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荷马史诗》中的国王
正如修昔底德欣喜地注意到的那样,荷马的王国都是“有明确特权的父系君主制国家”。王族总是众神的后代,拥有天赐的神力。因此,荷马这样歌咏阿伽门农国王的权杖:“赫菲斯托斯为宙斯锻造它;宙斯将它赐予信使赫尔墨斯,以转交给驯马者帕罗普斯;而帕罗普斯又将它交给人类的引路人阿特柔斯;弥留之际,阿特柔斯将它交给拥有成群牛羊的堤厄斯忒斯;接着,堤厄斯忒斯又将它传到阿伽门农。阿伽门农因而可以统领一众岛屿和阿尔戈斯全境”。和近代不同,王权并不总是严格的世袭制。如果有足以胜任的成年子嗣,王位则由父传子。而如果国王驾崩之际,子嗣尚在襁褓之中,或是继承王位者极其无能,那么王位将由国王的兄弟或其他近亲接任。如果国王年事已高,无法履行职责,那么往往在他有生之年,他就将王位交到继承者手中。如果老国王不这么做,很可能会遭到众怒而被驱逐下台。
赫菲斯托斯
堤厄斯忒斯
国王将得到部落敬奉的一个王宫、一大片土地和额定的税收。这些所得都用于王国运作,与王族的祖业严格区分开来。国王的角色分为三类:首领、祭司和法官。作为首领,国王统领部落所有重要的征战——怯战的国王会让人无法容忍。国王身披黄铜铠甲,乘坐一辆由钦点护卫驾驶的轻型战车身先士卒;装备相似的贵族侍奉在国王左右;自由民们尽力武装自己,步行在后。当时还不存在骑兵——无论是埃及同时代的碑刻,还是荷马的诗篇中,都没有与骑兵有关的记载。
作为法官进行审判的时候,国王坐在集市当中,元老则坐在他的两旁,听取臣民们的各种案件。国王作出的决断并不是依据法律——因为当时法律还不存在,而是依照公认的权利和公正的准则。先是原告陈述事件,并请证人出席;然后元老们各抒己见;最后,国王站起身来,手握权杖宣布裁决。
作为祭司,国王是臣民与上天的天然媒介。国王象征着部落的统一,并代表部落祭祀上天。虽然也有其他祭司,但还没有祭司阶层。和普通人一样,在和平和战争时期,其他祭司都做着平常的事情。其他祭司往往服务于特定的神灵,居住在神殿里或资助者的圣地上。
国王的领地不大,拥有的贴身侍从也很少,更没有华服锦衣将他和贵族们区别开来。有时,国王会监察土地上的劳作与收割,有时会亲自做木工或打铁。荷马时代的希腊人和我们自己古斯堪的纳维亚的先祖一样,都非常尊重手工技艺。
工匠技艺的衰落发生在后世。如果说国王是自己领地的管家,那么王后就是王宫的管家,管理着衣橱和食柜。在《奥德赛》中,最动人的一个片段就是一位公主忙于监管侍女们清洗王宫里的脏衣污布。王室尊严并没有因为参与平民的辛勤劳作而折损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