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注》征引人物考证思路
本书对《集注》征引人物考证的思路主要从以下三个层次展开:
第一,通过对引文进行上溯原文的考证,直接确证所引者。通过考证原文,可知程子、张子、范氏(1)、吕氏、谢氏、游氏、杨氏、侯氏、尹氏、周氏(2)分别指程颢或程颐、张载、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游酢、杨时、侯仲良、尹焞、周孚先,赵氏指赵岐,郑氏指郑玄,马氏指马融,董子指董仲舒,陆氏指陆德明,许氏指许慎,孔氏在《论语集注》中指孔安国,师指李侗,何氏指何晏,邢氏指邢昺,丁氏指丁公著,韩子指韩愈,周子指周敦颐,邵子指邵雍。
第二,资料的佚失是上溯原文考证面临的最大难题。对于已经佚失的著作,本书首先通过朱子的其他著作寻找蛛丝马迹:据《语孟纲领》可知胡氏在《论语集注》中指胡寅,曾氏是曾几,黄氏是黄祖舜,晁氏是晁说之,李氏是李郁;据《朱子语类》可知吴氏是吴棫,林氏是林之奇;据《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可知洪氏为洪兴祖。
第三,对于著作已经佚失、朱子亦无明确说明的情况,本书则借助二手资料进行认定。这主要包括胡炳文的《四书通》、蔡节的《论语集说》、金履祥的《论语集注考证》、《孟子集注考证》、潘衍桐的《朱子论语集注训诂考》、简朝亮的《论语集注补正述疏》、梁章钜的《论语集注旁证》、大槻信良的《朱子四书集注典据考》、陈逢源的《朱熹与四书章句集注》等资料。比如借助胡炳文的《四书通》暂且认定徐氏为徐度,张氏为张琥;借助胡炳文的《四书通》和金履祥的《孟子集注考证》暂且认定邹氏为邹浩。
上述资料,容有失真之处,故亦仅可参考。比如,胡氏是胡安国、胡寅还是胡宏?孔氏是孔安国还是孔文仲、孔武仲?苏氏是苏轼还是苏辙?诸如此类,上述资料皆有误认之处。以苏氏为例,朱子的《孟子集注》“孟子见梁襄王”章,引苏氏之言,蔡模、胡炳文认为出自苏轼,且《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全文》皆引此段文字,都认为是苏轼。金履祥、胡广、大槻信良则认为出自苏辙。除大槻信良外,皆未给出理由。大槻信良虽然据《孟子集注考证》认为是苏辙之言,却又说“辙《孟子解》,不载此语”。可见对于是否出自苏辙,大槻信良亦不十分肯定。通过对三苏父子著作的通考,本书发现此引文确实出自苏辙,但非《孟子解》,而是《古史》。可见,蔡模、胡炳文、《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全文》等认定为苏轼皆误。
因此,笔者曾撰文分别对苏氏、陈氏、胡氏、王氏、范氏、孔氏、吴氏、丰氏等进行了系统考证及充分论证,指出苏氏在《论语集注》中指苏轼,《孟子集注》中两条分别指苏辙、苏轼和苏辙;陈氏指陈旸;胡氏在《论语集注》中指胡寅,在《孟子集注》中分别指胡安国、胡五峰;王氏指王安石或王雱;范氏在《孟子集注》中亦指范祖禹;孔氏在《论语集注》中指孔安国,在《孟子集注》中指孔武仲;吴氏在《论语集注》指吴棫,在《孟子集注》中指吴安诗;丰氏指丰稷。(3)
此外,朱子尚或称名,或称字号,或称官职等对下列人物进行了直接或间接引用,具体有张敬夫(张栻)、扬子(扬雄)(4)、王勉、刘聘君(刘勉之)、史迁或太史公(司马迁)、吕侍讲(吕希哲)、赵伯循(赵匡)、范浚、王肃、晁错、萧何、兒宽、沈括、刘侍读(刘敞)、诸葛武侯(诸葛亮)、何叔京(何镐)、潘兴嗣、刘忠定公(刘安世)、靳裁之、欧阳永叔(欧阳修)、罗仲素(罗从彦)、了翁(陈瓘)、文彦博、吴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