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辅助技术服务基础知识
一、定义
辅助技术服务(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s,缩写ATS)是美国1988年由《公共法100-407》提出,经《1998年辅助技术法案》再次肯定,并被定义为:直接帮助功能障碍者来选择、获取或使用辅助技术装置的任何服务。这一定义已被国际认可和广泛采用,其内容包括:
●功能障碍者的需求评估,包括功能障碍者在其习惯环境中的功能评估;
●购买、租赁或其他的为功能障碍者提供购买辅助技术装置的服务;
●选用、设计、装配、定制、适配、应用、维护、修理或更换辅助技术装置的服务;
●协调并使用其他治疗,干预或辅助技术装置服务,如治疗、干预,或与教育、康复计划相结合的服务;
●为功能障碍者,如果合适的话,也为功能障碍者的家庭成员、监护人、支持者,或功能障碍者认可的代表提供培训或技术支持;
●为专业人士(包括提供教育和康复服务的个人)、雇主,或其他为雇主服务的个人,或者其他实质上参与了功能障碍者的主要生活功能的人提供培训或技术支持。
上述内容可以归纳为:①功能障碍者的需求评估和功能评估;②获得辅助技术装置;③选择、设计、修理和制作辅助技术装置;④协调辅助技术服务与其他治疗;⑤训练功能障碍者和家属及有关人士。这5个内容也正是我国近20年来辅助器具工作者对残疾人所做的工作,我国的称谓是“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定义是一样的,即直接帮残疾人来选择、获取或使用辅助器具的任何服务,故本章中“辅助技术服务”与“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经常交叉出现。
二、辅助技术服务的对象
(一)辅助器具需求者
自从人类出现后就存在功能障碍者(含残疾人),为了实现活动和参与,他们在一定程度或时间上都需要辅助器具的帮助。因此,辅助技术服务的对象有:肢体功能障碍者、听觉功能障碍者、视觉功能障碍者、言语功能障碍者、智力功能障碍者、精神功能障碍者和其他功能障碍者。通过对深圳的调查数据显示,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对辅助器具的需求率均高于70%。此外,需求者还包括有功能障碍的老年人,Greta等人研究了瑞典老年人使用辅具情况,70岁时以上者使用辅具的占21%,而76岁时就提高到43%,86岁时为69%,到90岁时使用辅具比例高达92%。可见,年龄越大越离不开辅助器具。
(二)辅助器具服务人员
辅助技术服务不仅仅是针对有辅助器具需求的功能障碍者,还应该包括直接为功能障碍者提供康复服务的所有人员,都需要接受辅具知识及相关政策的培训。他们是:辅助器具服务的从业者、功能障碍者家属、护工及监护人、社会工作者、临床医生(与障碍疾病相关科室)、学校教师、职场雇主及相关工作人员、公共服务的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士。
三、辅助技术服务的层次
辅助技术服务的层次因对象、范围、辅助器具及资源的需求不同而有不同的工作内容。辅助技术服务的两端分别是服务的接受者和服务的提供者。根据上述两类不同的辅助技术服务对象,相应的辅助技术服务包含两个层面:第一层面是面向功能障碍者(需求者)而开展的个性化服务,第二层面是面向个性化服务提供者而开展的支持性服务。
(一)提供个性化服务——面向辅助器具的需求者(第一层面)
第一层面的服务接受者是辅助器具需求者,即功能障碍者(含残疾人),服务提供者是辅助器具服务人员、各类康复治疗师、社工、临床医生、心理咨询员,以及基层残疾人协会的专职委员,辅助器具服务商的技术人员等。内容是个性化服务。由于辅助器具需求者的个体差异大,需要提供多样的辅助技术服务才能满足个性化需求。因此,个性化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评估服务,包括需求评估、功能评估、辅具评估、环境评估;
