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贺集序[1]
大和五年十月中[2],半夜时,舍外有疾呼传缄书者。某曰:“必有异。”亟取火来,及发之,果集贤学士沈公子明书一通[3],曰:“吾亡友李贺,元和中义爱甚厚[4],日夕相与起居饮食。贺且死,尝授我平生所著歌诗,离为四编,凡千首。数年来东西南北,良为已失去。今夕醉解,不复得寐,即阅理箧帙,忽得贺诗前所授我者。思理往事,凡与贺话言嬉游,一处所,一物候,一日夕,一觞一饭,显显焉无有志弃者,不觉出涕。贺复无家室子弟得以给养恤问,常恨想其人、咏其言止矣。子厚于我,与我为贺集序,尽道其所来由,亦少解我意。”某其夕不果以书道不可,明日就公谢,且曰:“世为贺才绝出前。”让。居数日,某深惟公曰:“公于诗为深妙奇博,且复尽知贺之得失短长。今实叙贺不让,必不能当君意,如何?”复就谢,极道所不敢叙贺,公曰:“子固若是,是当慢我。”某因不敢辞,勉为贺叙,然其甚惭。
皇诸孙贺[5],字长吉,元和中韩吏部亦颇道其歌诗[6]。云烟绵联,不足为其态也;水之迢迢,不足为其情也;春之盎盎,不足为其和也;秋之明洁,不足为其格也;风樯阵马,不足为其勇也;瓦棺篆鼎,不足为其古也;时花美女,不足为其色也;荒国陊殿,梗莽丘垄,不足为其恨怨悲愁也;鲸呿鳌掷,牛鬼蛇神,不足为其虚荒诞幻也。盖《骚》之苗裔,理虽不及,辞或过之。《骚》有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乃贺所为,无得有是!贺能探寻前事,所以深叹恨今古未尝经道者,如《金铜仙人辞汉歌》[7]、《补梁庾肩吾宫体谣》[8],求取情状,离绝远去笔墨畦径间,亦殊不能知之。贺生二十七年死矣,世皆曰:“使贺且未死,少加以理,奴仆命《骚》可也。”
贺死后凡十某年,京兆杜某为其序[9]。
[1]李贺(790—816):字长吉,福昌(今河南宜阳)人。以诗歌著名,曾有《李贺集》五卷。
[2]大和五年(831):大和,唐文宗年号(827—835)。
[3]集贤学士:唐代开元中有集贤殿,设集贤学士,官阶五品以上。沈公子明:即沈述师,字子明,著名史学家、书法家沈传师之弟,李贺生前好友。
[4]元和:唐宪宗年号(806—820)。
[5]皇诸孙:李贺为唐宗室郑孝王亮后裔,但至其父时已没落。
[6]韩吏部:即韩愈,曾任吏部侍郎。《新唐书·李贺传》:“(贺)七岁能辞章。韩愈、皇甫湜始闻未信,过其家,使贺赋诗,援笔辄就,如素构,自目曰《高轩过》。二人大惊,自是有名。”唐张固《幽闲鼓吹》亦记:“贺以歌诗谒韩吏部。吏部时为国子博士分司,送客归,极困。门人呈卷,解带旋读之。首章《雁门太守行》曰:‘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却援带,命邀之。”
[7]《金铜仙人辞汉歌》:李贺著名诗篇之一,描写汉武帝所铸铜人被魏明帝从长安拆迁时的悲凉情态。
[8]《补梁庾肩吾宫体谣》:李贺诗篇之一,今存李贺集,题为《还自会稽歌》。庾肩吾,字慎之,梁朝著名诗人,宫体诗代表作家。
[9]京兆:即唐长安。杜牧为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故用以自称。
本文乃大和五年(831)杜牧应沈述师之邀而作。文中评论李贺诗歌一段最为精彩。他采用种种形象的比喻,来形容李贺诗歌的“态”、“情”、“和”、“格”、“勇”、“古”、“色”、“恨怨悲愁”、“虚荒诞幻”等种种特色,使人们直觉、形象地感受到李贺诗的艺术特色和感人的魅力。这比之一般的泛泛议论不仅更为精彩,而且表述得更为形象具体。尚可注意的是杜牧虽指出李贺诗学自《楚辞》,乃“《骚》之苗裔”,但也一针见血地指出李贺诗“辞或过之”,而“理”却不及,也即是在“感怨刺怼,言及君臣理乱,时有以激发人意”上,贺诗较欠缺。这一批评表明了杜牧为文既重辞,更重“理”,即思想情感的充实。这一主张正和他此后在《答庄充书》中提出的“凡为文以意为主,气为辅,以辞彩章句为之兵卫,未有主强盛而辅不飘逸者,兵卫不华赫而庄整者”的主张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