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老板不缴糊涂税:企业纳税误区一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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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No.018 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各种误区

发票的代开是指没有开具发票资格的纳税人请求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发票的行为,而这一行为本身具有独特性,所以涉税人员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避免走入纳税误区,给自己或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是涉税风险。

误区一:各地代开发票的限额标准是统一的

税法对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最低金额的限制,但有最高金额的限制,各地对于最高限额有不同的标准。

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最高开票限额统一设定为100万元;安徽省的各级国税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0万元;四川省的各级国税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河北省各级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是10万元,但根据业务需要,可适当提高代开限额,即使如此,最高也不超过100万元。

误区二:代开发票就可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代开发票是否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应由当地国税局、地税局自行协商,并且,国税局和地税局都有代开发票的权力。

根据代开发票的有关税法规定,经国税局、地税局协商,可由国税局为地税局代征有关税费。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现行规定需由主管国税局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主管国税局应在代开发票并征收增值税的同时,代地税局征收省减税和教育费附加。而经协商不实行代征方式的,国税局、地税局要加强信息沟通,国税局应定期将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国税局为其代开发票情况通报给地税局,这样地税局才能保证对有关地方税费的征收管理。

因此,是否代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问题应该由国税局、地税局自行协商。

误区三: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一定要代开销售清单

由相关税法的规定可知,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但要加盖纳税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因此,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代开销货清单。部分地区对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河北省、南京市等。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销售货物数量太多,代开清单会比较麻烦,所以部分地区规定可以由销货方自行填报清单,然后由税务机关将所代开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填列到销货清单的相应栏中即可。

误区四:所有类型的纳税人都能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①凡是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对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和娱乐业除外)中有如图2-1所示的情形之一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图2-1

②正在申请办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前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③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依法给予处理。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领取含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前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票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④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而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餐饮和娱乐业的纳税人不能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误区五:代开普通发票时要加盖收款方的发票专用章

由于大部分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是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自然就没有发票专用章,因此,代开的普通发票只需要加盖税务机关的代开发票专用章即可,不需要加盖收款方的发票专用章。

目前,代开发票专用章没有统一的样式,大部分地区的代开发票专用章为方形章,部分地区的代开发票专用章为椭圆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