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研究的价值与意义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最快、经济总量规模最大、经济潜质最好的经济区域之一,长三角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方面优势明显,在创意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已超过GDP增幅,成为长三角地区新的经济增长极。先天的区位优势、独特的资源禀赋、发达的经济水平、海派的文化特质、先进的科技水平、雄厚的资本实力、发达的工业体系等条件,使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但目前长三角在通过加速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来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化发展的过程中,正遭遇前所未有的瓶颈,导致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无法取得跨越式发展。如产业整合不深、产业同构问题十分突出;集聚区数量虽多,但形成品牌效应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却并不多见;大多数园区内企业仍处于低层次的地理集聚,彼此之间的聚合度不够紧密;跨界合作不强,文化创意产业存在恶性竞争和无序竞争的现象;区域和区域之间联动不够,政府对产业的扶持不到位,产业技术开发体系不完善,区域之间的创新网络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平台与市场服务体系不健全。究其主要原因在于,长三角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未能打破行政藩篱,至今未能建立跨省(市)域的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的调节机制,对于区域内重大战略资源无法实施联合开发,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也不能联合进行,也未能对区域内生态环境实施联合保护,未能通过制订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来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无法通过制订专业分工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来协助区域内二三线城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地方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与长三角文化创意一体化发展的整体规划无缝对接。
而现有关于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表明,在目前创新驱动经济增长的新时代,文化创意产业对于长三角区域经济的贡献十分明显,对各省市经济的拉动力量巨大。特别是长三角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方面也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就,对于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到了极好的推动作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跨界融合与协同发展,也成长三角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重要突破口。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不仅可以为长三角带来无限商机,而且也可以成为未来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但由于发展模式趋同、开发手段单一、地方行政分割等原因,导致文化创意产业对关联产业的融合与带动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出来。而如何从产业和区域层面来区别于过去只竞争不合作的状态,在促进竞争的前提下寻求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与关联产业的跨界融合,通过区域联动机制实现区域内不同产业的协同发展,有效推动区域经济可持续增长,成为当前长三角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本课题通过对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跨界合作与协同发展的研究,旨在破解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中面临的现实难题,其研究成果不仅可以有力地推动区域内关联产业的有机融合,而且可以促成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在更大范围内集聚化发展,最终实现长三角文化创意产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目标,因而具有较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