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念与研究
(一)重要概念
1.生理性别
生理性别(sex)是指人出生后,因不同的解剖学的特征而被判定成“男性”或“女性”,生理性别的判定主要依据体内性器官(男性有前列腺,女性有子宫和卵巢)和外生殖器(男性有阴茎和睾丸,女性有阴蒂和阴道)。生理性别由染色体决定,通常XX染色体发育成女婴,XY染色体发育成男婴。
2.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gender)是指社会对男性和女性不同的期待、要求和评价,是基于生理性别的差异而产生的一整套性别规范。社会性别与生理性别的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性别差异并非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后天由社会建构或塑造而形成的,但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并不是影响两性态度和行为的决定因素,性别差异更多是由于在不同社会文化环境中对男女两性所形成的不同期待和规范而产生的。在社会化过程中,人们通过观察、学习、模仿和规训最终才成为“男人”和“女人”。社会性别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社会文化情境中,以及同一社会的不同历史时期里,人们对性别的认知和看法也在不断变化。
3.社会性别规范(gender norm)
社会文化和制度体系对人们的性别意识的塑造无所不在。在家庭、学校、职场、社会舆论等各个场域,都存在对男女不同的性别期待,或明示或暗示地告诉人们,作为男人或女人,应该做什么,或不应该做什么(详见表1-1)。如果遵从性别规范的期待,就属于“良好的”“正常的”,会得到鼓励和嘉奖;反之,则会被认为是“错误的”“不正常的”,遭到贬抑甚至是惩罚。例如,男孩会爬树就是“好样的”,女孩会爬树就被斥责为“疯丫头”;男人获得博士学位就被尊称为“专家学者”,而女人获得博士学位就被讥讽为“第三类人”“灭绝师太”;女人温柔细心就是好女人,而男人温柔细心就是“娘娘腔”;女人不工作照顾家庭就是“贤妻良母”,而男人如果不工作照顾家庭就被贬斥为“没本事”“吃软饭”。这些社会性别规范是固化的、二元对立的、非此即彼的,对于男性和女性都有一系列束缚。只有打破这些社会性别规范,倡导赋予不同性别的人们都拥有更加广阔、自由的空间,才能打破“男尊女卑”“男强女弱”的格局,才能促进性别平等的实现,并使得每个人都能寻找到真正的自己,获得自主和解放。
表1-1 传统社会性别规范
4.性别刻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
性别刻板印象的概念与社会性别规范的概念紧密相关,它是指在社会性别规范的约束下,人们对于不同性别的人,有一系列简化的、固定的、刻板的观点。例如,男人方向感强、女生不擅长学习数理化等,都是常见的性别刻板印象。这些性别刻板印象对性别特征和性别差异的概括往往很片面、不准确,甚至可能完全是虚构的。它假设同一性别成员的基本特征相同,忽视了性别内部存在着巨大的个体差异(如阶级、种族性格和能力等差异)。在生活中,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无处不在,大大地限制了人们兴趣和能力的发展,以及对生活方式、职业发展和亲密关系的选择,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束缚。
5.性别歧视与性别平等
性别歧视是指因为性别本身而导致的歧视,它植根于不平等的性别权力结构。被公认为“国际妇女人权宣言”的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简称《消歧公约》,1979)这样定义“性别歧视”:“基于性别本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限制,其影响或目的均足以妨碍或否认妇女不论已婚未婚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1)绝大多数性别歧视的受害者是女性。然而,男性的一些与女性气质相关的行为也很容易遭到贬抑(如爱逛街、留长发、日常生活中爱干净、戴首饰和喷香水等行为)。不符合异性恋规范的性别少数群体在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中更容易遭受性别歧视。性别歧视存在于教育、政治、就业、婚姻、宗教信仰等各个方面,阻碍着女性享受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和自由。性别歧视既有政策和制度性的,如教育和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资源财产分配的不平等,也有植根于文化中,如汉字中的“奸”“婊”“娼”“奴”等不少贬义字都以“女”字为偏旁。性别暴力是性别歧视的一个严重和极端的表现。
国际上和国家内部广泛倡导性别平等,以消除各种形式的性别歧视。在制度和运作层面,有些性别平等运动带来了实质性变化,然而有些仍然会带来歧视性后果。总体来说,有以下3种举措倡导性别平等。
(1)形式平等
形式平等认为男女是一样的,要按照同样的标准(通常是男性制定的标准)同等对待他们,并给予他们同样的权利,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性别差异。例如,男女厕位比例1∶1,城市空间的设计者忽视了女性由于生理原因如厕时间更长的需求,同样的标准给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如厕带来了巨大的不便。
