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局与晚清小说的传播
对于书局来说,销售,乃是一部晚清小说的整个印行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编撰的水平再高,印刷的纸墨再佳,倘若销售出了问题,积压亏本,一切便都是枉然。因此,各个书局对小说的销售都予以高度重视,虽然从机构分工上,销售乃是发行所的主要工作,但事实上,整个书局均会为之出谋划策,尽心尽力。具体而言,为促进销售,书局不惜工本,进行小说的广告宣传;为适应消费者的不同需要,书局殚精竭虑,推出了连锁零售、预约定购、分期付款、同业批发、函售邮购等销售方式;为刺激销售,书局又花样百出,使出累计消费、分级赠礼、季节性削价、购书摸彩、发送折价券等促销手段。尽管书局为小说销售所付出的努力,大多基于商业利益的驱动,但客观上也促进了晚清小说的传播。
(一)林林总总的小说宣传广告
在晚清报纸杂志登载的全部广告之中,书刊,尤其是小说书刊的广告,占据了十分显著的地位。《新小说》《新新小说》《月月小说》《小说林》等小说专业杂志,固不待赘言,即便是《申报》《时报》等新闻报纸,除连载小说作品外,也曾连篇累牍地刊登小说广告。倘若再加上附录于小说文本前后的广告,整个晚清时期小说广告的总量,是极其惊人的。它们对于晚清小说繁荣局面的形成,产生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综观这一时期的小说广告,大致包括如下几种类型:
1.发布小说出版信息的广告
这是晚清小说广告的主体部分。众所周知,晚清小说大多首先刊载于报纸杂志,然后再由书局出版单行本,为了拓展单行本的销路,书局有必要为它们推出专门的广告,譬如《新小说》第6号(1903年8月)载广智书局侦探小说《离魂病》广告称:“是书连号译印于本报,大受阅者之欢迎。兹已完竣,特将版权售与上海广智书局,归其另印单行本出售。经已存案,翻印比究,即日出书,爱读者盍速购取。”《月月小说》第23号(1908年12月)载群学社《绘图后官场现形记甲编出版》广告,称此书“业经陆续登报,谅为阅者所欢迎。今甲编告竣,特倩名手按回绘画精图,印成单本,初版无多,请速购取”。
单行本小说的出版,需要做广告,而出版了初编(或甲编)、后又再版或续出二编、三编的小说,亦需借助广告推波助澜。在此类广告中,书局通常会以颇为夸张的语词,先渲染一下初版(或初编)的畅销情形,然后再推出再版(或二编)的介绍。譬如乐群书局在《月月小说》第3号(1906年12月)登载“最新社会小说《胡宝玉》再版广告”,称“初版三千部,未及二月即以告罄,亦可见此书之价值矣。刻下再版已出,定价五角”;1910年11月5日,《申报》登载改良小说社“醒世小说《绘图新上海》再版”广告,亦称初版“出版两个月,销罄四千部,而邮函旁午,索购纷繁,为新小说界空前之盛事。爰特赶速再版,以应爱读诸君”。当然,对于上述广告中的小说印数,研究者不宜坐实信之,它很有可能只是书局的夸大虚辞。
2.公布小说出版书目的广告
晚清小说种类繁多,尤其是那些出版小说十分积极的书局,如商务印书馆、小说林、改良小说社等,其所刊小说数量较多,为能在出版界明确自己的版权,并昭告广大小说读者,他们时常不定期地登载本局的小说出版书目。譬如商务印书馆,就曾在《申报》《绣像小说》上,连续登载“说部丛书”的出版广告,每则广告实际上就是一份翻译小说出版目录;1911年2月《东方杂志》登载“商务印书馆出版图书总目”,其中有“说部丛书”100种的目录和售价,有“袖珍小说”20种的目录和售价,有“欧美名家小说”34种的目录和售价,有“小本小说”20种的目录和售价,还有其他未列入丛书的“各种小说”43种的目录和售价,总数达217种,乃是截止于191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著译小说总目。此类小说出版书目广告,在当时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至今则成为晚清小说出版研究、晚清书局研究的珍贵文献资料。
3.报道小说促销活动的广告
为应对十分激烈的小说销售竞争,晚清上海地区的书局曾推出过许多小说促销活动,这些活动的推出,往往配以一定的广告宣传,譬如商务印书馆、点石斋、改良小说社、集成图书公司、均益图书公司等书局,均曾在《申报》登载过多则此类广告,详见下文。
(二)灵活多变的小说销售方式
1.连锁零售
