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的修辞(“经典与解释”第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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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开头曾说过,霍布斯离弃亚里士多德修辞学,这在与修辞主旨相关的两个论题中才能得到理解。第一个论题直到现在才引起注意,它关注修辞学与辩证法的关系。我想继续谈论的第二点就是,修辞学是伦理学和政治学的一个分支。通过这个论题,亚里士多德主要想支持说服性的政治演说,也即,为了演讲能在公共领域中影响未来的行动。亚里士多德认为,要想在这种说服中取胜,人们就得表现良好的品质,并使人相信他拥有这种品质。所以,个人得知道好品质和坏品质的本性(nature),或者说美德与邪恶的本性,至少,也得知道它们的那些表现(signs)。另外,人们得知道善好的本性或者至少知道对它的共识。亚里士多德补充道,“最重要最有效的说服手段和明智的审议,要依靠对于各种政体的了解(Ⅰ.8,1365b22-25)”。[13]换而言之,令人印象深刻的演说者,必须能够显示他对民主政体、寡头政体、贵族政体或君主政体有自己的见解。

霍布斯不同意能发现善好的本性,就像他曾说过,他怀疑存在关于善好的共识,[如果]这些共识存在的话,其意义也只在于,它们是一种用于说服的有用根据。众所周知,他也轻视亚里士多德对政府形式的分类。他认为那是一个糟糕的分类,因为根据那些政府形式对意见(sentiment)的不同区分,这会增加政府的种类。然而,我从霍布斯论善好的观点开始。亚里士多德认为可以简要地定义好的事物——好东西就是那些本身可取的东西,他也能列出那些事物,他认为大部分人能够同意它们是好的(比如,幸福、美德、财富、健康、荣誉、名声以及知识的完美[Ⅰ.6,1362b10-30]),与亚里士多德不同,霍布斯认为这些东西仅与特殊个体欲望相关时,才是好的。

霍布斯有着极其个人主义的观念,同时还假定欲望本质上是利己的。好东西首先就是它对拥有它的人有好处。这暗含了霍布斯不同意亚里士多德无可争议的好的事物的观点。因为亚里士多德认为无可争议的好的事物,是对任何拥有他的人来说都是好的,不论他们享有的数量大小。于是,对一些穷人来说,富有的洛克菲勒也是好的,因为人们会认为富有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好的。对霍布斯来说,任何人富有都是好的,这个看法可以理解,不过,要是从根本上说,那么,只有从这个想法中推演出一个实例,即,自己富有才是好的。霍布斯与亚里士多德的考虑不同,在前者看来,追求财富与讨厌他人的财富没有矛盾,因为这考虑的并非是财富客观的善好,这种客观的善好并不能对人自己的富有有益。再次,亚里士多德认为,人们使某些确定的事物——包括无可争议的好东西——成为好的,这就是关于种类的必要真理,与亚里士多德相比,霍布斯却认为,人们普遍同意某些事物是好的,这是非常偶然的事实,而且可能维持的时间很短,除非有种如何分配好善或恶的科学,或者有种政治强权来达成一致。

这些观点组成了一种怀疑论,怀疑善好对人来说是否存在,人们追求财富、健康以及喜好的东西,在他们广泛的共同欲望里,我们能够读出这种怀疑论。与这种怀疑论一致,霍布斯的政治论文催促人们作出政治选择——也即,完全求助于实际的王权——这个选择不是赞成人们诉诸所有读者乃至所有人都认为是好的事物。相反,论文诉诸一种预期,预料战争状态中仓促而痛苦的死亡,根据霍布斯的灵魂学,这些是人们必须极端厌恶的东西。根据霍布斯的学说,如果人们想去抵抗一种现存的王权,或者在自然状态中,人们决定反对建立王权,他们就会招致仓促而痛苦的死亡。霍布斯诉诸仓促痛苦的死亡,[我们]不能含糊地以为,这背后的观念在于,人们更易在他们厌恶而非喜好的事情上达成一致,而在于宁愿战争危害欲望的满足并威胁所有物品的获得。任何人都会假定,他们因没有获利而心生厌恶,不过因没有获利而生的厌恶感中,这是次级的厌恶,而不是第一等级(first order)的厌恶,后者有助于解释为何强调战争。在另一面,人们希望拥有次级(second order)的爱好,即想获得他们想要的东西,追求使人满足的和平与科学。这也作为一种服从的诱因,并且以追求舒适生活的形式被提到。战争并不是所有人都自然而然渴望的事情,也不是他们第一等级的欲求。当人们追求尽可能多的方式,从而使他们各种第一等级的欲求得到可靠满足时,这才是好的。

霍布斯关于静止(quiescence)的论据,不仅用不上关于善好的本质理论——亚里士多德认为要想有效说服别人需要这些理论,而且它同时还破坏了政府类型的传统分类,即亚里士多德认为的分类——如果人们要在政治演说中取得成效,就必须掌握这种分类。比如,霍布斯的论证暗示,最好的政府形式就是统治权是绝对的并且集于一人之手。这听起来像亚里士多德所抨击的君主政治形式中的僭主(tyranny)。但是,霍布斯的理论是对不同政府类型理论的修补,他并不想去争辩,这个理论并不完全符合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僭主,比如说,所有政府类型都为了相同的目标,所以无需亚里士多德对利益的分类。看起来,霍布斯的策略是,根据任命负责公共安全的王权类型为政府分类,而这种简化已经根本上背离了传统。

