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床:明六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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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草莽之雄(2)

揪出与打倒

他通过对官吏保持高压,坐收一石数鸟之效:第一,澄清吏风;第二,发泄旧怨;第三,收聚民心;第四,抬升帝威;第五,杀鸡儆猴。这里面,既有直接目的,更有他深谋远虑的筹划。如果朱元璋的打击对象只有渎职枉法的狗官,事情另当别论,但我们发现并非如此。在一些著名的大案里,惩治污吏或不法之臣只是由头,被朱元璋借题发挥,搞扩大化,辗转牵扯,最后挖出来一个又一个“反朱元璋集团”,其中,胡惟庸、蓝玉两案分别都连引至数万人。

整个明代只有过四位丞相:李善长、徐达、汪广洋、胡惟庸。胡案后,朱元璋废相,古老的相制就此终结(清代官制基本照抄明代,也未设相位)。而仅有的这四位丞相,除徐达外,另三位居然全在胡案中一网打尽,可知此案之巨,亘古未有。

胡惟庸得罪的直接原由,据说是洪武十二年九月,占城(今属越南)使者来贡,胡惟庸自行接见而未奏闻。然而,占城贡使却被一个太监遇见了,朱元璋由是知此事,大怒,敕责。胡惟庸等惶恐之下将责任推诿于礼部,说是他们处理不当,礼部岂甘做冤大头,反过来坚诉与己无关。推来推去,惹朱元璋益怒,一股脑儿将中书省、礼部诸臣统统下狱,审讯谁是主使。很快,首先将汪广洋(时汪为右丞相,胡为左丞相)赐死。汪死之时,其妾陈氏自愿从死。朱元璋听说此事,命查陈氏来历,得报告说陈氏乃是某罪臣之女,没官后充汪妾,朱元璋再次发作,说:“没官之女,止给功臣家,文臣何以得给?”竟以这个理由判胡惟庸及部臣等“咸当坐罪”。恰在此时,有两个与胡惟庸过从甚密的官员告发胡阴结武臣谋反,胡当然被诛。

然而,胡案奇就奇在,事情并不因胡惟庸死而结束,从洪武十三年诛胡,到洪武二十三年,胡案就像一座储量巨大的富矿,一再被深掘潜采,猛料迭爆,不断有“新发现”。先后查出胡惟庸与东瀛倭国和逃到沙漠的旧元君臣相交通,是个“里通外国”的汉奸、特务、卖国贼。洪武十八年,胡案再挖出一条“毒蛇”——李善长之弟李存义,这李存义与胡惟庸是亲家,其子李佑娶胡女为妻,举报者说李存义参与了胡惟庸的谋反计划,奇怪的是,李存义不仅没有被处死,而且得到的只是流放崇明岛这样简直应该说很轻微的处罚。这种反常的处置似乎意味着什么;果不其然,又过五年,到洪武二十三年,最后、最关键、最大的首要分子被揪出来了,那就是位列开国元勋头把交椅的李善长。李善长的揪出,真正宣告了胡惟庸“反皇叛国集团”的彻底覆灭:李家“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被杀,同时有九位侯爵被打成共谋不轨的“逆党”。至此,胡案迁延十载,最终以李善长的倒台及三万余人被杀落下帷幕。

李善长,定远人,朱元璋初起时他在滁县加入朱军,从此成为朱元璋的头号智囊,“军机进退,赏罚章程,多决于善长”。明建国,李善长更是国家体制、法律、礼仪的主要制定者。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一共只封了六人为公爵,李善长是文臣中唯一被封者,且排第一,位居徐达、常遇春等赫赫名将之前,朱元璋在所颁制词里将李直接比做汉相萧何。后为示恩宠,又将临安公主许配善长之子李祺。一时间,李善长荣耀达到顶峰,史书上说“光宠赫奕,时人艳之”[20]。

然而,这位“明代萧何”终于在他七十七岁、没几天活头的时候,被朱元璋以意欲辅佐胡惟庸谋取皇位为由除掉。李被杀的第二年,一个低级官员王国用上书朱元璋,就此事提出质疑,说:“善长与陛下同心,出万死以取天下,勋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亲戚拜官,人臣之分极矣。”如果说李本人有想当皇帝的念头,事情还另当别论,“而今谓其欲佐胡惟庸者,则大谬不然。”“使善长佐惟庸成,不过勋臣第一而已矣,太师国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纳妃而已矣,宁复有加于今日?”[21]这个推理十分有力,没有犯罪动机,何来犯罪行为?这是朱元璋无法回答的。极为蹊跷的是,狠狠将了朱元璋一军的王国用居然平安无事,朱元璋给他来了个既不作答也不加罪——莫非朱元璋有意以此方式默认某种事实?回顾胡案十年,我们发现整个过程充满了偶然性和巧为布置的痕迹,几乎每一次重大关节、演化,都由微细琐事而逐渐被放大,所谓风起于青蘋之末,一个看似不起眼的由头,生拉硬扯,顺藤摸瓜,株连蔓引,直至搞到李善长那里方才罢休。也许存在胡惟庸试图谋反的事实,但这案情绝对被朱元璋利用了,可能胡案事发之日,朱元璋便意识到此乃翦除李善长及其势力的良机;他以惊人的耐心,不慌不忙用十年时间完成了这件钝刀杀人的杰作。

李善长被杀后三年,另一大案爆发,主人公是蓝玉。两个接踵而至的大案放在一起看,特别有意思。一个是文臣,一个是武将;一个是“老一辈政治家代表人物”,一个是“晚生代军界精英”;一个被前后花了十年工夫慢慢扳倒,一个却被速战速决、突然发力瞬间击倒……

蓝玉崭露头角是在明建国后。洪武四年、五年,他先后作为老元戎傅友德、徐达的副手,征定西南、北漠,迅速显示其军事奇才。十一年,他和另一位新生代领军人物沐英联袂出击西北,“拓地数千里”,班师封侯。十四年,以征南左副将军从傅友德出师云南,“滇地悉平,玉功为多”。此后声誉鹊起,二十年,终于取代老一辈的冯胜“拜为大将军”,总领军事。蓝玉虽非开国元勋,但对明建国后武力扩张和靖宁四远居功至伟,从南到北,川滇、陕甘、塞北……明帝国最后版图的确立,与蓝玉有直接关系。《明史》说其“中山、开平既没,数总大军”。徐达、常遇春之后,军方头号人物无疑就是蓝玉。

取代冯胜为大将军后到洪武二十六年被处死,是蓝玉军旅生涯最辉煌的五年,其间他率十数万大军,于捕鱼儿海大败元军,捕获元主次子、公主、诸王、平章及以下官属三千人,男女七万七千余人,马驼牛羊十五万余;讨平施南、忠建宣抚司、都匀安抚司、散毛诸洞等部(今贵州一带)叛乱;坐镇西部,略西番、罕东之地(今甘肃、新疆一带),击退土酋,降服其众。

就像任何能征惯战的军人一样,雄心万丈的蓝玉有些收不住手。但他没有料到,当他奏请“籍民为兵”、计划扩充军力,前去征讨朵甘、百夷(今青藏、滇西北一带)时,朱元璋却下达命令:班师回朝!蓝玉闷闷不乐地回到京师。朱元璋似乎有意在刺激他,二年前原拟晋封蓝玉梁国公,却临时改封凉国公;西征还京后,蓝玉自忖按功他可加为太子太师,但朱元璋只给了他次一等的太子太傅衔;在朝奏事,他的意见也几乎不被采纳。这边血气方刚,正怏怏不快,那边偏偏一而再、再而三地撩其情绪,骄傲的将军终于被弄得举止浮躁,这时,专事侦探大臣的锦衣卫恰到好处地向皇帝提出蓝玉有谋反企图的指控——洪武二十六年二月,蓝玉突然被逮下狱,且迅速结案:蓝玉灭族,“坐党夷灭者不可胜数”,案涉“一公、十三侯、二伯”,一万五千人被杀,《明史》评曰:“于是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洪武二十三年解决了一个“反朱元璋政治集团”,二十六年解决了一个“反朱元璋军事集团”——此距朱元璋辞世仅仅五年,相信这会使他阖上双目时比较踏实。蓝玉一案的内幕究竟怎样,无人得知,他要谋反的说法来源于朱元璋御用特务机构,定罪过程也处在封闭、秘密的刑讯状态之中,但后人显然存有疑问,例如由清代官方修定的《明史》便只把胡惟庸列入《奸臣传》,没有把蓝玉列在其中,从而以这种方式表达了一种看法。

