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沸点(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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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组建这个群的人叫作山涛,他当时在山阳做小官,山阳也是这个群主要的活动地点。山涛先加了青年才俊嵇康,然后又加了阮籍,并把阮籍介绍给嵇康,三人同意组群,接下来,山涛拉进了老乡向秀,阮籍则把自己的侄子阮咸和王戎拉了进来,刘伶可能听说这个群都是好酒之人,也申请加入,自此中国历史上非常著名的一个群体就诞生了。

“竹林七贤”,顾名思义,他们聚会的地点应是在竹林之中,按照现在比较公认的说法,聚会场所是嵇康提供的,当然,他们也不总是七个人都能齐刷刷地聚齐,三人一聚,四五人聚聚的可能性更大,七人在一起的机会应该并不多见。

嵇康是这个群体的精神领袖,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男子,《世说新语》如此形容:“身长七尺八寸,风姿特秀”,按照现在的度量标准,他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而且气度不凡,他的好友山涛形容他:“站立时如孤松独立,醉倒时似玉山将崩”。

关键他不是“小鲜肉”,身上的肌肉就像天天在健身房锻炼过似的,因为他有个特殊的爱好——打铁。

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嵇康对打铁环境有严格要求,他的铁铺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柳树下,嵇康引来山泉,绕着柳树筑了一个池子,打铁累了,就跳进池子泡一会儿。从池子里出来的刹那,“龙章凤姿、天质自然”,想必能迷倒一大片女粉丝。

当然,他能成为这个桀骜不驯群体的领袖,并不是因为身材和长相,更不是因为提供了场地,而是因为才华和胆识,嵇康精通音律、擅长书法和丹青,写得一手好诗和散文,思想上更是倡导玄学新风,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引领一时风尚,成为远近闻名的大名士。

最早组群但没当上群主的山涛,没有丝毫失望,他是这里面年龄最大,也是气度最大的一位。关于他的气度,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山涛的夫人韩氏,有段时间看到自己老公天天和嵇康、阮籍泡在一起,经常早出晚归,甚至夜不归宿,觉得不大对劲儿,山涛解释说这两个是奇人,这反倒引起了韩氏更大好奇心,她很想见见老公口中的奇人到底如何。

于是山涛请两位到家做客,由于当时女子不能随便见男客,所以山涛好酒好菜款待后,请嵇康、阮籍留宿一夜,好让自己老婆好好观察一番。夜深人静,韩氏透过墙上的小洞窥视两位奇人,顿时被他们的风姿所迷住。

第二天天色刚亮,山涛便迫不及待地问夫人,看后感觉如何,韩氏先给自己老公泼了瓢凉水,说无论长相和才华,山涛比他们都差得很远。但随即又说看上去老公你的气度要比他们更大。知己莫如老婆,山涛对此大为赞同:“夫人说得对,我也觉得自己的气度超过他们。”

这位韩氏是个奇女子,通过短时间的窥视竟能洞悉三位牛人的特长优劣。

这几位都是好酒量,但论对酒拥有最纯粹的热爱,无疑是刘伶,以至于今天还有一款酒叫作“刘伶醉”,据说销量还不错。

首先要说明的是,与嵇康恰恰相反,刘醉仙长得非常对不起观众,史载“身长六尺,貌甚丑悴,而悠悠忽忽,土木形骸”,不到一米五的身高,长得也有些歪瓜裂枣。不过,刘伶并不在意自己的长相,他心中唯一中意的只有“酒”,这个字比生命还重要,他常常坐着鹿车,带一壶酒,让仆人扛着锄头跟着,说:“醉死在哪里,就把我在哪里埋了。”好一派“青山处处埋醉鬼”的潇洒做派。

视死如归,用在刘伶身上再恰当不过。

刘伶喝酒还有一个特色,可能由于服食寒食散,为了散热经常边喝边脱掉衣服,赤身裸体在屋中转来转去,有人看到这样场景觉得太过荒诞,便不由讥笑他,刘伶非常不客气地回道:“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裤,你们没事干嘛跑到我裤子里来?”