在政治的具体思想对修辞学家是否有用这一点上,霍布斯再次反对亚里士多德。如何把这些反对结合起来呢?我认为这在《利维坦》的引言“认识你自己”中有所暗示。根据霍布斯的看法,如果政治修辞学能起说服作用,那是因为它同意人性的事实,而非因为修辞学使人们耽于安逸而接受错误的观点。霍布斯指出,人性相关的事实在于,他的修辞学的读者们通过反省能独立认识某些激情。每个读者探讨的激情对他们来说并不特殊;然而,这些激情的目标对每个人来说都会变化,霍布斯却令他的读者们忽略了这点。霍布斯使读者们注意他们自身某些种类的激情,他指出,在贫乏的状态下,某些种类的激情和一般的暴力或战争之间的必要关联。这些关系远非常识所能预料,而发现这些令人非常吃惊和不快,因为它们破坏了自爱(self-love)。但是某种程度上,这些关联能够给出一种解释,即解释为什么我们可能怀疑地回应关于这些联系的论证。霍布斯对这些激情的回顾,不仅使我们关注某些令人不快的事实,也使我们看到那些妨碍我们关注事实的成见。成见排斥了任何另外的权威,因为它们显示出的,并不是来自关注激情的有效原因推理(cause-effect reasoning),霍布斯却表明,这些成见是权威观点唯一可靠的来源。霍布斯对有效原因推理的使用实在巧妙,他告诉我们激情的影响,同时,它吸引我们的激情并且促使我们抑制那些影响。


[1]此文提交于纪念霍布斯诞辰四百年会议,牛津,1988年9月,后发表于《哲学和修辞》(Philosophy and Rhetoric),Vol.23,No.2,1990。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University Park and London。

[2]Molesworth版的《霍布斯英文著作集》第六卷。文中这个版本后面的参考书以E开头,下面有卷数和页码。([译注]本文引文页码都来自英文著作集)要了解《摘要》(Biefe),可以看John T.Harwood编的《霍布斯和伯纳德·拉米的修辞学》(The Rhetorics of Thomas Hobbes and Bernard Lamy,Carbondale,Ill:Southern Illinois Press,1986),页1-131。

[3]可以看Harwood的介绍,loc.cit.,页13-23,以及James P.Zappen,《霍布斯〈利维坦〉中的亚里士多德式和拉米斯式的修辞学:情感对抗品格》(Aristotelian and Ramist Rhetoric in Thomas Hobbess LeviathanPathos versus Ethos),([编者注]原文作者最后遗漏了两个单词:and Logos,所以Zappen文章名的准确汉译当是:《情感对抗品格和理性——霍布斯〈利维坦〉中的亚里士多德式修辞学和拉米斯式修辞学》,详见本期赵雪纲译文),《修辞学》(Rhetorica)(1983),页65-91,尤其是页78以下。

[4][译注]Peter Ramus,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反对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他认为修辞学应该专注于表达语言风格和口头表达。

[5]Walter Ong的《霍布斯和塔隆的拉米斯修辞学在英国的影响》(Hobbes and Talons Ramist Rhetoric in EnglishTransactions of the Cambridge Bibliographical Society 1,1959-53),页260-29。

[6]John Aubrey,《生活剪影》(Brief Lives),Richard Barber编辑,London:Folio Society,1957。

[7][译注]在此借鉴罗念生先生的翻译,详见《罗念生全集》(第一卷),上海:上海人民,2004年,页304,本文引用亚里士多德《修辞学》的段落都参考了罗先生的译本,在此致谢。

[8][译按]Enthymema,特指与逻辑三段论相对的修辞推论,其结论不一定可靠,这里为音译,指可能性较大的推理论证,见《罗念生全集》第一卷。

[9]Tonnies编,London:Marshall and Simpkin,1899,p.ⅹⅵ。文本中的参考书以EL开头,后面跟着部分、章、节以及Tonnies的页码。

[10][译注]本文中引用《利维坦》的段落都参考了《利维坦》中译本,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

[11]我仅仅在我的《霍布斯》(Hobbes)中简要提过这个问题(London:Routledge & Kegan Paul,1986,页133-37),我在后面补充中的《霍布斯用于说服的国民科学》(Hobbess Persuasive Civil Science)会给出(考虑不同的问题)理由,紧跟其后的是Jonathan Ree编的《修辞学和哲学》(Rhetoric and PhilosophyHutchinson),以及《霍布斯政治学中的科学》(The Science in Hobbess Politics),这篇文章收在A.Ryan和G.A.J.Rogers编的《透视霍布斯》(Perspectives on Hobbes,Oxford:University Press,1988)。

[12]经常有人宣称这两者间有张力,一方面是霍布斯“认识你自己”的口号,默许诉诸《利维坦》读者的激情和个人经验,另一方面则是政治学说中科学的主张。可以看Marshall Missner的例子,《霍布斯〈利维坦〉的方法》(Hobbess Method in Leviathan),Journal of the History of Idea38(1977):607-21。相似的论述可以看Victoria Kahn的《文艺复兴时期的修辞学,审慎和怀疑论》(RhetoricPrudence and Skepticism in the Renaissance,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5),页178-9。实际上,其中没有张力。首先,理性,因此是科学,预示而非排除了经验;第二,诉诸个人的经验和激情不是作为知识的媒介,而是作为知识的目标,这点与霍布斯关于科学的看法完全一致。

[13]W.Rhys Roberts翻译的《亚里士多德作品集》(The Works of Aristotle),W.D.Ross编,Oxford:Clarendon Press,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