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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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丁,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生于英格兰汉普郡斯蒂汶顿村。这村庄四面都是幽谷丛林,环境极其安静,奥斯丁就在这里度过了她的童年。

她父亲乔治·奥斯丁系牛津大学毕业,兼任两个教区的主管牧师,很喜欢读书。她一共有五个兄弟,一个姐姐。其中两个兄弟查理和弗朗西,都在英国海军里当军官。她的长兄詹姆斯比她大十岁,对英国文学有相当造诣,简小时候文学兴趣的养成也很得力于他的帮助。正如当时一般女孩子一样,简所受的学校教育很少,全靠父兄指导,从小就读了李查逊、考柏尔、克拉伯等人的作品。她也爱读约翰生、司各脱、拜伦等人的著作,但特别推崇克拉伯(1753—1832),她有一次曾经说,如果她要嫁人,一定要做克拉伯太太,这因为克拉伯是十八世纪末叶一个古典诗人,他的作品不带一点传奇文学的色彩,能够现实地刻画生活,特别是刻画当时农民的苦痛。她精通法文,学过意大利文,熟读英国历史。

家庭环境对她文学兴趣的发展,实在起了不小的作用。她的兄弟姐妹们都喜欢在家里演戏消遣;吃过晚饭以后,经常由父亲挑选一个剧本,让孩子们排演起来,作为全家的娱乐。这些剧本不光是由父亲选择出来的,有时候也有孩子们自己的创作。因此简从小就培养起了写作兴趣,到十六岁那一年,她便想到写作出版方面去。她花了四年的工夫写成了《理智与情感》,二十一岁那年完成了《第一次印象》,这便是我们现在所读的《傲慢与偏见》的初稿。她父亲很喜欢《第一次印象》,曾写信给伦敦一个出版家凯德尔(Cadell),问他是否愿意接受出版,或让作者自费出版,结果竟被退回。可是我们的女作家并不泄气,她还是继续不断地写作,因为她既不求名,也不图利,而只是有一种写作的冲动,要把自己所熟悉的人物,自己对周围世界的观感都写出来,于是在以后的两年中(1796—1798)修改了《理智与情感》,同时又另外写出一部新作品《诺桑觉寺》。

自一七九八至一八〇〇年的两年半中,她几乎没有写出什么作品。一八〇一年,她父亲七十岁,把牧师职位让给她长兄,带着女儿们去巴思休养。在以后的三四年中,他们全家曾到各处旅行,其中有一次曾经遭遇到一件很不幸的事情:据简的侄女珈罗琳事后的记载,当年简去德文郡(Devonshire)旅行时,曾结识一位绅士,很爱简,简也很爱他,不料事隔不久,那位绅士就去世了,简所以终身没有结婚,大概同这一次的遭遇不会完全没有关系。

巴思是英格兰内陆一个疗养休憩的地方,有闲阶级借着养病的名义在这里赌博游荡,他们一家人对这种社会风气都很厌烦,可是我们的女作家却在这里观察了各种各样的人物,替她以后的作品积累了素材。一八〇六年她父亲去世,加上巴思这个地方已日趋繁华,不适宜于她母亲孱弱的病体,全家便迁居南安普顿,以便让母亲呼吸一点清新的海风。他们在这里住了四年。总计自一八〇一年迁离斯蒂汶顿起,到一八〇八年为止,这八年中间,由于生活比较不安定,她几乎停止了写作,只写了一部未完稿的《华青家史》。

一八〇九年,简·奥斯丁才在汉普郡的乔登村确定了永久的寓所。这儿的环境也很好,离她的老家斯蒂汶顿也很近。就在这段时期里,她和她侄儿侄女们保持着密切的接触,使他们日后为她写下传记及其他资料,供给我们今日研究简·奥斯丁的参考,使我们不至于光凭着她生前和她姐姐卡珊德拉(Cassandra)的一些通信作为研究她的根据;也就在这里,她恢复了文学创作,写成了《曼斯斐苑林》现译《曼斯菲尔德庄园》。(1813)、《爱玛》(1815)和《好事多磨》现译《劝导》。(1816),她早年的两部作品《傲慢与偏见》及《理智与情感》也相继于一八一三、一八一四年出版。

