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FCA:货交承运人
FCA是“Free Carrier”的英文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并及时通知买方。
某公司以FCA贸易术语向南非出口货物一批,双方约定由某公司代为指定承运人并垫付有关运费,最迟的装运期为4月12日。某公司业务员于4月10日将货物交给某公司代为指定的承运人并于当天通知买方,承运人收妥货物后存于仓库待运。4月12日,由于仓库电线短路起火,全部货物被烧毁。当南非商人得知货物被毁后拒付货款和运费。
南非商人的拒付是否有理?为什么?南非商人的拒付是无理的。依《通则》的规定,买方负担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承运人处置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若买方要求卖方代为指定承运人并订立运输合同,货物交给承运人处置后的风险和费用仍由买方承担。本案中,某公司只是代为指定承运人并垫付有关运费,货物烧毁是在某公司交货后发生,其风险应由买方承担。
1.卖方的基本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及时通知买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税费。
(3)承担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第一承运人处置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自负费用提供证明货物已交给承运人处置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EDI)信息所代替。
2.买方的基本义务
(1)负责指定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并通知卖方。
(2)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有关的税费。
(3)承担货物在约定地点交给第一承运人处置后的一切风险。
(4)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根据《通则》的规定,在使用FCA术语条款时,必须将货物交至承运人时交易再算完成,否则,出口商将要承担这一过程中所有的损失和风险。
3.使用FCA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使用时要非常谨慎。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交货地点的问题。
若指定的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上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代表买方的其他人提供的运输工具时。
若指定的地点不是卖方所在地,而是其他地点,则当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而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买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
若在指定的地点没有约定具体交货点,且有几个具体交货点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在指定的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2)风险转移的问题
买卖双方风险转移以货交承运人处置时为界。如果买方未能及时给予卖方有关承运人名称和其他事项的通知,或者他所指定的承运人未能接受货物,则自规定的交付货物的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买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3)责任和费用的划分问题
买方自行订立运输合同并承担运费。如买方要求卖方代为指定承运人并订立运输合同,在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接受。买卖双方承担费用的划分以货交承运人为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