(2)保护性平等
保护性平等承认差异但不承认权利,看不到不平等对女性的长期伤害,强化陈规定型,拒绝社会变革。例如,典型的保护性平等的做法包括,为防治性骚扰而设立“女性车厢”“女性候车区”,因为“工作辛苦”等原因而拒绝招聘女性进入某些岗位或行业。这些做法看似保护,实则运用限制的措施处理女性所遭遇到的歧视或侵害,拒绝了女性的自主选择权,并没有赋权于女性,真正面对和处理实质问题。
(3)实质性平等
实质性平等看到差异,并且确认性别平等的重要性,重视社会环境的支持性,认为应该采取措施纠正女性的弱势现状。例如,设立母婴室让妈妈有舒适的环境哺乳,设置配额制提高女性在政治参与和实践中的比例。前两种形式大都以“保护”“关怀”的名义,很可能造成歧视性后果,人们对前两种性别平等要有所警醒,并应付诸行动促进实质性平等的实现。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
1.国外对社会性别的研究
“社会性别”是当代女权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也是当今妇女研究和性别研究乃至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基本分析范式之一。它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第二波女权运动,当时的女权理论家和运动家们着力探究女性受压迫的根源,她们冲击的主要对象是“生物决定论”,即女性的从属地位是由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所决定的。
凯特·米利特(2000)在《性政治》中分析了性别角色与父权制的关系,认为“妇女接受二等公民的地位是逐渐适应性别角色观念的结果”。人类学家盖尔·卢宾(2007)在《女人交易:性的政治经济学初探》中首次提出“性/社会性别制度”(sex/gender system),认为它是与经济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有自身运作机制的一种人类社会制度,这套制度使女性从属于男性。她指出“一个社会的‘性/社会性别制度’是该社会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这些转变的性需求在这套组织安排中得到满足”(p.35)。
历史学家琼·斯科特(1986)在《社会性别:一个有用的历史分析范畴》中认为,“社会性别”一词的使用意味着对生物决定论的摒弃。她将社会性别作为与种族、阶级相同的分析范畴,认为社会性别是“诸多社会关系中的一个分子”,是“表示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途径”。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后,随着“酷儿理论”的兴起,理论家们又对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的二元区分发起挑战。朱迪斯·巴特勒(2009)提出“性别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的概念,认为生理性别也并非就是先天和固定的身份,“它不是一个简单的事实或者身体的静止状态,而是一个过程”——是行为构成了身份。正确地“操演”性别是一种生存策略,如果僭越,则可能遭遇惩罚性后果。
女权主义者们不仅挑战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现实,也向浸淫于男权文化中的西方知识体系提出质疑。女性在西方知识体系中普遍缺失和被贬抑,并且因为忽略社会性别从而产生了许多理论偏颇和谬误。于是女权主义学者建构起社会性别理论和分析方法,设立女性与性别研究的跨学科课程和专业,将社会性别的视角引进历史、文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及自然科学等各领域中,改变了许多学科对人类社会的理解、认识和阐释。
2.全球性别平等指标及我国性别平等排名
在社会发展领域,性别平等成为了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联合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发布了一系列评估全球性别平等的指标,每套指标虽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仍可以根据不同指标得分较为直观地反映各个国家性别平等状况。1995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布的《人类发展报告》(2)中将性别发展指数(Gender-related Development Index,GDI)和性别赋权指数(Gender Empowerment Measures,GEM)纳入人类发展指标(Human Development Index,HDI)中,全面地衡量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状况、妇女发展状况及妇女地位。同样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还有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的全球性别差距指数(3)(The Global Gender Gap Index,GGI),以及2009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的“社会制度和性别指数”(Social Institutions and Gender Index,SIGI)。
