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贸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
一、贸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的含义
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从生产关系角度来考察的贸易结构,它是指贸易领域中各种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结合形式。贸易主体的所有制形式作为构成贸易主体的财产占有形式,是贸易社会性质的具体表现。
二、多元的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客观性
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并存,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由中国的国情所决定的。发展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的依据是:
1.发展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的活力在于通过企业间的竞争,优化社会资源的配置,优化社会产业结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从而促进社会发展。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经济形式并存,有利于不同所有制企业间展开市场竞争,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通过竞争,发挥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经济形式的优势和长处,分工合作,有利于提高整个贸易业整体竞争力,从而繁荣市场、发展经济。
2.发展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
我国现阶段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生产力落后的状态,而且生产力发展水平又很不平衡,呈现出多层次的生产力结构状况。这种状况表明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高低落差大,发展不平衡,具有多层次性,这就需要有多种所有制形式与之相适应。无论是生产领域还是贸易领域,都不例外,体现在贸易领域,即是要大力发展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
3.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我国基本国情的客观要求
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底子薄,基础差,发展不平衡,并且这种状况只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加以改变。我国的经济建设,必须走自己的路。就贸易而言,贸易业的改造,现代贸易业的发展都急需大量资金。但是,目前我国的财力和物力都不足,国有贸易业的物质基础不够雄厚,国家不可能包揽全部的贸易业投资,为此,必须厂泛动员全社会的各方面力量,采取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并大力吸收外资,大力发展多种贸易所有制。大型的批发商业和仓储运输设施、大型的高级综合零售商业,主要由国家投资兴办;而大量的、分散的中小型零售商业和饮食服务业网点,则由集体、个体、私营商业兴办。只有这样,才能厂开就业门路,稳定社会秩序,扩大贸易,加快贸易现代化的进程。
4.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产销规律的客观要求
市场上的商品是由几十万、几百万个不同行业的企业生产出来的,规格、种类繁多,花色、品种复杂,性能、用途各异。不同的商品有着不同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生产和销售又有着各自的规律和贸易特点:有些商品是大规模生产要求大范围贸易的;有些商品是零星生产适宜小范围贸易的;有些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比较稳定,可以在贸易领域较长时间停留以调剂余缺;有些商品的物理化学性能极不稳定,须尽快经贸易领域输送到消费领域,才能保证商品使用价值的完整性。因而要求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贸易业来组织贸易,才能扬长避短,互为补充,既有利于扩大贸易,提高贸易效益,又有利于生产,满足消费。可见,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并存,是产销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5.多种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是各类消费者的客观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者需求逐渐由功能型需求转向时尚个性化需求,表现为需求的多样性、差异性、多变性、分散性和随意性。这一需求变化要求贸易的组织形式、经营规模和购销方式向小型化、多样化、配送化、分散化方向发展。要求贸易在组织形式、经营规模、购销方式和商业网点等方面,必须做到结构合理、布局科学、规模适度、层次分明、形式多样。既要建设一批大型的具有国际水准的星级宾馆、饭店、商厦等贸易设施,又要注意小型化、分散化和多样化;既要有国有大中型贸易业,又要有集体、个体、私营贸易业;既要有内资贸易业,又要有外资贸易业。只有充分利用各种所有制的经营特点和优势,分工负责,形式多样,有主有从,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才能方便群众购买,适应多层次的消费需要。
三、贸易主体所有制形式的构成
我国的贸易主体所有制,从性质上来看,主要由公有制贸易业、非公有制贸易业、混合所有制贸易业三部分所组成。
(一)公有制贸易业
公有制贸易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一种贸易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主要有国有贸易业和集体贸易业所组成。
1.国有贸易业