●适配服务,包括辅具的选用、设计、装配、定(改)制;
●适应性训练;
●居家环境改造;
●人—机—环境结合检验;
●辅具的保养、维修或更换的服务;
●辅具的购买、租赁或其他提供购买的相关服务;
●协调其他康复治疗、服务中使用辅具的服务;
其他服务项目还有:辅助器具宣导服务、需求筛查、咨询服务、个案服务、转介服务、心理辅导服务、定改制服务。
(二)提供支持性服务——面向辅助器具服务人员(第二层面)
第二层面的服务接受者是辅助器具服务人员,服务提供者是辅助器具管理人员或外聘专家,内容主要是培训服务和管理服务。针对一线服务人员,他们如何掌握评估技术,如何了解补助政策,如何找寻资金,如何找寻到可用辅助器具,如何找到可靠的服务厂商等,都需要一系列的支持性服务。而他们的需求也正是上级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厂商、专家督导团队等需要研究和分析的内容,只有有效地提供并满足他们的需求,形成第一层面和第二层面的完整服务链,才能使一线服务成为“有米之炊”。因此,支持性服务也非常重要,其服务内涵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辅助器具补助政策,提供一线服务所需的且可操作的政策支持;
2.提供当地服务所需的辅助器具产品资源,使一线服务人员有物可用、有物可选;
3.组织专家团队,及时进行技术培训和督导,提升一线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4.组织、培育各类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使专业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满足一线服务需求;
5.积极筹措资金,及时提供一线服务所需的辅助器具服务资金;
6.组织搭建辅具产业平台,发动科研机构、厂家积极研发生产更实用的产品;
7.开展服务绩效评估,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辅助技术服务的特点
辅助技术服务也是众多服务中的一种,除了具有服务的过程性、无形性、不可分离性、可变性及非储存性的共性特点外,还要考虑功能障碍者与辅具之间、与环境之间所产生的联动服务。辅助器具的服务不同于一般商品的售后服务,而是售前、售中、售后均要服务,甚至是终生服务。正因为是个性化产品的适配服务,且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所以才提出了“辅助技术服务”的术语,特点如下:
(一)独特性
每位功能障碍者的障碍不同、需求不同、所处环境不同,需要的辅具不同,则提供的适配服务也不同。关注使用者需求比关注辅具本身更为重要,因此,需求识别、分析到位是辅具服务的良好开端。独特性是辅助技术服务的最主要特点。
(二)多样性
多数功能障碍者不是只有一种困难,需要一种辅具。特别是老年人,随着器官老化,活动困难增加,需要多种辅具,因此需要多样性服务。
(三)连续性
功能障碍者的辅助技术服务,一旦开案就需要连续服务,包括评估、适配、训练、维修等,直至获得满意的辅具,此后还要提供定期跟踪服务。
(四)长期性
由于功能障碍者自身的机能损伤和结构损伤是永久的,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能力及需求不断变化,因此,辅具服务一定是长期的,甚至是终生服务。
(五)专业性
辅助技术服务从开案到结案包括很多环节,需要很多专业知识,以及不同专业人士组成的专业团队来实施服务。为此,对从事辅助技术服务的人员,特别是辅具评估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质认证,才能保证服务质量。
五、辅助技术服务的原则