性别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密切相关。人类发展指数由预期寿命、受教育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3项指标构成,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性别发展指数则测量男女两性在上述三项指标上的表现,关注男女两性在发展成果方面的不平等状况。性别赋权指数更加关注男女两性能否积极参与经济和政治生活以及参与决策。这套指标衡量女性在一个国家内政治、经济、职业生活上的状况,具体包括:女性在议会中的席位,在行政、管理、职业、技术职位中所占的比例,就业和工资状况(亦平,2015)。我国的人类发展指数在提高,在全世界的排序从1995年的第106位提高到2015年的第90位,但在性别发展指数或性别赋权指数的排名却在下降,从2011年的第35位下降到2015年的第58位,这说明中国妇女的地位没有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而同步提高。
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是一份展示教育程度、健康与生存、经济机会与政治赋权4大指标进行测评并排名的全球报告。该报告的目的是比较不同国家的男女两性在上述四个范畴中所得机会的差距,得分越接近1越平等,越接近0越不平等(亦平,2015)。从2006年至今的全球性别差距指数来看,中国的全球排名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2006年中国的排名为65,2017年已经下降到100名,是全世界新生人口比例最失衡的国家。世界经济论坛刚刚发布的《2017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向世界发出了一个令人不安的信号,即虽然在过去10年全球性别差距呈现出缓慢缩小趋势,但2017年全球男女平等状况首次出现倒退。2017年的4项指标指数都有所下滑,后两项指标包括女性经济与参政机会尤其明显。据报告估算,全球男性的平均年收入为2.1万美元,女性仅为1.2万美元。按照目前的进展速度,世界需要再花100年才能实现完全的男女平等。若单看职场上的性别平等,则要再等217年(4)。
社会制度和性别指数(SIGI)包括14类27个具体指标,包括了5个妇女生活领域,不仅包括经济和公共参与,也包括私领域:区别对待的家庭准则;对身体自主性的限制;男孩偏好;对资源和财产的限制;对公民权的限制。它不仅关注状况和行为,也关注态度,包括妇女的态度;不仅收集数字信息,也根据消歧公约评估等收集定性信息。社会制度与性别指数的独特之处还在于,它想揭示更深层的、隐秘的性别真实,并牵出从深层到表层,从原因到结果的性别机制。它想捕捉可见和不可见的制度,包括成文法、习惯法、风俗、惯例、规制、观念,由此回答:是什么导引着性别不平等,是什么造成了各个国家之间的差距?(吕频,2014)该指数给各地区、各国的这五个领域分别打分,分为5级:很少歧视;较少歧视;中等歧视;较高歧视;严重歧视。将这五个领域中的得分综合起来,呈现为“雷达图”,可直观地展示制度性性别歧视的概况。中国被列为中等歧视国家,排名第42位。中等歧视国家得到的评价是:性别法律体系自相矛盾;歧视性习俗严重;缺少政治参与配额;应对妇女暴力的法律不足。中国在男孩偏好领域被列为“严重歧视”(吕频,2014)。
全球性别平等的不同指标体系各有侧重,可以结合起来考察,从而对性别平等的状况有一个更加多元视角、全方位的认识。总的来说,中国在性别平等方面处于中等水平,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差距,未来应该着力缩小这些差距。
3.中国对妇女地位的研究
1995年,在北京召开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简称世妇会)上,“社会性别”成为讨论的重点,这个概念也被引入《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等重要文件。北京世妇会让国际女权运动的重点从“妇女”转移到“社会性别”,也使“社会性别”迅速得到中国官方和民间妇女运动的承认与接纳,在中国各类妇女组织和活动中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激励了民间妇女组织的蓬勃发展。不少学者也开始在高校中建立性别研究中心,开拓和发展与妇女权益、社会性别有关的课程。
在北京世妇会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被提出,随后也出台了若干保障妇女权利的政策和法律。为了解我国妇女地位的变化,从1990年开始,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每10年进行一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分别于2000年、2010年进行了第二次和第三次调查)(5),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10年来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状况和变化、探究社会结构变迁与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的关系,了解新时期妇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综合三次调查结果,从生活状态来看,女性的受教育程度、社会保障情况、健康水平、家庭决策均有所提高,与男性的差异也在减少。