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生態環境的復原及經濟形態的考察
民勤緑洲的地理方位在紅崖山—阿拉古山一綫以北,其地質構造屬於阿拉善臺塊的邊緣凹陷,爲中國大陸典型的荒漠緑洲。民勤的東北被騰格里沙漠包圍,西北毗鄰巴丹吉林沙漠,中部爲石羊河、金川河下游冲積成狹長而平坦的緑洲帶,今天的地貌形態表現爲島山、殘丘、古湖泊、古河道及階地,爲典型的大陸性乾燥氣候區。遠在史前時期,該緑洲基本隨着古石羊河和古金川河及終端湖的自然變遷而移動。進入歷史時期後,隨着人類生産活動的日益頻繁和擴大,這裏的河湖面積迅速改變並縮小,這種人爲促進水系演變、干預緑洲發育的因素,愈趨晚近、愈演愈烈。以至於到了今天,有相當一部分沙井文化的遺址已淪落在不毛之地的沙漠之中(圖一〇)。
據地理學的研究,早在白堊紀至第三系,民勤盆地似已成爲一座内陸湖盆。第四紀以來,盆地大都在緩慢沉降和風沙與流水堆積過程中。依照更新世湖積層砂質黏土及砂泥質交互層的厚度及分佈範圍,古石羊河和古金川河形成的終端湖東西長達120餘公里,湖濱地貌表現爲砂磧草原。這座龐大的終端湖就是成書於戰國時期的《禹貢》中所記載的“猪野澤”。[1]不過,到了戰國時,它的面積已較史前時期大爲縮小,沿岸形成了廣闊的沼澤平原和緑洲,這從早期河流冲積層的範圍和文獻記載可得到印證。總之,在戰國以前,民勤盆地的河湖演變和緑洲發育完全循自然景觀的發展,很少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屬自然水系時代。[2]沙井文化恰好處在這一時期,而且沙井文化的分佈範圍也正好是東西長120公里。這並非巧合,已知的沙井文化各遺址點均分佈在河西走廊北山餘脈以北,騰格里沙漠東緣殘丘以東的一條弧狀地帶上,這一範圍應該就是“猪野澤”的南岸。特别是在河湖相交的三角洲上,沙井文化的遺址分佈更爲集中,如三角城一帶是古金川河入“猪野澤”的河口地帶,沙井和黄蒿井則爲古石羊河兩支岔河入“猪野澤”的河口。[3]在自然水系時代,水源十分充足,在河流主幹的衝擊下,“猪野澤”南岸發育出較寬闊的冲積扇和湖濱三角洲,沙井時期的居民無疑會很自然地佔領這樣一些水草肥美的緑洲繁衍生存。這一發現不僅對於復原沙井時期的生態環境提供了重要綫索,也爲闡釋該文化居民的經濟生活奠定了基礎,反之又能從人文的角度爲更加準確地界定戰國以前“猪野澤”的方位和範圍提供了可靠的實物數據,在古地理學研究上也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考古發現的實物遺存亦可進一步説明當時這裏的生態環境。1924年,安特生在柳湖墩遺址北部曾發現大量淡水類貝殻,[4]表明在歷史上這裏曾有豐富的水資源。再有,沙井文化的彩陶器中有相當一部分繪有鳥類圖案,仔細揣摩這些飛禽,不難發現他們都是與水相依爲命,在水邊繁衍生存的禽鳥。其種屬有天鵝(圖七:4),大雁(圖七:5),鶴鸛類(圖七:3.8),野鴨類(圖七:1)。彩陶畫面中的水鳥有的遨遊於湖面之上(圖七:1.4.5),有的站立在岸邊蘆葦叢中(圖7:3.5),或垂首小憩,或引頸長鳴。有的寫實,有的已趨於圖案化,但件件生動自然、飄逸傳神,顯露出高超的繪畫水平。藝術源於生活,沙井文化的居民能留下如此傳神的作品,一個重要的先决條件就是有大量的、種類繁多的鳥類曾與他們生活在同一片藍天下,長期的耳濡目染造就出沙井人的藝術,這些珍貴畫面從另一個側面再現了當時人們生活在水肥草美的湖沼岸邊的環境。
沙井文化是一支以經營畜牧業爲主的部落群體。他們豢養的牲畜主要有羊、馬、牛及個别的驢、駱駝(後兩類尚不排除野生的可能)。在蛤蟆墩有一墓(M15)殉羊頭24,馬頭1,[5]這個數字反映出當時畜牧業經濟的規模。考慮到該文化居民有比較穩固的聚落,晚期甚至建有相當規模的城堡,説明他們所經營的畜牧業並非純粹的逐水草而居、來去無定的遊牧形式。而是採取一種以較爲固定的聚落爲中心,循一定的半徑活動的駐牧形式。正因爲有着相對穩定的生活環境,沙井文化的居民也從事一定規模的農業生産。這從考古發現的農業生産工具(石鏟、石刀、鐵臿、鐵鋤)、糧食加工工具(石臼、石杵、石磨盤、石磨棒)和在一些遺迹單位中發現的糧食朽灰可以得到充分的證明。麻類紡織品的出土説明當時還種植一定的經濟作物。箭鏃、骨弓弭及大量石球説明狩獵活動仍然是一種重要的生産活動。此外,該文化還擁有從燒造陶器、冶煉金屬(銅、鐵),紡織毛、麻,編織(草席、葦席)等原始手工業的實力。在沙井文化中曾發現一批海貝,如沙井南墓地的M17、M33、M35均隨葬數枚海貝。[6]1986年我們在三角城内城垣下發現一件器底有一穿孔的陶罐,内裝海貝一百餘枚,[7]其性質頗似今天的撲滿。所有海貝均將背部磨通以利串繫,這些從遥遠的海邊輾轉交换而來的寶貝顯然已具有等價物的功能。暗示出在沙井文化中已存在較爲原始的商品貿易活動。
[1] 《叢書集成》:“禹貢圖注”云:“‘黑水西河惟雍州……原隰底績,至於猪野。’廣平曰原,下濕曰隰,猪野澤名。”
[2] 馮繩武《民勤緑洲的水系演變》, 《地理學報》1963年第29卷第3期。
[3] 同前注。
[4] 同注[1]。
[5] 同注[5]。
[6] 同注[1]。
[7] 同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