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边际效用学派的三位奠基人都没有使用过“边际效用”这个术语,下文将会提到,这个术语最早以德文出现是在1884年,以英文出现是在1888年,以法文出现就更晚了。这个术语出现时,杰文斯已经过世。门格尔在“边际效用”一词通用之后很久依然健在,【40】但他从未用过这个词。瓦尔拉斯坚守着他自己对“边际效用”的特殊和首创的说法,拒不接受新术语。1890年代以前,其他经济学家也没有普遍使用这个术语。
至于“效用”一词(在今日经济学通用的意义上),杰文斯和瓦尔拉斯至少还使用过,而门格尔却不然,他从未用过。他坚持认为,效用(在我们现在理解的意义上)对物品价值的决定不起作用。在大多数场合,门格尔都避而不用“效用”一词,即使用,也要指出,它对考察价值是不适宜的。门格尔何以这样看待“效用”呢?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他拒绝把效用量的变动同物品量的变动联系起来所致,尽管他没有明确这样说过。在门格尔看来,效用从性质上来说是不分等级的,就如同死亡一样,所以他坚决反对把价值和效用联系起来,也就是说,价值是分等级的,而效用是一次性的。
门格尔用以代替“边际效用”的是“满足的意义”。满足本身同效用一样,在数量上是不会变动的,但满足意义是变动的。他限于讨论由具体欲望的实现而带来的满足的意义,这个欲望,指的是由物品总量的一部分来实现的那种欲望。这就是他谈论边际效用的方式。程序上和语言上的这种差别,明显地反映在他首次的一般陈述中,这个陈述后来以边际效用递减法则而闻名。门格尔说:“任何一种特殊欲望的满足,达到一定程度,都会具有相对来说最高的意义,进一步的满足的意义就会逐渐减少,直到最后达到这样一种程度,那个特殊欲望的更多的满足变得毫无意义了。”请注意,在这段话中,门格尔根本没有提及物品。
而杰文斯却依据门格尔未予说明的真实的物品来表述他的思想。在讨论效用时,他开始就说:“把我们的注意力尽可能地转向产生【41】快乐和痛苦的实物对象和行为是适宜的。”于是他把满足欲望的能力附于物品之上,并称此能力为“效用”。这样一来,杰文斯对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的表述,在外表上就不同于门格尔的表述。杰文斯说:“表现最后效用程度的函数的变动,是所有经济问题中最关键之点。作为一个普遍法则,可以表述如下:效用程度随商品量的变化而变化,商品数量增加,效用程度最终会减少。”
瓦尔拉斯的说法与杰文斯相仿。他只论及个人从欲望的实现而得到满足的条件。他集中注意那些能够满足欲望从而具有效用的物品,因而他对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的最初表述,看来更接近于杰文斯而不是门格尔的表述。瓦尔拉斯说:“从所消费的物品的第一个单位或该单位的第一部分,到最后单位或最后部分,内含的效用总是减少的。”
瓦尔拉斯最初是用“内含效用”来说明“边际效用”的,这个词来自他父亲的说法,其父用它表示消费者欲望感受的“大约的紧迫程度”。这个词在不多几页中反复使用了10次,然后突然以稀少性一词取而代之。稀少性这个词也是从他父亲那里借用来的,而且同他的著作的联系最为密切。他把“稀少性”定义为“消费一定量商品所满足的最后欲望的强度”。瓦尔拉斯从此就用“稀少性”或“最后欲望满足程度”来表示边际效用。
瓦尔拉斯中途改变用语,显然部分地是为了说明消费者行为中最后消费单位的影响。他可能想用“最后欲望满足程度”来显示消费的次序,这在他的图式和方程式中均无反映。但这不是改变用语的充分理由。杰文斯在《理论》一书中的做法同样是含糊的,他最初给边际效用下定义时,也没有涉及消费者进行消费的特殊次序,后来,他改变了说法,以表达消费者使用物品的最后单位或终点单位的意义。他起初说“效用强度”或“效用程度”,【42】但当他想强调消费的先后次序时,便代之以“最后效用程度”或“终点效用”。门格尔不曾强调消费的任何时间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