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唐代“古文”是以复古的面貌出现的。“古文运动”也确实表现为一种复古思潮。但“古文”家们的主观宣言是一码事,他们的文学活动的实际内容和实际意义又是一码事。从本质上看,“古文”是文学历史上的新产物,“古文运动”是对文体和文学散文全面革新的运动。
历史上不少人称赞唐人“复古”之功,以为“古文”是否定“八代之衰”而上承先秦盛汉文章轨辙的。如清代桐城派大师方苞说:“至唐韩氏起八代之衰,然后学者以先秦盛汉辨理论事质而不芜者为古文,盖六经及孔子、孟子之书之支流余肆也。”(《古文约选序例》,《方望溪先生全集·集外文》卷四)这就把唐代“古文”视为对古人的模拟。这里提到“八代之衰”,是宋以后流行的说法,容后文再加辨正;而把唐代“古文”看作是“先秦盛汉辨理论事质而不芜”之文,则是缺乏历史发展观念的狭隘鄙陋的偏见。
唐人从陈子昂、元结到韩愈、柳宗元等人,确有不少“复古”言论。他们推崇儒经,推崇《左》《国》《史》《汉》,对魏、晋以下文章多有批评。他们也确实尊重并注意汲取周、秦、两汉诸子散文、历史散文、政论散文的优秀传统;他们解散骈体,提倡“古文”,也确乎从古代散行文体中取得借鉴。但是,他们却绝非以恢复古人的文章面貌为标的。这是他们与后来的许多“复古”派不同的地方,也是他们取得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
古代的中国,在长期的经学统治之下,形成了牢固的“宗经”“尊圣”的传统和“述而不作”的观念。文人们每有言动,都要到古人那里找依据。但同是张扬“复古”,实际内容却是各种各样。唐代“古文”家们的“复古”,可以说是对古代传统成功的继承和大胆的创新的范例。
从创作观念方面来说,唐代“古文”家注意汲取周、秦、两汉散文重视思想性与现实性的优点,但又有全新的文学观念。汉代以前,散文还没有从著述中独立出来,当时还是以学术为文、以文章为文、以文化为文。这种文章观自然会限制发展作为独立的文学样式的散文。直到汉末、魏、晋,进入了鲁迅所谓“文学的自觉时代”(《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四部分、文集立,“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的“篇什”(萧统《文选序》)之文才与经、子、史等著述明确区分开来,使得“传记皆分史部,论撰沿袭子流,各有成编,未尝散著。惟是骚赋变体,碑诔杂流,铭颂连珠之伦,七林答问之属,凡在辞流,皆标文号……彼时所谓文者,大抵别于经传子史,通于诗赋韵言”(章学诚《文史通义》外篇卷三《杂说下》)。这种“通于诗赋韵言”的“文”,大体上就是今天的文学散文。从陆机《文赋》、挚虞《文章流别论》到刘勰《文心雕龙》,人们对各种散文文体进行了大量的、精细的研究。这样,随着独立的文学观念的形成,文学散文的特征才被人们越来越充分的认识。唐代“古文”家们继承了这样的认识成果,他们不只把“古文”当作“明道”“达意”的手段,而且作为一种艺术创造。看看韩、柳那些即使是论“道”的文字,也充分表现出艺术上、美学上的追求,在构思、表达、语言上都很讲究艺术性,就可以了解他们的创作观念与古人多么不同。
从创作实践上看,唐代“古文”家一方面充分领悟和学习周、秦、两汉散文在艺术上的成功经验,但另一方面又十分注意新变和独创。在中国文学史上,随着上文所说的文学与著述的分途,就有曹丕所谓“文人相轻”(《典论·论文》)的那种专业“文人”的产生。儒生和文人成了两种人,史书中专门成立了“文学”传或“文苑”传。这个区分对文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为只有出现一批以文学为专业的人,才能大大提高它的艺术水平。唐代的“古文”家们在当时条件下自然也读经,也求举,甚至如韩愈自视为当世圣贤的也如此,但他们在创作上终究不失文人的本色,他们的主要方向不在经学或政治,他们的创作的主要意义也不在立一家之言或著兴亡、明得失(个别人本身又是思想家或政治家,其理论、思想或政治贡献当然也不可忽视),而在于通过艺术概括反映广泛的社会生活。这样,他们在创作上就不是模拟古人的诸子、史传和政论文章,而是努力探讨适应时代内容的新的艺术和语言形式。唐代的“古文”家们进行了真正的艺术创造。
因此,我们应当认识唐代“古文”继承传统的一面,更应当充分看到努力创新的一面。对文学发展来说,这种创新是更为重要的。这是本书立论的又一个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