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空电联合制动时的平稳操纵
2.6.1 空电联合制动时列车纵向力变化规律
当动力制动与空气制动联合使用时,列车制动力为机车动力制动力与车辆空气制动力的合力。此二力虽然均为制动力,但其作用特点却有所不同:
一是动力制动力产生在机车头部,对列车有压缩趋势;车辆空气制动力则产生在各个车辆上,对列车有拉伸趋势。
二是在联合制动力的作用下,列车速度持续降低,当励磁电流和制动主管减压量一定时,机车的动力制动力与车辆空气制动力的大小会产生相反的变化趋势:动力制动力不断减少,而车辆的空气制动力却不断增加。如果此时在操纵上不做调整,则列车会产生拉伸冲动。
2.6.2 空电联合制动时的平稳操纵注意事项
一是当列车需要制动调速时,应首先投入动力制动,当动力制动不能控制列车速度时,应及时辅之以小减压量的空气制动。撂闸后应根据速度下降情况,适当增加励磁电流,保持较高的制动力(如SS4型电力机车应保持300A以上),以消除由于速度下降、动力制动力减少引起的车钩拉伸冲动;缓解空气制动时,应适当增加动力制动力,使之与先缓解的前部车辆的前冲力相平衡为宜,以减缓车钩拉伸冲击,等全部车辆缓解后再视情况逐渐解除动力制动;追加空气制动时,应适当增加动力制动力,以消除由于车辆制动力增加引起的车钩拉伸冲动。
二是联合制动时,还应根据线路坡度变化、列车编组情况、车辆制动力的强弱等因素适当调节动力制动力。当列车运行在“鱼背形”线路上,列车势能减少时,应适当增加动力制动力,以抑制由于线路因素引起的车钩拉伸冲动;当列车运行在“反鱼背形”线路上,列车势能增加时,应适当减少动力制动力,以消除由于线路因素引起的压缩冲击;牵引重车在前,空车在后的空重混编列车时,撂闸后应根据速度下降情况适当增加动力制动力,以抑制前部重车的前冲力,反之应适当减少动力制动力,以消除后部重车对前部空车的压缩冲击;当车辆制动力过强时,应适当增加动力制动力,以抑制车钩拉伸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