我曾在明中叶王锜所撰笔记《寓圃杂记》中,读到对蓝玉其人的间接描述,似乎婉转地为蓝玉鸣冤。

作者回忆他祖上在洪武年间认识的一个叫王行的狷介文人,此人特立独行,为人勇义。当时,他决心去京城(南京)闯荡,有友人因“时太祖造邦,法制严峻”而“坚阻之”,“行大声曰:‘虎穴中好歇息。’”到南京后他教书为业,住处与蓝府相邻,所收学生中因此就有蓝府仆人的子弟。蓝玉很关心这些孩子,经常检查他们的功课,对他们老师的教学水平大加称赞,主动提出要见这位老师。当朝大将军、贵为公爵的蓝玉,肯结交一个教书先生,这令王行非常吃惊。见面后两人纵论韬略,神飞兴逸,十分过瘾。蓝玉敬重王行才具,有相见恨晚之慨,于是将王请入府中居住,以师礼事之。不久,蓝玉事发被捕,有人就劝王行速逃,免受牵连,王断然答道:“临难无苟免。”留下来等死。在狱中,面对审问者,王行昂首承曰:“王本一介书生,蒙大将军礼遇甚厚,今将举事,焉敢不从?”竟故作愤世语,以请死姿态来抗议蓝玉蒙冤,义无反顾地加入了那一万五千被杀者的行列。

作为“本朝子民”,王锜在《寓圃杂记》里岂敢直指蓝案是冤假错案?但他却用蓝玉、王行交往的故事,描绘两人展现出的正派形象,曲笔潜意,昭然若揭。从王行,我们可间接地想象与之引为知己的蓝玉的个性,也必是骄傲而磊落。以这性情,招致朱元璋之忌,势所难免。但祸根绝不在于蓝玉的个性,即使他善于抑己顺从又能怎样?朱元璋的心腹之患,是蓝玉在军中的威望和巨大影响力,是他长年征战带兵所自然而然形成的地位和统系;朱元璋势必要在死前除此隐患,以保子孙皇位不受威胁。

冤魂缥缈

我们发现,朱元璋死的时候,明初精英居然一个不剩!

这是朱元璋为子孙计,算尽机关,巧为施行的结果。当初追随朱元璋起兵诸将,及为其征召的文耆谋臣,除少数如常遇春、邓愈、胡大海、沐英死于军中,其余要么罹于狱祸,要么被赐自尽,要么疑为朱元璋毒死,得善终者似仅汤和一人。《明史》汤和传说:“和晚年益为恭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当时公侯、诸宿将坐奸党,先后丽法,稀得免者,而和独享寿考,以功名终。”做人做到这地步,才保了平安。实际上,低调做人只是汤和“独享寿考”的部分原因;洪武二十三年起,他“感疾失音”,形同废人,朱元璋曾召见之,“与叙里闬故旧及兵兴艰难事”,“和不能对,稽首而已”——人到了这地步,连话都不会说,只会叩头,自然也就可以让他自己老死,不必除掉他了。

其他的人,则不能不是另一种命运。

徐达不仅是明初最伟大的将军,且公忠持谨,无私、识大体,追随朱元璋三十年,功勋盖世,但从不居功自傲,堪称职业军人的典范。朱元璋屡加试探,用各种小花招窥视徐达内心,每一次都不过进一步证明了徐达的高风亮节。但朱元璋绝不会因此释疑。洪武十七年徐达患病,开始,病情看上去很重,像是不起的样子,朱元璋表现得很积极,几次亲往探疾,积极调集医生治疗。治了很久,徐达居然出现了好转的迹象。就在此时,朱元璋忽然派使者赐膳,徐达一见,当即泪如雨下,在内使的注视下吃了送来的东西;待内使走后,徐达密令给他治疗的医生赶快各自逃命。果然,不久徐达就死去,年仅五十四岁。朱元璋闻徐达已死,“蓬跣担纸钱,道哭至第”,下令抓捕所有曾为徐达看病的医生,全部杀掉。[22]此不载于正史,然细节精彩、情理皆然:从朱元璋起初得知徐达沉疴而暗喜,到表演对“布衣兄弟”情深义重的伪善一幕,徐达病情转好令他始料不及,而痛下杀手、毒飨徐达,再到假装悲恸、以惩处庸医为由卸责灭口,笔笔入木三分,画活了朱元璋,我宁肯采信于它。

值得采信的根据,亦因投毒这事朱元璋至少还干过一回。李文忠,位列“功臣榜”第四的大将、曹国公;他是朱元璋姐姐之子,也是除朱元璋后代外朱家唯一骨血,但他并非仗着这层亲戚关系登上高位。史载李文忠作战异常勇敢,“临阵踔厉风发,遇大敌益壮”,屡建奇功;更兼不但能武,而且能文,好读书、长诗文、有思想,以儒将鸣于当世。然而,恐怕就是有思想这一点害了他。建国后他被释去兵权,居家与高士儒者交,忧国忧民,屡屡将所讨论的意见谏达上聪,如劝朱元璋“少诛戮”,对东征日本的计划表示异议,批评宫中宦官太多,等等。一来二去,朱元璋早就不爽。洪武十六年冬,李文忠病,朱元璋也是亲往探视,也专门派人护其医药,翌年三月,正当英年的李文忠不治而故。这次,朱元璋主动指责李文忠是被毒死的,负责治疗的“诸医并妻子皆斩”——滑稽的是,医生们与李文忠素无仇隙,他们为何要冒死毒害一个身为皇戚的大人物呢?——总之,证据消失了。

还有一位也被毒死,那便是被誉为“张良再世”的传奇人物、明初智慧象征刘基(伯温)。刘辅佐朱元璋得天下之事,人尽知之,我们要讲的是天下大定之后的刘朱关系。明建国后,朱元璋累次提出进其爵秩,刘基均坚辞,只接受了远低于其贡献的伯爵封号。要他当宰相,亦不受命。洪武四年,刘基早早引退,回到家乡做老百姓。所以如此,只是出于文人的狷介。问题是,朱元璋为罗致天下人才效力,曾明令:“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教。”[23]刘基的做法,等于带头违抗此令。如果明哲保身,刘基应该改变态度,但史传说他“性刚嫉恶,与物多忤”,“慷慨有大节”,“义形于色”,他佐朱元璋得天下,乃为苍生,功成身退则是为了自我人格的完整,他在拒绝出任宰相时没有虚与委蛇,寻找借口,而是直截了当表示不喜欢、不想干:“臣疾恶太甚,又不耐繁剧。”对此,朱元璋衔之颇深,几年后还借故暗示刘“忠臣去国,不洁其名”。