Cook在第四版《辅助技术:原理与实践》中强调了提供辅助技术服务的几个原则,简介如下:
(一)服务过程以人为中心
服务过程是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辅助技术为中心,这是辅助技术服务的首要原则。即不是要求功能障碍者来适应辅助技术,相反,是要用辅助技术来满足功能障碍者在必要环境下从事有关活动时的需求。为此,在辅助技术服务中,功能障碍者不仅是被服务的对象,而且是服务的参与者,只有这样才能做好辅助技术服务。特别涉及需要开发新产品时,如果没有功能障碍者的参与,是不可能达到预期目的的。
(二)服务结果是使人能够参与期望的活动
在辅助技术服务中,服务人员经常会满足于教会功能障碍者使用辅助器具。其实这是不对的,与第一原则中的误区类似,这种误区属于又回到了以辅助技术为中心,以为只要教会功能障碍者使用辅具,服务就结束了。所以,第二原则是需要在提供服务前充分了解功能障碍者想要和需要参与什么活动,然后通过辅助技术实现,而不仅是简单地提供辅具的使用。如果仅仅教会功能障碍者使用辅具,但在今后的活动和参与中不能满足其需,仍然会导致辅具被弃用。
(三)提供服务是“证据—知情”过程
即要用以往的数据来证明提供的服务对功能障碍者是最适用的,特别是对初次和正在使用的辅助技术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并充分评估该技术的结果,才能使功能障碍者真正受益。
(四)以合乎道德的方式提供辅助技术服务
伦理过程包括多种观点:专业或临床伦理规范,体现有益和无害的结构,以及更广泛的哲学和伦理世界观。这些世界观说明应当创建一个包容性社会,使所有人能够有意义地融入社会。
Cook针对专业和临床道德准则指出,目前国际流行的虽然有几个不同的道德准则,如来自北美康复工程和辅助技术协会(RESNA)、加拿大职业治疗师协会、美国物理治疗协会、世界物理治疗联合会和瑞典职业治疗师协会等,但这些准则有许多共性,特别是善行原则(只做善事)和无害原则(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是最突出的。Cook推荐的RESNA道德准则如下:
RESNA道德准则
RESNA是促进康复和辅助技术的跨学科协会。它坚持并倡导最高道德标准的行为,其成员要做到:
●从专业角度维护被服务人员的最大福利;
●只从事他们权限范围内的工作,并保持高标准;
●确保用户特许信息的机密性;
●不参与任何构成利益冲突或对职业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寻求应得的、合理的服务报酬;
●向大众宣传和教授有关康复和辅助技术的知识及其应用;
●以客观和真实的方式来公开发言或陈述;
●遵守指导该行业的法规和政策。
(五)以可持续的方式提供辅助技术服务
一般来说,可持续服务意味着对需要提供辅助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人,要确保使他能够及时和持续地获取产品和服务。这个基本观点在资源充裕和资源贫乏的经济体中有所不同。许多资源充裕的国家面临众所周知的人口老龄化,其中老年人(即年龄超过75岁的人)的比例增幅最大。这些人的残疾发生率更高,包括多重残疾,并占医疗保健开支的最大比例。而发展中国家的卫生保健成本很高,目前的系统不可持续。
六、辅助技术服务的目标
辅助技术服务的目标是为功能障碍者提供适用的(appropriate)辅助器具。至于何谓适用的辅具,可参考WHO在《轮椅服务初级教程》里对适用的轮椅的定义,“适用的辅助器具”是指:“能够满足使用者需求以及环境状况的辅助器具,是适配的、安全耐用的,国内可得到,而且是以最经济和实惠的价格购买和维修,并能持续地提供服务。”WHO在《社区康复指南》中指出,许多类型的技术不适合于农村、边远地区和低收入国家。然而,“适用技术”是要考虑影响社区和个人的环境、文化、社会和经济因素而设计的技术。适用技术满足人们的需求,它采用当地的技能、工具和材料,而且是简单的、有效的、付得起的和能为用户接受的。辅助器具应当经过仔细地设计、生产和选择以确保它们能满足这些准则。可见,并不是功能越全、价钱越贵的辅具越适用,辅具是否适用,要经过专业人员评估。
