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结构经济学思与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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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结构经济学者在辩论过程中的苦衷

新结构经济学的研究者基本上总是将“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放在一起谈论。我们始终主张促进市场发展、进行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始终反对计划经济。只不过大家对“有为政府”一词比较敏感,所以很多人只集中于我们对政府的讨论,而忽略了我们对市场的论述。尤其当下中国政府存在大量“乱为”与“不作为”的现象,有很多人误以为新结构经济学的研究者谈“有为政府”,就是在一味地为政府的所有干预背书和发声,这是不符合事实的误解。

在当下的中国社会,我们作为知识分子,固然应该力求针砭时弊,对错误的政策与政府做法加以批评,但似乎还有另一种极端化的情绪,尤其是在网络上:一个学者只要是批评政府就被认为是有良知、有见地、有勇气,而一旦说政府某项政策做得对或者建议政府去积极做什么事情,就会立刻很容易地被贴上“逢迎政府”的道德标签,被批评为鼓吹怂恿政府去乱为,就是良心沦丧的“御用文人”。我觉得这种“一刀切”的动机论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不值得提倡。

毋庸讳言,我见到不少人,包括一些学者,不断批评林毅夫教授,说他“逢迎政府”,说他从不批评政府,以至于这些人甚至认为整个新结构经济学就是为了给政府背书的政策研究,而不是学术研究。对此,我觉得很冤枉。我曾当面私下问过林毅夫老师:“您不是经常批评说中国的金融银行体制是让穷人补贴富人,经常批评中国的金融结构不合理,批评中国收入不平等,批评很多地方依旧推行违反比较优势的产业赶超,批评土地供给不足,批评有些税负过高?为何媒体上这些批评虽然零星有但显得比较少,强调市场化改革比较少?”林毅夫老师给我的回答是:“我也很无奈,通常接受访谈总是先讲有效市场,讲很多,再谈有为政府,可是小编们可能觉得讲中国弊端的文章太多了,讲要市场化的声音也已经太多了,但是讲政府要极积有为的就比较少,以至于为了突出林毅夫观点的独特性,很多报道往往只选择了谈政府的部分。”

特别遗憾的是,现在有些评论者并没有真正地认真阅读或者读懂新结构经济学的学术文章,只是根据自己所看到的在财经媒体上的二手报道就宣称“新结构经济学的本质是有为政府论”,实在是谬之大矣!其实在新结构经济学的学术探讨中,即使在不考虑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也有大量重要的关于结构的理论问题迫切需要深入的研究。内生结构的问题才是新结构经济学所研究的真正核心问题。新结构经济学主要研究经济结构,包括在不讨论政府干预时的各种结构,而“有为政府”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它既非新结构经济学的本质特点,亦非新结构经济学的前提假设。有不少学者与媒体舆论宣传都错解了新结构经济学,将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完全对立起来。

所以,我建议,学者在正式对新结构经济学展开学术评论或者批评之前,为谨慎起见,最好首先要认真阅读新结构经济学的学术著作与学术论文,或者至少是明确注明由相关学者本人校阅过的媒体稿件。否则如果仅仅凭借非学术媒体的报道甚至只看这些报道的标题,就对新结构经济学的印象先入为主,严加批判横加指责,那对做严谨的新结构经济学学术研究的学者是非常不公平的,而且这种做法本身也不够专业,批评者自己的学术声誉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

当然也有不少人认为“有为政府”在学术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这个提法容易被中国政府作为进一步强化干预市场的理由,从而不利于市场化改革,因此就不应该论证这个概念。我不同意这一论点。我认为一个严肃的学者应该追求的是实事求是的专业化分析。无论是林毅夫老师本人还是从事新结构经济学研究的其他学者,都不会因为担心被误解、曲解而停止对相关学术问题的研究和对研究观点的公开表达。新结构经济学支持的是某些类型的产业政策而不是凡是产业政策一概支持;新结构经济学支持的是有为政府,而不是不作为政府与乱为政府。如果担心政府错用,如果担心其他某些学者没有完整正确地理解我们的观点,把我们没有说过的观点或是我们明确反对的观点也说成是我们的观点,那我们能够做的只能是澄清误解、指出曲解。若是不假思索地凡是产业政策就一概反对,凡是政府干预就一概反对,这就属于意识形态和偏好了。如果一个重要的学术与政策问题因为担心被误解而不去研究,不去阐述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那么非但不利于学术本身的进步,而且政府在政策制定时就更有可能失去理论依据,“瞎猫碰死耗子”造成的福利后果也可能会非常严重。

作为学术研究人员,一方面,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新结构经济学的学术论文能够尽快发表,使得学术界对新结构经济学的理解能够更多地从学术论文开始认识,而不再如此严重地依赖于非学术性的媒体报道。但是,另一方面,对于当前学术界对新结构经济学似乎已经存在的非常明显的重要误读与普遍性误解,尽管相关学术论文尚未正式发表,但我个人觉得,新结构经济学的研究人员还是很有必要对这些误解及时加以澄清,正本清源,避免以讹传讹。如果对误解与批评视而不见,不做回复,那么将不仅不利于尚处于起步阶段的新结构经济学本身的声誉和进一步的发展,同时也不利于对所有相关经济学问题的学术研究和政策制定。而且,新结构经济学的发展,时时都离不开高质量的批评,需要我们不断地学习、改进、取长补短、不断吸收,所以我们对所有的符合学术规范的批评与建议一概都是非常欢迎和珍惜的。只要不是恶意中伤与刻意曲解,不是意识形态式的批评,互相讨论与辩论仍是促进我们不断深化研究的重要的学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