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教育是培养人还是公民
泛爱主义教育运动要求教育要直接面向生活,满足人的需要,给予人幸福的手段,试图摧毁中世纪以来盛行于教育领域的理论和实践的障碍,拆除学习和生活之间的藩篱。从学习所服务的目的来看,教育改革对于功利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习应该对学习者本身的生活有用;第二,学习应该有益于社会和国家,应该使学生成为有用的公民。相对而言,后者甚至更为重要。因为当时的国家极度需要教育精英去充任官僚,落实法律。但由于当时的德国是专制主义国家,因此,泛爱主义教育运动培养富有道德的公民的努力,庸俗化了卢梭的教育思想。尽管泛爱主义教育运动在表面上类似卢梭的教育思想,但实际上与卢梭思想存在着本质的差异。例如,在巴泽多看来,“自然!”(即天性)、“学校!”、“生活!”是人的三种教育。这样就可以使人拥有欢乐的童年、充满求知欲的少年和满足的、有用的成年。但如果学校鞭笞人的天性,讥笑生活,那么,人就会成为三头六臂的怪物。[1]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巴泽多用自然教育、学校教育和生活教育代替了卢梭的自然的教育、物的教育和人的教育,用欢乐的童年、富有求知欲的少年和满足的、有用的成年代替了卢梭教育思想中的人的教育和公民的教育之间的张力。
因此,尽管泛爱主义教育运动强调个性和批判精神,允诺人的自由和尊严,信任理性,信任人自身,信任精神力量,强调生活的世俗化,强调教育面向个体幸福和社会功用,不仅激发了人们教育改革的热情,同时也产生了大量需要加以进一步反思的教育文献,但它没有深入思考教育是培养公民还是人的问题,其教育学也主要是一种公民教育学,其历史影响也行而不远,逐渐为主导学校和教学的赫尔巴特主义以及新人文主义的教化哲学(Bildungsphilosophie)所替代,至20世纪的改革教育学运动,已难见其影响。因而,泛爱主义教育运动这些人物难以跻身于德国古典教育学家之列。
[1] Theorie und Geschichte der Reformpädagogik. Teil 1:Die pädagogische Bewegung von der Aufklärung bis zum Neuhumanismus. DSV. Weinheim 2001, S.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