一八一五年,她兄弟亨利得重病,次年经济破产,加上她自己又写作用功过度,身体一天比一天坏,但是她仍旧不断地带病写作和修改旧稿;一八一七年,她身体实在支持不住了,家里再三劝她去温彻斯特疗养,结果医治无效,于七月十八日去世。

简·奥斯丁的一生,只不过活了短短的四十一岁半,一共写了六部小说和一部未完成的作品奥斯丁少年时代的许多零碎作品如《爱情与友谊》等尚不计算在内。,其中《好事多磨》和《诺桑觉寺》都是她死后的第二年才出版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她早年写的两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和《傲慢与偏见》都是脱稿以后二十年左右才获得出版的机会。一直等到一八一六年《爱玛》出版以后,她才为大家所赏识,司各脱才在《季刊》(Quarterly)上写文章推荐她。她所以迟迟没有被大家注意,实在是由于当时出版家的盲目,实在是由于现实主义的小说在十八世纪末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奥斯丁能在这种情况下坚持不断地工作,确实难能可贵。她的工作态度十分严肃,每部稿子完稿以后,都要读给家里人听,听取他们的意见,然后反复修改(有时甚至从书信体修改成小说体),亲自读几次校样,才出版问世。她的侄儿奥斯丁·李(J.E.Austen Leigh)在《简·奥斯丁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关于她写作情况的记载:“她平日都在起坐间里写作,经常要遭受到各种打扰;她为了不愿意让外界知道她的工作,便用一些很小的纸张来写作,听到门响,就连忙把这些小纸张收拾起来。她到什么地方去旅行,也总是带着那些稿本。”她还有个侄女说到奥斯丁在一次旅行中,“正坐在书房里的火炉旁静静地做针黹,半晌不作声,然后又突然大笑起来,跳起来,跑到房间那头的一张桌子跟前去,拿起笔来,在纸上写一阵,然后又回到炉边去继续做针黹”。这些地方都足以说明奥斯丁一生的写作态度是如何勤勉,如何小心,如何不向困苦艰难低头,而把毕生的精力都贡献了出来。


奥斯丁所处的那个时代,实在是个不平凡的时代。她出生的那一年,正是美国独立战争开始的那一年;以后的法国革命,拿破仑在滑铁卢的溃败,英国与法兰西共和国及拿破仑帝国整整二十个年头的交战,这许许多多历史事件都发生于她那个时代,然而在她的作品里,我们嗅不到一点火药气息,听不见一声炮响,也看不见一个历史人物活动的影子;拿破仑的军队在欧洲纵横驰骋,而简·奥斯丁笔下的一群中产阶级人物,却悠闲自在地谈笑风生,俨然是两个毫不相关的世界。然而这一点并不妨碍奥斯丁的进步性。当代英国批评家杰克逊(T.A.Jackson)在其所著《无与伦比的简》(The Incomparable Jane,见《好友常共》第52—55页)那篇文章中,就非常恳切地说过:“不可否认,简·奥斯丁的小说里丝毫没有写到雅各宾党人,简直没有让这些人插足的余地,可是在我看来,有决定意义的一点还在于:她的作品里也丝毫没有反对雅各宾党人的描写。”在当时,“许多有学问的人,心里都同情法国大革命,可是却不愿意当众宣布,简很可能也是其中的一个,她所以在她的小说里特别小心,一字不提,也不过是为了免得惹是招非罢了”。

