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的创新与特色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的创新与特色之处在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新闻舆情的考量以及对各级政府反馈信息的及时采纳。
(一)采用大数据技术获取指标数据
大数据技术已经渗透到社会、经济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引发了社会变革、经济变革和个人生活变革,对社会治理也产生了深远和强烈的影响。国务院办公厅于2015年7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提出各级政府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先进理念、技术和资源,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体系创新采用大数据技术采集网络数据,充分挖掘海量网络数据的价值,从大数据视角对城市信用状况进行描述和评价,体现大数据应用在信用监管和社会治理中的价值,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思路。
(二)广泛采集互联网信息
互联网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持续扩大,互联网平台在宣扬守信行为、曝光重大失信行为、营造诚信社会氛围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充分考虑到互联网信息在信用体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创新将新闻舆情等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并不断扩大互联网信息的采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政府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在采纳网络新闻舆情的基础上,着重加大了对政府公开信息的采集和对政府网站、平台建设情况的考核力度,鼓励各级政府加强门户网站和信用网站、平台的建设,通过引导舆论和信用信息共享开展信用监管,对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树立诚信价值导向具有重大意义。
(三)充分考虑各级政府反馈信息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体系信用工作导向性较强,需要在紧跟国家大政方针政策调整的同时,及时了解城市政府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掌握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情况。为保证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和实用性,我们鼓励和引导政府对指标设置和监测评价体系设计进行反馈,及时处理城市反馈信息,不断完善评价体系,使得评价结果更加贴合城市信用建设实际,在协助地方政府加快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