汤和是朱元璋打小的玩伴,在功臣耆旧中独享寿考。之能如此,一因汤和特别谨慎,“入闻国论,一语不敢外泄”,二是他“感疾失音”、形同废人。

刘基,朱元璋最重要的谋臣,在民间以“刘伯温”传为神奇。建国后,执意隐退,令朱元璋不快。他的死很神秘。

刘基执意退休后,胡惟庸被任命为左丞相。这是一个典型的政治小人,刘基曾再三劝阻朱元璋不要拜其为相,不听。现在,胡正好寻隙报复,而且他揣摩过这一定会得到朱元璋的支持。胡支使人检举刘基替自己相中一处墓地,称此地“踞山面海,有王气”。朱元璋“颇为所动”,亲笔致信刘基,“历言古之君子保身之福,作孽之祸,及君臣相待之义,词甚详;末言念卿功,姑夺其禄而存其爵。”[24]这是严重的警告。刘基得书,照例诣阙“谢恩”,“乃留京,不敢归”。留京期间,像是对胡惟庸的鼓励和奖赏,又像是专做给刘基看,朱元璋将胡惟庸“转正”、升为右丞相;刘基闻知此讯,“大慼”曰:假如当时是我说错了(指对朱元璋力阻胡惟庸为相),那就是苍生之福啊!于是,“忧愤疾作”,就此病倒。在这时,我们见到了《明史》中惊人的一笔:刘病重,朱元璋偏偏派刘基最反感——反过来同样也对刘基心怀怨恨的胡惟庸为代表,来探望刘基(“久之基病,帝遣惟庸挟医视”)。正是在这次以皇帝名义进行的探视过程中,胡惟庸拿出一种药,让刘基服用。刘用后“有物积腹中如拳石”。随后,朱元璋放刘基还乡,至家“居一月而卒”。与徐达、李文忠之死不同,这次朱元璋没有亲自施毒,利用两个政敌之间的恩怨,假人手行之。几年后,胡惟庸事发,有人揭发刘基是被胡毒死,使胡罪状上重重加上一条,而胡惟庸只好咎由自取,他显然不能辩称自己其实是揣摸上意、替君除忧。

胡惟庸的下场,是有“前车之鉴”的。作为朱元璋的前水军司令,德庆侯廖永忠立有两项大功:一是鄱阳湖朱陈大战时,廖在最紧急关头,击退张定边[25],救了朱元璋一命;一是至正二十六年朱元璋派他迎韩林儿[26]归应天,途中制造翻船事故,淹死韩林儿,从而为朱元璋称帝扫清障碍。这两项功绩,对朱元璋皆同再造,但廖永忠干掉韩林儿后,朱元璋却声明与己无关,是廖自作主张。洪武三年大封功臣时,朱元璋再次做秀,将廖“止封侯而不公”,并指责廖害死韩林儿是“窥朕意、徼封爵”。廖永忠便永远背上这口黑锅。洪武八年,朱元璋又以某种借口将廖永忠“赐死”。胡惟庸其实就是“廖永忠第二”,两人故事如出一辙。

洪武二十五年,江夏侯周德兴——那个与朱元璋“少相得”的小伙伴——“以其子骥乱宫,并坐诛死”。二十七年,汤和病殁。加上十年前被毒死的徐达,朱元璋共患难的“同里弟兄”全部死光。

蓝玉案后,受封公爵者(亦即明建国的顶级功臣)中的最后两人,颍国公傅友德和宋国公冯胜,先后赐死。二十六年蓝玉死,二十七年傅友德死,二十八年冯胜死。连续三年,一年除掉一位公爵。

朱元璋可以高枕无忧了。洪武三十一年,他放心地死去,留给太孙朱允炆一个他认为十分“安全”的皇位。

集权?极权?

如仅限于屠戮功臣,朱元璋不过是“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这古老帝王术的热情摹仿者,尽管也许下手最狠、做得最绝,但终归无所创造。

不,他当然有所创造。

他提供了这样的认识:帝权危机,要从体制上解决。否则,除掉一茬人还会有第二茬、第三茬人冒出来。这是他按照老办法,杀了又杀之后所悟出的道理。由此中国的帝权,更上层楼。我们来看有哪些具体表现:

(一)夺政权于丞相。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朱元璋颁诏,正式废除相制,“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内阁制;内阁除照旨票拟外,有建议权,无决策权,一切决策皆出中旨。此为亘古以来之所无。

(二)夺军权于将领。“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所有军队直属皇帝,一兵一卒只有皇帝可以调动;将领与部队脱钩,接受军事任务后才派至所部行使临时指挥权,战事毕,将领交还绶印、部队各回卫所。这是对唐宋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唐宋两朝,军权收归中央,“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27],文职重臣外出领军,为全权性质,可直接带兵,亦即文臣临时变身将军,故曰“文武参用”。而明代进一步设计出文武“截然不相出入”的兵制:

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叛。[28]

(三)册封亲王,屏藩帝室。夺政权于丞相、夺军权于将领,一切军政大权皆归皇帝,这过于集中的权力势必伴随管理上的难题,而朱元璋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血亲诸王充当中间环节,“上卫国家,下安生民”,在他看来只要权力不落在朱姓之外就靠得住。因此,他准许诸王有自己的武装,甚至,“如本国是要塞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朱元璋认为,绝对的帝权加上有力的藩屏,可为皇图永固的基础。

(四)恐怖统治。密探横行、鹰犬遍布,是极权政治的典型症候。朱元璋首创一种特务机关——锦衣卫,《明史》评其曰“不丽于法”。在法律的框架内,明代司法机构本来已经完备:刑部掌天下刑名,为最高司法机关;都察院负责纠查弹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错案的平反——以上所谓“三法司”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纳四方陈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然而,出于极权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设立了凌驾于法律之外、纯粹听命于皇帝并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务组织锦衣卫。这是由皇家豢养的鹰犬,专事刺探、侦缉、告密,并且可以绕开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讯直至将人处死。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发现锦衣卫“多非法凌虐”的弊端,有害于国家正常法制,命罢锦衣卫。但是,这种东西其实与极权政治与生俱来,是罢不掉的。所以到了篡权者朱棣手中,极权的渴望与恐惧愈益增长,乃父开创的恐怖统治思路也就更加发扬光大,不单锦衣卫被恢复,又从中分出北镇抚司,另新设由内监执掌的东厂;以后,成化朝再增西厂,正德朝再增内厂——于是,特务机关叠床架屋,逻卒刺事四方,专以酷虐钳中外,朝野相顾不自保,告密之风未尝息也,明代中国成了不折不扣的“警察国家”。

曩往论明代政治体制,沿用“中央集权”术语,相当不确切。就其涵义,“中央集权”当与“地方分权”互为对应;中国从东周“礼崩乐坏”至战国“诸侯并立”,再至秦一统天下,灭六国而代以郡县制,这结局可以表为“中央集权”。嬴政自命“始皇帝”,意思就是帝权——一种新型权力——自他手上而得创始;它有别于周代的王权,取消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权力,而将“天下”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秩序。秦制,汉承继之,并加以完善。所以,自秦汉以来中国进入了帝权制,抑或中央集权制——这两个说法乃同一回事。然而,这种体制到朱元璋时代分明达到了一个新层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权来表述,不仅不准确,简直也抹煞了历史颇具实质性的变异。只要我们仔细分辨,就应认识到对明帝国而言,更合适的字眼不是“中央集权”,而是“君主极权”;前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中央”,后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君主”,显非可同日而语者。

文字狱背后的心态

自家卧榻之旁,岂容他人安睡?君主专忌,满脑子“权力斗争”,原是正常的心态和思维方式,不独朱元璋如此。虽然也许风格不同,不一定采取“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方式。比如宋太祖赵匡胤,就比较偏爱耍心眼儿、旁敲侧击的办法,众所周知他所上演的令手下大将石守信等“杯酒释兵权”的好戏,我还从邵雍之子邵伯温所撰《邵氏闻见录》读到如下故事:

太祖即位,诸藩镇皆罢归,多居京师,待遇甚厚。一日从幸金明池,置酒舟中,道旧甚欢。帝指其坐曰:“此位有天命者得之。朕偶为人推戴至此,汝辈欲为者,朕当避席。”诸节度皆伏地汗下,不敢起。帝命近臣掖之,欢饮如初。

这场面很生动,完全是赵匡胤一流的行事做派,朱元璋学不来。朱元璋擅长的是狠刻毒辣。然而,风格不同,手法各异,目的与动机却没有分别——都在于制权。

仅就这一层而论,某种意义上,朱元璋再血腥、再不择手段,也都是权力这玩意的题中之旨。固然有人愿意打抱不平,说忠臣见戮如何有失公道,但换个角度想又大可不必;说到底在权力场混,就是一件你死我活的事,你要朱元璋讲“仁义道德”他怎么讲得了?历史上许多谋篡的事例摆在那里,许多由于“心慈手软”而败亡的事例也摆在那里,权力之争、权力之防的本质就是《红楼梦》那句话,“乌眼鸡似的,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怎么讲“仁义道德”呢?