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奥斯丁的作品的可贵,乃在于细致地、幽默讽刺地描写了她那个时代的中产阶级的生活。她自己说:“我的作品好比是一件三英寸大小的象牙雕刻品。”后人都认为她作品的细致,的确当得起这个比喻。文学批评家都认为她作品的取材面虽然不及菲尔丁和萨克雷来得广,但是在细致方面,足以和菲尔丁、萨克雷相颉颃。司各脱说:“这位年轻的小姐在描写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情以及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方面,确实具有才能,这种才能极其难能可贵,我从来也没有见过。说到写些规规矩矩的文章,我也像一般人那样,能够动动笔;可是要我以这样细致的笔触,把这些平平凡凡的事情和人物,刻画得这样惟妙惟肖,我实在办不到。”这几句话实在道尽了简·奥斯丁高度成熟的现实主义的手法。

英国小说之所以盛行于十八世纪,这和英国十七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是分不开的。在中世纪,反映封建意识形态的文学乃是传奇(Romance),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既得利益,便在文学领域内通过这种非现实的传奇(当然,中世纪的伟大史诗如《尼伯龙根之歌》和《罗兰之歌》不属于这种传奇的范畴,而是具有人民性的英雄叙事诗),来麻醉人民,冲淡人民对现实的不满,而去醉心于一个逃避现实的“理想”世界。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结束,科学慢慢发达起来,教育慢慢普及,中产阶级兴起,因此才产生了十八世纪的小说。传奇所描写的都是些英雄美人,而小说则以现实主义的手法反映了现实社会中的生活,“小说是针对中世纪的传奇以及十六七世纪间由传奇一脉相承下来的宫廷文学的一种现实主义的反映,所以一切十八世纪的伟大小说都是反传奇的”(见凯特尔《英国小说导论》第30页)。但是英国的现实主义的小说发展到十八世纪中叶,却突然停止了,这是由于英国本身的发展趋势所致,因为那时候日益增长的金钱势力败坏了人与人的关系,败坏了男女关系,贫富对立,农民的土地受到残酷的征收,新兴的城市过着悲惨的生活,这时期的小说家已不能现实地去刻画生活;华玻尔(Walpole)的虚伪的浪漫主义,是“斯摩莱特、菲尔丁和斯登的成就的可悲的堕落”,所以杰克逊曾经强调指出,由菲尔丁所建立起来的英国小说的古典类型(Classical model)一直未能够保持下来,只有奥斯丁才成功地保持了菲尔丁这个标准。所以我们通常都把奥斯丁称作十八世纪最后一个现实主义的古典作家。

在奥斯丁那个时代,也即在十八世纪末叶,英国流行着一种“哥特式传奇”(Gothic romance),我们前面所提到的那位虚伪的浪漫主义者华玻尔,正是这种传奇的创始人,他于一七六四年出版了一本《奥特兰托城堡》(Castle of Otranto),模仿者接踵而起。这种传奇尽写些荒唐无稽、神奇惊险的故事,来迷惑读者,或写才子佳人的奇遇,或写某某神秘人物在地下幽道中演出惊人的幻术,或写某某堡垒中出鬼,或写某某年轻的女侠客独守危楼,于雷电交加的暴风雨之夜从梦中醒来,思量着下一步的侠义行为,或是满篇长吁短叹,无故感伤,总不外这一套滥调,而简·奥斯丁的小说,确实是针对着这种风气的一种反击,譬如她的《诺桑觉寺》的主角咖苔琳·莫兰只不过是个“身个瘦小、血色不佳”的女性,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物,没有一点惊险怪僻的地方,然而却是现实生活中有血有肉有个性的人物。奥斯丁的现实主义在反传奇的任务上起了很大的作用,无论是对当时以芬纳·伯纳(Fanny Burney)为首的家庭传奇,或是“哥特式传奇”,她都进行了有意识的挑战,正如别林斯基评论塞万提斯那样:“对于小说的唯心论倾向给予了断然的打击,使小说转向现实。”一般都认为《傲慢与偏见》是反《茜茜丽亚》(芬纳·伯纳著)的,《诺桑觉寺》是反《尤多尔夫》(瑞克里夫夫人著)的。

