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影视翻译的基本特征和种类
影视翻译最早始于西方,在西方的对应名称为“Film and TV Translation”,是指对电影和电视两种媒介传播的视听作品进行的翻译,即把影视作品中的语言从一种符号体系转换成另一种符号体系。其中,影视语言主要指人物所讲的语言及画面语言,其中人物语言包括对白、独白、旁白等。画面语言是影视作品观众通过视觉来解读的部分,而人物语言则是观众通过听觉来理解的部分。影视翻译在1995年最终被确立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1995年这个时间之所以关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大原因:第一,电影百年纪念的活动是于当年举办的;第二,1995年以来,一小部分(如威尔士和加泰隆语国家等)学者逐渐开始意识到研究影视翻译是大有可为的;第三,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电子产品的迅速发展,客观上形成了研究影视翻译的有利条件,影视翻译在此之后得到迅速发展。
随着各国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密切,影视翻译在文化传播研究中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语言与文化密不可分,翻译是跟两种语言及其所属的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翻译既是语言的交流,又是文化的交融,具有文化和传播的双重性。今天,影视翻译在我国得到空前发展,影视文化对我们的意识形态、文化观念、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随着视听语言宣布新的影像阅读时代的到来,影视作品早已跨越印刷品所设置的读者群和文字限制,我国影视翻译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特点:传播手段丰富多样(电影、电视剧、计算机、网络、手机、多媒体等),译制单位多元化(打破上海电影译制厂和长春电影制片厂唱独角戏的局面,出现了网络字幕组),技术手段先进(上海于2003年建成一流影视译制声音制作中心),等等。
一部电影的译制工作包括台词翻译、台词配音等,涉及的人员很多(见表2-1)。
表2-1 电影译制工作人员
传统译制片制作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看原片进行翻译。这是译者完成的工作,时间为半个月到一个月。
第二步,初对,即剧本编辑。初对时,通常由翻译、导演和一个配音演员充当口型员完成。
第三步,复对。导演和配音演员一起对台本进行进一步的口型和文字润色工作。
第四步,排戏。配音演员在导演的带领下进行集体排戏,目的是让演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剧情、角色以及和自己的对手进行搭戏,使自己更快地进入到角色中。
第五步,实录。在译制导演的指导下,全体演员在配音棚里脱稿实录,时间为大约一星期。
第六步,鉴定。实录完毕,要请专家、领导组成的鉴定小组,对制作完成的译制片进行鉴定。
第七步,补戏。鉴定时,如果某些译制片段的口型、声音贴合度、声音质量、表演情绪等不符合原片要求,就要对这些段落片段进行补录。
第八步,混录。
现代译制片为了实现全球同步上映,采用分轨制录音技术,不但大大提高了录音技术质量和工作效率,还简化了整个译制片制作流程。目前译制片制作流程的主要创新之处是把传统译制片制作流程的前五个步骤合并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台本翻译,包括传统译制片中前两个步骤,时间为5~7天。
第二步,复对。导演对对白台本进行进一步的口型和文字润色工作,没有传统译制片流程中配音演员的参加,时间为2~3天。
第三步,实录。传统译制片制作流程中的第四步排戏过程已经不复存在,配音演员直接进棚正式录音。在分轨式录音技术条件下,每次只有一名配音演员进棚录音。正式录音后,如果感觉原片人物情感还原或口型上还不到位,可在录音机器上直接删掉重新录制。同时,录音师还可以利用电脑技术,对录音效果不够完美的部分在分轨制录音技术条件下进行适当的口型调整,一部译制片的录制大概需要2~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