(1)国有贸易业的性质。国有贸易业是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的一种贸易所有制形式。从这一形式的根本属性来看,它代表着先进的贸易生产力,是与高度发达的贸易相适应的必然的所有制形式。因为贸易越发达,它所涉及的贸易规模越大、贸易范围越厂,越需要更厂泛地筹集、占用和支配贸易资金,而国有贸易业的性质则适应和体现了这种要求。从这种所有制形式的特点来看,它能够在更厂泛的范围内招募人才、筹集资金,有条件拥有和使用大型的、先进的贸易物质技术设施,有条件组建与贸易规模相适应的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从这种所有制形式的经营目的来看,它能够超越狭隘的经营范围,从全民的角度、从社会效益的角度统筹规划贸易活动。因此它是现阶段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贸易所有制形式。
(2)国有贸易业的经营方式。①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国有贸易企业中有特定的供应对象,掌握有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吞吐的大型批发、大型零售贸易企业,由国家直接经营。②国家所有,集体经营。一些国有贸易企业所有制不变,生产资料仍归国家所有,但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按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方式不定期地经营和管理。国有贸易企业中的部分中小型批发与零售贸易企业属于这一类。③国家所有,租赁经营。国有贸易业中的一些中小型零售企业以招标的方式租赁给集体或个人经营。
(3)国有贸易业的优势。经过转让、改制后,保留下来的国有贸易业大多都是特大型贸易企业,是贸易业中的骨干,它有一整套组织贸易的体系和网络,拥有最强的技术力量、资金和先进的物质技术装备,并且能够超越狭隘的经营范围和单纯的利润观念,从全社会的角度统筹规划贸易活动,科学组织贸易,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因此,它是现阶段最能代表先进生产力的贸易所有制形式。
(4)国有贸易业的作用。国有贸易业在多种贸易所有制形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①通过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商品的经营,发挥调节供求、平抑物价的关键作用。②通过自己的购销活动,传递商品信息,发挥指导生产、引导生产的先导作用。③通过供应商品,安排市场,保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发挥保证消费、引导消费的核心作用。④通过文明经商、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各种经济形式树立示范和表率作用。
(5)国有商贸业发展现状。①历史包袱沉重难以应对激烈的竞争。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低工资厂就业的方针,使厂大国有商业企业人员众多,在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造成了企业冗员,历史负担沉重。离退休人员多,需要支付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负担重。而在近些年发展起来的大型商业企业,多数靠银行贷款,在高负债的情况下,经营管理不甚健全,大多商业企业步履艰难。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国有商业企业缺乏竞争力,特别是与外商零售企业竞争更是面临巨大的困难。国外知名的如沃尔玛、家乐福等零售业巨头,凭借资金、人才、经营、管理等诸多优势以及先进的现代化营销技术和管理经验,逐步在我国形成了网络规模化经营,国内商业企业举步维艰。②企业制度与市场环境不相适应。计划经济时期,大中型商业企业多是国有独资,产权单一。企业的资产代表人、经营者在做出经营决策时,不考虑市场,不注重管理和效益,不懂得管理出效益,不善于经营和管理。因此,这种决策意识制约着企业在市场中调节发展和竞争的意识与能力。另外,过去形成的不合理的企业管理结构不适应市场经济环境。政府部门不直接经营,但有决定权;而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者互相制约的企业治理结构以实现企业的经营效益。国有商业企业的决策基本上还深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在与现代化企业进行竞争时,结果只能是逐步被市场淘汰。③职工队伍素质不高。现代化商业企业,需要的是一支文化素质高,能够精通业务和服务技术娴熟的员工团队。目前,我国的国有商业企业缺乏现代经营理念和商场经营能力的管理人才,厂大的职工文化程度和业务素质普遍不高,专业与高级技术人员比例较小。同时企业员工流动性较大,经验不足的新员工始终占较高的比重,不利于企业的长远稳定发展。④政府职能不太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而不是要直接参与市场竞争。事实证明,政府的直接参与也是低效率的。当民间企业能够经营而政府通过其他途径进行实现社会管理职能时,就应该从这些国有企业领域中退出。
(6)国有商贸业改革中应注意的问题。①谨防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资产是国家的财产,应该形成完善的制约机制,谨防国有商业企业改革过程可能出现的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交易不公开,由内部人完成。这样自买自卖、做亏再贱卖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相关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不规范,虚构或虚增成本,转移企业资产。三是在短时间内大量出售企业所有权,在急躁冒进的情况下,极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贬值和损失。因此要形成完善的现代社会制约机制,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民主政治体制,实行民主监督,制约权力。②产权置换的彻底性。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从根本上讲就是产权置换。