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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股票投资者有哪些权利
我们通常所说的股票指的是普通股,它是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当购买普通股股票时,上市公司给的投资收益(股息和分红)不是在购买时就像银行利息那样事先约定,而是根据股票发行公司年末的经营业绩来确定。公司经营的业绩好,你购买的普通股收益就高;反之,若经营业绩差,收益就低。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构成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股份,但投资普通股就必须面对较大的风险。另外,还有一种股票叫优先股,它的特点是收益(股息)是预先固定的,在分派股息和剩余资产时具有优先权,但不能参加股东大会,对股份公司的重大决策无投票权。目前在我国上交所与深交所上市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未上市的股票中优先股也很少,所以,对优先股我们不多介绍。
我们买了股票就是发行公司的股东,普通股股东拥有以下一些权利。
一是利润分配权 按照股东持有股票的比例分配公司盈余,也就是派发股息。但股东要明白,公司并非把公司一年的利润全部按比例分配,而是在扣除各项留存和公积金之后,再把剩下的利润平均到每股分配给股东。
二是优先认股权,也称为新股优先认购权 公司在增发新股时,如果你还拥有此公司的股票,你就比其他没有此公司股票的人有优先购买新股票的权利。这一权利的目的在于维持原来股东的持股比例不会因增发新股而非意愿地减少。
三是投票表决权 在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召开股东大会时,作为该股票发行公司的股东有权利参加,并拥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投票表决权,从而间接地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这一权利也称为参与决策权。
四是剩余资产分配权 若公司解散清算后有剩余财产,作为股东有权按持股比例进行分配。但必须要注意,剩余资产先偿还债权人,再给予优先股股东,最后剩下的分配给普通股股东。
最后,还具有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如股份支配权、检查账册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