零售,是书局销售小说最基本、最简便的方式。不过,如果仅仅依靠一两处零售点的买卖,单位时间内小说的销量是十分有限的,这样,一部小说的销售周期就会拉长,而销售周期的拉长,又会直接影响到书局的经济效益。因此,建立一个较为庞大的销售网络,以扩大小说销量,实属势在必行。资料显示,上海地区书局建立销售网络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其一,投资设立分局(店),可称之为建网,如商务印书馆在全国各地设立20余家分馆,经售其所出版的书籍;其二,委托其他书局代售,可称之为联网。譬如出版晚清小说十分积极的改良小说社,它虽然没有开设自己的分社,但在上海和外埠,共设立了28个经售处,这种由分售处联合而成的销售网络,其能量亦不容忽视。
当然,一家书局倘若在建网的基础上,再辅之以联网,其最终构成的销售网络,就大得惊人了:《东方杂志》第4年第1期(1907),开列有商务印书馆外埠书籍代售处的名录,计有230余家书局、报馆、图书馆、商栈,遍及海内外90多个地区,构筑成一个空前庞大的销售网络,无论是晚清小说,还是报纸杂志、教科书本,只要进入其中,就能流通全国,无远弗届,甚至可以远渡重洋,传播到日、美等国。
2.预约定购
晚清小说的种数极多,特别是诸如商务印书馆、改良小说社等书局,每年出版的小说有数十种甚至近百种之多,自然不可能为每部小说均登载广告。为了吸引和稳定一批喜爱小说的读者,书局推出了预约定购的业务。譬如商务印书馆曾于《东方杂志》第5年第7期(1908)登载“商务印书馆豫定小说章程”,具体介绍了预定小说的细节:“有豫定小说者,可先交洋银五元或十元,与本馆总发行所或各分馆,收到后给发收据一纸,嗣后有小说出版,每一种寄奉一部,以存款付尽书价之期为止”, “豫定小说,一律照定价七折计算,惟邮局信局寄费,概以实计”。从读者的角度看,预定小说,不仅可以方便地购得书局出版的每一种小说,还可在售价上享受折扣优惠;从书局的角度看,预定业务,不仅抓住了一批稳定的消费者,还可预收书款,转为流动资金,投入到新的小说出版之中。堪称互利互惠,各得其所。
1907年,杭州太平坊萃利公司出版陈蝶仙的著名小说《泪珠缘》全集时,就采用了预约销售的办法,《月月小说》第9号(1907)刊载“写情小说《泪珠缘》初二三四全集出版”广告,称:“凡在八月底未出版以前预资订购者,减收半价,给发预约券,届期报告,凭券取书”, “出版后,概照定价发售,并无折扣”。此处,萃利公司对预约者“减收半价”,比商务印书馆的七折还要优惠,广告特别强调“出版后,概照定价发售,并无折扣”云云,可知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预约小说的吸引力都是令人心动的。
3.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主要适用于晚清小说丛书的销售。虽然,晚清小说单种的标价一般并不算太高,但小说丛书因包含的种数较多,故整套的售价亦甚可观,读者遽然购买,恐难承受。而分期付款,就可大大减轻读者的经济压力。譬如,1908年9月15日《申报》载商务印书馆“购阅《说部丛书》按月缴银办法”广告,分为甲乙两种方案,甲种全部二十九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后按月交四元,至六个月为止;乙种全部三十一元,先交定洋五元,以后按月交二元,至十三个月为止。通过此法,“阅者即日可得全书,置之案头,任意把玩,而每月省节数元,又不觉其费,或亦爱读小说者所乐与也”[1]。
4.同业批发
在晚清小说书刊广告中,常有“如欲趸买,价格从廉”之类的套语,所谓“趸买”,实即同业批发,包括申城同业批发与外埠同业批发两种。光绪二十二年(1896),上海崇德公所专门就此问题召开会议,商订出了不少具有地方保护色彩的行规:譬如“客帮无论远近,除本埠外石印、铅板一概不准兑换,亦不准将货冲帐。即使客帮在申印书,让其带还自售,亦不得寄销、代销”;申城同业批发与外埠同业批发,享受的折扣优惠也不一样,“如有客帮现办,以及各路店家零趸批发,均归六折,其关税、水脚等费,贵客自理。本埠同行往来,统归五五折”[2]。不过,在实际的书籍交易中,各书局似并未严格遵守此项规定。1910年7月,自强轩出版了八宝王郎的小说《东厕牡丹》,于《申报》登载广告,称该书“内容丰富,洋装两本,定价五角,准六月望后出版,先购预约券者,照码八折,大宗批发另议”[3]云云,此“批发另议”一语,说明具体折扣是浮动的,可由买卖双方协商而定。
5.函售邮购
书籍函购业务,是伴随着近代交通、运输、邮政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兴盛起来的。晚清时期的上海,河、海、陆交通洵称便利,信局、邮局、商栈林立,这为书局开展函售业务,提供了物质条件。商务印书馆、改良小说社、鸿文书局等书局,均在其小说广告中列有“外埠函购,原班回件”之类的承诺。《东方杂志》第6年第4期(1909年3月25日)载《商务印书馆通信购书章程》,具体介绍了该馆书籍函购业务的细则,透过此章程可知:当时函购的费用,包括书价与寄费两块,书价“概照定价核算,若为数较多,可酌量折扣,临时函商定夺”;而寄费则“邮局、信局各自不同”。商务印书馆的标准是收取书价的一成,即10%,但最低信局不低于五分,邮局不低于一角;改良小说社的广告则称“外埠函购,原班回件,邮费加一成,远省倍之”[4];鸿文书局出版的《最近绘图女界现形记》小说,定价五元,“外埠函购,邮费加二”[5]。当然,有时候书局为了促销,也会特别免收小说函购的邮费,如1909年8月22日鸿文书局在《申报》登载广告,列出《新野叟曝言》等小说26种,声称“合购半价,另售七折,外埠邮费奉送,本月底截止”。
