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文
学校二〇一四年党政工作要点
2014年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上海市教育规划纲要和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知识创新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建成高水平特色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
(一)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按照市委“立足问题导向从严回头看、立足专项整治从严抓整改、立足建章立制从严立规矩”的要求,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整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形成有利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的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将深化教育实践活动和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校长办公室)
(二) 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为学校内涵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探索干部不同任用方式的特点与要求,不唯年龄、不唯票,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根据处级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探索分类培养选拔机制。探索和健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机制,逐步建立后备干部数据库。做好干部培训体系的设计、组织和实施,形成干部教育培训合力。加强年轻干部个性化培养和锻炼。有序推进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研究、优化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
(三)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重点,引领基层党建工作,以弘扬“凝聚力工程”优良传统为抓手,加快转变工作方式,使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党员、服务社会成为基层党组织的具体任务。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建工作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进一步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确保学生党员发展的质量。继续推进党员发展审批权下放工作,科学、合理把握学生党员发展的节奏。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组织生活质量,总结基层党建典型经验,继续开展党建品牌培育工作。加强党建理论研究,开展党建实务项目研究工作,编纂《学生党建系列手册之三(支部建设篇)》。(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院)
(四)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合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源头治理,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注重宣传教育,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加大查信办案力度。(牵头部门:纪委、监察室)
(五) 做好离退休、统战和群团工作
认真落实“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六个老有”的工作要求,爱护好、发挥好老同志在社会和学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健全统战工作长效机制,坚持主动服务,拓展工作领域,形成大统战格局。加强统战对象的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重视统战组织建设,适时成立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和归国华侨联合会,拓展留学人员联谊会工作平台,加强少数民族工作。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引领、服务青年的作用,建设“团团基金”等民生工程项目,引导青年学生“做正义温暖的华政人”。加强工会、妇委会制度建设,推进“基层职工小家”建设。深化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建立和完善校院二级教代会制度,召开七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牵头部门:离退休工作处、党委统战部、团委、工会、妇工委)
二、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一)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
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切实加强思想理论教育。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理论学习计划,开展党员意识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业务能力教育,提高师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通过《华政报》、专题网页、宣传橱窗等形式营造学习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党委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院、离退休工作处)
(二) 增强大学生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营造全员育人氛围。以学生事务规范化体系建设、党员管理、形势政策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为抓手,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实体化建设,探索建立思想政治教育效果评价评估体系。推进大学生生活园区、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教育工作。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整体工作水平和育人能力。(牵头部门: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教育院、党委办公室)
(三) 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强化阵地意识,健全维稳工作机制,严格规范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等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校园政治稳定。加强对外宣传,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突发事件媒体应对机制。继续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探索建立网络舆情收集队伍,探索建立网上评论员队伍,提高网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大技防建设力度。做好信访工作。(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教育院、科研处、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 打造特色校园文化
探索建立特色校园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校园文化与社区文化联动机制,做好校园文化优秀项目评选、表彰工作,开发网络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做好“书香华政”读书工程、“高雅艺术进校园”“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等品牌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迎接新一轮文明单位(和谐校园)创建工作。(牵头部门:党委宣传部、团委)
三、深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 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