因此朱元璋绞灭元宿勋臣,手法凶狠了些,但对专制统治而言,又算不上什么新东西。他的暴政,真正富有“个人特色”的,其实在文字狱方面。

文字狱当然亦属古已有之,孔子做鲁国司寇时诛少正卯,汉武帝为李陵事腐司马迁,嵇康以“每非汤武,而薄周孔”罪名被司马氏集团所杀,都是有名的例子,历代朝臣因言获罪、被贬被谪更屡见不鲜。

那么,为什么还说文字狱是有朱元璋特色的暴政?第一,明初文字狱之惨烈,之集中,前所未见。过去虽然也有文字狱,但从来没有哪个皇帝像朱元璋这样频频兴起,三天两头就搞一次,简直像是着了迷似的。第二,以往文字狱虽然同属以言获罪,但都有重大思想、政见分歧为由头为背景,而借专政压平之;到了朱元璋这儿,相当多的文字狱,竟然谈不上任何思想、政见的分歧,纯粹变成了一种捕风捉影的文字游戏,只因秉政者对某句话乃至某个字眼生出异想天开的想象与猜忌,就丧心病狂地施以杀戮。

前面说到朱元璋的成功处,是较诸元末乱世诸豪强他能礼贤下士,吸纳和信用读书人,比较好地解决了知识分子问题。这是他英明处,到底他是一个识大体的人,知道知识分子不用不行,不用不能成大事。然而,这仅是他同知识分子关系的一个侧面,而完整地看,他对知识分子的态度是:一方面为我所用,另一方面深为防范,甚至怀有天生的疑惧。

这就又说到他作为皇帝的那个特殊性:泥腿子皇帝。由赤贫一跃登上大宝,贵之已极,但社会身份和地位的这种天翻地覆,并未将先前低微的文化身份和地位同时抹去。他虽一直很努力,恶补文化,从目不识丁到能写能读,已相当不易,不过与幼读诗书的知识分子比,他对文化的掌握仅属皮毛,“门外汉”的感觉大约是难免的。他对打仗很在行,对权力斗争也很在行,这两方面他有充分自信,且不惧任何人;可一旦遇到文化、语言一类事,他就发怵,觉得里面道道太多,曲里拐弯,稍不留神就会中招儿。事实上,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曾吃过不少亏,有的还近乎耻辱——其中自有故事。

焦竑《玉堂丛语》载:

国初,郊祝文有“予”、“我”字,上怒,将罪作者。桂彦良进曰:“汤祀天曰:‘予小子履武’;祭天曰:‘我将我飨’。儒生泥古不通,烦上谴呵。”众得释。[29]

同一事,《明史》亦有记载:

七年冬至,词臣撰南郊祝文用“予”、“我”字。帝以为不敬。彦良曰:“成汤祭上帝曰‘予小子履’;武王祀文王之诗曰‘我将我享’。古有此言。”帝色霁曰:“正字(桂彦良的官职是太子正字)言是也。”[30]

那时,每岁都要专门日子里在圜丘举行祭天地大典,其间有祝文,而这种文字是由文臣负责起草,因为祭典的主角是皇帝,祝文自然要依皇帝的口吻来写。结果朱元璋发现,祝文里面居然有“予”、“我”这样的称呼,而不用皇帝自称时专用的“朕”,这岂非大不敬?于是大怒,就要降罪祝文起草人。这时,他的文字秘书桂彦良赶紧过来悄悄解释:作者这么写,系用古典……原来,朱元璋这个大老粗,丝毫不知皇帝称“朕”,迟至秦始皇时代才发明,而最早在汤武时代,古王也是以“予”“我”自称的。他白白闹了笑话,却又发作不得,一定很窝囊,好在贴身秘书及时提醒、遮掩,总算没有当众露怯。

另一件事则更令他蒙羞。

黄溥《闲中今古录》载,洪武初年,朱元璋决定以后政策向知识分子倾斜,并说“世乱则用武,世治则用文”;这自是高明之见,但却引起那些跟他打天下的武人的不满:

诸勋臣不平,上语以故曰:“世乱则用武,世治则用文。”诸勋进曰:“此固然,但此辈善讥讪,初不自觉。且如张九四原礼文儒,及请其名,则曰士诚。”上曰:“此名甚美。”答曰:“孟子有‘士诚小人也’句,彼安知之?”上由是览天下所进表笺,而祸起矣。

这回,他当着别人面,结结实实地出了一个大洋相。内中,“张九四”即张士诚,当年朱元璋的死对头。此人出身我们前面说过,也是起于底层的鄙夫,原来连个大名儿都没有,发迹后专门请文化人替他新起的,而改叫“张士诚”。眼下,那位进谗者吃准了朱皇帝文化素养有限,料定他不知道《孟子》里有“士,诚小人也”这么一句,故意下了一个套。朱元璋果然冒冒失失脱口赞道“此名甚美”,结果对方早等着呢,将这名字出处和盘托出,还加上一句“彼安知之”。这个“彼”明里指张士诚,暗中讽刺的岂不正是朱元璋?朱元璋这个跟头栽得可不轻,他原来在文化上就自卑,此刻本来以为简简单单的“士诚”两字,无甚费解处,不料却寄寓了这样一个典故,而且里面包含了那样“险恶”的用心。自己一头撞上去,热脸贴了个冷屁股。这番羞辱非同小可,足令他记一辈子——看来,读书人肚里弯弯绕确实多,一字一句都可能包藏蛇蝎心肠——所以黄溥叙罢此事,归纳道:“上由是览天下所进表笺,而祸起矣。”

这段情节虽只见于稗史笔记,但我倒觉得和人物、历史都特别丝丝入扣。首先,那件事出在别人身上也就罢了,出在张士诚身上,尤易使朱元璋有“物伤其类”之感,他们虽是对头,可一旦摆到文化人面前,却一样是苦出身,一样会因肚皮里没墨水儿而随便受人戏耍——这一定是他最强烈的感受。其次,这件事绝就绝在它的方式上,文化人靠什么暗算了张士诚呢?语言和文字。透过此事,朱元璋明明白白认识到,千百年来由一代代文化人共同打造的话语体系,是一座隐喻和象征的迷宫。你看,孟子那句话,可以句读为“士,诚小人也”,但稍改变一下,却被句读成“士诚,小人也”,来达到他们损人牙眼的目的。可见语言和文字,确是一柄杀人而不见血的刀!

