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轨道梁桥设计原则
10.4.1 轨道梁桥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轨道梁桥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b)轨道梁桥布置应根据沿线地形、地质条件,以及轨道梁结构性能要求、施工可行性和景观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c)直线区段轨道梁桥宜按等跨布置,标准跨径可采用25m或30m;曲线段轨道梁桥应根据曲线半径对轨道梁跨度的限制合理确定跨径。当桥墩布置受到限制时,可采用纵向悬臂墩配以标准跨度简支轨道梁的布置方式。当需要较大跨度时,可采用简支钢轨道梁(或钢-混凝土结合轨道梁)、连续钢轨道梁或单轨桥。
d)当采用连续轨道梁桥时,连续跨数应考虑固定支座的适应能力;当采用连续刚构式轨道梁桥时,连续跨数应考虑结构对温度变化的适应能力。
e)轨道梁桥、单轨桥及道岔桥应满足综合接地系统的安装要求。
f)单轨桥梁体横向刚度应符合TB 10002的规定。
g)轨道梁桥、单轨桥及道岔桥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钢筋混凝土上部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
h)单轨桥和道岔桥可采用盆式橡胶支座或球形钢支座,其反力和位移量应分别按TB/T 2331和TB/T 3320的规定取值。支座计算应符合TB 10092的规定。
10.4.2 轨道梁桥下部结构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区间桥梁应满足列车安全运行和乘客乘坐舒适的要求。结构除应满足规定的强度外,应有足够的竖向刚度、横向刚度,并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b)轨道梁桥的桥墩应构造简洁并满足耐久性要求,其建筑形式、结构体量应与城市景观相协调。
c)轨道梁桥桥墩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支承垫石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50。
d)在列车荷载、横向摇摆力、离心力、风力和温度力的作用下,轨道梁桥墩顶的弹性水平位移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顺桥方向:
式中:
Δ——桥墩顶面处顺桥方向水平位移(mm),包括由于墩身和基础的弹性变形及基底土弹性变形的影响;
L——跨度(m),当为不等跨时采用相邻跨中的较小跨度;当L<25m时按25m计。
2)横桥方向:由桥墩横向水平位移差引起的轨道梁端水平折角不得大于2‰。
e)轨道梁桥独柱式桥墩应按压弯构件进行斜截面校核,并应进行抗扭计算。
f)进行基础的沉降量计算时,只需考虑恒载的作用。轨道梁系统线形调整完成后的工后沉降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均匀沉降量不大于50mm;
2)相邻桥墩沉降量之差不大于20mm;
3)对于外静不定结构,其相邻桥墩不均匀沉降量之差的控制值尚应根据沉降对结构产生的附加影响确定。
g)轨道梁桥桥墩中心及墩帽(盖梁)支承中心的定位应以轨道梁设计中心线为参考基点,并考虑轨道梁安装过程因超高设置、纵坡及竖曲线等因素的影响后合理确定。桥墩墩帽(盖梁)构造应满足支座安装或其他梁墩连接方式的构造要求。采用支座支承时,支承垫石的设置应考虑超高与纵坡的影响。
10.4.3 轨道梁桥桥墩应满足轨道梁安装要求。
10.4.4 轨道梁桥基础设计,应符合TB 1009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