(一)适用的辅助器具
1.满足使用者的需求
功能障碍者对辅具的需求可以分为主观需求和客观需求。所谓主观需求是指功能障碍者对失能的自我评价和对辅具的认知。而客观需求是指专业人员对功能障碍者的评估和建议,其间有时差异很大。例如,70岁以上的老人,一旦出现步履蹒跚的轻微平衡障碍时,要及时配备手杖,这是针对移动障碍最重要的也是最简单的辅助技术。而对轻度中风患者更要及时配备四脚手杖或助行器,特别是有跌倒史的老人,这些都是客观需求。然而,实际上,许多中国老人由于爱面子和逞能的心理,主观认为不需要,不使用辅具而导致骨折甚至偏瘫的惨痛教训数不胜数。
2.适用于使用者的环境
如同样是轮椅使用者,生活在城市里和在农村里的人士,由于使用的环境不同,对轮椅的要求差异很大。运动轮椅与生活轮椅的差别更大,如竞速轮椅、篮球轮椅、网球轮椅、羽毛球轮椅等都因使用环境不同,其结构和功能也不同。
3.当地或国内能得到并能提供持续的服务
因为辅具一旦使用,对重度功能障碍者,即残疾人来说,一般情况需要提供终生服务。如果当地或国内买不到,或不能提供持续服务,就不是适用的辅具。
4.使用者买得起
经专业人员评估后给出的辅具处方,必须是功能障碍者可以负担得起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政府资助、保险或基金资助等)能解决所需经费。如果使用者买不起,也不是适用的辅具。
5.与使用者适配
辅助器具要与使用者适配是一个纯技术问题,需要专业人员评估后,才能给出适配辅具的处方。
(二)适配的辅助器具
适配的辅助器具是适用辅助器具的技术要求。至于何谓适配的辅具,只能根据ICF的四大健康要素来规范。辅具的目的是作为环境因素(e)的一部分,弥补身体结构(s)和身体机能(b)的损伤,还要克服环境(e)的障碍,从而实现活动和参与(d)来改善身体健康,这才是适配的辅具。为此,提供适配辅具的4点要求如下:
1.辅具要弥补身体结构的损伤
ICF身体结构的二级分类有8类,即s1~s8,针对身体结构损伤提供辅具时,辅具要与身体结构,如使用者的身高、体重、体宽等身体结构适配,如果长期使用与身体结构不适配的辅具,会导致二次伤害。截肢者安装的假肢是补偿身体结构缺失,则要与上肢结构(s730)或下肢结构(s750)适配,即需要提供合适的接受腔,以及符合生理结构的正确对线。针对结构损伤安装的矫形器,则要与上肢结构(s730)或下肢结构(s750)适配。能弥补身体结构损伤的辅具,才是适配的辅具。
2.辅具要弥补身体机能的损伤
ICF身体机能的二级分类有8类,即b1~b8,针对身体机能损伤提供辅具时,辅具要与身体机能,如关节活动机能(b710)、关节稳定机能(b715)、骨骼活动机能(b720)等适配。例如脑瘫,不论痉挛型、徐动型、共济失调型等都有肌肉骨骼和运动的损伤,偏瘫是身体一侧的机能损伤,截瘫是受损平面以下的机能损伤,安装矫形器是补偿机能损伤,则要通过矫形器使神经肌肉骨骼与运动有关的机能(b7)适配等,才能算矫形器适配。而截肢者安装上肢假肢后,能基本恢复上肢的原有机能如关节和骨骼的机能(b710~b729);安装下肢假肢后,能基本恢复下肢的原有机能,如关节和骨骼机能(b710~b729)及步态机能(b770),才能算假肢适配。听觉障碍者安装辅具后,要能提高听功能(b230),视觉障碍者安装辅具后,要能提高视功能(b210)。能弥补身体机能的损伤,才算辅具适配。
3.辅具要克服环境的障碍
ICF环境因素的二级分类有5类,即e1~e5。针对环境障碍提供辅具时,例如六类功能障碍者在这些环境里都遇到了不同程度的障碍,但环境障碍因人而异,如盲人对环境的光线(e240)有障碍,出行有困难,需要导盲装置;而聋人对环境的声音(e250)有障碍,听不到电视的声音,需要有字幕;肢体障碍者对公共建筑物(e150)和私人建筑物(e155)有障碍,需要有坡道和扶手。能通过辅具克服环境障碍也是辅具适配的要求。