这故事的可靠,在于朱元璋一生屡兴文字狱,一多半建立在咬文嚼字、胡乱猜谜的基础上,都是抠字眼抠出来的文祸。他变得对文字高度警觉,疑神疑鬼,以致到神经质的地步。《朝野异闻录》载:

当时以嫌疑见法者,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为海门卫作《谢增俸表》,以表内有“作则垂宪”句诛。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为都司作《长寿表》,以表内有“垂子孙而作则”句诛。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为按察使作《贺冬表》,以表内有“仪则天下”句诛。桂林府学训导蒋质为布按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建中作则”句诛。常州府学训导蒋镇为本府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睿性生知”句诛。澧州学正孟清为本府作《贺冬表》,以表内有“圣德作则”句诛。陈州府学训导周冕为本州作《万寿表》,以表内有“寿域千秋”句诛。怀庆府学训导吕睿为本府作《谢赐马表》,以表内有“遥瞻帝扉”句诛。祥符县教谕贾翥为本县作《正旦贺表》,以表内有“取法象魏”句诛。台州训导林云为本府作《谢东官赐宴笺》,以笺内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句诛。德安府学训导吴宪为本府作《贺立太孙表》,以表内有“永绍亿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门”句诛。盖以“则”音嫌于“贼”也,“生知”嫌于“僧智”也,“帝扉”嫌于“帝非”也,“法坤”嫌于“发髡”也,“有道”嫌于“有盗”也,“式君父”嫌于“弑君父”也,“藻饰太平”嫌于“早失太平”也。

几个未作解释的,我们依朱元璋的心理去揣测:“寿域”是否有嫌于“兽欲”?“取法”是否有嫌于“去发”?总之,不出此类意思。

《闲中古今录》亦载:

杭州教授徐一夔撰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光’则薙发也,‘则’字音近贼也。”遂斩之。

这些都毫无道理,就像当今市俗之辈以“四”意会“死”、以“八”意会“发”一样,其实正好暴露了朱元璋无知少文的素质。不巧的是,这样一个人恰好是皇帝,就活该当时的读书人倒霉。读书人墨水儿喝得多,就喜欢“转词儿”;平常“转词儿”是雅事,这个节骨眼儿上偏偏就转出大祸来。而且什么时候得罪,预先根本无法料知,因为那位特定的读者,完全非理性,天晓得他脑子里对一个语词会生出何种联想!

应该说,朱元璋在教育子孙时,并不讳言自己出身穷苦、早年生活窘迫这些事实,某种程度上甚至流露出一种自豪。但以上文人所犯之忌,恰恰又全是由于朱元璋认为他们在影射他的过去。这似乎是很矛盾的现象。换言之,那些往事,他自己说得,别人说不得;由他自己道来是一种滋味,而经文化人道来就是另一种滋味。看来,最终还要归结到他在文化上的自卑心理,这心理转而导致他对知识分子怀有根深蒂固的猜忌,觉得这类人总是居心叵测,话里有话,专门借语言占便宜、使绊子。抽象地说,朱元璋实际上患了语言恐惧症。

人就是如此被生活不可抗拒地书写。尽管他现在君临天下、广有四海、统驭万民,但生活经历还是把他某一方面的自我感受定格在从前,使他到死在这个方面都高大不起来,而永远卑微。他的每一次文字狱,他每一次疑神疑鬼,都在诉说着这可怜而弱小的自我。

虽然专制乃极权与生俱来和普遍之禀赋,而透过朱元璋,我们却进一步发现,如果这制度的意志由一个文化身份低微者来掌握,那么,它反理性的特质甚至可以越过政治、思想、伦理这些显性的一般社会内容,而直抵隐喻的世界;亦即,不光人们明确表达出来的思想将被限制,即便抽象的精神趣味,比如对语言的修辞、使用和选择怎样的字眼这类最低限度的个体精神自由,亦在干涉之列——它们必须适合独裁者的知识水平和理解能力,一旦跨出这限度,后者就毫不犹豫地用暴力加以制止。

顺此逻辑,朱元璋的猜忌对象“合理”地从表笺一类公文扩散到文学创作,从个别字词的“不敬语”扩散到一篇诗文的主题与立意,从修辞的技巧层面扩散到作者的思想倾向和意识形态。

《国初事迹》载:

佥事陈养浩作诗云:“城南有嫠妇(寡妇),夜夜哭征夫。”太祖知之,以其伤时。取到湖广,投之于水。

旷夫怨妇,历来的传统主题,不知被诗人吟咏了多少年,这个陈养浩无非蹈故袭常,居然被扔到水里淹死。

有两个和尚,一个叫守仁,一个叫德祥,喜欢作诗,也惹祸上身:

一初(守仁的表字)题翡翠(这里是鸟名)云:“见说炎州进翠衣,网罗一日遍东西。羽毛亦足为身累,那得秋林好处栖。”止庵(德祥的表字)有夏日西园诗:“新筑西园小草堂,热时无处可乘凉。池塘六月由来浅,林木三年未得长。欲净身心频扫地,爱开窗户不烧香。晚风只有溪南柳,又畏蝉声闹夕阳。”皆为太祖见之,谓守仁曰:“汝不欲仕我,谓我法网密耶?”谓德祥曰:“汝诗热时无处乘凉,以我刑法太严耶?又谓六月由浅,三年未长,谓我立国规模浅而不能兴礼乐耶?频扫地,不烧香,是言我恐人议而肆杀,却不肯为善耶?”皆罪之而不善终。[31]

其实稍解诗趣的人都看得出,守仁诗是要说一种禅意,德祥诗表达的却是对自己心性修行未纯的省思;经朱元璋一读,则全部读成政治。

某寺庙壁间不知何人一时兴起,题诗其上,被朱元璋看到,竟将全寺僧人杀光:

太祖私游一寺,见壁间有题布袋佛诗曰:“大千世界浩茫茫,收拾都将一袋藏。毕竟有收还有放,放宽些子也何妨!”因尽诛寺僧。[32]

布袋佛,即那位笑口常开、大肚能容天下事的弥勒佛,几乎每座中国佛庙都能见着他那令人忘忧舒朗的形象,深合中国人对于达观哲学的追求,但到朱元璋这里,也变成时政的讥刺。

最奇的,是高僧来复的遭遇。这位江西和尚,应召入京建法会。其间朱元璋赐宴,来复也是多事,席间呈诗一首作为谢恩。诗云:“金盘苏合来殊域,玉碗醍醐出上方;稠迭滥承上天赐,自惭无德颂陶唐。”这诗不献还罢,一献,小命丢掉了:

帝曰:“汝用‘殊’字,是谓我‘歹朱’也。又言‘无德颂陶唐’,是谓我无德,虽欲以陶唐颂我而不能也。”遂斩之。[33]

这可真是冤哉冤哉!来复和尚明明拍马屁,说朱元璋赐以异国上天的美食玉液,款待自己这么一个“无德之人”,他只有倾心献上对圣明君上的歌颂之辞……这些意思,倘他不用诗的形式来说,断不会招祸,千不该万不该,不该酸溜溜地写成诗,那朱元璋已经习惯成自然,一见你来“雅”的,他就犯嘀咕——这狗娘养的大概又绕着弯儿骂我哩,“遂斩之”。

有时,引用古诗,竟然也丢性命。洪武二十六年的状元张信,被朱元璋任命为皇家教师。教学内容自然包括习字。这天,张信从杜甫诗集中取四句,书成字帖,命学生临摹。老杜史称“诗圣”,他的句式历来认为最讲究、最精炼,也最工整,这四句是:

舍下笋穿壁,庭中藤刺檐。地晴丝冉冉,江白草纤纤。

对仗极工,意象独绝,兼得瘦劲与空灵之妙,诗家评为“语不接而意接”。张信对此诗的喜欢,一定是唯美的,但杜甫诗中往往有些“忧患”的滋味,这也是他所以被称“诗圣”(试体会与李白称“诗仙”的区别),此时,张信虽然疏忽了,朱元璋却足够敏感,一下嗅出杜诗中的苦难气息:

