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赛昂叛乱
书面记载中的第一次阿提卡骚乱爆发在公元前7世纪末期。赛昂家世显赫,曾在奥林匹亚竞技会上获胜,友人及追随者众多。在赛昂与迈加拉僭主忒阿根尼之女成婚后,摆在赛昂眼前的就是继续岳父的僭主之路。赛昂坚信寡头政府无能,无法得到人民大众的支持,因而决定奋力一搏以取而代之,成为雅典的僭主。在约定当天,赛昂的同伙联合迈加拉的一支雇佣军攻占了雅典卫城。然而,赛昂根本没有花心思去笼络民心。因此,当雅典政府竭力集结所有兵力将赛昂及其叛军围堵在要塞时,大多数民众都左右观望。主谋赛昂连夜遁逃,但他的追随者不久就因饥饿而被迫投降。在雅典娜的祭坛前,赛昂叛军像祈求者般端坐,向围城者大开城门。坐镇的执政官麦加克勒斯劝诱赛昂叛军离开雅典娜圣殿,并许诺会饶他们一命。然而,赛昂叛军一离开卫城,麦加克勒斯就立即下令将他们处死。因此,麦加克勒斯及其后代所属的阿尔克迈翁家族一直背负着渎神和伪誓的污名。后来,要将这一“被诅咒的家族”逐出雅典的呼声就时有发生。
雅典卫城
赛昂失败后,贵族寡头统治与被压迫人民间的矛盾日益激化。两股矛盾源头并存:正如之后的罗马平民一样,长期以来,雅典人民生活窘迫——造成该情形的原因一方面是政府治理不善,另一方面是收成不好。此外,武断不公的惩罚将人民推入绝境。没有人能预见审判的结果,因为执政官总是随心所欲地更改裁决。因此,全民呼吁政治改革,并希望颁布法律对罪行及惩罚做出一些界定。最终,贵族让步,同意了公民的诉求。公元前621年,执政官德拉古立法规定:地方官的选举权交到公民大会手中,公民大会成员包含所有能自备全套铠甲的公民。
同时,德拉古建立了一个由四百零一位议员组成的议事会。议事会成员多数来源于公民大会。该议事会取代了亚略巴古议事会的部分职能。然而,下层人民仍然被排除在公民大会之外,而整个雅典依旧负债累累且内讧不断。德拉古还颁布了一部书面法典。后来,某位雅典人感叹道:“德拉古法典看似是用鲜血而非墨汁写出的。”贵族极有可能选择保留了实施严刑的权力,而每项罪行都是从重处罚。据说,德拉古几乎为每项罪行都定了死罪。对此,我们也没有必要完全相信。德拉古法典中一段关于谋杀罪减罪的残章流传到我们手中。残章中写道:非故意杀人者不能被当成人人得而诛之的逃犯,而应交由国家保护,直到非故意杀人者能对受害者家人做出补偿;如果谋杀未发生在市集、竞技会和节日庆典时,而杀人者却被发现,并被受害人的亲属杀死,那么杀死他的人即犯了谋杀罪。
无论德拉古法典的实质影响是什么,它并没有缓和困扰雅典的种种弊病。在德拉古法典颁布几年后,雅典依旧乌烟瘴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