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2017年中央单位、北京市单位接收
(一)军转干部落户程序
第一步:按时到接收单位报到。
2017年中央单位、北京市单位接收的军转干部,凭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到原部队师以上机关开具行政、组织、工资、保险、供给等相关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报到。接收单位为已报到的军转干部开具《报到证明》和《自然情况证明》,用于办理落户手续。
第二步:网报电子预落户信息。
军转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登录“中国退役军人网”(www.jzchina.org.cn)“北京地区军转干部电子预落户信息服务平台”录入电子预落户信息(用户名、密码与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致),准确填写预落户信息后,提交部队移交办审核,部队移交办审核确认后统一报送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与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对接数据。
第三步:领取落户通知单。
军转干部持接收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司局(处)、央企总部的人力资源部)开具的《报到证明》原件,到退役军人事务部或北京市军转办领取《落户通知单》。退役军人事务部办理此项车务的部门等信息待核准。北京市军转办地址:海淀区西三环莲花小区三号楼2019室,联系电话:63959311、63959312、63959316,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第四步:办理预备役登记。
军转干部持转业证、一寸免冠照片,到接收单位或户籍所在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第五步: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理落户手续。
军转干部到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领取《落户通知》并到所在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后,以接收单位或原部队为单位,相对集中组织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办事大厅(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办理落户手续。注意带齐下列材料:
(1)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原件、复印件)。
(2)部队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样式见附件1)。
(3)《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
(4)《军官转业证书》原件。
(5)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开具的《自然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
(6)落户证明:请务必提前与要落户的派出所联系确认是否可以落户。
1)凡军转干部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为在京家庭户的,必须落户在直系亲属的户口内,提供户口本、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凡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京有房产无户口的,须落户在房产上,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本人与房主的关系证明(可以是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其他非直系亲属的房产均不可落户。
凡落户部队营房或军产房的,须提前与落户派出所联系确认可以落户,再由营房部门或军产房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见附件2)
3)军转干部本人及直系亲属在京无户口也无房产,要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须提前与落户派出所联系并确认可以落户,再由单位集体户所属管理部门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内容包括:是否已征求单位集体户所属派出所同意,单位是否同意接收,落户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落户地址和所属派出所名称)原件。(样式见附件3)
第六步: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军转干部本人携带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具的《入户通知单》及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要求的其他材料到预落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随调(随迁)家属办理落户手续
有随调(随迁)家属的军转干部,应与随调(随迁)家属同步办理落户手续。
第一步:填报《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
已列入2017年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计划的,填写《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1式3份),经部队承办单位、部队主管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军转办审批。
第二步:报送电子预落户信息。
军转干部到接收单位报到后,登录“中国退役军人网”(www.jzchina.org.cn)“北京地区军队军转干部电子预落户信息服务平台”录入本人的电子预落户信息(用户名、密码与中央单位和北京市市级单位接收安置军队军转干部报名系统的用户名、密码一致),由部队移交办审核并提交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随调(随迁)家属的电子预落户信息暂不通过本平台报送,由部队移交办采取单机汇总的方式报国务院军转办,国务院军转办收集汇总传送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
第三步:办理预备役登记。
军转干部持转业证、一寸免冠照片,到接收单位所在区武装部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
第四步:办理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落户手续。
军转干部本人持国务院军转办、北京市军转办开具的《报到通知》、《落户通知》(原件、复印件),部队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样式见附件1),《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军官转业证书》原件(须进行预备役登记),接收单位人事(干部)部门开具的《报到证明》、《自然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情况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材料,到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北京市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办理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的落户手续。
注意:
(1)预落个人家庭户及个人房产的,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证件、房产证(红皮)等(原件、复印件)以及父母子女亲属关系证明、配偶与其父母亲属关系证明。
(2)预落接收单位集体户口的,需由接收单位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见附件2)
(3)预落部队营房集体户口的,需由部队营房部门出具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
第五步:办理随调(随迁)家属户口迁移手续。
随调(随迁)家属凭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具的户口准迁手续,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六步: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军转干部和随调(随迁)家属携带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户口准迁手续以及其他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要求的材料,到预落户派出所办理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的入户手续。
附件:
1. 户口注销证明(样式)
2. 接收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
3. 部队营房部门同意落户介绍信(样式)
4.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证明(样式)
附件1
户口注销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码:×××××,系我部2017年度转业干部,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省/市/县)参军入伍,原籍户口确已注销,特此证明。
(部队干部部门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接收单位同意落户介绍信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
同意军转干部:×××,身份证号码:××××××,落入我单位集体户,已征求集体户所属派出所同意,请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为盼。
集体户地址:(××××××街××××××号)
管辖派出所:(××××××派出所)
(单位公章或人事章)
×年×月×日
附件3
部队营房部门同意落户介绍信
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
兹有军转干部:×××,身份证号码:××××××,在我部营房居住,该房是分配给他的住房,属军产房,可以办理落户,已征求所属派出所同意。请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为盼。
落户地址:(××××××街××××××号)
管辖派出所:(××××××派出所)
(部队营房部门盖章)
×年×月×日
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户政大厅;
办理地址: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
咨询电话:87680101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立即办理
附件4
因地方人事部门认定军队院校全日制硕士的差异,很多单位把军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认定为在职学历,需要军转干部自己去学位授予单位开证明,放入个人人事档案,才予以认证为全日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身份证号码××××××××××××,于某年某月某日~某年某月某日在××××××学校脱产学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学位,特此证明。
学位授予单位(盖章)
×年×月×日
以上证明模版均应写上证明人和证明人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