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租赁概述
第一节 租赁的概念
一、租赁的起源和发展
租赁是一项历史悠久的商业活动,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原始社会时期。人们把各自的闲置物品用于交换,使用后再归还,而不必转让该物品给对方。这就形成了最为原始的租赁形态。在中国历史上,有文字记录的租赁可追溯到西周时期。《卫鼎(甲)铭》曾记载,邦君厉把周王赐给他的五田出租了四田。这是中国最早的土地出租的例子。在国际上,英国学者T. M. Clark对于租赁的起源有这样的论述:“租赁有悠久的历史。公元前2000年前古代亚洲巴比伦地区幼发拉底河下游居住的苏美尔族就租赁货物。罗马人从事租赁的规模在东罗马优斯丁尼安皇帝(公元527—565年,法典创始人)法典汇编中已有详细条文明文规定。”历史上著名的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公元前1792—前1750年)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对土地做出如下规定:“租赁未经开垦之土地三年,以为耕作,而怠于实施其工作者:应予第四年开垦之,犁松播种,还诸地主。”早期的租赁主要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财富产生剩余的结果。但这一时期的租赁具有很强的偶然性和短暂性,是单纯的融物行为。总而言之,人们将出租物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且在所有权不发生转移的情况下,让渡出租物的使用权,并以此获取额外价值或报酬。这就是租赁有别于其他商业活动的主要特征。
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阶段后,由于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社会化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作为重要经营方式的租赁也获得了长足发展。特别是19世纪以后,基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近代租赁制度逐渐发展起来,不但租赁的范围从最初的土地扩大到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和日常生活用品,租赁的形式也从单一的物品交换向抽成租赁、购买租赁等多元方式转变。英国是最早发生产业革命的国家,也是近代设备租赁业的发源地。比较经典的近代租赁案例是1831年英国法院的一个租赁纠纷案件:一个为期五年,从1824年2月开始,每年租金7.5几尼(旧英币)的四轮马车的租赁。除此以外,英国东南铁路公司的铁路租赁和美国贝尔电话公司的电话租赁都是近代租赁在资本主义社会蓬勃发展的典型代表。正是由于租赁深入大众生活的各个领域,人们对租赁的价值的认知才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无疑为此后以融资租赁为主的现代租赁奠定了重要的发展基础,发挥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
现代租赁业兴起于二战之后的美国。二战以后,由于美国出现工业化生产过剩,生产厂商为了推销自己的产品,开始为用户提供金融服务,即以分期付款、寄售、赊销等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1952年在美国成立的世界第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美国租赁公司(现更名为美国国际租赁公司),开了现代租赁的先河。自此,租赁就进入了一个集融物和融资于一体的具有金融属性的商业发展新阶段。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金融租赁在扩大了产品销售渠道的同时,也保证了资金的回收安全;对于客户来说,金融租赁在保证产品使用的条件下,也解决了资金融通的需要;对于向租赁公司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主要是银行)来说,金融租赁不但增加了其金融产品的多元化,也有效地降低了资金风险,因为租赁比直接的企业贷款更为安全、可靠。金融租赁如此一举多得,因此备受人们青睐。20世纪60年代初,金融租赁业务首先由美国扩展到欧洲、日本和澳大利亚。20世纪70年代融资租赁开始在东南亚等的国家和地区出现并发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金融租赁才被中国作为一种利用外资的形式引进国内。根据《世界租赁年报》的数据,金融租赁目前已成为仅次于银行信贷的第二大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