太祖大怒曰:“堂堂天朝,何讥诮如此?”腰斩以徇经生(儒生)。[34]

张信并非唯一死于腰斩这酷刑之下的文人,还有一个受害者,名气远比他大,此人就是明初文坛“四杰”之一高启。《明史》记其事曰:

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嗛之未发也。及归,居青丘,授书自给。知府魏观为移其家郡中,旦夕延见,甚欢。观以改修府治,获谴。帝见启所作《上梁文》,因发怒,腰斩于市,年三十有九。[35]

“观以改修府治,获谴”,指苏州知府魏观以原张士诚王宫旧址重建“市府大厦”,这行为本身就有引火烧身之意,很愚蠢,偏偏高启凑热闹写了一篇《上梁文》(盖房子上屋梁的祝文),内有“龙蟠虎踞”之语。这还了得?除了真命天子,什么人可称“龙蟠虎踞”?朱元璋大怒,断定魏观和高启“有异图”,置于“极典”——据说,高启所受腰斩还不是一斩了之,而是“被截为八段”[36]。高启被杀的直接原因,好像是政治问题,其实不然。《明史》说得甚明:“启尝赋诗,有所讽刺,帝嗛之未发也。”换言之,对这个大诗人,朱皇帝早已心怀不满,但不知何故暂时隐忍未发。史家多认为,“有所讽刺”而令朱元璋“嗛之未发”的诗作,是高启的一首《题宫女图》。诗云:

女奴扶醉踏苍苔,明月西园侍宴回。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

此诗写了后宫某妃嫔的剪影,叙其被君王召去侍宴,宴毕由女仆扶醉而归,候至深夜、唯闻犬声的孤寂情怀。这类诗是所谓“宫怨诗”,唐以来不计其数,若论写得哀伤、凄绝的,较之为甚者比比皆是,如白居易、元稹、顾况等,却从不曾听说谁掉过一根汗毛。高启只能怪自己不幸生在朱元璋时代,竟因一首“老生常谈”式的宫怨诗,“触高帝(朱元璋)之怒,假手于魏守(魏观)之狱。”[37]清人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甚至考证说,《题宫女图》是讥讽元顺帝的,与明初宫掖毫不相干——倘如此,高启就简直“冤大发”了。

高启,明初诗人,“吴中四杰”之一。毛泽东曾手书其诗《梅花》,并称之“明朝最伟大的诗人”。

孟子的民本思想,含有强烈的君主批判意识。朱元璋删其轻君言论,规定经过删节的《孟子》即《孟子节文》,才是科举考试的依据。

高启之外,又有名叫张尚礼的监察御史,同样因宫怨诗得罪。跟《题宫女图》比,张尚礼这首诗写得颇有些“直奔主题”:

庭院深深昼漏清,闭门春草共愁生。梦中正得君王宠,却被黄鹂叫一声。

显然化用了金昌绪的《春怨》:“打起黄莺儿,莫教枝上啼。啼时惊妾梦,不得到辽西。”只是情境更为露骨,尤其不能忽视的是,如此春情难捺的并非民间少妇,而是宫中某个寂寞的女人。据说,朱元璋读此诗后,深感这位作者“能摹图宫阃心事”,也就是说,写得实在太逼真了,就像钻到宫女心腹里去一般——对这种人,朱元璋做出的安排是:“下蚕室死。”[38]所谓“蚕室”,宫刑、腐刑之别称;盖受宫刑者,创口极易感染中风,若要苟全一命,须在蚕室似的密处,百日不遇风,方能愈合。显然,张尚礼下了“蚕室”后,没能挺过去,伤口感染而死。

“你不是操心宫女的性生活么?我就阉了你!”这,就是朱元璋给一位宫怨诗作者的答复。旧文人赋诗为文,无非是要么谈谈政治,要么谈谈风月,谈不成政治就谈风月——这宫怨诗,其实就是风月的一种,之所以代代不绝地延传着写下来,对于士子们来说并不是抱有“妇女解放”的宏大志向,甚至连给皇帝“添堵”的想法也没有,实在只是借此玩一点小感伤,扮一扮“怜香惜玉”态。这酸溜溜的小风雅、小情调、小卖弄,大家从来心知肚明,也从来没被看得太重。唯独到朱元璋这儿,作宫怨诗就会换来腰斩、割生殖器的恶果,搞得剑拔弩张,一点没有趣味和幽默感。

这里,姑且不谈专制不专制,朱元璋的反应和处置方式,确实表明他是历来帝王中少有的一个对文人文化、文人传统一无所知的粗鄙之辈。像宫怨诗这种历史悠久的创作题材,早已失去任何现实意义,而只是文人的一种习惯性写作,一种自我陶醉而已。朱元璋对这种心态全然陌生,竟对本来近乎无病呻吟的东西认了真,动用国家机器,大刑伺候。双方文化心理上的错位,让人哭笑不得。估计明初的文人雅士们惊愕之余,还不免一头雾水:政治固然可以不谈,但怎么风月也谈不得了呢?

一直说到这儿,我发现大兴文字狱的朱元璋与历史上其他钳制言论、烧书罪文的专制暴君,有一个本质不同:他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他的所作所为不是为着推行自己的思想权威,让读书人都遵循“朱元璋主义”来思考和说话。在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他毫无建树,完全仰仗儒家政治伦理。他之所以杀那么多人,跟许多推行文化专制的统治者意在搞他自己的“一言堂”,还是有所不同。

朱的滥杀,主要出于自卑。表面上,他杀人,他是强者;潜入深层看,倒是他处于弱势。这弱势的实质是,由于特殊出身他尽管做了皇帝,却完全不掌握话语权——他没有自己的意识形态,他所做的那个“皇帝”,是由儒家意识形态来定义的,可对这套话语他恰恰全然陌生,解释权握在士大夫手中。他们有一整套的语汇、语法、暗语、转义、借典、反讽、潜喻、异趣……不一而足;他们运用自如,如鱼得水。而朱元璋倒很可怜,稍不留意即碰一鼻子灰,时常对不上话、接不上碴儿。他恼怒、羞愤、着急,怎么办?杀人。这是他唯一可以保持强者姿态、摆平自己的方式,就像一条狗,叫得越凶、情态越躁,越表明它陷于恐惧之中。我们不妨比较一下朱元璋和曹操,这两个人都以多疑滥杀著称,但显然地,曹操的多疑来自于自负才高、“宁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的强悍,朱元璋的多疑却来自于自己的文化弱势地位,随时在担心被文化人戏耍和瞒辱;所以,为曹操所杀者,俱为性情狷介、恃才傲物之名士,而朱元璋所杀文人,死得都有些莫名其妙——他们当中很多人都是小心翼翼的士吏,例如那些撰写表笺的地方府学教官们。

不过,有一件事情,朱元璋却真正是在不折不扣地搞文化专制主义。这件事情的进攻目标和打击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孔孟之道”的另一半、高居儒家“亚圣”的孟子。

朱元璋恨孟子,大有道理——但这倒不是当年孟子那句“士,诚小人也”,曾让他出过大洋相。

孟子是为暴君发明“独夫民贼”这种称呼的人,他也第一个将人民视为国家主体——民贵君轻,君主被放到次要位置。他这样评论人民推翻大暴君商纣王这件事:“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39]说,我只听说过人民起来诛灭了一个名叫纣的独夫,从来不知道有什么弑君的事情。谋逆杀死君主曰“弑”,“弑君”一词本身就明确包括道德犯罪的指责,但孟子在纣王灭亡这件事上,根本不承认这个词。他认为汤放桀、武王伐纣这类事都是诛独夫不是弑君,可以作为正义而永远加以效仿。他还讲到,正直的政治家事君无非两点:“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君有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去。”[40]如果君主有重大的劣迹,一定要加以批评纠正,反复多次他不接受,就让他下台;如果君主只有一般的劣迹,也一定要加以批评纠正,反复多次他不接受,大臣就应该辞职离开他。

朱元璋是什么人呢?我们对他,虽不简单地称为暴君,但他却是把君权推到无以复加的极致的人,本来就独尊独大的中国式君主霸权(试比较一下欧洲古代君权,就能看出中国古代君权是多么彻底;在欧洲,且不说还有教权与君权分庭抗礼,即便贵族骑士阶层也能在君权之下保持某种荣誉上的独立性),在他手中发展到垄断一切的最高阶段。这样一个人,与孟子的政治学说可以说是天生对立的。反过来看,孟子力倡反对“独夫”,不也正戳在朱元璋的痛处么?