摊到这样一位喝酒不要命的老公,刘伶的老婆也是够不幸的。有次刘伶因酒精中毒,好不容易抢救过来,他夫人一怒之下把酒倒掉,把酒器毁坏,并哭着劝他不能再喝了。刘伶说:“好吧。但我自律性不行,只能向鬼神发誓来戒掉酒瘾。你就准备祭祝用的酒肉吧。”妻子把酒肉备好,刘伶跪在神前说道:“天生我刘伶,酒是我的命。一次喝一斛,五斗消酒病。妇人之言辞,千万不能听。”说完拿起眼前的酒肉吃喝起来,很快又醉死过去。

《世说新语》写到这里便没有接着往下写,很想知道这个故事是什么样的结局。

喝多了在家老婆管不了,到外面则很容易挨揍,有次刘伶喝多撒酒疯,和别人发生争执,那人抡起拳头要打他,这时候刘伶被吓清醒地说:“这位仁兄,实在对不住啊,我瘦得像鸡肋不能让你的拳头打得舒服。”那人一看,确实也是,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醉鬼,一拳下去很可能背上命案,于是把抡出去的拳头收了回来。

古往今来世上醉鬼千千万,刘伶能脱颖而出,不仅是因为他对酒爱得纯粹,爱得深情,关键是人家会总结,把喝酒的心得写成了一篇著名的《酒德颂》,这才是真正的喝酒高手。

王戎是七人中年龄最小的,但他从小便颇有胆识,六七岁时,在宣武场看表演,当时猛兽在笼子中咆哮,众人都被吓跑,只有王戎站立不动,神色自如。魏明帝曹叡看见后,称赞王戎是奇童。小时候他与同伴在路边玩耍,见道旁有结满李子的李子树,其他人争相去摘,只有王戎不动声色,别人问他为何如此,答曰:“树在道旁而多果实,果实必定是苦的。”这帮小孩吃过以后,果然奇苦无比。

阮籍很欣赏王戎,也是他将比自己小二十四五岁的王戎拉进了“群”。阮籍和王戎的父亲王浑很熟,但是阮籍到了王家,基本不怎么和王浑说话,觉得谈不到一起,他让王浑把他儿子王戎叫出来,两人相谈甚欢。

王戎长大后却仿佛换了个人,以“超级吝啬”而闻名朝野,出身于琅琊王家这样的名门望族,后来位居三公这样的高官,他的所作所为让人大跌眼镜。抠门到什么程度?他家种了棵很好的李子树,结的李子很好吃,他不顾寒碜拿到市场高价去卖,这还不算,这位仁兄怕别人得到李子核后能种出一样的李子树,居然把每个李子核都挖出来再去出售。

亲情在吝啬面前显得冷冰冰,王戎的侄子要成婚,他只送了一件单衣,完婚后居然又要了回来。即使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也如此,他女儿出嫁时,向他借了一些钱,但一直没还,这要换作其他人,就当送给女儿当嫁妆了,何况王戎家里非常有钱,但他却摆出一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架势,每次女儿回家省亲,他的脸都拉得很长,女儿知道她老爸的心思,赶紧凑钱把债还了,王戎这才恢复笑容。

王戎的表现,因为太“匪夷所思”,所以不少人认为他是用“自污”来避祸,因为身为高官不能太完美,否则很容易受到天子猜忌,他用吝啬为自己涂了一层保护色,似乎要告诉所有人,自己对权力没有太多渴望,眼中只有孔方兄。如果真是这样,只能佩服王戎入戏太深、装得太像。

王戎的吝啬,被所有人都看不上,但却有一个坚定的支持者,那便是他夫人。据说他们在家最爱干的事,就是每当夜深人静时,拿出钱财宝物和各种生意账目,在灯烛下反复看、反复算。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所以王戎和他夫人的感情很好,恩爱到什么程度?后世形容男女亲昵无比的成语——“卿卿我我”,便是他们的原创。

