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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车站总体布置
9.3.1 车站总平面布局应根据线路特征、周边环境、规划条件、运营要求及车站与区间施工方法等因素确定,站位可采取路侧或路中设置,车站可采用地面站、高架站等形式,亦可根据线路敷设方式需要采用地下或半地下车站形式。
9.3.2 高架车站宜远离横穿单轨线路的铁路桥、公路桥,以及公路隧道进出口和立交桥,并应满足道路交通要求。
9.3.3 设于路中的高架车站不宜跨十字路口和丁字路口设置。临近路口设站时,应进行交通视线分析。
9.3.4 设于道路红线外的高架站和地面站及地下站出入口、风亭的位置,应根据周边环境及城市规划,按照满足规划、环保、消防和城市景观要求的原则进行布置。出入口位置应有利于吸引和疏散客流,风亭位置应满足功能要求。
9.3.5 地下车站出入口、消防专用出入口和无障碍电梯的地面标高应满足下列要求:
a)高出室外地面300mm~450mm。
b)不低于周边场地的地面高程和衔接道路的人行道高程。当场地条件限制低于周边场地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c)满足当地防淹要求,无法满足时应设防淹挡板。
9.3.6 车站出入口附近宜根据城市规划和站址周边环境条件,设置非机动车和机动车的停车场地。
9.3.7 车站及出入口应远离加油站、加气站或其他危险品场地,其距离应符合GB 50156的规定。
9.3.8 高架站、地面站及附属建筑,以及地下车站的出入口、风亭和冷却塔等不宜布置在城市高压线下方,与高压线的距离应符合GB 50293及相关电力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