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外币存款的会计核算
有外币存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很少,但是不代表没有。有外币存款业务时,单位应在“银行存款”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2.3.1 外币存款概述
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外币业务的,按照规定,应当按照业务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记账,但必须同时登记外币金额和汇率。
期末,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应当按照期末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费用。
汇率有直接汇率和间接汇率两种表示方法。直接汇率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可兑换本国货币的金额表示;间接汇率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可兑换外国货币的金额表示。我国采用直接汇率。
例如,一件价值100元人民币的商品,如果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为6.71,则这件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就是14.90美元。如果美元对人民币汇率涨到6.80,也就是说美元升值,人民币贬值,该商品在国际市场上价格就会降低为14.71美元。商品的价格降低,竞争力增强,肯定好卖,从而促进该商品的出口。反之,如果美元汇率跌到6.50,也就是说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出口商品就不再占优势,但必将有利于从美国进口商品。总的来说,美元升值人民币贬值,就会有利于中国商品对美国的出口;反过来,美元贬值而人民币升值,就会刺激美国商品对中国的出口。
以下是外币业务会计处理。
2.3.2 外币存款的核算
(1)以外币购买物资、设备等,按照购入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支付的外币或应支付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库存物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付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2)销售物品、提供服务以外币收取相关款项等,按照收入确认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收取的外币或应收取的外币折算为人民币金额,借记本科目、“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外币账户,贷记“事业收入”等相关科目。
(3)期末,根据各外币银行存款账户按照期末汇率调整后的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借记或贷记本科目,贷记或借记“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等科目。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有关外币账户期末汇率调整业务的账务处理参照本科目。
具体业务分析处理如下。
例:2019年1月1日,A行政单位的美元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为400000美元,共折合人民币2640000元;1月16日该单位以300000美元的价格从国外购进一批设备,当日的汇率为1美元=6.55元人民币。1月31日的汇率为1美元=6.50元人民币。其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
(1)购进设备时:
同时:
(2)1月31日计算汇兑损益:
美元账户余额=400000-300000=100000(美元)
美元账户余额折算成人民币=100000×6.50=650000(元)
银行存款(美元户)余额=2640000-1965000=675000(元)
1月汇兑损益=650000-675000=-25000(元)(负数为汇兑损失)
作会计分录如下: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