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隧道施工安全风险原因分析
由于隧道工程具有投资大、施工周期长、施工项目多、施工技术复杂、不可预见风险因素多和对社会环境影响大等特点,隧道工程建设是一项高风险建设工程。由于规模大、发展快、技术和管理力量难以充分保证的客观原因,加之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民工等)的安全素质、安全水平良莠不齐,加上对隧道工程安全风险的认识不客观、风险管理不科学、风险管理的投入不到位的主观原因,所以隧道工程建设中的事故频发,形势非常严峻,令人担忧。
隧道施工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一、直接原因
根据系统工程的分析观点,引发隧道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施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缺陷(混乱)。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因素。除了先天性的身体、生理因素外,导致事故的人的因素主要包括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安全技能水平等方面。
(1)安全知识不够。操作人员若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就不能正确判断其操作过程是否安全。例如:缺乏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在检修作业中就容易误合开关,造成检修中的带电作业,或在检修中启动设备;由于缺乏必要的塌方征兆预判知识,一旦发生事故,本可以顺利逃生,却遗憾地受到伤害甚至丧失生命。
(2)缺乏安全意识。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对不安全行为视而不见,在自觉不自觉中产生失误。比如:在台架上作业时不系好安全带;钻眼时不戴口罩,强行启动不安全的设备;本来应该用设备或工具操作,但为了省事,用手、脚或身体其他部位代替。
(3)不安全的习惯。人们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会形成一些不安全的习惯,这些习惯也是造成人失误的一个原因。比如:由于作业习惯,有时物体的存放角度、位置、高度、方式等不合理,容易引起物体的掉落;不系好安全带在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帽进入现场作业等。
(4)安全技能水平低。包括技能熟练程度、按规则行动能力及知识水平三个方面,主要表现为:缺少实际经验、技术知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认识不到,或认识较浅、片面,看不到问题的本质,对看到的问题的处理也容易出现治表而不治本;还有一种表现,那就是技术知识不足或知识面狭窄,因掌握的知识有限,不能举一反三,对一些新出现的问题无法提出解决的办法,或解决的办法不妥,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岗位面前显得无所适从。技能水平与教育水平有关,与职业培训有关。经过职业教育和训练及长期积累工作经验,方可提高技能水平。
(二)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因素主要包括施工设备、施工设施、施工材料、隧道结构等。
(1)施工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隧道加固、开挖、支护、衬砌、出渣、提升、通风、运输、地质预报等过程中所用到的机械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2)施工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隧道施工涉及的脚手架、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施工便道等临时设施的不安全状态。
(3)施工材料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施工原材料、构件有质量缺陷、性能不达标等。
(4)隧道结构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是指施工方案不合理导致隧道围岩和结构处于不稳定状态,或原材料标准、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隧道围岩和结构处于不稳定状态。
(三)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也是事故产生的直接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环境因素主要包括隧道内部的作业环境、隧道外部的自然环境、隧道外部的周边环境等。
(1)作业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主要是指造成职业健康危害方面的不安全风险因素,比如照明不足,尘、毒、噪声、振动超标,作业空间狭小、温湿度等不良、恶劣的作业环境。
(2)自然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一方面是指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引发的自然灾害,一般包括来源于隧道内部的自然灾害和来源于隧道外部的自然灾害;另一方面是指隧道施工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3)周边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一方面是指由于隧道施工导致周围建筑物、管线、既有线、桥梁等环境结构物破坏或不能正常使用;另一方面是指隧道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扬尘等对周围居民健康的不良影响。
(四)管理缺陷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往往只是事故直接和表面的原因,深入分析可以发现,发生事故的根源在于管理的缺陷。虽然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在于管理系统,包括安全费用投入、管理的程序、监督的有效性、员工培训、施工检查、方案制定与审批、作业标准、施工质量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等方面的缺陷,都是因管理失效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导致安全事故的管理因素主要包括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不重视,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不完善,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力等。在隧道业,劳动力密集,劳动者文化素质低,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安全管理就显得十分重要。
上述是事故形成的四大直接原因。在事故管理中,尤其是在具体的事故分析以及事故的报告中,是按照事故的性质来划分事故原因的。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必须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以便分清事故最直接和最真正的触发原因,从而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二、间接原因
事故的间接原因,是指引起事故原因的原因。事故是由直接原因产生的,而直接原因又是由间接原因引起的。换句话讲,事故最初就存在着间接原因,由于间接原因的存在而产生了直接原因,然后通过某种触发的加害物而引起了事故发生。
间接原因与人的技术水平、受教育的程度、身体健康状况、精神状况以及管理、社会等因素有关。
(一)技术原因
技术原因是指由于技术上的缺陷引起事故的原因。如工程装置或设施的设计不合理、没有考虑安全系数和物质的自然规律,结构材料选择不当,设备的检查及保养技术不科学,操作标准技术水平低,设备布置和作业场所(地面、空间、照明、通风技术)有缺陷,机械工具的设计与保养技术不良,危险场所的防护及警报技术不过关,防护设施及用具的维护与使用不当,设备的性能存在问题,以及使用的材料达不到要求或者是假冒伪劣材料、产品等。
(二)教育原因
教育原因主要是指对上岗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教育。如缺乏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性及应当掌握的安全操作、运行方法不了解或安全训练不够,不安全的坏习惯未克服,根本就没有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如采用替考或弄虚作假进行安全培训)等。
(三)身体原因
身体原因是指操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如生病(高血压、头痛、头晕、腹痛、癫痫等)、身体缺陷(色盲、近视、耳聋等)、疲劳(睡眠不足、局部器官较长时间工作等)、饮食失调(醉酒、饥饿、口渴等)等。
(四)精神原因
精神原因通常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精神状态不良,例如思想松懈、反感、不满、幻觉、错觉、冲动、忘却、紧张、恐怖、烦躁、心不在焉等;二是性格方面的缺陷,例如固执、心胸狭窄、内向、不愿交流等;三是智力方面的缺陷,例如白痴、脑膜炎患者和反应迟钝等。
(五)管理原因
管理原因既属于直接原因,又属于间接原因。管理不善、缺陷与混乱造成的事故是多种多样的。如领导者的安全责任心不强,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安全教育与培训不完善,安全标准不明确,安全对策的实施不及时,作业环境条件不良,劳动组织不合理,职工劳动热情不高和管理者的急功近利行为严重等。
(六)社会及历史原因
社会及历史原因是指造成事故的社会原因和历史原因。社会及历史原因涉及的面很广,情况也比较复杂。如学校对安全教育不重视,国家或政府部门没有切实可行的或没有制定健全的安全法律及政策,安全行政机构不健全,社会对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清,生产技术水平落后等。
总而言之,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大体上是上述诸原因中的一种或几种。在实际的工作中,技术原因、教育原因和管理原因是较常出现的,身体原因和精神原因也时有出现,而社会及历史原因由来深远,牵涉面较广,直接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也比较困难。但这绝不是说社会及历史原因就不应当受到重视,恰恰相反,更应当深刻认识并重视社会及历史原因,只有这样,我们国家国民的安全素质才能得到真正提高,事故发生率才会真正彻底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