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政府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
会计的基本假设也就是对上面所提出问题做的合理的设定,即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1.3.1 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规范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那么什么是政府会计主体呢?
政府会计主体为各级政府、各单位和各部门。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不包括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通俗地说,就是我们作为会计人员是为谁服务的,再通俗地说就是谁雇的我或谁确定我发工资的数额,我就是为谁服务的,这个谁就是会计主体,也可以说是和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
明确会计主体假设的主要意义:一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只有会计主体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才有可能进行会计处理;二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会计处理的原则和要求,不同的会计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处理原则和要求是不一样的,后面进行业务处理的时候会体现出这一点;三是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及职工个人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也就是个人行为产生的交易或事项不必核算。
1.3.2 持续经营
明晰了我们为谁服务,还要了解会计工作所要遵循的所有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在假定会计主体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的。
持续经营是指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正常地运行为前提,在可预见的未来各项业务活动将正常地进行下去,不会面临解体、撤销等情况。
财务会计的一系列方法都是以会计主体的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例如,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单位的资产才能按历史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才可以按其使用年限计提折旧。如果政府会计主体不具备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而是已经或即将停止营业、面临撤销进行清算,则需要处理其全部资产,清理其全部债权债务,那么一切方法也就失去意义。
1.3.3 会计分期
既然是持续经营,那么业务就是不间断地发生的,我们不能控制交易或事项的发生,让它停下来。为了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人为地给经济业务核算划分了核算时间。
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和月度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我国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月度为自本月1日至月末,每个月末要把这个月的业务都放在这一个月来进行处理,每个年末要把一年的信息汇总,不是随意计算的。
会计期间的划分界定了会计信息的时间段落,为分期结算会计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表,贯彻落实相关会计核算原则奠定了理论与实务基础。
通过以上讲解我们知道了什么时间记账,那么记多少,按什么标准记呢?
1.3.4 货币计量
同一会计主体的业务或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单独核算,自行掌握没有什么意义,它们之间的会计信息有可比性才有意义。要具有可比性,就要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货币计量是最合适的。
货币计量是指在政府会计核算中采用人民币作为统一记账本位币,记录和反映政府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发生外币收支业务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
各种物品都具有价值,一旦以货币作为统一计量单位,就可以把这些物资的价值放在一起相加减,从而计算出一个政府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样一来,单位管理者仅需了解或记住一些数字,便可以掌握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预算收支和结余情况。
了解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我们就要进行会计核算了。政府会计要采用哪种会计核算基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