明确最终出资人的所有权,重新构建企业法人的财产权和经营权。国有商业的改革是依照“两权分离”的思路进行,即所有权和经营权需要严格分离,所有权不能干预经营权,同时经营权也不能代替所有权。这样的目的是为企业家创造厂阔的空间,激发企业家的创造性和事业心。在产权置换的过程中,通过资本和职工的置换,为国有商业企业的继续发展提供空间和可能。国有资产通过出售全部产权或资产完全或基本上退出原来的企业,将国有企业改制。只有通过彻底的产权和职工身份置换改革,才能改变过去的国有企业依赖政府,转而是企业成为轻装上阵、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7)国有商贸业发展战略转型。①纵向一体化转型。纵向一体化转型是指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依托传统的下游贸易优势,介入所经营商品的中游生产领域或上游资源开发领域。通过控制整个产业链或者产业链的多个环节,发挥协同效应,减少产业链各交易环节的不确定性。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许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都在追求纵向一体化,即从所有权上控制整条价值链或价值链的多个环节,包括从原材料、零配件、产成品到销售的整个过程,形成一个完整的包括上游、中游和下游在内的产业链。纵向一体化可以包含整条价值链,也可以参与价值链过程中的一个部分或几个部分的经营。企业实现纵向一体化转型,可以采取并购、投资、参股、联盟等方式进入。这类企业以五矿集团、中钢集团等为代表。延伸产业链的转型模式具体有三种:
A.控制产业上游资源。采取这种转型模式的主要是一些资源型贸易企业。目前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纷纷注意到控制上游资源的重要性,积极介入上游资源领域。资源型贸易企业做出此种选择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一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了对能源、原材料产品的巨大需求,占据上游资源就掌握了发展的主动权。二是国内资源相对匮乏,人均资源占有量在世界上处于贫困国家之列,因此,资源型贸易企业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国内外资源开发。三是资源作为一种战略产品,越来越为世界各国所重视,我国企业“走出去”参与资源开发,符合国家长远战略安排。
B.介入中游生产领域。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在转型中,很多都会选择介入中游生产领域,依托自身在国际贸易和营销方面的经验,延长产业链,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主要是依托下游营销网络和渠道的优势,进入生产领域,形成产销一体化格局,代表企业有中粮集团、中化集团等。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还有利于企业统一协调生产、销售环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向生产领域的渗透一般选择自身经营的商品或者相关商品。例如,从事金属矿产品销售的商贸流通企业,一般在上游进行资源开发,中游介入钢铁冶炼领域;从事粮食、大宗农产品和食品进出口业务的商贸流通企业,一般介入粮油原料的粗加工、精细加工、食品工业等相关行业。
C.拓展商贸流通服务功能。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本身从事货运、物流等相关业务的优势,通过提供更为综合的、“一条龙”的服务,提高服务附加值,提升企业经济效益。目前,某些物流企业通过提供增值化服务,拓展业务经营领域,着手构筑高效的物流信息系统,参与仓库、流通中心等物流设施的运营;不断加强流通、销售服务、咨询等下游领域业务,综合运用信息、外汇、资金、保险等机能。这类代表企业有中远、中海运、中外运等。
②横向一体化转型。横向一体化转型是指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在保持现有商品经营优势的基础上,进入其他未曾涉足的、新的商品经营领域。横向一体化转型往往伴随着兼并、收购、重组等一系列资本运作,通过企业之间的联合达到快速进入新的经营领域的目标。横向一体化是企业充分利用外部资源以快速响应市场的经营模式,这种转型战略实际上是多元化经营战略,多元化战略有相关多元化和非相关多元化两种形式。
A.相关多元化。相关多元化是指企业的各业务活动之间存在着市场的、技术的或生产的某种关联性的一种多元化,这种关联性可以是相关的技术、共同的劳动技能和要求、共同的分散渠道、共同的供应商和原材料来源、类似的经营方法、相仿的管理技巧、互补的市场营销渠道和为共同的客户服务等。实施多元化战略不仅能使企业挖掘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潜力、节约成本、增加利润、分散风险,而且能把企业原有的管理经验和企业文化运用到新的领域,通过资源共享和经营匹配,迅速建立起比单一经营模式更强的竞争优势,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对企业有极强的吸引力。
B.非相关多元化。非相关多元化是指没有资源共享和经营关联的多元化。非相关多元化企业的各业务活动之间没有一定的关联性,经营风险和管理控制难度都比相关多元化企业大,因此,只有实力雄厚的企业才适合采用这种战略。
华润集团是实施横向一体化转型战略比较成功的企业。第一,推进业务转型。1986年,华润集团收购永达利公司,并开始实施多元化、实业化和国际化业务;1992年,华润集团成立华润创业有限公司;1993年,华润石油与嘉陵有限公司合并,改组为华润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由华润集团全权控制;1994年,华润集团以4700万美元投资北京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后由华润创业以华润北京置地有限公司名义在香港上市。1999年年末开始的集团重组,把旗下的分销业务注入华润创业,使华润创业成为亚洲区主要的商品分销公司;房地产业务发展则通过华润北京置地负责;家具公司励致国际转型为高科技产业公司。这一系列运作,华润集团已经发展成为包括零售、地产、啤酒、食品加工及经销、纺织、微电子、石油及化学品分销、电力、水泥等多元化经营企业集团。第二,推进管理转型。一是文化与价值观的转换;二是人才结构或者员工技能结构的转变,加强对专业人才的招聘力度和原有员工的培训;三是管理模式的转变,包括组织结构的调整、绩效制度的改革、薪酬激励制度的优化等。