简单说来,奥斯丁以批判、讽刺的笔法,分析了她那个时代的人物,特别是中产阶级妇女,指出了她们的问题,她虽然受到了一定的历史条件的限制,可是她的刻画是精确真实的。她的取材也许确实比较狭隘,但重要的是,她写出了她所熟悉的东西。她写得那样精确细致,可以说明她的观察力的敏锐。在英国小说堕落为感伤主义和虚伪的浪漫主义的时期,大家都虚饰文雅,她却能通过真实的人物和事例,表现出人与人的关系,人的现实生活,人的内心世界,从而反映出一个社会阶层的面貌,这的确是难能可贵的。


在简·奥斯丁的六部小说中,究竟以哪一部为最好,向来的看法颇不一致。有的人喜欢《诺桑觉寺》的幽默;有的人推崇《好事多磨》的细腻,《曼斯斐苑林》及《理智与情感》则喜欢的人较少;大多数人的好评都摇摆于《爱玛》和《傲慢与偏见》之间。关于《爱玛》,最近阿诺德·凯特尔已经在其所著《英国小说导论》中有专题评介,译者在这里只简括地介绍一下《傲慢与偏见》。

《傲慢与偏见》原名《第一次印象》(First Impressions),它的主题是通过婚姻问题反映当时妇女的社会地位问题,并且把当时中产阶级的生活刻画得惟妙惟肖。

本书一共写了四门婚姻,而以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婚姻为主,表现出了作者对婚姻的见解——哪些婚姻是幸福的,哪些婚姻是不幸福的;哪些婚姻是爱情的蓓蕾所开绽的幸福的花朵,哪些婚姻又是由于妇女迫不得已,把嫁人当作终身的衣食之计,委曲求全。

作者从第十九章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那一幕起,就通过伊丽莎白的口,说出了她自己对婚姻的正确见解,使我们看到那个时代里的坚强的女性对于男性中心社会,对于那些把女性当作附属品的卑劣愚蠢的男性,提出了怎样的反抗。柯林斯是个传教士,他趋炎附势,结交了一位有钱的女施主,便自以为了不起,自以为像伊丽莎白那样的姑娘,尽管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不幸财产太少,把许多优美的条件都抵消了,不会有另外一个人再向她求婚,他自己去求婚一定十拿九稳,马到成功,不料伊丽莎白给他的回答是:“我除了谢绝之外,别无办法。”因为“你不能使幸福,……我也绝对不能使幸福”。作者在这里写得爱憎分明,把伊丽莎白这样坚强的一个性格刻画得非常明朗可爱,也把柯林斯那副丑恶的嘴脸讽刺得体无完肤。柯林斯这种人实在不懂得爱情,他所以要结婚,好像只是为了要完成任务,好像随便找个什么女人都可以当作妻子,因此他遭到伊丽莎白拒绝后,立刻就去向夏绿蒂求婚。夏绿蒂竟答应了他。这门亲事初看上去很令人不解,因为夏绿蒂平常也还算是一个有见识的姑娘,而且和伊丽莎白是好朋友,怎么会去缔结这种冒昧的婚姻呢?作者在这里给了我们一个极其辛酸讽刺的回答:“大凡家境不好而又受过相当教育的青年女子,总是把结婚当作仅有的一条体面的退路。尽管结婚并不一定会叫人幸福,但总算给她自己安排了一个最可靠的储藏室,日后可以不致挨冻受饥。她现在就获得这样一个储藏室了。”这段话真是无比深刻、无比感人地写出了那个时代里妇女的悲惨命运!

