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针对现行体制的弊病,纺织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按照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从各个行业如何才能取得最大经济效果的实际出发,建立不同类型的企业性公司组织,普遍采用经济手段管理工业生产和工业建设;赋予这些企业(公司、工厂)明确的经济责任和相应的自主权,做到能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最大的经济效果。
现在体制改革有各种各样的模式,大体说来有三大类型:一类偏于集权,以中央集中管理为主;一类偏于分权,以地区分散管理为主;一类是按照客观经济联系,建立各类经济组织管理经济,我们倾向第三种模式。这种模式跳出条条、块块和用行政办法管理经济的框框,能经济合理地组织工业生产、安排工业建设,并能充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收到较好的经济效果,促进工业的迅速发展。
2.纺织工业的体制改革应体现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1)普遍采用经济组织形式,成立企业性的联合公司、专业公司。这些公司实行不同程度的自主经营,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改变现在不讲经济核算、职责不清、吃大锅饭的倾向。公司权责一致,实行一个头领导。工厂的一切生产活动、业务工作都归公司统管,各级地方政权不直接管工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所在地方政府交税,或是留给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地方为工厂办市政建设,办社会福利事业。现在由工厂自建的宿舍、学校、商店、医院、托幼事业等应逐步走向社会化,改由地方兴办,以便工厂集中精力抓好生产。
(2)公司内部按照专业化原则组织生产,把“大而全”“小而全”的企业转为“大而专”“小而专”,逐步实现“六个化”:产品专业化、工艺专业化、零部件专业化、技术后方专业化、辅助生产专业化、生活福利专业化。按照经济规律办事的要求,加强企业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普遍采用经济合同的办法,处理相互间的经济关系。
(3)按照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改进工商、工贸关系,做到产销见面。内销纺织品要改变现在的统购包销政策,实行商业选购与工业自销相结合。允许公司在商业销售额度范围内,与本地和其他地区的商业二级站或三级站直接建立批发业务关系;商业、外贸不收购的产品和企业生产的新产品、新花色,公司和工厂可以自销。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价格,允许有一定幅度的浮动,以鼓励企业提高质量,发展花色品种。在外销上,工业部门应该参加对外的商务谈判。出口数量比较大的公司,可以在港澳等地设立经营小组,调查研究市场行情和花色品种的流行趋势,承办本公司的外贸业务。
(4)根据各个行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来决定中央集中管理还是地区分散管理。纺织工业的主体,棉、毛、麻、针织、复制、印染等纺织企业,有两个主要特点:一是量大面广,全国有近4000个企业,遍布29个省、市、自治区;二是纺织产品绝大部分是人民衣着用的消费品,除了出口和少量的品种调剂外,主要在本地销售。根据这样两个主要特点,我们考虑,这些行业宜由省、市、自治区统一集中管理。丝绸行业主要是搞外销产品,为了有利于增加出口换汇,适宜于中央集中管理,农工商贸统一经营。纺机、化纤行业的特点和纺织企业不同。纺织机械需要在全国协作成套,统一组织生产和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化纤企业所需的大宗原材料要在全国范围调度安排,产品面向全国,由国家统一调拨。因此,这两个行业中的大中型企业,适宜于集中到中央管理。纺织器材行业分别情况由中央和地方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