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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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第一卷

爱臣第四

(第四篇 宠爱臣下)

4.1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1,必危嫡子2;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徙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徙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侯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3。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识也4

注释

1 主:正妻。2 嫡子:正妻的儿子。3 议:通“义”,合宜,适当,指符合一定的规矩。4 识(zhì):记住。

译文

君主宠爱臣下过分亲近,一定会危害到君主本人;大臣过分尊贵,一定会改变君主的地位;王后和妃子如果不分等级,一定会危害到王后所生的儿子;国君的兄弟如果不服从国君,一定会危害到国家。我听说: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君,如果没有防备,就一定有拥有百辆兵车的大臣在他的身旁,来夺走他的民众而颠覆他的国家;拥有万辆兵车的国君,如果没有防备,就一定有拥有千辆兵车的大夫在他的身旁,来夺走他的威势而颠覆他的国家。因此奸臣繁殖滋长起来,君主的一切就衰亡了。所以诸侯的领地广阔、兵力强大,是天子的祸害;大臣们过分富裕,是君主的失败。大将宰相控制了君主而使大臣私门兴盛起来,这是君主应该摒除的事情。世间各种事物之中,没有什么能及得上君主身体的极端宝贵、君主地位的极端尊严、君主威势的极端重要、君主权力的至高无上。这四种美好的东西,不必从本身之外去寻觅,不必向别人去求取,君主只要合理地使用它就能得到它了。所以说:君主如果不会使用他的这些财富,那么结果就会被奸臣排斥在外。这是当君主的所要牢记的。

4.2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侯之博大也1;晋之分也2,齐之夺也3,皆以群臣之太富也。夫燕、宋之所以弑其君者4,皆以类也5。故上比之殷、周6,中比之燕、宋,莫不从此术也。是故明君之蓄其臣也7,尽之以法,质之以备。故不赦死,不宥刑。赦死宥刑,是谓威淫,社稷将危,国家偏威。是故大臣之禄虽大,不得藉威城市8;党与虽众,不得臣士卒。故人臣处国无私朝,居军无私交,其府库不得私贷于家。此明君之所以禁其邪。是故不得四从9,不载奇兵;非传非遽10,载奇兵革,罪死不赦。此明君之所以备不虞者也11

注释

1 从:由。2 晋:诸侯国名,范围包括今山西省大部和河北西南部及河南、陕西等省部分地区。晋之分:西周初,周成王把它封给自己的弟弟叔虞,建都于唐(今山西翼城西),称为唐侯。后来叔虞的儿子燮迁居到晋水旁,改称为晋侯。周是姬姓,晋国为姬氏世袭,所以为姬氏之国。晋景公十二年(公元前588年)开始设置六卿。晋昭公时(公元前531年—公元前526年),六卿逐渐强大。晋顷公十二年(公元前514年),赵氏、韩氏、魏氏、智氏、范氏、中行(hánɡ杭)氏等六卿用国法诛灭晋国的宗族,夺取了姬氏宗族的封地,各任命自己的儿子为大夫。这样,晋国的政权完全控制在六卿手中。晋定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90年),范昭子士吉射、中行文子荀寅败而奔齐。晋出公十七年(公元前458年),智氏、赵氏、韩氏、魏氏尽分范氏、中行氏之地。晋出公二十二年(公元前453年),赵、韩、魏三家又灭智氏,三分其地。从此,三家分晋之势成,晋君反而成为附庸。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周天子命(即承认)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周安王二十六年(公元前376年),魏武侯、韩哀侯、赵敬侯灭晋侯而三分其地。史称“三家分晋”。3 齐:见1.2注。齐之夺:西周初,周天子把它封给吕尚,以后便为吕尚后代世袭,所以齐国是吕氏之国。齐简公四年(公元前481年),田常杀死了齐简公吕壬,控制了齐国的政权。齐康公十九年(公元前386年),田常的曾孙田和被周安王立为诸侯,就把齐康公吕贷迁往海边,吕氏从此断绝了君位的继承权,齐国由田氏掌握,历史上称为田齐。4 燕:见1.2注。公元前318年,燕王子哙(kuài)把君位让给相国子之。子之三年(公元前315年),太子平等起兵攻打子之。次年(公元前314年),齐宣王乘机攻占燕国,子哙和子之被杀。宋:见1.3注。公元前370年,宋国司城(国内掌管土木建筑工程的最高长官)子罕(姓戴,氏皇,名喜,字子罕)废掉宋桓侯,夺取了宋国的政权。弑(shì):古代臣杀君、子杀父叫做“弑”。5 以:此。6 殷:商朝的第十代帝王盘庚把首都迁到殷(在今河南省安阳县),以后商也称作殷。7 蓄:通“畜”。8 藉:借。藉威城市:即“藉威于城市”,意为“从他占有的城市中借得威势”。9 四:通“驷”。10 传(zhuàn):驿站或驿站的车马都泛称为“传”。此指驿车驿马。遽(jù):送信的快车或快马。11 虞:意料。

译文

从前商纣王的灭亡,周王朝的衰微,都是由于它诸侯的强大;晋国被瓜分,齐国被篡夺,都是因为大臣们过分富裕。那燕国、宋国的臣子劫杀他们的君主的原因,都是这一类。所以上面对照商王朝、周王朝,中间对照燕国、宋国,没有什么臣子不是靠这种手段来篡夺君主权位的。所以明智的君主豢养他的臣子,用法律来规范他们的一切,用各种措施来督责他们。所以不赦免死罪,不减轻刑罚。赦免死罪减轻刑罚,这叫做君主威势的失散,这样,国家政权将遭到危害,国家的辅佐大臣会从旁取得威势。所以大臣的俸禄即使很丰厚,也不能让他们凭借受封的城市来造成威势;他们的党羽即使很多,也不能让他们将士兵变成自己的臣属。所以臣子在朝廷任职时不准有私家的朝会,在军队任职时不准有私下的外交,他们金库中的钱财不准私自借给私家。这是明智的君主用来禁止大臣犯上作恶的办法。所以大臣外出,不得乘坐四匹马拉的车子并跟着随从的车,不得在车上携带出人意料的兵器;如果不是传递紧急公文的马车,装载了出人意斜的兵器和铠甲,就判处死刑而不予赦免。这是明智的君主用来防备意外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