以“党管人才”为统领,以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为重点,健全和完善人才工作制度。加强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及“东方学者”特聘教授聘用工作,注重学科团队的引进。做好师资博士后及兼职教师、教授的聘用工作。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为抓手,做好教职工进修培训工作,并着力做好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落实“双千计划”,建立健全助教制度。加强管理、教辅及工勤人员的培养,构建适合各类人才发展的通道。(牵头部门: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二) 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继续落实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凸显涉外、应用型实验班的特色。提升国家司法考试与教学工作的结合度,提高司法考试一次通过率。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立项、培育及申报工作。完善大学英语分级教学改革方案和实施计划,启动特色专业建设计划。做好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等工作。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过程监控,完成本科教学达标、选优评估和教学质量报告相关工作,推进学生评教及考试制度改革。加大教学信息化投入,完善实践教学管理和教材管理。加强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和政法干警班教学管理工作。(牵头部门:教务处、体育部)
(三) 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和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博士招生制度改革,优化生源质量。进一步推行研究生两级管理模式。做好新增专业学位点评审工作。完善学籍学历管理。注重研究生创新工程内涵建设,深化研究生交叉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加强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突出学业评价在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方面的作用。加强学位论文工作,促进导师学位论文指导工作,规范学位授予审核。(牵头部门:研究生教育院)
(四) 做好继续教育工作
做好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工作。加强夜大校外教学点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和调整函授站(点),做好自学考试工作,加强非学历教育管理。继续开展司法考试培训、高端律师培训等各类培训。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事务中心建设,做好司法考试各项考务工作。推进继续教育国际化。(牵头部门:继续教育学院)
(五) 推进国际化办学进程
以内涵建设为抓手,促进教育国际化平台建设,探索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国际化示范区建设。促进师资培养国际化,逐步形成科学完备的国际课程体系。加大学生派出力度,开拓本科生交换平台。提高留学生培养质量,促进留学生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大合作办学力度,积极探索新的合作办学形式。积极探索国际科研合作。进一步提高学院参与国际交流的积极性。(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处)
(六) 提升学科和科研实力
加强学术委员会建设。理顺学科管理体制,规范学科建设制度,加强科研机构管理,改革科研评价体系。以建设“高原高峰”学科为指引,推进优势学科培育,促进交叉学科发展。延续科研项目立项的平稳发展态势,促进结项工作持续有效推进,注重科研成果的质量、效益及社会贡献度。规范管理,稳步提升学术期刊质量。(牵头部门:科研处、刑事司法学院、《法学》编辑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部)
四、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
(一) 探索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以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治理体系,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治理能力,提高学院办学积极性。探索建立董事会(理事会),健全社会联系和合作机制。(牵头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二) 推进实施发展规划
根据市教委财政拨款机制改革和学校学科建设情况,做好“十二五”内涵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加强“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实和评估工作,为制定“十三五”发展规划奠定基础。全面实施《优势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适时对建设过程、绩效等进行评估和调整。(牵头部门:发展规划处、科研处、校长办公室)
(三)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开展管理岗位职级晋升及人事派遣人员转编工作,修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及评议标准。研究制定教师、其他专技岗位与研究岗位之间互相转聘的相关办法。做好首次校聘教授聘任工作、各类推优评先工作,制定并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相关制度。(牵头部门:人事处)
(四) 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开展招生工作研究,规范招生工作流程,促进各类招生工作常态化。以提高生源质量为重要目标,稳步提升招生工作质量与效率。加大就业工作力度,健全就业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校院二级就业指导服务体系,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就业。(牵头部门:学生处、研究生教育院)
(五) 加强财务、审计、资产、后勤和校园建设工作
适应市教委财政拨款机制改革,制定科学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深化预算管理。加强资金效益管理,合理筹划和使用资金,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好资金保障。完善财务内控规范,注重财务分析,减少财务运行风险,稳妥推进预决算校内信息公开。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执行力。加强采购、招标管理等规范化建设,做好国有资产折旧及报废工作。优化资源配置,做好长宁校区电力改造、松江校区电力扩容、两校区办公用房配置等基础建设工作,做好松江校区五期学生公寓回购和交接工作,做好校园节能减排实事工程,启动新一轮物业招投标。完成实训大楼项目基础及结构施工,完成松江校区学生公寓楼立项前期工作、综合学院楼及大学生综合中心楼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牵头部门: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
(六) 加强图书、档案和信息化工作
以“两个中心”数据资料部和自贸区文献服务中心工作为抓手,加强文献资源建设,优化图书馆软硬件环境。加大档案数字化力度,完善档案规章和管理,启用长宁校区档案分室。继续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完成共享数据库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工作。(牵头部门: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办公室)
五、对接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学校服务社会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一) 做好2011计划实施和新型智库建设工作
探索协同创新的路径,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研究院和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建设。与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合作,争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成为国家2011计划建设项目。做好新型智库培育和建设工作。(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科学研究院、社会综合治理研究院、中国自由贸易区法律研究院)
(二) 开展部市共建工作
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司法部、上海市政府共建学校工作。(牵头部门:校长办公室)
(三) 做好校友会、附中工作
完善校友工作机制,强化校友联络工作,规范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加强学校附中“明德尚法”主题轴综合课程建设,为附中争创上海市特色高中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