4.辅具要助人实现活动和参与
适配辅具的最终目标是通过改造环境(e)来实现活动和参与(d),否则不叫适配,会导致弃用。如安装上肢假肢(截肢)、上肢矫形器(偏瘫、脑瘫、骨折)后都要能改善自理(d5)的功能;安装下肢假肢(截肢)、下肢矫形器(偏瘫、脑瘫、截瘫、儿麻、骨折)、助行辅具以及脑瘫的坐姿保持椅后要能改善行动(d4)的功能;佩戴助听器或助视器后要能改善交流(d3)的功能。辅具不能实现活动与参与不叫适配,没有意义,也会导致弃用。
“适用”与“适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适用要综合考虑5个因素,而适配只是其中因素之一,可见“适用”的范围广。所以,在选择辅助技术服务的时候,适配和适用都要考虑,但以适用为主,而不是以适配为主。就适用而言,适用的辅具有可能很适配,也可能只是基本适配,不一定完全适配。而完全适配的辅具,不一定适用,这就是其间的联系和区别。例如,评估后的辅具处方,由于价格贵,买不起,这个处方辅具虽然适配,但不适用;或适配辅具当地没有,也不适用;如果通过亲朋好友按辅具处方在国外定制一个辅具,尽管很适配,但使用一段时间后出问题了,没法维修,也不适用。一句话,适配是纯技术问题,而适用要考虑经济、现实等综合因素。
上述适配辅具的4点要求,正是辅助技术服务的重要内容,即适配技术是我们辅具专业人员应该掌握的技术本领!
七、辅助技术服务的效果评估
辅助技术服务(ATS)这个术语自从美国1988年提出后已经30多年,我国提出相应术语“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也有10多年了,有关服务效果的评估,国际上有许多学派。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总是寻求最少的经费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即要求服务项目的绩效产出最大化。为增进辅助技术服务的有效性,不仅要重视前期的识别客户对辅助技术的需求评估,还必须开展辅助技术服务后的效果评估,才能不断提升辅助技术服务的绩效。正如Cook指出,“提供服务涉及流程的各个方面,首先是识别客户对辅助技术的需求,而最终以对采用辅助技术后的效果评估作为结尾”。需求评估将在下一节介绍,这里只介绍效果评估。
(一)辅助技术服务效果评估的重要性
Cook指出,辅助技术服务效果评估的重要性有:第一,为服务团队提供关于辅助技术服务为功能障碍者及其家属带来帮助的客观衡量数据;第二,为功能障碍者提供功能和生活质量改善的措施;第三,辅具使用的积极效果以及正式评估工具的累积记录证明辅具有所作为,将支持把辅具提供给其他功能障碍者,并有利于未来资金的获得。此外,该效果评估将为利益相关者(政府、捐赠机构等)提供客观的绩效评量结果,以及通过对服务效果的评估改善服务水平与质量,并减少辅助器具的弃用与资源的浪费。
(二)辅助技术服务效果评估指标
Deruyter在1997年指出,成果管理研究涵盖了几个重要方面的信息,需要综合考虑,在对临床服务系统评估时,最典型的特征是五个方面:①临床状况/结果(clinical status/results);②功能状态(functional status);③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④满意度(satisfaction);⑤成本(cost)。Deruyter还指出,大多数成果管理研究发现,从长远来看,好的护理通常比护理不善的成本要低。从而提出,降低成本的最佳方式是提高服务质量,所以对辅助技术服务的过程要进行全面质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缩写TQM)。Cook介绍了Fuhrer等提出的全面概念框架指导开发有用的效果测量。从建模框架的立场来看,效果不是由辅具本身产生的,而是由它们的使用方式和使用数量产生的。后者可以根据使用频率(例如每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例如每天的小时数)来量化。而使用方式是指用户使用该辅具的生活环境,以及该辅具的适用性,即该辅具在为其指定的操作条件内使用的程度。例如,设计用于医院的轻型轮椅,如果用于购物和主动娱乐,则不适合使用。据此,可以用辅具使用的频率和持续时间作为辅具使用效果的评定指标。如果用户对该辅具不满意,则可能会减少使用时间或长期弃用。参照以上特征,结合我们多年的实践,特提出效果评估指标:
