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1.2.1 西部民族地区
“民族”一词范畴极为广泛,有丰富的内涵,对于其概念国内外学者至今都未形成统一的观点。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一个稳定的群体,该群体具有毗邻的地理区位、共同的生活习俗、相同的语言、相近的心理活动等群体特征”。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由官方确认的民族共56个。除人口占绝大多数的汉族以外,其余的55个民族被统称为“少数民族”。各民族无论处于什么地理位置,也无论人口多少,均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经过岁月的不断沉淀,我国的少数民族与汉族一道在空间分布上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格局。为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基础上,我国实行了少数民族地区自治政策,即在这类自治地区设立自治机构,行使相应的自治权利,处理具体的民族事务。一般而言,学界对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层面:一是针对特定民族,讨论其经济发展状况,如研究宁夏回族南部山区经济发展特点、模式与局限等;二是在地理单元基础上研究民族地区区域经济发展,如四川藏区与西藏藏区的经济发展对比分析等,所研究的区域常住居民可能是单一民族,也有可能是多民族的融合(黄健英,2009)。
“西部”一词最先进入人们视野是来自美国的西进运动,尤其是美国影片中的西部牛仔形象,使得美国西部乃至“西进运动”为世人所熟知。美国的“西进运动”为美国民族精神的形成、发展与美国本土经济的平衡构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美国“西进”运动成功经验的导向作用下,我国政府出于“缩小地区差距”、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边疆稳定的全盘考虑,于1999年启动了西部大开发战略。该战略实施的范围主要覆盖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从地理范围来看,我国的西部习惯上分为西南地区和西北地区,但自从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我国西部的概念扩展至西部大开发所涵盖的广义地域。这一区域土地面积538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国土面积的56%,除四川盆地和关中平原等少数人口密集地区之外,其余地区人口较稀少,区内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是我国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但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区。
综上,本书的研究主体是西部民族地区贫困脆弱性的治理问题,也即研究西部地区中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问题。因此,本书将所研究的西部民族地区的地理空间界定为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所涵盖的属于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定区域,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加快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该区域反贫困进程,是这一地区发展的首要任务。
1.2.2 贫困脆弱性群体
自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可持续发展概念以来,短短的30多年时间里,人类经历了大地震、海啸、全球气候变暖、生态环境危机等诸多的自然灾害。在自然灾害面前,尽管可持续发展理念早已深入人心,但要使其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变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则需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有可能最终实现。为有效描述人们遭遇自然灾害、通货膨胀、社会变迁等脆弱情景,世界银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等国际组织相继提出了脆弱性分析这一研究工具。
脆弱性源于生物学概念,本意是指生态系统抵御外界干扰能力低,自身稳定性差。目前这一术语已被广泛运用于金融学、灾害学、政治学、社会学等诸多研究领域,而且其在这些领域的应用频率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脆弱性这一概念正式被导入贫困经济学研究是在21世纪初才开始。阿玛蒂亚·森首次将它引入贫困问题进行研究,“不管是何种程度的饥荒,几乎很难给全社会不同经济基础群体造成相同的痛苦指数”。不同的群体遭受社会变迁和风险冲击时所表现出来的结果存在差异性,脆弱性分析方法就是用来解释“为什么有的家庭在灾难冲击下安然无恙,而有的则由于不能适应和应对突如其来的冲击和压力,陷入难以为继,甚至轰然瓦解的艰难境地”。
受阿玛蒂亚·森和20世纪80年代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影响,世界银行2000年年度《世界发展报告》将“脆弱性”描述为“度量受冲击影响而导致未来福利下降的概率”。自此这种前瞻性研究方法迅速成为该领域的前沿方法。不同学者对脆弱性进行了各种的概念界定。归纳已有研究,学界主要从三个方面对贫困脆弱性进行了定义:一是从概率论的视角,指个体或一个家庭未来遭受各类风险冲击而陷于贫困的可能性,贫困的状态包括持续性贫困或者现在非贫困家庭由于遭受各类负向冲击导致陷入贫困状态(Chaudhuri, et al,2002;Pritchett, et al,2002);二是从能力的视角,指家庭或个体应对风险的能力,具体又可分为基于财产方法和能力方法的应对能力,前者强调缺乏丰富多样的资产如金融资产、物质资产对各类负向冲击进行平滑,后者重视能力的匮乏对于遭受不幸、陷入贫困的影响力(Ahamed & Lipton,1999; Chambers,1989);三是从福利学的角度,指风险事件导致的福利后果(Morduch,2002)。综合这三个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定义,同时在参考国内贫困线划分标准及相关学者现有研究成果基础上(熊娜,陈池波,2013),本书将贫困脆弱性群体界定为五年(最近五年)中至少有一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300元的城乡居民。基于该标准,本书的调研数据样本才更具说服力。
