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技术(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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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机床的型号编制

金属切削机床是切削加工使用的主要设备。为了适应不同的加工对象和加工要求,需要多种品种和规格的机床,为了便于区别、使用和管理,需要对机床进行分类和编制型号。

1.机床的分类

机床的分类方法很多,最基本的是按机床的主要加工方法、所用刀具及其用途进行分类。根据我国制定的机床型号编制方法(GB/T 15375—2008),目前将机床分为11大类:车床、钻床、镗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螺纹加工机床、铣床、刨插床、拉床、锯床、其他机床。在每一类机床中,又按工艺范围、布局形式和结构性能等不同,分为若干组,每一组又细分为若干系(系列)。

除上述基本分类方法外,机床还可以根据其他特征进行分类。

(1)按加工精度的不同,机床可分为普通精度机床、精密机床和高精密机床。

大部分车床、磨床、齿轮加工机床有三个相对精度等级,在机床型号中用汉语拼音字母P(普通精度,在型号中可省略)、M(精密级)和G(高精度级)表示。

(2)按工艺范围,机床可分为通用机床、专门化机床和专用机床三类。

通用机床是可加工多种工件,完成多种工序的使用范围较广的机床,如卧式车床、万能升降台铣床等。通用机床由于功能较多,结构比较复杂,生产率低,因此主要适用于单件、小批量生产。

专门化机床是用于加工形状相似而尺寸不同工件的特定工序的机床,如曲轴车床、凸轮轴车床等。

专用机床是用以加工某些工件的特定工序的机床,如机床主轴箱专用镗床等。它的生产率比较高,机床的自动化程度往往也比较高,所以专用机床通常用于成批及大量生产。

(3)按自动化程度,机床可分为手动机床、机动机床、半自动机床和自动机床。

(4)按机床重量,机床可分为仪表机床、中小型机床(一般机床)、大型机床(10t)、重型机床(大于30t)和超重型机床(大于100t)。

(5)自动控制类机床按其控制方式可分为仿形机床、数控机床和加工中心等,在机床型号中分别用汉语拼音字母F、K、H表示。

2.机床的型号编制

机床型号的编制是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一定规律组合排列,我国现行机床型号是根据2008年国家标准局最新颁布的《金属切削机床型号编制方法》的国家推荐标准(GB/T 15375—2008)编制的。普通机床型号用下列方式表示。

(1)型号表示方法。我国通用机床的型号由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一定规律排列组成。型号中的汉语拼音字母一律按其名称读音。下面以通用机床为例予以说明。

机床型号由基本部分和辅助部分组成,中间用“/”隔开,读作“之”。基本部分按要求统一管理,辅助部分由企业决定是否纳入机床型号。通用机床型号构成如图2-1所示。

图2-1 机床型号的表示方法

(2)机床类、组、系的划分及其代号。机床的类代号用大写的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如表2-1所示。需要时,每类可以有若干分类。分类代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放在类别代号之前,作为型号的首位,第一分类代号不用表示。例如,磨床类机床就有M、2m、3m三个分类。

表2-1 机床的分类和代号

每类机床按其结构性能及使用范围划分10个组,用数字0~9表示。每组机床又分若干系(系列)。系的划分原则:凡主参数相同,并按一定公比排列,工件和刀具本身的相对运动特点基本相同,且基本结构及布局也相同的机床,划为同一系。机床的组、系代号分别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位于类别代号或特性代号之后。机床的类、组划分如表2-2所示。

表2-2 金属切削机床类、组划分

续表

(3)机床的特性代号。当某类型机床除有普通型外,还具有某种通用特性时,则在类代号之后加上通用特性代号(见表2-3)。例如“MG”表示高精度磨床。若仅有某种通用特性,而无普通型者,则通用特性不必表示。例如C1107型单轴纵切车床,由于这类机床没有“非自动型”,所以不必用“Z”表示通用特性。对主参数相同而结构、性能不同的机床,在型号中加结构特性代号予以区分。结构特性代号为汉语拼音字母,位置排在类别代号之后。当型号有通用特性代号时,排在通用特性之后。例如,CA6140型卧式车床中的“A”就是结构特征代号,表示此型号车床在结构上不同于C6140型车床。

表2-3 机床的通用特性代号

(4)机床主参数和设计顺序号。机床主参数代表机床规格的大小,用折算值(主参数乘以折算系数,如1/10等)表示。某些通用机床,当无法用一个主参数表示时,则在型号中用设计顺序号表示,设计顺序号由1起始,当设计顺序号小于10时,由01开始编号。

(5)主轴数和第二主参数的表示方法。对于多轴车床、多轴钻床等机床,其主轴数以实际值列入型号,置于主参数之后,用“×”分开,读作“乘”。单轴可省略,不予表示。

第二主参数一般是指最大模数、最大转矩、最大工件长度、工作台工作面长度等。第二主参数也用折算值表示。

(6)机床的重大改进顺序号。当机床的性能及结构有更高的要求,并需要按新产品重新设计、试制和鉴定时,在原机床型号的尾部,加重大改进顺序号,以区别于原机床型号。序号按A、B、C等汉语拼音字母(“I、O”两个字母除外)的顺序选用。

(7)其他特征代号及其表示方法。其他特征代号置于辅助部分之首,主要用以反映机床的特征。例如,在基本型号机床的基础上,如果仅改变机床的部分结构性能,则可在基本型号之后加上1、2、3等变型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