2010年,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8年,比2000年提高2.7年,男女两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差距缩短到0.3年;城镇女性享有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的比率分别比2000年提高25.4%和46.1%;自评健康“良好”的女性比2000年前高了9.0%,男女两性自评健康“良好”的差距缩短到7.7%;在家庭投资或贷款决策上,妻子参与比例比2000年提高14.3%,比1990年提高21.2%。
然而,在性别观念以及就业和参政机会上,性别差异没有明显变化,甚至差距在扩大。在性别观念上,受访者对传统性别角色的认同有所加深,1990年认同“男人应该以社会为主,女人应该以家庭为主”的人占44.2%,2000年认同此观点的人有47.5%,2010年认同此观点的人占57.8%。可见,20年间,人们对于性别分工、传统性别角色的观念并没有随着时间推移和经济发展而趋于平等,而是呈现出“回归传统”的趋势(杨菊华,2014)。在家庭与事业的态度上,2000年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受访者占34%,2010年该比例升至44%,在第一次妇女地位调查中并没有问此题,但从2000—2010年这十年的变化来看,社会上普遍赞成女性运用“上嫁”来获取向上流动的机会并取得更高的社会地位。
在就业环境和参政机会上,性别差异没有明显改进。高层人才所在的单位中,20.6%存在“只招男性或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男性”的情况,30.8%存在“同等条件下男性晋升比女性快”的情况。2010年,只有2.2%的在业女性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仅为男性的一半。可见,男女两性在就业、参政方面仍面临很大的不公平性(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课题组,2011)。
(三)典型案例
【案例1】
董小姐的故事(6)
董小姐出生在北方某省的一个小县城,身高162厘米、体重50千克、二本毕业、眼睛小小、头发长长——总之,符合一切“普通女孩”的特征。
董小姐“普通”的一生并不简单,就像每一个中国女性一样,她经历了千难万险才能“平凡”地长大并走向晚年。从生命历程的视角,我们对该案例进行了列表整理(见表1-2),列表的左边是不同生命阶段及董小姐的故事,右边则是与其故事相对应的案例分析和相关讨论。
表1-2 董小姐的故事与评述
①科学网新闻,原标题《中国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17/2/367765.shtm
续表
续表
①报告下载地址:http://www.docin.com/p-1296531906.html
续表
①数据来源:北京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工作场所性骚扰问题调研报告》,http://www.docin.com/p-1260980116.html
续表
·启发性问题
1.《董小姐的故事》给你带来怎样的思考?你有哪些与董小姐相似或者不同的经历?
2.分析社会性别规范如何影响了董小姐在不同人生阶段的经历?
3.运用社会性别视角,回顾和审视你的人生经历,分享一个你因为性别而受到优待或者歧视的故事。
【案例2】
“占领男厕所”
“请镇定,不要惊慌。我们不是女‘暴徒’。这次‘占领男厕所’,一不为财,二不为色。只为帮助广大女同胞解决内急问题。”2012年2月19日,几位女大学生在广州街头上演了“占领男厕所”的行为艺术,呼吁解决男女厕位不均衡问题,建议扩大女厕位比例、多建无性别厕所。
“先生,能不能稍微等几分钟再进厕所,让女士先用一下男厕所好吗?女厕所那边排的队太长了,很多女士已经等了很久,憋不住了!”在广州越秀公园附近的一个公共厕所门口,几个年轻女孩“把守”住了男厕所的门口,一边向零星入厕的男士解释,一边招呼在女厕门口排成“长龙”的女士进入男厕所“方便”。
原来,这几个女孩是在校大学生,她们给自己的行动命名为“占领男厕所”,旨在通过这样的活动,协助在公厕门口排长队的女士们利用使用率较低的男厕所“方便”。
“现有公厕男女厕位‘男多女少’的建筑习惯,是基于以往认为女性出行少的陈旧观念,这种观念早已过时,扩大女厕厕位比例,使得女性如厕像男性一样便利,这才能真正做到男女平等”,发起这次活动的女大学生李麦子说。
22岁的郑楚然在广州某高校读大四,是广州现场活动的志愿者之一,她说:“一般厕所是男女蹲位一样多,甚至女厕的蹲位还更少,但男厕还有小便位,总厕位就远多于女厕。而且女性即使是小便也要宽衣、蹲坐,再加上生理差异,平均上一次厕所用时远远多于男性。现有的厕位比例,对女性当然不公平。”
随后,北京、杭州、南宁、南京、福州、武汉、西安、兰州、郑州等国内许多城市的志愿者都相继发起了这项活动。“占领男厕所”被媒体报道后,引发了不少关注和讨论,让公众开始注意女厕厕位比例不足背后的性别不平等问题。
·启发性问题
1.男女厕位1∶1属于哪种不平等现象?
2.“占领男厕所”这一活动背后的诉求是什么?
3.日常生活中还有哪些我们看起来性别平等实际性别不平等的现象?
4.你如何看待此类争取性别平等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