1.2.3 贫困脆弱性的金融治理
英语中的“治理”(governance)源自古希腊语,其主要含义是指管理、控制、引导和权威维护等行为。从20世纪90年代起,经一些国际组织对治理概念的运用,“治理”一词术语迅速地流行起来,受到学界或实务界的一致热评,公司治理、政府治理、贫困治理、社区治理等治理领域广为拓展,紧接着,随着经济学、政治学、管理学等人文社科领域诸多学者的讨论,跟治理理论相关的一些主流观点及实践主张很快发展成为一套传播性较强、实践价值深远的理论。根据全球治理委员会较为权威的治理定义,“治理是使存在利益冲突或矛盾的群体利益得以纾解及调和的持续性过程,是一系列机构或个体管理既定事务众多方式的集合,它包括了被管理、引导或服务的对象服从有关规章制度管理或不同类型的非正式安排”。不难看出,治理与统治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治理更强调各种经济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及管理,更强调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平等协作、互助互动的伙伴关系,更强调通过商谈、引导、协调的方式解决各类分歧。尽管时下各界对“治理”一词的使用有泛化的趋势并存在争议,但从国内外较为成熟的治理理论及治理实践效果中可以发现,“治理”理论所倡导的各方参与,政企、政社合作、良性互动,多元共治、多维善治等观念和精神实质上已被大多数人认可和接纳。从这个角度来看,“治理”理论有其广泛的适用领域和长久的生命力。本书所研究的贫困脆弱性问题,恰与“治理”理论所倡导的基本理念相匹配,并拓宽了解决脆弱性问题的外延。贫困脆弱性的治理本身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系统性问题,也是综合治理的过程,其治理手段也丰富多样,包括了政策治理、教育治理、金融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手段。金融治理只是贫困脆弱性治理诸多手段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其作用主要体现在金融发展对抑制贫困及其脆弱性有一定的正向影响,但是其作用是有限的,不是万能的,并且需要在一定的框架内同其他手段配合才能发挥出最大功效。概言之,金融治理作用的发挥有一定的适用性。因此,本书所研究的脆弱性金融治理问题实质上就是在一定条件下金融治理作用最大化的过程。
减贫则是一个全球性议题。减贫首先需考虑从贫困的致因开始探究,概括而言,对贫困成因的解释无外乎有如下几种情况:一是收入水平低下或满足基本生活的物资严重匮乏。这是对贫困的一种静态描述。针对这类贫困的救助方式一般多以输血式扶贫手段为主,其目标是为这类贫困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物资,因此这类扶贫通常被称为“救济式扶贫”。对于那些精神疾病、先天残疾、生理性衰老等导致的不可逆转性贫困,这种方式有其存在的必要。二是社会排斥观点。该观点认为贫困是由于个体或群体在劳动力市场、政治参与、社会福利、社会人脉等方面被排斥。“社会排斥”亦可理解为把某些个体或群体排斥到主流社会或规范体系之外,从而使之被“边缘化”。由于被社会排斥,那么这部分人群就难以获得公平的机会和充裕的社会资本抢占脱贫的先机。因此,针对这类型贫困,行之有效的方式是促进社会融合和阶层流动,提高贫困人口的社会参与度,以帮助其获得广泛的社会资本。三是以阿玛蒂亚·森为代表的能力解释观点,认为贫困的本质是基本能力的剥夺。这里的能力含义宽泛,既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又包括了精神富有程度,而影响身体健康与精神富有程度的重要因素是医疗和教育。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减贫的根本途径是增强贫困人口的可行能力。
如前文所述,贫困的脆弱性产生于贫困群体面对自然灾害、环境变化、市场波动、政策调整等经济社会因素冲击时应对能力的缺乏。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经济增长能有效减缓贫困,实现贫困的治理(Bourguignon,2004; Kraay, 2004;汪三贵,2008),并且诸多的国际组织和大部分欠发达国家都以此理论为基础建立了各种类型的减贫框架。例如,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行的是贸易全球化、资本市场自由化、国际直接投资这样的国际减贫框架;中国实施的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多种力量共同参与的开发式扶贫政策;孟加拉等南亚国家则热衷于小额信贷体系直接服务于贫困群体的减贫模式。从国内外扶贫实践来看,毋庸置疑,作为重要减贫、扶贫手段的金融机构政策与金融减贫项目所溢出的“涓滴效应”可以惠及更多的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体,最大限度地发散金融扶贫的综合效益(Bakhtiari,2006;汪三贵,2008;胡鞍钢等,2010)。
金融减贫或金融治理是反贫困政策框架中的模式之一,也是社会扶贫、行业扶贫、扶贫政策保障的重要力量。金融治理可以从宏观、微观两个维度对其进行概念界定。
