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司法的力量(代序)
“夺回伊甸园”,一个如此有力量的书名。是期冀的表达,还是真实的再现?这初见时的瞬间闪念,引发了阅读的急切。书卷在手,清风徐徐;语言限制,分享困难。于是,有了翻译与介绍的冲动。
在不断的阅读中与译者交流,把原作的风格、内涵与价值完整地传递给读者,“神形兼备”而非“照猫画虎”;在反复推敲译稿过程中,译者与作者的师生之谊与学术联系,“融会贯通”而非“囫囵吞枣”。
司法是否具有力量?作者选择了来自不同法系、不同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历史文化背景、不同国家的8个案例:美国的暴风王山案、日本的日光太郎杉案、菲律宾的未成年的欧博萨案、加拿大的大鲸河案、印度的泰姬陵案、俄罗斯的列宁树案、希腊的阿刻罗俄斯河案、智利的延龄草项目案。这些案例,表明了法院在应对环境问题方面的功能与作用,展示了法官在环境案件审判中的睿智与锐气。诚然,这些案例的发生和成功,都有偶然因素,因为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遇到了适当的法院、适当的法官。但是,这些来自全球各地的偶然,呈现的却是必然:生态环境保护,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诉求,也是各国之间互相影响的结果;司法对环境问题的回应,既有个性、也有共性。司法的力量,既源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也缘于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地位。
如何研究案例?作者是一个“讲故事”高手,探访了相关法官、律师、政府官员、环保人士、企业家,深入挖掘案件及判决产生的政治、社会、历史与经济原因,让读者看见案例的背后。通过作者的描述,我们可以感受哈得孙河的风土人情、仰望德川家康神社的古树名木、穿行菲律宾的热带雨林、体验加拿大印第安人融入西方文化的苦涩、领略泰姬陵的宏伟壮丽、欣赏俄罗斯的北国森林、聆听河神的爱情故事、沿着麦哲伦和达尔文走过的路线探访火地岛。这样的研究方法,让我们不仅看到了案例本身所体现的法律规则,而且可以在案件的来龙去脉和文化背景中去体会、去感悟: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则,这些法律规则是如何适用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适用?这样的“故事书”,没有激越的雄辩,却娓娓道来,春风化雨。案例研究如此,既需要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更须有深厚的学术积淀。
什么样的作者与译者可以完成此书?原作者奥利弗·A.霍克(Oliver A.Houck)是美国杜兰大学(Tulane University)法学院的资深环境法教授。霍克教授1960年毕业于哈佛大学,1967年毕业于乔治城大学法学院,曾任联邦检察官,自1981年起在杜兰大学法学院执教至今,虽已年逾古稀,但是仍然活跃在教学一线。霍克教授关注环境法实务,重视田野调查,对法律规则的形成与运作具有独到的研究方法与见解,这种特色在本书中有充分体现。本书译者尤明青,环境法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也是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多次参与我主持的各类项目研究,承担过不同形式的社会调查、实地考察以及理论研究任务,现在地方环境保护局挂职锻炼。尤明青在美国杜兰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期间曾受教于霍克教授,毕业后一直保持与老师的学术联系。他的英语水平、中外法学教育背景,尤其是环境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经历,为翻译本书提供了保障。
关于环境司法、关于环境法研究方法,绝非八个案例、一种研究方法、一个研究者可以完成的工作,但绝对需要更多的案例、多种研究方法、更多研究者投身其中。尤其是在今天的中国,环境司法刚刚起步,如何公正地裁判环境案件还有许多值得探讨的问题,需要学习和借鉴先进,需要了解和熟悉国情,需要探索和创新方法。由此,本书可以提供一个视角、一种方法、一些启示!
吕忠梅
2016年9月30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