以孟子“民贵君轻”的观点论,他千百年来居然被专制君主们尊为圣人,里头实有大虚伪。在专制君主那里,他理该是不受欢迎的人,他的思想理该是不受欢迎的思想。李兆忠先生在《暧昧的日本人》里说,日本虽然学习中国文化和儒家思想,对孟子却坚决排斥,因为孟子对君主轻视与不敬。其实,这才是正常的。而中国的君主们,虽然一定很讨厌孟子,却还是假惺惺地赞美他的思想。至少在这一点上,朱元璋比较坦诚,不那么虚伪。他是唯一不加掩饰、大大方方将对孟子的嫌恶表达出来的皇帝。全祖望《鲒埼亭集》载:

上读《孟子》,怪其对君不逊,怒曰:“使此老在今日宁得免耶!”时将丁祭(每年的仲春和仲秋上旬之丁日,各有一次祭孔,称为“丁祭”),遂命罢配享(旧以孔子门徒及其他儒家先哲附属于孔子者一并受祭,称“配享”)。明日,司天奏:“文星暗。”上曰:“殆孟子故耶?”命复之。[41]

朱元璋话意甚明:倘这孟老儿活在当今,一条老命就算交待了!也许,腰斩都不足以释恨,非将其凌迟抽肠不可!恼恨之下,又无人可杀,只好以将孟子牌位从孔庙撤掉作为惩罚。但那些儒生马上使了个坏,第二天就上报说文星黯淡、天象异常;他们知道,当皇帝的都迷信天命,敢得罪孟子,却不敢得罪上天——这是当年董仲舒成功灌输给他们的一种思想,天道合一,“天不变,道亦不变”,天有变就说明道失常,皇帝最为害怕了。朱元璋一听天象异常,自己也就疑神疑鬼:“莫非因为孟老儿的缘故?”只好重新恢复了孟子牌位。

想杀人,人早死了,没得杀;撤牌位,上天又不乐意,给你来个星光惨淡。朱元璋的这个文字狱,搞得最不爽。但他自不肯善罢甘休。怎么办?还有个办法,说起来是老套子了:删书!对他实行书报检查!洪武二十七年,朱元璋正式把这任务交给翰林学士刘三吾。经检查认定,《孟子》存在“谬论”的凡八十五段,这些统统删去,几占全书三分之一。

这大抵是另一种酷刑——思想的腰斩。斩不了孟子其人,就斩他的言论著述。腰斩对象,包括:不得说君主不仁义、不得说统治者奢欲贪享、不得说批评穷征暴敛、不得反战、不得说暴君可诛、不得说民贵君轻、不得说人民有权温饱“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

刘三吾奉旨删孟,编成《孟子节文》[42];同时,又奉旨作《〈孟子节文〉题辞》一文,其中,除了“批孟”,尤其值得注意宣布了这样一条决定:

自今八十五条之内,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壹以圣贤中正之学为本。

什么意思呢?翻译成今天的话,就是自即日起,所删《孟子》八十五条,从国家教科书中驱除,不得作为教学内容,亦不得作为考试内容;这二项的取舍,一律以所自封为“圣贤中正之学”的版本——亦即《孟子节文》为本。

这是厉害的一招,“挖根”的一招,远胜于将某某书禁毁了事的一般做法。身为六百年前的皇帝,这样透彻理解了教育的意义,用控制教科书的办法来达到禁止某种思想的传播的目的,见识真的很高明。一旦把教科书管起来,让读书求学的人打小了解的孟子就是经过教科书规范过的孟子,而且代复一代皆如此,则“天下人尽入吾彀中矣”。再者,读书是为什么?做官。怎样才能做官?通过科举考试。那好,我就规定考试内容和范围,必须以《孟子节文》为准,解题、说理也必须循《孟子节文》所暗含的有关孟子言论的认识导向;无形之中,久而久之,本来的孟子、完整的孟子、真实的孟子,自然被人淡忘……这就叫思想的愚弄、精神的壅闭,它岂不比简单禁绝一本书来得深刻?

尽管朱元璋是大老粗,但对于收拾文化人却有独到之处,他挥舞着“雌雄双剑”,一手“文字狱”,一手“八股取士”,把知识分子驯得服服帖帖。尤其是“八股文”,抠住了读书人的命门。因为命题只限于“四书五经”(当然都经过《孟子节文》式的处理),舍此以外读书再多都没用,所以知识分子的思想就被死死地限制在这个令人放心的黑屋子里面。他的这些创造,让取代明朝的清人佩服得五体投地。后者以“外夷”入主中原,更需要思想的禁锢和麻木,所以对朱元璋的两大法宝照单全收,一手“文字狱”,一手“八股取士”,以致到所谓“康乾盛世”,活泼、自由的思想杳无踪迹,书生学人一头扎在考据、章句、版本、目录之学中。

龚自珍有《病梅馆记》,内云:“有以文人画士孤癖之隐明告鬻梅者,斫其正,养其旁条,删其密,夭其稚枝,锄其直,遏其生气,以求重价:而江浙之梅皆病。文人画士之祸之烈至此哉!”堪称专制主义下病态人文精神的绝肖写照,那所谓“文人画士孤癖之隐”,就是朱元璋一类极权君主的“孤癖之隐”,他们用这样的“孤癖之隐”斫修雕琢知识分子,使他们丧失生气、成为病梅,且以此为“美”。

“独夫”与“民贼”

乍看起来,朱元璋打造的君主极权,铁桶一般,百密无一疏;他自己亦感得意,死前二年颁布《祖训条章》,自云“即位以来,劳神焦思,定制立法……开导后世”,“日夜精思,立法垂后”,所创制度“永为不刊之典”,子孙要“世世守之”,“后世敢有言改更祖法者,即以奸臣论无赦。”人到晚年,总想给自己说些盖棺论定的话,特别是那些自以为很伟大的人物,他们临死前,通常会设法让人们记住自己这一辈子干过哪些大事、建立了什么伟业。看来,对朱元璋来说,他最想让人们记住的,就是“立法垂后”;他觉得在这个方面他不仅付出最多心血、下了最大工夫,而且干得相当完美;他甚至对自己的成就产生某种迷信,以为有如此完备的体制在,就算后代无能,也可以轻轻松松当皇帝(“以后子孙,不过遵守成法以安天下”)。

果真如此么?

独裁者总是自信——不,过度自信——以至于虚妄。就在朱元璋自信之中,危机已经潜生,而他浑然不觉。

最深的危机,竟来自他自身的两重性。

暴君和仁主,一身而二任。既向往仁爱,又加倍以暴政维护其极权。这是他作为皇帝的独特处。很奇怪的,他一面扮演着血腥的、对酷刑着迷的屠夫,一面却延请纯正的儒师,把皇位继承者培养成仁柔之人。阅其史料,对此矛盾每感格格不入、无所适从。

他自己也疑团满腹。当意识到太子朱标性格过于慈善,他曾试图拗矫。有一次,专门叫人将满载尸骨的大车拉到朱标面前,故意刺激他。洪武十三年,儒学大师、身为太子傅的宋濂得罪,朱元璋逮宋濂二子下狱,复传旨御史,准备把宋濂杀头抄家。朱标闻讯,赶到御前泣谏:“臣愚戆无他师,幸陛下哀矜裁其死。”朱元璋怒斥道:“俟汝为天子而宥之!”朱标悲绝无门,竟投金水河自杀,幸被救起。朱元璋听说,哭笑不得地骂道:“痴儿子,我杀人,何与汝也!”

