动的基本原则……各地的工人阶级都越来越把这些结论看成是对自己的状况和自己的期望所作的最真切的表述。”(69)正因为如此,所以其中也包括有马克思的最完备的工资理论。具体说来:
(1)在《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生产过程”中,马克思从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的角度,深刻地阐明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形式和规律。其中:
在第一卷第二篇第四章“3. 劳动力的买和卖”中深刻揭示了劳动力成为商品是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关键、劳动力成为商品的历史条件、劳动力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劳动力的买卖过程的特点,以及它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之间的关系,从而从内容和形式的统一上,揭示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
在第三、四、五篇中,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分析了资本和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其中包括分析了可变资本即相当于工资的劳动力价值的再生产,以及剩余价值的生产对工人阶级的影响。尤其是在对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分析中,揭示出了通过提高劳动生产力、降低必要生活资料价值、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对延长剩余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说明了劳动力价值即工资随劳动生产力提高而下降的趋势。尤其是在第五篇第十五章论述了“劳动力价格和剩余价值的量的变化”。马克思指出,这些变化规律“只须改变一下形式,就转化为工资规律。同样,劳动力的交换价值和由这个价值转变成的生活资料的量之间的区别,现在表现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之间的区别”。(70)
在“第六篇工资”中,马克思分析了“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工资的两种基本形式“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以及“工资的国民差异”。在这里,马克思说明了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因何和如何转化为工资(即劳动的报酬),以及这一转化的不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说明工资如何作为套在工人阶级身上的金锁链,成为资本家阶级加强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统治、进行剩余价值生产的手段,以及工资如何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工作日的延长和劳动强度的增加而降低的必然趋势。同时从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国民劳动生产率,国际价值和国际价值规律,以及相对劳动价格等角度,说明了应当如何看待工资的国民差异,从而成为《资本论》中的一个专门论述工资的独立的篇。同时,马克思也说明了:阐述工资的所有这些形式,是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从而是另一著作的研究对象。
在第七篇中,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积累的实质和资本主义积累的总规律。其中从工资理论的角度看,在“第二十一章简单再生产”中揭示出资本家用来向工人支付工资的那一部分价值其实是工人自己创造的;资本家的全部资本都已经变成积累起来的剩余价值;工人阶级用工资进行的个人消费其实也不过是为资本家阶级再生产出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资本主义再生产不过是再生产出无产阶级贫困的永久化。在“第二十二章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中,马克思分析了在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所发生的所有权规律的转化,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关于资本的增长就是转化为生产工人的工资部分的增长、关于劳动基金似乎是一个不变的量的错误见解,并且揭露了资本家依靠把工资压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来增加积累量的情况。在“第二十三章资本主义积累的一般规律”中,马克思首先分析了“资本构成不变,对劳动力的需求随积累的增长而增长”,从而工人的工资水平有所增长的情况及其界限和局限;其次分析了“在积累和伴随积累的积聚的进程中资本可变部分相对减少”和“相对过剩人口或产业后备军的累进生产”,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工资变动的一般规律,即“工资的一般变动仅仅由同工业周期各个时期的更替相适应的产业后备军的膨胀和收缩来调节。因此,决定工资的一般变动的,不是工人人口绝对数量的变动,而是工人阶级分为现役军和后备军的比例的变动,是过剩人口相对量的增减,是过剩人口时而被吸收、时而又被游离的程度”。(71)最后得出了资本主义积累的总规律,并且进一步揭示了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
(2)在《资本论》“第二卷资本的流通过程”中,马克思把工资的运动作为社会总资本流通和再生产过程的一个要素来分析,分析了它的运动形式和条件,及其与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以及社会总资本再生产运动的关系。其中:
在“第一篇对资本的形态变化和循环”中,马克思指出:劳动力的买卖和工资是作为既定的前提而出现的。商品经济越发展,劳动力的买卖和工资也就越是成为资本的现实再生产运动的前提、条件和结果。因此资本家手中的作为用来向工人支付工资一定的货币额,就成为经常性的现实的和准备的货币资本,就成为必要的条件。而花费在纯粹流通过程中的各项费用(也包括工资)就成为资本的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
在“第二篇资本的周转”中,着重考察了资本的周转时间和周转速度的差别及其对于预付资本量和剩余价值生产的影响。同时,由于周转时间和周转速度的差别和变化,一部分预付在可变资本上的货币资本就会不断地被束缚在再生产过程中,或者被不断地游离出来。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进一步分析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流通。
