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廉政与廉政文化
廉政是一种政治手段,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满足人民根本利益的有效途径。但它同时又是一种价值目标,寄托着政权、民众向善的愿望。
为实现廉政目标,大体会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加强廉政建设,二是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较而言,廉政建设比较直接、刚性,主要通过制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针对性措施,打击犯罪、惩治腐败。而由于廉政文化是一种以廉洁从政为核心的深层次的观念体系,以及在其指导下形成的廉政制度、组织体制、实现机制、法律规范、社会风气等,因此廉政文化建设是通过教育、文化产品的生产传播、制度的约束引导等方式,培养民众树立廉洁从政的意识,营造有利于廉洁从政的舆论氛围,从而实现廉政的目的。也就是说,廉政文化建设比廉政建设的外延更广,侧重的是对人的启发教育,能弥补制度、举措的空隙。廉政文化可分为由内而外的三个层次:一是精神理念层。它是由传统、社会和政权共同形成的一套观念体系,主要包括廉政理论、廉政意识、廉政舆论等诸多要素,其中又可分为个体廉政观念、社会廉政观念和国家廉政观念。二是规范制度层。它是在精神层的指引下形成的社会风俗习惯、法律制度等,用于规范人的行为、转变人的认识。三是人文环境层。它是在精神理念和规范制度的引导下,创造的文化产品、营造的舆论氛围以及设计的场所等。[1]
廉政文化既有着其他文化形态的共性,也有自己的个性,我们可以将它的特点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廉政文化具有民族性。任何文化都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中产生的,承载着民族特殊的集体记忆,孕育着本民族独特的思想基础,维系着本民族的生存发展。廉政文化是这个文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就具有了民族性。二是廉政文化具有时代性。不同的时代,面临的腐败问题不尽相同。作为解决这些问题的廉政文化,也会给出不同的答案。三是廉政文化具有超越性。廉政文化与其他文化形态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具有批判性,总是要超越“实然”,走向一种更好的“应然”阶段。四是廉政文化具有全民性。廉政文化建设只靠政府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普通群众、知识精英都是廉政文化的创造主体、实践主体。只有全民都参与廉政文化建设,实践廉政理念,才能真正地消除腐败。[2]
廉政文化上述几个特性中,民族性尤其值得重视。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廉政文化中呈现出不同的特质。[3]
就中国传统的廉政文化而言,偏赖于人伦道德建设,特别就儒家理想政治而言,是以君子为主体,君子以德为兼备之身,收修齐治平之效,更多的是讲求人的道德修养。正如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中所说,儒家言道言政,皆植本于仁。这正是儒家所倡导的君子立身行政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儒家思想影响下的中国传统廉政文化,强调的是“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也就是先培育个人道德修养,而后由近及远,推行仁政,这一理念融道德、人伦、政治于一体,以从政者的修身为起点,以社会道德风气之大成为旨归。可以说,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重点不在于治人、治世,而在于化人。在中国传统思想看来,法令政行之用,只是在于辅助教化之不足。
在西方,廉政的理念与其文化传统中的“原罪说”相关。基督教的教义认为,被上帝赶出伊甸园的人类祖先——夏娃和亚当由于偷食了禁果,从而有了一个沉重肉身。于是,他们的子孙万代都要为“原罪”付出代价。因此,人是“恶”与“罪”的化身,需要劳作和赎罪来化解。后来,这种观点在西方近代宗教改革的新教领袖路德、加尔文那里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他们指出,任何人生来即是恶人,只有笃信上帝,才可能获得灵魂的拯救。《菊与刀》把西方文化界定为“罪”的文化,把日本文化界定为“耻”的文化。如果说日本的“耻”源于对社会主流价值的背离和违反而被世人所不容,那么,西方人的“罪”则源于基督教文化中的“原罪”。“律法的意义是为了让人知罪,人必须借助律法才能认识到自己的罪。人本身的力量是不值得信靠的,因为亚当之后的人类都只有属血气的身体,直到耶稣基督复活,世上才有了属灵性的身体,在基督的恩典中,人才能最终超越罪所带来的死亡。正是在这一理论的基础上,西方的廉政文化更为倚重世俗法律的作用。”[4]
通过以上中西方廉政文化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文化土壤孕育出不同的廉政理念,离开了身后的文化支撑和文化土壤,抽象地谈论廉政没有任何意义。廉政建设离不开文化的土壤。廉政文化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廉政文化的建设理路,那就是“摸着石头过河”“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摸着石头过河”是邓小平在深刻反思“全盘苏化”和“文化大革命”的基础上,针对前所未有的改革开放事业所提出的重大思路,其核心就是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个思路也适用于中国当前的廉政文化建设。我们要根据自身实际,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发展,探索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廉政文化建设之路。这个路走了数十年,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就,需要继续走下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是毛泽东重要的“文化观”。他指出,“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5]。“古为今用”有两个核心思想:不是所有的传统文化我们都继承过来,而是指吸收其精华部分;精华部分也不能囫囵吞枣,直接拿来用,还需要对其进行创造性的转换,符合当前的实际。同样的道理也适合“洋为中用”。总体来说,廉政文化建设的思路就是“一条道路、两种资源”,也就是借鉴、创造性利用中国古代的和西方的廉政文化资源,走符合中国特色、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廉政文化建设道路。
[1] 参见纪文宣:《廉政文化的内涵、特征及作用》,载《中国文化报》2005年9月10日。
[2] 参见潘宇峰、雷园园:《中国传统廉政文化的内涵及启示研究——以刘基廉政文化为例》,载《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6年第3期。
[3] 参见刘爱卿、许欢:《行政文化嬗变下的腐败心理及治理》,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7年第1期。
[4] 曹文泽、祝和军:《廉政文化的有效建构:日本的经验》,载《中国青年研究》2010年第12期。
[5] 《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7—7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