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写作应当尊重前人的智力成果,方便读者查核论证资料。凡是涉及学术观点、法律文件、事件、案例、统计数据等,需要交代出处而又不便在正文中叙明的,应当予以注明。
注意保持正文流畅,避免过度引注。业内周知的知识无须引注,平常的意思无须引用他人的话。节制使用原文引用;除非必要,不大段引用原文。尽量避免一句多注或者连续一句一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