如果说,夏绿蒂是一个听天由命的贤妻良母的典型,那么,伊丽莎白应该算是一个具有反抗性的女性典型。她虽然也是中产阶级的家庭出身,可是由于父亲的遗产限定由一位远亲柯林斯继承,这在当时那样的社会里,对于她的婚姻确实是个不利的条件,她如果没有爱情的理想,只图生活安逸,那就大可一口答应柯林斯先生的求婚,坐享浪搏恩的遗产。退一步说,即使不接受柯林斯的求婚,然而以达西那样一位每年有一万镑收入的贵公子,她自然会立刻答应他。事实上她也斩钉截铁地把他拒绝了。她给达西的回答是:“天下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嫁给你!”她所以会说出这种深恶痛绝的话,实在是有感而发,因为她觉得那位求婚者(达西)并不是真正地爱她,他是那样地傲慢,自信以他那样的身价地位去向她求婚,一定会成功,甚至还以为伊丽莎白在等着他去求婚呢。

伊丽莎白向达西的挑战,实在是当时的妇女对当时的婚姻制度、门第观念等一系列腐朽的社会现象的强烈抗议,是当时的妇女要求自己的人格独立、争取平等权利的呼声!这种呼声不仅通过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婚姻表现出来,还通过另一门婚姻表现出来。这便是达西的朋友彬格莱和伊丽莎白的姐姐吉英的婚姻。本来彬格莱对于门第方面并不像达西计较得那样深,他和吉英的婚姻所以会经过一段曲折,原来是由于两个阻力。第一个阻力是达西,他讨厌女方高攀,又觉得吉英并不爱彬格莱,所以不愿意他朋友去缔结这门“不适当”的婚姻,从中加以拦阻;第二个阻力是彬格莱的妹妹,她不愿意让吉英这样一个不够有钱有势的姑娘做她的嫂嫂,她希望达西的妹妹做她的嫂嫂,为的是和达西家攀了亲以后,自己追求起达西来可以顺利些,可以达到亲上加亲的目的。这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在作者的笔下给分析得有条有理,使得讽刺和批判的效果从各种具体事实上聚集起来,把主题思想一步进一步地集中和强化。作者不光光是对那些传统的婚姻观念提出了反抗,而且进一步嘲笑了当时所谓门当户对的婚姻观念,嘲笑了那些单恋的势利小姐,讽刺了她们的自私自利、阴险、嫉妒、小心眼、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去戕害别人的幸福!我们应该记得,彬格莱小姐坐在一旁看达西写信,赞扬达西的书法工整,而达西只是对她半理不理,那一段对话把那个势利小姐羞辱到了什么地步?还有,伊丽莎白去彭伯里的那一次,彬格莱小姐竟当着达西的面揭露伊丽莎白的“家丑”,结果只落得自讨没趣,在这里,这位富贵小姐又遭到了何等样的奚落!这些地方都表明了作者的爱憎分明的观点:她越是对那些需要爱和幸福的人爱得愈深,便对那些为自己利益而不惜戕害别人幸福的人讽刺得愈尖锐。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除了指责他的傲慢以外,所以还要特别指出达西破坏吉英和彬格莱的婚姻,特别指出达西侵犯了韦翰的权益(虽然这件事后来证明是韦翰编造的),恐怕也就是这个道理。