(三)花样百出的小说促销手段
1.累积消费,按级赠礼
此法旨在鼓励多买小说,在限定时间内,所购越多,获赠的礼品价值就越高,礼品通常是书籍或小说码洋。改良小说社最为惯用此法:1909年10月23日《申报》载该社广告称:“自九月初一日起,凡向本社购书满现洋三角以上者,奉送《华英合璧通商要览》一本;满现洋五角以上者,奉送大号《华英合璧通商要览》一本;满现洋一元以上者,奉送大本《官商快览》一本,多则照数递加,或添送本社小说,任凭尊便。”1910年2月13日《申报》载“改良小说社新年赠彩一月为限”广告:“兹特定于正月初一日起,凡购本社出版新小说满现洋一元以上者,奉赠大本本社小说码洋二角,多则照数递加。”
2.季节性削价
晚清小说的季节性削价,主要集中在空闲的春节和学生暑假两个时期。1909年2月2日《申报》登载商务印书馆“新年消闲之乐事”广告,称:“新年无事,天气严冬,于此之时,闭户围炉,手一编小说,以遣此闲暇之时光,亦人生之乐事也。本馆新出小说二十余种,情节离奇,文章美丽,兹将其内容,摘录如下,以备采择。”下列该馆新出小说《蛇女士传》《钟乳骷髅》《电影楼台》等20种。1911年7月19日《申报》登载点石斋书局“爱读小说诸君注意,特别廉价又有赠品”广告,称:“当此学堂暑假,莘莘学子,无不束装归里,以作此数十日之闲人。但是,出门一步,即火伞高张,汗如雨下,日长昼永,消遣殊难。惟借小说家言,奇奇怪怪之事,作炎天伏夏、茶余酒后之资,则既可增长见识,又可解愁破闷,消夏妙品,无过于此。兹本局为利便学界起见,特倡新例,自即日起至七月十五日为止,凡在暑假期内门庄来购者,一律照定价七折计算,满一元者,则任择码洋二角之小说一种,作为赠品,多则递加。邮局函购,一例照送”云云,后开列《九尾龟》《风流太史》《家庭现形记》等28种减价小说。
3.购书摸彩
1908年9月9日《申报》载广智书局广告,称“自中秋节日起至九月三十日”内,“凡购本局出版书籍三角以上者,抽彩票一张”,多买多抽,“共设彩票一万张,每号之中均有彩物”, “头等彩物十八开金标一枚,值价百二十元;二等彩物留声机器一架,值价六十元;三等彩物外国洋琴一架,值价三十元;四等彩物千里镜一个,值价二十元”云云。书籍彩票在晚清时期的上海,颇有市场,直至民国仍未绝迹,其末流则堕落成为有名无实、欺骗读者的把戏。
4.发送折价券
所谓“折价券”,即打折的凭证,其发送时间,往往选择在书局开张或周年纪念等值得特别庆祝的日子,包含着相当浓厚的广告色彩。譬如:《月月小说》第3号(1906)载上海乐群书局“周年大纪念特别廉价广告”,称“本月廿日为本局成立一周年之期,于即日起特别廉价一月,凡购书在一元以上者,照定价减一成,在三元以上者,减一成半,在五元以上者,减二成,并附赠购书折价券贰千张,凡持有此券于半年内至本局购书者,皆有特别之折扣,藉以酬答惠顾者之雅意,购者幸从速焉”。
综上所述,代表物质技术因素的书局,与晚清小说的文学演进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的学术联系,这种联系,体现于每部小说从征求、编辑、撰译,到刊载、印刷、销售等诸多环节。书局确立版权意识,创办小说杂志,推出稿酬制度,借此凝聚作家,稳定业务,并使晚清小说的作者队伍,呈现出以书局为中心、群体分布的显著特征;书局通过发布征文启事,对晚清小说的题材、篇幅、著译、语言、趣味等文学面貌,进行宏观调控;书局功能的分化,编译所、印刷所、发行所等分支机构的建立,则使通俗小说的出版方式,改变了明清以来形成的一家书坊包办的传统,转由多家书局分工协作完成,这不仅大大拓展了书局的小说出版能力,同时也加快了小说的出版速度,进一步刺激了晚清小说的繁荣。此外,书局的近代经营理念,特别是广告意识的不断增强、销售方法的灵活多变以及促销手段的花样翻新,又使晚清小说获得了空前广泛和快捷的传播。
(原载《文学遗产》2004年第4期)
[1] 《东方杂志》第5年第10期(1908)载商务印书馆“‘说部丛书’按月缴银办法”。
[2] 崇德公所的会议记录,藏上海市档案馆,档号为S213-1-119。
[3] 1910年7月18日《申报》所载“王著改良风化小说《东厕牡丹》”广告。
[4] 1911年6月18日《申报》所载改良小说社小说广告。
[5] 1910年11月19日《申报》所载鸿文书局小说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