从宏观视角来看,金融治理即以金融发展的过程来改善或减缓贫困的“终极状态”,该过程也是金融体系完善的过程。许多研究及实践证明,金融治理实际上也是金融本身发展的过程,其治理机制在于以金融发展的方式促进金融辐射地区的经济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以及分配结构的改善,降低经济波动的不良影响,从而达到治理贫困的目的。当然,这个过程包含的是政府、金融机构、社会非政府组织、贫困群体、脆弱性群体共同参与、竭力合作、良好沟通、互动互磋的过程。该过程亦是“治理”的应有之义,是决策层整合扶贫力量、实现多元化扶贫的生动实践。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治理”本身蕴含的前提就是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参与主体互动互融、有机结合的过程,因此,本书中金融治理所指的“金融”是一个广义的概念,既包括政府性金融如财政手段,又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商业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小微金融、资本市场及保险等。针对西部民族地区这一特殊区域,“金融治理”既包括了各种金融减贫、金融支持政策,还包括了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小微金融等不同类型金融的金融减贫体系及提供的金融服务。具体来看,金融政策是指政策制定者通过存款准备金、差别化存贷款利率及信贷配给等手段,为特定地区或特定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向赋予行政任务或为信贷资金供给机构提供一定租金补贴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金融管制政策的推行是现阶段我国金融减贫政策作用发挥的前提,我国金融管制政策主要包括金融市场准入制度、法定存贷款利率及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相关规定。理论及实务界一致的看法是银行的信贷支持作用、资本市场、保险市场的快速发展,小微企业抵押担保融资体系的完善及各种形式的金融创新是现阶段我国主要的金融支持政策。金融支持体系,简言之就是为达到既定目标(对特定部门或特定行业、地区的重点扶持),采取的以金融支持政策为主导的金融人才培养、引进,金融组织的壮大,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及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创新等一系列金融体系的构建及完善过程。具体到我国西部民族地区,金融体系应包括法律保障体系、信用担保体系、金融创新机制及金融机构体系(张家寿,2010)。其中,法律保障体系包括了我国通用的宪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也包括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法律法规,如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等。信用担保体系主要由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非营利性互助机构及商业性机构组成。金融创新机制包括的内容更为丰富,除传统意义上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外,还包括了渠道创新、地区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值得说明的是,这里的金融机构体系主要强调的是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在西部民族地区的配套性和适配性,而非片面的金融产品供给的多样性、全面性。
金融治理的微观视角则是以小额贷款等方式为贫困群体提供信贷支持与信贷资源。经验表明,贫困脆弱性群体在脱贫过程中遭遇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的匮乏,获得的金融产品或服务十分有限,人力资本投资也就无从谈起。从贫困的致因及贫困脆弱性源头不同解释出发,金融治理的机制可以从两个维度展开:一是资本视角,二是能力视角。前者是金融治理的基本手段,而后者是对金融治理的更高要求。
资本缺乏是返贫和贫困脆弱性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向贫困脆弱性群体提供起步资本是以小额贷款为代表的草根金融最重要的功能之一,也是小微金融抑制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作用机制。小额贷款之父尤努斯的理想就是“把贫困放进博物馆”。尤努斯创建的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到今天已发展成为国家银行。格莱珉银行所服务的贫困对象大多都具有显著的脆弱性特质,银行为其提供购买原材料的资本,使他们免受高利贷的压榨,从而能够实现自我雇佣,走出贫困的泥泞之路。印度小额贷款组织也是直接为贫困脆弱性群体提供起步资本,让他们能够参与小商业、手工作坊及其他市场活动,增强自身发展资本和发展能力,逐步摆脱或消除脆弱性先天特质。
能力视角要求以提高贫困脆弱性群体的可行能力与风险抵御能力为核心,它通过赋予贫困脆弱性群体一定的信贷资源,使其拥有抵御风险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在这一视角下,对微观层面的金融治理而言,它要求各类金融机构或金融组织不仅仅满足于为贫困脆弱性群体提供起步资本,更要捕捉脆弱性致贫机理,帮助贫困脆弱性群体建立生产生活网络,参与社会、市场各项活动,获得社会资本。同时,“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相关部门还应提供相应的教育或培训项目,完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贫困脆弱性群体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
可以看出,能力视角是对资本视角的有益提升,要求在资本供给之外,为贫困脆弱性群体建立一个综合性的支持体系和网络化保障机制,从而使他们永久性告别脆弱性,稳定脱贫。资本视角的金融治理是基本手段,着眼于可持续地为贫困脆弱性群体提供最为短缺的资本品。基于能力视角的金融治理则兼顾上游干预、下游治理的纵向治理办法,有助于更好地提升和巩固脆弱性金融治理绩效,使脆弱性贫困者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还拥有了追求更好的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