在“第三篇社会总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中,马克思把社会总资本的流通和再生产运动作为一个总和来考察,考察了它的运动的条件和形式。其中也包括了资本家的可变资本和工人的工资的价值和实物的流通和再生产。指出无论在社会总资本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条件下,社会总产品中代表可变资本及其实物形式的那部分产品都必须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并且得到实现。为此,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以及每一部类内部都必须保持一定的比例。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比例必然不断地遭到破坏。而在第一部类内部两个分部类即必要生活资料和奢侈品生产部门的比例关系上,则反映出资本主义社会在个人消费上的对立的性质。
(3)在《资本论》“第三卷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中,马克思分析了资本的再生产运动在社会表面上所呈现出来的各种形式。其中:
在“第一篇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和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中,马克思说明了“工资”范畴在从剩余价值到利润的转化中所起的关键作用。正是由于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被表现为“劳动本身的价值或价格”,可变资本才被表现为“用来支付在生产上耗费的全部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资本价值”;所以剩余价值才表现为预付资本价值的产物,表现为利润。其次,在对利润率的分析中,马克思指出了工资对于利润率的影响。资本家为了提高利润率,往往不断压低工资,使之降低到劳动力价值以下。
在“第二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中,马克思分析了商品价值向生产价格的转化,从而得出了包括工资在内的成本价格的“修改了的定义”,劳动力的价值进一步转化为由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价格构成的“劳动的价格”。在这里,马克思还分析了资本主义发展程度不同的国家中由于工资差异而导致的成本价格及利润水平的差别。同时,又分析了工资的一般变动对生产价格的影响。
在“第三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中,马克思分析了在资本积累过程中,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一般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同时又提出了“起反作用的各种原因”。在这些原因中就包括“劳动剥削程度的提高”“工资被压低到劳动力的价值以下”,以及“相对过剩人口”等。最后在该篇最后一章“规律的内部矛盾的展开”中指出了这些矛盾集中表现为“生产扩大和价值增殖之间的冲突”,以及“人口过剩时的资本过剩”。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真正限制是资本自身……以广大生产者群众的被剥夺和贫困化为基础的资本价值的保存和增殖,只能在一定的限制以内运动”。
在“第四篇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转化为商品经营资本和货币经营资本”中,马克思分析了商业工人的工资。他指出,就作为纯粹的商业工人来说(不包括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的继续),“商业工人不直接生产剩余价值。但是,他的劳动的价格是由他的劳动力的价值决定的,也就是由他的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决定的,而这个劳动力的应用,作为力的一种发挥,一种表现,一种消耗,却和任何别的雇佣工人的情况一样,是不受他的劳动力的价值的限制的。因此,他的工资和他帮助资本家实现的利润量之间,不保持任何必要的比例。资本家为他支出的费用,和他带给资本家的利益,是不同的量。他给资本家带来利益,不是因为他直接创造了剩余价值,而是因为他在完成一部分无酬劳动的时候,帮助资本家减少了实现剩余价值的费用。真正的商业工人是属于报酬比较优厚的那一类雇佣工人,他们的劳动是熟练劳动,高于平均劳动。不过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展,甚至同平均劳动相比,工资也有下降的趋势”。“对产业资本来说,流通费用看来是并且确实是非生产费用。对商人来说,流通费用表现为他的利润的源泉,在一般利润率的前提下,他的利润和这种流通费用的大小成比例。因此,投在这种流通费用上的支出,对商业资本来说,是一种生产投资。所以,它所购买的商业劳动,对它来说,也是一种直接的生产劳动”。
在“第五篇利润分为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生息资本”中,马克思批判了资本家阶级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企业主收入称作“监督工资”的辩护论。马克思指出:“企业主收入是劳动的监督工资这种看法,是从企业主收入同利息的对立中产生的,并由于下面这个事实而得到进一步加强:利润的一部分事实上能够作为工资分离出来,并且确实也作为工资分离出来,或者不如反过来说,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础上,一部分工资表现为利润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然而“资本主义生产本身已经使那种完全同资本所有权分离的指挥劳动比比皆是。因此,这种指挥劳动就无须资本家亲自担任了”。这种情况完全粉碎了将企业主收入混同于监督工资的错误看法。其次,在这一篇中,马克思还通过对信用和虚拟资本的分析,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关于“把工资看成是利息,劳动力被看成是提供这种利息的资本”的荒谬见解。马克思说:“资本主义思想方法的错乱在这里达到了顶点,资本的增殖不是用劳动力的被剥削来说明,相反,劳动力的生产性质却用劳动力本身是这样一种神秘的东西即生息资本来说明。”
在“第六篇超额利润转化为地租”中,马克思主要考察了“资本投入农业而产生的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其中除了考察了资本主义的地租和土地所有制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之外,还考察了资本主义以前的地租形式(包括劳动地租、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说明了:“从直接生产者身上榨取无酬剩余劳动的独特经济形式,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这种关系是直接从生产本身产生的,而又对生产发生决定性的反作用。”
最后,在“第七篇各种收入及其源泉”中,马克思批判了庸俗经济学的“资本—利润(企业主收入加上利息)、土地—地租、劳动—工资”的“三位一体”的公式,深刻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关于“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关系的一般原理,同时把这一切归结为“阶级”问题。