1.临床与功能性指标
临床与功能性评价指标是康复领域反映功能障碍者康复服务介入的成果。例如,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日常生活能力(ADLs)等。由于辅助技术服务的目的是使功能障碍者功能性状态达到最佳,能够克服自身机能和结构的损伤,从而进行活动和参与,因此,关于辅助技术使用效果的评价,重要的指标便是临床与功能性指标。
2.功能障碍者的生活质量
辅助技术服务的终极目标在于提升功能障碍者的生活质量。在医疗领域,生活质量通常与个人生命过程的生活期待和最理想生活质量相关。在康复领域,生活质量的概念稍微不同,因为目标不是修复或治疗,而是为了最大化地实现个人功能和独立性。辅助技术服务既可以提高生活质量(QOL),也可以实现健康的生活目标。
3.所有参与者的满意度
如前指出,辅助技术服务过程是以功能障碍者为中心,在对辅助技术服务有效性进行评估时,首要指标是功能障碍者对辅助技术服务的满意度,即辅助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功能障碍者的需要,功能障碍者是否获得了“适用的辅具”,并改善了活动和参与的能力。但仅仅有功能障碍者的满意度是不够的,还要使涉及辅助技术服务的所有参与者(功能障碍者及其家属、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辅具供应商、出资方)都基本上满意,这也是辅助技术服务效果的评估指标之一。此外,满意度还是随访及持续追踪评估时的一项重要指标。
4.辅助器具的弃用率
功能障碍者不满意的最重要指标就是不再使用辅具,即使他仍然对辅具有需求,这就是辅助器具的弃用。辅助器具的弃用是一个严重的全球性问题。Delisa指出,根据辅具类型,停止使用或弃用率大概为8%~75%。平均起来,各种选配的辅具随机有1/3被弃用,多数是在得到辅具后的头3个月内。经调查研究,功能障碍者不愿意使用辅具的重要原因是:①辅助技术从业者在辅具的选择过程中没有考虑使用者的意见和偏爱,导致个人需求与辅具不匹配,换句话说,功能障碍者在评估过程中并没有作为团队的一名积极成员介入。②在选用辅助技术时,人们往往只看到辅助技术有赋能(enabler)的一面,而忽视了辅助技术还有失能(disabler)的一面。③适应性训练时间不足或没有在真实环境里训练就交付使用者。④辅助器具较容易取得,没有支付费用。⑤辅具的性能太差(包括舒适性、方便性、外观等)。
Delisa还指出了辅具被弃用的其他原因:
●用户的功能需求或活动的改变;
●用户缺乏动力来使用该器具或做任务;
●缺乏如何使用该器具的有意义培训;
●无效的器具性能或故障频繁;
●使用的环境障碍,如狭窄的门道无法使轮椅通过;
●缺乏有关维修和保养的信息;
●器具的功能不满足需求;
●设备的美感、重量、大小和外观不能令用户满意。
总之,如果没有做好辅具的适配应用就交付使用者,必然导致辅具的弃用。以上原因对辅助技术服务从业者都有警示作用。通过对辅助器具弃用的评估,我们可以找出辅助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水平与能力。如果以上4项评估指标不尽如人意,则要及时解决辅助技术服务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辅助技术服务效果评估工具