朱标其实是朱元璋内心矛盾的镜子。是他把朱标教育成这样,这种教育不光见于朱标,也在太孙朱允炆身上延续。

朱标于洪武二十五年病故,后来朱元璋死时,继承皇位的是朱允炆。朱元璋遗诏宣布这个决定时,特意提到继任人有“仁明孝友”的品质。确实,朱允炆的仁厚比朱标似更胜一筹。父亲死后,三个弟弟尚年幼,朱允炆悉心关爱,日则同食,夜则同眠。朱元璋看了,既感动又欣慰。洪武二十九年朱允炆被立为皇太孙后,朱元璋即让其“省决奏章”,锻炼考察他的执政能力。年轻的皇太孙立刻显示出与祖父的区别,“于刑狱多所减省……尝请于太祖,遍考礼经,参之历朝刑法,改定洪武《律》畸重者七十三条,天下莫不颂德焉。”《明史》评价朱允炆“天资仁厚”、“亲贤好学”,说他当皇帝短短四年中的施政“皆惠民之大者”。

似乎,朱元璋以自己,以及对朱标、朱允炆的教育,做着实验,欲证明极权与贤君结合是可能的。他一手打造着可以放手为恶的体制,一手却把太子、太孙培养成仁柔之君,还指望他们驾驭得了这体制,真是异想天开。极权固有之恶,不但无法与贤君兼容,假如有什么贤君,也必为极权之恶所吞噬,几年后,暴虐鸷狠颇得朱元璋衣钵的朱棣,起兵夺权,轻松胜出,情理两然。极权天然是为这种人物预备的。

在通往极权的道路上,朱元璋大开杀戒,无论同起草莽、忠心耿耿的元勋,还是计定乾坤、辅国佐君的良臣,或者能征惯战、勇冠三军的宿将,一一被他除尽。等到建文帝——他的仁柔太孙继承大统时,除了一张高高置于金銮殿上的龙床,朱允炆身边竟无英才,要么是方孝孺[43]那样刚正有余、韬略不足的正人君子,要么是李景隆[44]那样的纨绔子弟。当朱棣听到李景隆被任命为大将军,统兵五十万杀来时,哈哈大笑,说出如下一番评语:“(李景隆)智疏而谋寡,色厉而中馁,骄矜而少威,忌剋而自用。未尝习兵,不见大战。”朱允炆的前敌总司令居然“未尝习兵”!那么,熟知军机的人哪儿去了?都被杀光了!设若蓝玉还在,朱棣还能笑得出来么?[45]可怜朱允炆从小被当做一个贤君培养,一肚皮墨水儿和圣人之道;而在他的对面,那个燕王叔父,反而因为被委以“屏藩帝室”的重任、长年戍边练兵,是个娴于兵马的沙场老手。朱元璋机关算尽,唯独没有算到祸起萧墙之内,借以羽翼皇室的保护网,末了恰恰向他钦定的皇位继承人收紧、收紧,将其扼死其中……

倘若身后有知,朱元璋在孝陵地宫里注视这一切,大概会反省:不该遵循圣王之道来培养朱允炆;不该把以“极权”为内蕴的皇位交给太孙,却又让他仁义为君。

朱元璋的深刻矛盾,并不难解释。确切说,这不是他的矛盾,是中国历史的矛盾。春秋战国五百年大转型,中国生成了两种东西:儒者和皇帝。它们一道主导了以后两千年历史。这二者关系颇为微妙,有相结相伴、相倚相重的一面,又有制约、抗衡和批判的另一面。“君父”观念,是前者的表现;“君轻民贵”,是后者的表现。而在朱元璋身上,两者各领一军,展开争夺。有时,他是独大的君王,有时是儒者教益的领受者。他以“君父”意识死死看护权力,但对如何运用权力却愿意接受儒者路线。这既是他自我的斗争,也是中国历史的斗争。

我们经常笼而统之地说“独夫民贼”,多数情况下没有例外,因为极权无远弗届的作恶空间,令各位“独夫”很难拒绝成为“民贼”的诱惑。但例外可以有。在朱元璋身上,我们就看到“独夫”和“民贼”的角色相分离的情形。这个明朝缔造者,以冷血和严重的暴力,把自己形象推向极度的黑暗。一提起他,人们油然想到“暴君”,他的名字也与嗜杀、酷刑、狠毒、野蛮紧紧绑在一起。就此言,他是极权体制推出的标准“独夫”。然而,如果我们习惯性地以“独夫民贼”相称,却发现有一半对不上号——他无疑是“独夫”,却并非“民贼”。这很少见,我们由此也格外注意起他的独特性。

他非但不是“民贼”,毋宁还相反。从大的方面,我们可谈三点:

一、他是民族解放者,终结了中国第一次整体亡国的屈辱历史。他不单单办了这样的事情,更是第一个明确表达民族解放意识的国家领袖。他提出了“驱逐胡虏,恢复中华”[46]的口号,六百年后,这口号仅以一字之差,算是原封不动用于辛亥革命。他将元大都命名、改称“北平”,以此字眼,重新定义这城市,使它在历史上新生;以后,该城历史便在“北平”、“北京”(朱棣首创)名称之间交替。

二、如果“恢复中华”的伟业,使他有理由被视为国家英雄和历史英雄,那么更令人为之起敬的,则是他并不以此而骄狂、而膨胀。南面为君之后,秉持善待人民、体恤民生的诚意,以惜民之心和务实态度决定内外大计,不矜躁、不折腾、不胡来。于国于民,真正“息事宁人”。终其在位三十一年,天下无扰,四海晏然。

三、他做皇帝,谨终慎始、敬事不暇,无半日之闲,而待己甚苛,自奉极俭。他投向自己“皇帝”身份的目光,非常职业,和真正的手艺人一样一丝不苟地对待手中的活计,从无被巨大权力诱往放纵和享乐方向的迹象。我们憎其刻狠,但在品质方面,实在挑出不他的毛病。“无优伶瞽近之狎,无酣歌夜饮之娱,正宫无自纵之权,妃嫔无宠幸之昵”,有几个皇帝敢这么说?在他手下,未出现一个奸佞,贪黩绝迹。日后明朝最大顽症——阉祸也无踪无影,此辈洪武间个个循规蹈矩。故而,论到他的自律,真是史所罕见。而如此高度的自律性,非心中有其敬诚、热情、理想和使命感,必不能至。要不是内秉坚孤、黾勉自持,他想懈怠,别人既约束不了,也帮不到他。在本可恣其所欲的条件下,将不玩不怠,贯穿始终,只能归之于超强的人格与信念。

作为“独夫”的朱元璋,世人皆知;而他并非“民贼”这一点,则很少被谈到。为此,本文结束前特地突出这一点。这不光涉及对他的完整认识,也因其中情形很有思考的意义。他是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历史一对基本矛盾相争夺的产物。他是这种历史特别直观的表现者。

最终,他给了这样的启示:个人自律,根本无法克服制度之恶。从个体看,独夫未必民贼。然而,独夫开创的政体,或造就着独夫的政体,到底还是要祸害人民。朱元璋虽使“独夫”与“民贼”在自己身上分离,但很明显地,在他之后,明代诸帝几乎无一不是“独夫”加“民贼”。

原因太简单了:绝对的权力,必然邪恶。古往今来,哪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