③混合一体化转型。混合一体化转型是指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在转型路径的选择上,综合运用多元化经营的横向一体化模式和完善产业链的纵向一体化模式,是两种模式的综合运用。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是实施混合一体化转型战略比较成功的企业。五矿集团是以金属、矿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为主,兼具金融、房地产、货运、招标等业务,实行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1978年,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变化,五矿集团逐步丧失依靠代理贸易业务模式的竞争优势,果断采取了横纵向结合的混合一体化转型战略,致力于依托传统的金属矿产贸易优势,积极开发上游矿产资源,谨慎介入中游金属生产加工领域,打造包括行业上、中、下游的完整产业链;同时,介入金融、房地产等多元化领域,力图将企业打造成为国际领先的跨国金属矿产企业集团。一是重视矿产资源对于企业发展的长远战略意义,坚持资源发展战略,集团公司资源控制能力大大增强,目前已拥有一定规模的铁精矿、氧化铝资源,同时控制了全国60%以上的钨资源。二是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积极进入中游生产经营领域,先后并购辽宁营口中板厂、贵州花溪铁合金厂等中游生产冶炼企业;同时,加强同鞍钢、太钢等大型钢铁企业的战略合作关系,依托上游的矿产资源,结合中游的生产力量,发挥下游的销售优势,打造了较为完整的金属矿产产业链。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铁矿石进口、钢铁冶炼和生产、钢材销售等环节在内的黑色金属价值链,通过提供综合性的集成服务,形成独有优势。三是在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与主业形成有效的战略协同,为集团公司的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进入房地产、金融、货运等行业,实现多元化经营。
2.集体贸易业
(1)集体贸易业的性质。集体贸易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参加该集体的全体成员共同占有的一种贸易经济类型。集体贸易业的生产资料共同占有形式决定了它同国有贸易业一样,具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属性,同属于我国贸易所有制形式的主体部分。但它同国有贸易业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①从理论上分析,集体贸易业的公有化程度不如国有贸易业,它属于较狭窄意义上的公有制贸易业范畴。它所拥有的人力、财力、物力,相对来讲,不如国有贸易业。因此,它对贸易规模的适应性是有限的,所承担贸易任务的分量和范围,都不如国有贸易业。
②其经营目的相对较狭隘。由于它是一种小范围内的公共占有,一般来讲,经营目的所考虑的利益范围就不如国有贸易业。由此可见,它的贸易能力及所代表的生产力水平次于国有贸易业。但应强调的是,由于集体贸易业的产权相对较明确,运行机制和效果都有明显的优势,它在贸易活动中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并未受到上述理论差异的制约。而且,我国目前的贸易状况与集体贸易业的经营特点有着诸多的相适应之处,为集体贸易业优势的发挥提供了现实基础,使集体贸易业与国有贸易业一道成为公有制贸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贸易领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2)集体贸易业的特点。集体贸易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①接近居民。其网点散布在街头巷尾、集镇小村之中。
②经营灵活。其经营和服务方式灵活多样,既有固定的场所和建筑物,也有批发和零售,还有流动货车、设摊售货、代购代销、送货上门等多种经营方式和服务项目。
③拾遗补阙。其经营的商品能够根据消费者的需求进行调整变化,及时适应消费者的需要。
④经营时间长。其营业时间一般比较长,往往是起早贪黑,随叫随应。
集体贸易业的存在适应了我国目前多层次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需要,符合我国底子薄、劳动力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大力发展集体贸易业,对于促进生产,搞活贸易,增加财政收入,厂开就业门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集体贸易业的构成。集体贸易业包括供销合作社、合作商店以及其他集体投资性质的贸易组织。其中,农村供销合作社是我国集体贸易业的最主要形式。
①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群众通过集资入股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群众性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市场商品供销的主要力量和综合性服务组织。它拥有遍布全国的贸易网点、庞大的职工队伍和厂泛的消费对象,在贸易中成为国有贸易业最密切的伙伴和强有力的助手。它沟通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以及地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物资交流,负有引导农业生产、指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的任务,是国家与农民进行经济联系的重要纽带。供销合作社作为我国集体贸易业的最主要形式,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占有特殊地位。2015年4月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该《决定》包括5部分19条内容,主要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等。
②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其主要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
