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设计与表达:色彩·服饰·妆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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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服饰创意与形象设计

服饰设计需符合特定群体的身份、兴趣、爱好,形象设计在为生活中的个人塑造完美形象以及为特殊场合中的形象服务,同样需遵循这个原则。它们的服务对象都是个体的人,设计手法都是一个创意的过程,因此,服饰创意与形象设计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

一、服饰创意

服饰创意是一种智慧的提升,打破常规服饰的理念,服饰创意不再只满足产品的基本功能,而是以更加独特的设计打动人心,满足人对美的更高追求。

服饰创意能够使产品以独特的设计打动人心,融合了设计师的创新和灵感,符合人们对美以及魅力的高要求。服饰创意打破常规的构思不仅能够促进服装业的发展,也能为个人形象设计增添独特魅力,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服饰创意的核心主题是“创意”,与人们着装中的常规服饰不同,服饰创意除了具备功能、外观等各方面的商业性和艺术性,还要能更好地满足对美的引导性。

第二,创意服饰的诞生都凝聚着设计师的心血,蕴含着更多的艺术性,而普通成衣所表现出的非常规设计元素较少,更注重布料、款式、色彩与定价、市场等产品元素之间的组合。

第三,服饰设计中材料、色彩、款式是三大要素。材料是展示服饰创意的最佳载体,特殊肌理质感的材料、高科技新型材料等都为服饰形象的设计提供了大量的灵感。

第四,相比较而言,突出创意的服饰其价位会比传统的服饰略高。这是因为它们的设计和推广成本高、生产量不大、销量有限所造成的。

第五,服饰创意在商业价值上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对原创服饰品牌定位和个人形象设计有很好的启发作用;另外,服饰创意对时尚流行也有引导作用,通过独特的服饰形象展示传达新流行、新思维,有时尚的引导性。

形象设计与服饰创意设计一样,都有着明确的设计对象和功用性,服饰设计的作品不仅要表现在纸上,而且要转化成能够为人穿戴的产品,而形象设计也是先通过效果图表达最终视觉形象,再进行实体转化。因此,在构思形象设计时,既要考虑到服装的穿着效果,也要兼顾设计实施时的可操作性与技术性(图1-7)。

图1-7

二、形象设计符合造型的基本规律

不同时代对设计的理解侧重点不一样。由包豪斯继承而来的现代主义设计,重视设计观念的功能化、理性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的国际主义设计,是现代主义设计的新发展——在设计理念上,将理性主义、功能主义推向极致;在设计形式上,追求单纯化、简约化。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后现代主义设计,则是注重设计的人情味、历史感、娱乐性和象征性。现代科技的发展,特别是在光学、医学、生理学、心理学等几大领域中的进步,使人们对设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著名美籍华裔设计理论家王受之教授认为:“所谓设计,指的是一种计划、规划、设想,将问题的解决方法通过视觉的方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这种理解突出了视觉传达在设计中的关键作用。

形象设计正是运用视觉元素的设计手段,通过人的视觉冲击力造成视觉优选,从而引起心理美感与判断的视觉信息传达过程。可以断定,形象设计是一种视觉传达设计。视觉元素(形态、色彩、光线、肌理)也就是形象设计元素。

总之,形象设计运用造型艺术手段,通过美容化妆、发型设计、服饰搭配、言谈举止等综合手段,设计出符合人物身份、修养、职业、年龄的个性形象,是对一个人由内到外的整体包装设计,以达到人物内在素质与外在形象的完美结合。

1.形象外观塑造符合视觉规律

从视觉的角度来看,形象设计的特点首先体现在直观性上。形象设计是视觉艺术,它是一种形象呈现。五彩斑斓的大千世界,只有通过人们的眼睛才能形成印象,在这个过程中,视觉信息传达的唯一渠道便是眼睛。现代科学研究证明,在人和人第一次见面所传达的所有信息中,87%是由眼睛传送,9%是由耳朵传送,4%是由其他器官传送。实验证明:在同一单位时间之内,眼睛接收的信息量为耳朵接收信息量的30倍。用眼睛直观的接收外来信息,是人类接触和感知世界的主要手段,也是形象设计的一个重要特征。正是形象设计直观性特点,要求定位后的形象是必须是相对稳定的(图1-8)。

图1-8

2.形象外观塑造符合审美规律

形象外观塑造以发型、妆型、服饰、体态等表象性的形式来反映主体形象内在的东西,这些表象性的东西一定要符合大众的审美规律。审美标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断地演化,即使在同一时代,由于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水平和审美心理等差异,也使人们对审美标准产生了差异。形象设计的审美一方面在于它与人的自然形体融为一体,表现人的外在美;另一方面它要与人的气质、性格、思想、情趣、爱好等相适应,表现人的内在美。而内在美总是通过外在美来取得最佳结合点,当服饰、体态、气质三者和谐统一时,形象设计才是成功的;同时,形象设计师的个人审美能力与艺术素养也是决定形象设计最终效果的根本。

3.形象外观塑造符合造型规律

“造型”是一种语言,“有目的的造型”是设计师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它传达着“无声的命令”,使事物形象既有个性的显示,又融于统一的整体。形象外观塑造的过程就是艺术设计领域共有的设计过程,也是“有目的”完成一个设计的过程。形象设计师通过外在设计表现手法使人们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各种感官在大脑中形成对某种事物或人物的整体印象,由于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在头脑中形成的不同形象会对人的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形象设计的最终目的,是希望产生符合设计期望的目标。

如图1-9,以几何造型元素为灵感进行的服饰整体造型设计,既符合当今服装“建筑美感”的流行趋势,又满足个性化服饰形象的要求,无论是黑白几何纹样,还是波普百变几何图形,都可以作为服饰设计的造型元素进行创新设计。同样,几何图形也可以作为妆容的造型元素,图中模特的侧面照非常完美,具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富有禅意,使美丽升华;由粗到细的圆弧眉毛、自然晕染的眼影、叠加夸张的睫毛、横向的腮红、几乎无色的裸唇,在摩登与传统之间找到了契合点。

4.形象外观塑造符合整体规律

形象外观塑造是集美学、色彩学、生理学、物理学、化学、艺术学、心理学、体态语言学、造型设计,乃至交际礼仪、文化修养、个人品位等多门学科为一体的综合性实用学科。设计要遵循“整体——局部——整体”的设计原则,只有这样才会避免形象外观塑造的片面性和表象性,才能塑造出和谐的人物形象。

图1-9