辅助技术服务评估主要是对服务过程与结果的评估,参照吴英黛和Cook介绍的常见辅助技术效果评估工具,本文仅介绍4种。其中,加拿大作业活动测量表(Canadian Occupational Performance Measure,缩写COPM)以及功能独立性评定量表(Functional Independence Measure,缩写FIM)两种量表用于评估基本功能,该量表用于评估辅助器具使用前后基本功能的变化。另两种量表是关于辅助器具的评估,用于评估社会心理结果,它们是辅助器具社会心理影响量表(Psychosocial Impact of Assistive Devices Scale,缩写PIADS)以及魁北克辅助技术使用者满意度评估表(Quebec User Evaluation of Satisfaction with Assistive Technology,缩写QUEST),这两种评估量表是在辅助技术服务完成后实施评估所使用的。分述如下:
1.加拿大作业活动测量表(COPM)
加拿大作业活动测量表用于评估功能障碍者对于自我感知的作业能力及其满意度。评估内容包括自我照顾、工作和休闲三方面,从辅助技术介入前后这三方面是否有改善,评估辅助技术服务的有效性。
2.功能独立性评定量表(FIM)
FIM量表是1987年由美国纽约州功能评估研究中心的研究人员提出,评估功能障碍者实际残疾程度与实际上能做什么。FIM评定的是基本的日常生活活动,各项目集中反映了伤病对日常生活活动影响最大的方面,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生活自理、括约肌、转移、行动、交流和认知。FIM的分数有七个等级,只有在使用者不需要任何协助或辅具而可以完成功能性活动时,才可以得满分。FIM主要用于辅助技术适配服务介入前后的评价,针对功能障碍者使用辅助器具后在六个方面的能力是否有所提升。
3.辅助器具社会心理影响量表(PIADS)
为了评估辅助技术如何影响功能障碍者相关生活质量,Day和Jutai于1996年开发了辅助器具社会心理影响量表。PIADS测量三个与辅助技术使用有关分量所组成的26项自我评估量表。这三个分量为:能力(辅助器具在功能性独立、表现和生活活动上的影响)、适应性(辅助器具赋能和增加自由性的影响)及自尊(辅助器具影响自信、自尊及情绪的程度)。PIADS最初的研究集中在眼镜和隐形眼镜上,随后的研究已经用它来评估EADL对功能障碍者生活的影响和语音识别软件,现已翻译成多国语言,且已用于有各种功能障碍的成年人,包括肢体、听觉和视觉障碍者。
4.魁北克辅助技术使用者满意度评估表(QUEST)
魁北克辅助技术使用者满意度评估表于1996年正式发表,Cook指出,该表建立在五个前提上:①用户满意度是多维度的;②满意度与环境、个人和辅助器具各个方面有关;③用户满意度变化很大,对个人来说是独一无二的;④用户在面试过程中必须随时表达对器具使用的意见;⑤该工具必须易于理解和管理。该表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为辅助技术满意度的情境评估;第二部分让使用者评价不同变量的重要性;第三部分将以上两个部分的结果分为三类:环境、个人和辅助器具,该部分将评估残疾人对辅助器具使用的哪部分不满意。QUEST主要分为辅助器具与辅助技术服务两个层面的内容。辅助器具方面包括舒适性、尺寸、使用简易度、有效性、耐用性、调整、安全与重量共八项。辅助技术服务方面则包括服务提供、维修服务、随访服务与专业服务四项。评分为5分制:非常不满意(1分)、不满意(2分)、尚可(3分)、满意(4分)、非常满意(5分)。最终得分被认为代表了辅具使用的满意度。目前,QUEST已被借助眼-追踪沟通器具用于评估ALS用户的满意度,聋哑人和盲人对电子移动辅助器具的满意度,以及用户对计算机任务执行、手推动轮圈式助力轮椅、移动设备、聋哑人面对面沟通辅具以及语音识别软件的满意度。而且它已被翻译并用于中国台湾、荷兰和丹麦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