王戎之妻常以“卿”称呼王戎,而按照礼仪,“卿”是对小辈的昵称,一般只有父亲称呼儿子或皇帝称呼大臣才如此,妇人应以“君”称其夫。老婆天天“卿来卿去”搞得王戎有些不好意思,王戎就说:“你这样叫我,按照礼仪属于不敬,往后不要再叫了。”可他的妻子却说了一段绕口令:“亲卿爱卿,是以卿卿。我不卿卿,谁当卿卿?”翻译过来就是“我爱你疼你,才叫你卿卿的,我不叫你卿卿,谁又叫你卿卿呢!”

话虽很好翻译,但里面的那股娇嗔劲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王戎看到老婆这个样子,也只好听之任之。于是,这个成语便一直流传下来。

愿天下有情人都能天天“卿来卿去”。

阮咸是阮籍的侄子,与其说他是文学家,不如说是音乐家,他有一个属于自己的荣耀,那便是一种叫作“阮”的乐器,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

阮咸和他叔叔一样,身上有股狂劲儿,他和阮籍当年住在路南,这个区域是穷人聚集区,路北边是阮家的富人区,每年的七月七日,当地有晒衣服的风俗,可能是夏天雨水多导致衣服容易发霉,但后来这个风俗异化,变成了炫耀奢华的比赛,到了这天,路北的一些有钱人把家里的绫罗绸缎拿出来晾晒,显摆自己有钱,对此阮咸很看不惯,他的做法是把自己的内裤挑得高高的,挂在竹竿上,面对其他人诧异的眼神,阮咸说:“大家都在晾好东西,我也不能免俗,也晒晒我的好东西。”

阮咸也是好酒之徒,不过他喝酒的方式和他人不一样,他觉得用杯或碗喝酒太麻烦,于是他请族人喝酒时,会让人搬来大酒缸,大家围坐在酒缸旁,把头伸到酒缸里喝,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家里的猪闻到酒香,也来凑热闹,把头伸进酒缸里一起喝,阮咸竟然毫不在意,和猪一起畅饮。

猪和人共饮一缸酒,人和动物如此和谐共处的场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更让人感到惊世骇俗的是,阮咸的母亲去世了,他竟穿着重孝去追一个鲜卑族的婢女,这个胡女当年是他姑母带来的,阮咸看上了这位姑娘,两人干柴遇烈火,没想到这位女子后来怀孕了,母亲去世后,姑母带着这位女子离开,阮咸得知消息,愣是骑着毛驴把这个怀有身孕的女子给追了回来,嘴里还嘟囔着:“人种不可失。”

父母之丧,应该大孝三年,阮咸这样的做法确实突破常理,但这就是他,“宁做轻狂人,不做伪君子”。

向秀相比于“群里”其他六位,他酒量最小,因此显得比较“正经”。他最美好的时光是与嵇康在一起打铁的日子,他的工作职责是拉风箱,嵇康负责抡锤打铁,二人配合默契、旁若无人、自得其乐。他有时候还去另一个朋友吕安家帮他侍弄菜园子。

后来嵇康、吕安都被杀,这对与二人交往甚密的向秀打击巨大,擦干眼泪后,他不得不低下自己的头颅,投诚司马昭。司马昭问向秀:“听说你以前有隐居不仕的‘箕山之志’,为什么今天却来见我了呢?”言外之意是说你不是很清高吗,如今来投靠我是几个意思。向秀表示那些自视清高的人,并不了解帝尧求贤若渴的用心,所以隐居的生活并不值得羡慕。就此司马昭接受了他,向秀后来官至黄门侍郎、散骑常侍。

但向秀心里非常痛苦,官场沉浮多年,他对政治越来越厌恶,想起过去意气风发的日子,以及今天的苟且过活,向秀时常感到五内俱焚,于是他逐渐远离官场,一心一意用来研究《庄子》,终成为学术大家,他为《庄子》所做的注解,以及郭象在他研究基础上形成的《庄子注》,成为后世研究庄子的重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