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会计准则体系
一、会计准则的构成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技术标准,是生成和提供会计信息的重要依据;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游戏规则,是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社会规范乃至强制性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规范经济秩序和从事国际经济交往等的重要手段。会计准则具有严密和完整的体系。我国已颁布的会计准则有《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二、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由财政部制定。
多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与时俱进,顺时应势,积极推进会计改革和会计制度(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部分)建设。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在多年会计改革经验积累的基础上,顺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这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及有关应用指南,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之后逐步扩大到几乎所有大中型企业。
中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组成。
1.基本准则
我国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了以下内容:①财务报告目标。基本准则明确了我国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并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②会计基本假设。基本准则强调了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为会计基本假设。③会计基础。基本准则要求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④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基本准则建立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体系,规定企业财务报告中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满足会计信息质量要求。⑤会计要素分类及其确认、计量原则。基本准则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要素,同时对各要素进行了严格定义。会计要素在计量时以历史成本为基础,可供选择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等。⑥财务报告。基本准则明确了财务报告的基本概念、应当包括的主要内容和应反映信息的基本要求等。
基于基本准则规范的上述内容,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
一是统驭具体准则的制定。基本准则规范了包括财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在内的基本问题,是制定具体准则的基础,对各具体准则的制定起着统驭作用,可以确保各具体准则的内在一致性。我国基本准则第三条明确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即基本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建设中,各项具体准则也都明确规定按照基本准则的要求进行制定和完善。
二是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会计处理依据。在会计实务中,由于经济交易事项的不断发展、创新,一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在具体准则中尚未规范但又急需处理,这时,企业不仅应当对这些新的交易或者事项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处理时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准则的要求,尤其是基本准则关于会计要素的定义及其确认与计量等方面的规定。因此,基本准则不仅扮演着具体准则制定依据的角色,也为会计实务中出现的、具体准则尚未作出规范的新问题提供了会计处理依据,从而确保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所有会计实务问题的规范作用。
2.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是在基本准则的指导下,对企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相关交易事项的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规范的会计准则。
3.应用指南
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相关条款的细化和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供的,以利于会计准则的贯彻落实和指导实务操作的操作性指南。
4.解释
解释是对具体准则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具体准则条款规定不清楚或者尚未规定的问题作出的补充说明。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一般是指规模较小或处于创业和成长阶段的企业,包括规模在规定标准以下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企业。小企业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一是规模小,投资少,投资与见效的周期相对较短,同样的投资使用劳动力更多;二是对市场反应灵敏,具有以“新”取胜的内在动力和保持市场活力的能力;三是小企业环境适应能力强,对资源获取的要求不高,能广泛地分布于各种环境条件中;四是在获取资本、信息、技术等服务方面处于劣势,管理水平较低。
为了促进小企业发展以及财税政策日益丰富完善,形成以减税减费、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分为总则、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及利润分配、外币业务、财务报表、附则,共10章90条,要求符合适用条件的小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于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 〔2004〕2号)予以废止。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2012年12月5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于2012年12月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2号公布。该准则对我国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予以规范,分为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财务会计报告、附则,共9章49条,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1997年5月28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予以废止。与《企业会计准则》相比,《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要求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进行会计核算,部分另有规定的经济业务或事项应采用权责发生制,其会计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或费用)五类,在编制会计报表时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思考题:
1.会计是如何产生的?
2.简述我国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3.简述会计的含义及特点。
4.会计的基本职能和扩展职能有哪些?
5.什么是会计对象?以生产企业为例简述会计的具体对象。
6.谈谈你对会计目标与作用的认识。
7.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有哪些?它们都有哪些具体要求?
8.举例分析实质重于形式的含义。
9.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是什么?如何理解这些假设?
10.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有何区别?
11.试举例说明权责发生制的应用。
12.会计要素有哪些种类?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13.试分析会计等式的变化关系。
14.会计核算的方法有哪些?
15.会计准则体系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