然而达西和伊丽莎白毕竟结合了。这中间的曲折值得我们留意一下:达西固然自视甚高,觉得向伊丽莎白求婚是委曲求全,是贬低了自己的身价,是违背了自己的意志,然而他毕竟对伊丽莎白有几分真情真爱。爱的力量和腐朽的旧传统,在他身上造成了一些畏首畏尾的顾虑,形成了一种矛盾。最后他正确地解决了这个矛盾,于是婚姻获得了美满的解决。达西那一段自白是很重要的:“我虽然并不主张自私,可是事实上却自私了一辈子。从小时候起,大人……纵容我自私自利,傲慢自大,……他们教我,除了自己家里人以外,不要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教我看不起天下人,至少希望我去鄙薄别人的见识,鄙薄别人的长处,把天下人都看得不如我。从八岁到二十八岁,我都是受的这种教养,好伊丽莎白,亲伊丽莎白,要不是亏了你,我可能到现在还是如此!我哪一点不都是亏了你!你给了我一顿教训,开头我当然受不了,可是我实在获益匪浅。你羞辱得我好有道理。”这一段话不仅揭露和批判了他自己的阶级出身所加于他思想意识上的危害,挖掘了他自己傲慢的社会根源,并且指出了伊丽莎白和他的爱情基础。伊丽莎白分析得好:你究竟爱我什么呢?“你对于殷勤多礼的客套,已经感到腻烦。天下有种女人,她们无论是说话、思想、表情,都只是为了博得称赞一声,你对这种女人已经觉得讨厌。我所以会引起你的注目,打动了你的心,就因为我不像她们。”他们的爱情基础就在这里。达西如果不是真爱伊丽莎白,就不会做出这一篇真诚而深刻的检讨;伊丽莎白如果不是真爱达西,也不能做出这样细致的分析。伊丽莎白所爱的达西不是那个傲慢无礼的达西,而是那个戒除了傲慢、批判了那形成傲慢的社会根源,以真心诚意来对待爱情的达西!因此,这并不能算是伊丽莎白向达西屈服,而是达西的傲慢在爱情面前、在未来幸福的理想面前屈服!达西即使没有彭伯里的财产,伊丽莎白终于也可能嫁给他!

这两位青年男女的恋爱场面,到第五十六章才发展到最高峰,这也是本书主题思想的高潮。作者在这一章里,把那典型的封建地主代理人咖苔琳夫人搬上台来,写出旧的一代与新的一代之间、腐朽的力量与先进的力量之间、门第出身与爱情幸福之间所展开的一场尖锐的斗争。这是一场短兵相接、惊心动魄的斗争。一边是那恬不知耻、倚仗势力、阴险毒辣、横泼叫嚣的咖苔琳夫人,她特地跑到浪搏恩来,威吓伊丽莎白,要她解除跟她姨侄达西的婚约(其实他们当时还没有订婚!),为的是要把她自己的女儿德·包尔小姐许配给达西;另一方面是机智伶俐、坚强泼辣、威武莫屈、敢怒敢言的伊丽莎白,她指出了达西和德·包尔小姐的那一段摇篮婚姻,固然谋事者在父母,然而成功与否,还得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她指出咖苔琳夫人无权过问她的事,休想吓倒她;她还指出,只要做达西的太太会获得幸福,哪怕天下人都看不起她,她也不在乎。两人一问一答,针锋相对,矛盾的斗争达到了怎样的尖锐化!伊丽莎白的反抗性又是何等的倔强!结果咖苔琳夫人只得扫兴而归。作者的进步思想(或者说是她的倾向性)在这一章里得到了最具体、最明确的表现。她所颂扬的婚姻既不是柯林斯心目中那种为“全教区树立一个榜样”的婚姻,也不是韦翰和丽迪雅那种凭着一时情欲冲动而轻率从事的婚姻,更不是费茨威廉那种要高攀阔小姐的婚姻(见第三十三章),她认为“没有爱情可千万不能结婚”,她因此赞扬达西和伊丽莎白这种“为天下有情人树立一个榜样”的幸福婚姻!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如果作者在夏绿蒂身上只赋予了同情和惋惜,在伊丽莎白身上却赋予了理想和希望,这也是对她那整个时代里妇女的理想和希望(尽管伊丽莎白还够不上一个最先进的妇女的标准!)。


本书四十幅插图,其中三十九幅是勃洛克(Charles E.Brock)画的,只有第416页后的一幅,因为我所根据的版本有残缺,便采用了休·汤姆生(Hugh Thomson)画的一幅。

王科一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至一九五五年一月五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