③合作商店。合作商店是由合股者同时又是劳动者共同投资,生产资料归合股者共有的贸易组织类型。其经营成果,除向国家缴纳一定的税收,扣去企业扩大再生产之用和集体福利需要以及其他费用外,其余均为合股者所有。
(二)非公有制贸易业
非公有制贸易业是指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的一种贸易所有制类型。
非公有制贸易业主要由个体贸易业、私营贸易业、境外投资贸易业等所组成。
1.个体贸易业
个体贸易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所有和支配的贸易所有制类型。它主要包括个体零售业、修理业、服务业和餐饮业等。
个体贸易业是现阶段我国贸易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的存在和发展是由客观条件所决定的,即由生产力发展的不平衡、人们消费需求的多样性和个体贸易业本身的经营特点所决定的。
(1)个体贸易业的特点。个体贸易业具有以下特点:
①分散性。其网点遍布于全国城乡各个角落。
②灵活性。其经营方式灵活多样,价格随行就市。
③及时性。在其经营活动中,能及时提供消费者所需的各种适销对路的商品。
④方便性。其经营时间长并能走街串巷,便于消费者购买。
⑤补充性。其所经营的繁杂的、细小的、鲜活的商品,弥补了国有贸易业中网点少以及商品品种、规格、花色不全等方面的不足。
(2)个体贸易业的作用。个体贸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应有的作用包括:
①照章纳税,能为国家增加财政收入。
②根据市场变化,拾遗补阙,能满足多层次消费者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③能为社会闲散人员及城乡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提供一条途径。
④能与其他贸易业一起共同促进生产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
个体贸易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个体贸易业主在经营中暴露出偷税漏税、欺骗群众、以次充好、短斤缺两、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消极作用。为此,需要对其采取保护、管理、指导、帮助和监督的方针,以及运用信贷、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进行有效的制约,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对个体贸易业主中的优秀分子,要积极扶持,及时表彰。
2.私营贸易业
私营贸易业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为特征从事贸易活动的一种贸易所有制形式,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贸易业的存在和发展,是深化改革、调整贸易所有制形式的必然结果,反映了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
个体和私营统称为民营。民营主体在解决城乡居民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0年,我国民营企业500强就吸纳就业人员近560万人。民营企业的年产值增长率一直保持在30%左右,远远高于同期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3.境外投资贸易业
境外投资贸易业是指境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我国境内开办贸易企业而形成的一种贸易所有制形式。它包括国内与境外合资经营贸易业、国内与境外合作经营贸易业、外商独资经营贸易业三种形式。境外投资贸易业也是组成境内贸易所有制形式的构成之一。
国内与境外合资经营贸易企业,是指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华侨或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和大陆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按一定比例联合投资的贸易企业。其由国内与境外双方共同主办,合资经营,双方按比例共同出资,按出资比例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同舟共济,共同经营。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各方对合资企业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据。
国内与境外合作经营贸易企业,是指境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及华侨或港澳台同胞,在中国大陆同境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联合经营的贸易企业。合作企业和合资企业尽管都是由国内与境外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共负盈亏的企业,但国内与境外合作贸易企业与国内与境外合资贸易企业不同:①国内与境外合作贸易企业的各方不以投入的资本数额比例作为分配收益的依据,而是通过合同约定各种灵活的收益分配办法,如收入或利润分成等。②国内与境外合作贸易企业可以办成不具有法人形式的企业,也可以办成具有法人形式的贸易企业,对此,由合作各方在合作企业合同中自主约定。③合作企业期满时,其全部固定资产可以归中国合作者所有,不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与此相适应,境外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境外独资贸易企业是外资经济的又一种组织形式。它是指经中国法律程序核准,全部资本由境外投资者(包括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及在境外居住的中国公民)承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境外独立投资的贸易经济组织。