总之,到了19世纪50—60年代,随着《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出版,马克思的工资理论已初步成熟。虽然,马克思从没有放弃写作一部专门研究雇佣劳动和工资问题的著作的计划,但遗憾的是也没有来得及完成这一计划。马克思寄希望于后人,指出:由于有了《资本论》,“别人就可以在已经打好的基础上继续前进了。”
(四)发展和完善期(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后)
进入19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和德文第二、三、四版,以及《资本论》第二、三卷的出版和传播,马克思的包括工资理论在内的经济学理论也进入了一个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完善的时期,直到1895年恩格斯逝世以前,在马克思的工资理论方面又取得了一系列新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篇著作中:
1. 1872—1875年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中的工资理论的独立价值
马克思对《资本论》第一卷法文版在篇章结构、标题、术语、案例材料等方面都进行了修改。如最典型的是将德文版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替换为“资本主义生产”。但“第六篇工资”里的章节结构和内容并无变化。
2. 《哥达纲领批判》中关于未来社会中分配关系和按劳分配的有关论述
1875年,为了更好地指导德国工人阶级的革命运动,消除德国革命队伍中的机会主义的影响,马克思写下了《对德国工人党纲领的几点意见》,即现在一般说的《哥达纲领批判》。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全面批判了拉萨尔派的机会主义观点,并对未来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原则进行了科学的论述。为此,马克思首先批判了拉萨尔派关于“公平分配劳动所得”和“劳动所得应当不折不扣和按照平等的权利属于社会一切成员”的观点,认为其中的“平等的权利”和“社会一切成员”显然只是些空话。因为既然所说的是“劳动资料是公共财产,总劳动是由集体调节的”这样一个社会,那么就必须处理好生产和分配、积累和消费的关系,为此对于社会总产品就必须进行各项必要的扣除。同时,在这样一个社会中,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而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个阶段上,只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平等的权利”只能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所以这个“平等的权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其次,马克思批判了拉萨尔派关于“废除工资制度(应当说:雇佣劳动制度)连同铁的工资规律”的错误提法。马克思指出:工资规律是由雇佣劳动制度决定的,“如果我废除了雇佣劳动,那么我当然也废除了它的规律,不管这些规律是‘铁的’还是海绵的。”这个所谓规律的基础就是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而其实,“拉萨尔并不懂得什么是工资,而是跟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外表当作事物的本质。”这样马克思就彻底批判了拉萨尔派的这种改良主义的主张,并为未来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问题,描绘了一幅清晰的蓝图。
3.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的有关论述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首先批判了杜林在价值问题上的混乱观点,竟然把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混为一谈,把价值归结于是由“包含在这件商品中的工资决定的”;其次,反驳了杜林任何劳动时间都是等价的观点,强调劳动有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分,劳动是价值的尺度的观点;第三,批判了杜林对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的歪曲,明确了货币与资本的本质区别,揭示了剩余价值的来源,说明了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秘密。恩格斯批判了杜林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等量劳动和等量劳动交换”的谬论,指出“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人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用途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成为直接的社会劳动。那时,一件产品中所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可以不必首先采取迂回的途径加以确定;日常的经验就直接显示出这件产品平均需要多少数量的社会劳动”(72)。
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恩格斯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中,机器的采用和推广是“把工资抑制在合乎资本家需要的低水平上的调节器”(73),认识到机器化对工人工资的抑制作用。
4. 恩格斯的《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和马克思的《工人调查表》
恩格斯对当时工人运动的口号“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从政治经济角度进行了深入剖析,指出这是“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公平”,“工人没有公平的起点”。“必须在他能够得到工作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下接受工作”。此外,受到机器化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工人被排挤出劳动力市场成为后备军,而后备军的存在又进一步压低了工资。“在与资本的竞赛中,劳动不仅处于不利地位,而且还要拖着钉在脚上的铁球。但是,根据资本家的政治经济学,这是公平的。”(74)恩格斯指出,这种“公平”的结果使劳动产品在资本家手中积累,并成为奴役工人的有力工具。最后,恩格斯大胆提出工人运动的新口号“劳动资料—原料、工厂、机器归工人自己所有!”
在《工人调查表》中马克思详细地列出了关于工资的支付方式,计件还是计时?老板直接支付还是中间人支付?最近一个月中的最低和最高日工资和计件工资是多少?工资用于日用必需品的花费是多少?工资在经济繁荣期和萧条期的变化情况怎样?(75)生产率的提高对工资的影响等等。《工人调查表》反映了马克思科学严谨的研究态度,全面缜密的研究思路,以及对于工人工资的初步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