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案例集(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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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大数据扶贫:贵州省“精准扶贫云”模式

我国扶贫开发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随着《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以及“五个一批”“十大工程”等扶贫措施的实施,我国贫困人口数量大大减少,扶贫工作取得了辉煌成果。2002—2012年,我国的贫困程度虽然有所起伏,但整体情况得到缓解,尤其是2007—2009年,贫困程度降低了50%。但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4335万人,扶贫攻坚工作仍然艰巨。分城乡来看,2012年我国农村贫困率为14.8%,城镇贫困率为3.8%;分区域来看,2009年以来,东部和东北地区的贫困率在5%上下波动,而中部和西部地区的贫困率仍然居高不下,多数年份都高于10%(周玉龙、孙久文、梁伟佳,2017)。现有贫困大多集中在深度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多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文明程度较低,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占比和贫困发生率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集体经济薄弱,脱贫任务重,越往后脱贫成本越高、难度越大。因此,总结现有的精准扶贫模式,分析不同扶贫模式效果,可以为今后解决深度贫困问题,实现2020年脱贫总目标提供有力参考。

2013年提出精准扶贫以来,“精准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3大主要扶贫措施相结合,形成扶贫脱贫的主要机制。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深度贫困人口,《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加大金融扶贫支持力度,加大项目布局倾斜力度,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加大生态扶贫支持力度,加大干部人才支持力度,加大社会帮扶力度,重点解决因病致贫、因残致贫问题,加强兜底保障工作,保障贫困户饮水安全、住房安全,加大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力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政策支持。扶贫措施的不断创新和结合,有效改善了贫困人口的生活环境。但已有研究仍发现,无论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徐超、李林木,2017),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黄薇,2017),在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识别中均存在精准识别问题,容易产生“精英俘获”现象。究其原因,在于贫困户在提供证明材料方面存在瞒报、漏报等问题。贵州省“精准扶贫云”大数据支撑平台为有效保障扶贫工作过程中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跟踪、精准脱贫提供了新的思路,“精准扶贫云”结合“产业云”“电子商务云”“教育云”“医疗健康云”等大数据支撑平台,成为贵州省精准扶贫工作进程中的特色和亮点。为了总结大数据扶贫的成功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探索适用于贫困地区、贫困农户,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农户的大数据扶贫模式,本章选取贵州省“精准扶贫云”大数据支撑平台为调研对象,总结贵州大数据扶贫的现有经验,尝试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