我们通过利用外资,发展外资贸易业,可以吸引境外资金,提高我国贸易现代化的水平;可以吸收境外贸易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有益经验,提高我国贸易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可以活跃市场竞争;也可以解决一些劳动就业问题。境外贸易业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照章纳税,接受我国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境外贸易业在我国允许的范围内和遵守我国法律的前提下从事贸易经营活动,不得有损害我国社会利益的行为。同时,外资经济按规定应享受的各种优惠及其合法权益,也应受到我国法律的切实保护,它同样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混合所有制贸易业
混合所有制贸易业是指由国有贸易资本、集体贸易资本和非公有制贸易资本共同参股投资所形成的一种贸易所有制类型。
近几年来,国有贸易资本、集体贸易资本、个体贸易资本、私营贸易资本间的相互参股、融合日益普遍,混合所有制贸易业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并显示出很强的生命力。顺应市场化发展的要求,继续大力发展国有贸易资本、集体贸易资本和非公有贸易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贸易业,将会有力地推动我国贸易现代化的发展,开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贸易的崭新局面。
1.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贸易业的必要性
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贸易业,是基于我国现阶段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特点,搞活国有经济,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我国现阶段贸易所有制形式的特点是多种贸易所有制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贸易业,有利于改善国有贸易企业或公有制贸易企业的产权结构,推动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国有或公有产权的流动、重组,优化资本配置,提高运行效率;有利于增强国有贸易资本或公有贸易资本对其他贸易资本的辐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提升整个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力,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贸易生产力。
2.混合所有制贸易业的构成
混合所有制贸易业主要由股份制贸易业、联营贸易业组成。
(1)股份制贸易业。股份制贸易业是一种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招股集资建立起来的合资性质的贸易所有制类型。从股份制的性质来看,它是一种具体的生产资料社会占有形式。它不以所寄寓的社会属性为转移,无论什么性质的所有制形式,在股份制经济中均改变了其原有属性,而仅成为其中的一分子。从股份制形成的原因来看,它是在经济规模日益扩大,任何单一所有制经济组织都难以胜任大规模生产经营任务的前提下,为集中社会资金而组建形成的。可以说,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
(2)联营贸易业。联营贸易业是指不同贸易所有制或同一种贸易所有制的不同企业之间进行联合购销、联合经营而形成的一种贸易所有制形式,它是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企业之间进行联营而形成的一种经济联合体。联营贸易业是一种派生的经济形式,它的所有制性质离不开参加联合企业的所有制,但又不等同于原有的所有制,而是在联合条件下形成的一种新的带有联合各方所有制性质因素的共有制。它可以是贸易业内部的国有贸易业与集体贸易业的联营,也可以是工商联营、农商联营、农工商联营、林工商联营、牧工商联营等。各种联营的特点是大多实行产销结合,收购、加工和销售“一条龙”。联营贸易企业在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下,进行资金、设备、技术、劳务、商品购销等方面的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均沾。这有利于发挥联合体内各企业的优势,扬长避短,有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促进城乡、地区、部门之间的经济联系。
四、贸易所有制形式的发展趋势
目前我国贸易所有制关系和所有制形式正处于改革和调整的过程中,现有的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还处于不稳定的变化中。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改革可能引起的变化,今后贸易所有制形式的变化趋势是:
(1)就总体而言,多种贸易所有制将长期并存,公有制贸易业比重将会有所下降,非公有制贸易业的比重将有所上升,混合所有制贸易业将会得到迅速发展。
(2)就结构而言,国有贸易业、集体贸易业的数量比重将有所减少,但国有贸易业会在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优势,在团结、引导、带动非公有制贸易企业共同发展方面,将会发挥重要的作用;以公有制为核心的联营贸易业、股份制贸易业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将会有长足的进展;个体和私营贸易业等也会进一步发展,其比重会稳中有升;境外投资贸易业在国内市场上的发展速度将会进一步加快,多种所有制贸易业之间的竞争将会日趋激烈。
(3)就经营领域而言,根据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特点和优势,国有贸易业继续在重点商品的批发、零售领域占重要地位,同时在咨询、情报、代理、配送等方面发挥其优势。而在一般商品零售业、饮食业和服务业中,则继续鼓励非公有制贸易业的发展,甚至在其中某些领域允许非公有制贸易业占主体地位,一些过去境外投资贸易业禁入的经营领域,也将逐步放开,允许外资贸易业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